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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卷五十四

清朝 明史 张廷玉 著

赋税徭役的办法,唐代的租庸调还算接近古代。

自从杨炎作两税法,简单易行,历代相沿袭用,到明代而不改变。

太祖为昊王时,赋税取十分之一,徭役之法按田地计算出夫役。

县分上、中、下三等,按赋税十万、六万、三万石以下马差等。

府分三等,按赋税二十万上下、十万石以下马差等。

即位之初,制定赋税徭役之法,全部以黄册为准。

簿册有丁口有田亩,丁口有徭役,田地有租税。

租称夏税,称秋粮,共二等。

征收夏税不过八月,秋粮不过第二年二月。

丁称成丁,称未成丁,共二等。

人民刚出生,登记其名称不成丁,年龄十六岁称成丁。

成丁服劳役,六称不成丁,年龄十六岁称成丁。

成丁服劳役,六十岁免服劳役。

又有职役优免的。

役称里甲,称均徭,称杂泛,共三等。

按户计算称甲役,按丁口计算称徭役,朝廷命令没有一定的时限称杂役,都有力役,有雇役。

府州县查酸簿册枧丁口的多少,产业的厚薄,来平均役力。

两税,洪武时期,夏税一是米麦,一是钱钞,一是绢。

秋粮一是米,一是钱钞,一是绢。

弘治时期,计算赋税之数,夏税一是大小米麦,一是蒿麦,一是丝绵和荒丝,一是税丝,一是丝绵折合绢,一是税丝折合绢,一是本色丝,一是农桑丝折合绢,一是农桑零丝,一是人丁丝折合绢,一是改科绢,一是棉花折布,一是苎布,一是土苎,一是红花,一是麻布,一是钞,一是租钞,一是税钞,一是原额小绢,一是币帛绢,一是本色绢,一是绢,一是折色丝。

秋粮一是米,一是租钞,一是赁钞,一是山租钞,一是租丝,一是租绢,一是租粗麻布,一是课程棉布,一是租苎布,一是牛租米谷,一是地亩棉花绒,一是枣子易米,一是枣株课米,一是课程苎麻折米,一是棉布,一是鱼课米,一是改科丝折合米。

万历时期,稍微有所增加或减少,大致以米麦为主,而丝绢与钞其次。

夏税的米只有江西、湖广、广东、广西,蓦麦只有贵州,农桑丝遍及天下,只是不涉及川、广、云、贵,其余各自视其土地所产交纳。

太祖初建国时就下令,凡是人民有五亩至十亩田的,栽种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的加倍。

麻每亩征收八两,木棉每亩征收四两。

栽桑以四年按田亩交赋税。

不种桑,交纳绢一匹。

不种麻和木棉,交纳麻布、棉布各一匹。

这是农桑丝绢的开始。

洪武丸年,天下交纳税粮,命令人民以银、钞、钱、绢代交。

银一雨、钱……<千文、钞一贯,都折合交纳米一石,小麦便减价十分之二。

棉苎一匹,折合米六斗,麦七斗。

麻布一匹,折合米四斗,麦五斗。

丝绢等各按轻重作为增加或减少,愿意交纳粮食的听便。

十七年,云南以金、银、贝、布、漆、丹砂、水银代替秋租。

于是称米麦为本色,而各种折合交纳税粮的,称为折色。

遇了二年,又命令户部侍郎杨靖计算天下仓储的存粮,二年外一并收折色,只有北方各布政司需要粮食供应边防,仍然使之缴纳粮食。

三十年,训谕户部说:“使者高稹说,陕西困于欠税。

他提议从二十八年以前,天下的欠租,都允许任意以土地所出产,折合收缴布、绢、棉花和金、银等物,定着为法令。”于是户部规定:钞一锭,折合米一石;金一两,折合米十石;银一两,折合米二石;绢一匹,折合米一石二斗;棉布一匹,折合米一石;苎布一匹,折合米七斗;棉花一斤,折合米二斗。

皇帝说:“折合征收欠税,是要苏解人民的困苦。

现在赋税像这样重,将更加使人民穷困,哪里是体恤人民之意呢?金、银每两折合米加一倍。

钞只二贯五百文折合米一石。

其余的听从所议。”丞乐年间,已得到交趾,用绢,漆,苏木,翠羽,纸扇,沉、速、安息等香代替租赋。

广东琼州黎人、肇庆瑶人依附内地,交纳赋税与内地一样。

天下本色税粮三千多万石,丝钞等二千多万。

总计这时国家富庶,赋税交纳盈余,米粟除输送到京城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库的蓄积很丰富,以致变红腐烂不能吃。

遇到灾荒,主管官吏往往先开仓放粮救济借出,然后纔上报。

虽然每年贡入银三十万雨有余,而民间交易用银,仍有严厉禁令。

到正统元年,副都御史周铨说:“天子所在地方各卫官俸禄支付米于南京,道路遥远,费用太多,便用米交换货物,贵买贱窦,不及十分之一。

朝廷白白地浪费了麇禄,各官又得不到实惠。

请求在南畿、浙江、江西、湖广不通航运的地方,折合收布、绢、白金,解送京城充作俸禄。”江西巡抚趟斯也这样说,户部尚书黄福又条陈请求。

皇帝把天子所在地的问题询问户部尚书胡淡。

胡淡用太祖曾经在陕西、浙江折合纳税粮,人民认为方便的事实来对答。

于是仿照其制度,米麦一石,折合银二钱五分。

南畿、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米麦共四百多万石,折合银一百万余两,纳入承运库,叫做金花银。

此后普遍施行于天下。

除了起运由军队代运粮食之外,粮四石收银一两解送京城,作为长久的条例。

各地交纳赋税折合银两,而粮仓的积蓄渐渐减少。

当初,太祖制定天下官、民的田赋,凡是官田每亩收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少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役官田一斗二升。

只有苏、松、嘉、湖,为其替张士诚守城而发怒,便没收众豪族和富裕之民的田地充作官田,按照私租簿册定赋税数额。

而司农卿杨宪又因浙西土地肥沃,增加赋税,每亩加二倍。

所以浙西官、民之田税比其它地区多一倍甚至五倍,每亩赋税有二三石的。

大致苏最重,松、嘉、湖其次,常、杭又其次。

洪武十三年命令户部裁减数额,每亩收税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者减去十分之二,四斗三升到三斗六升的都只征收三斗五升,在此以下的仍旧不变。

当时苏州一府,秋粮二百七十四万六千多石,除了人民交粮十五万石之外,都是官田粮。

官粮岁额与浙江全省相当,其重像这样。

建文二年下诏说:“江、浙的赋税独重,而苏、松准许私租按田亩纳税,只是以此来惩治一时的顽民,怎么可以成为确定的法则以加重困窘一方呢?应该全部减免,每亩不能超过一斗。”成祖全部革除建文政治,浙西的赋税又加重。

宣宗即位,广西布政使周干,巡视苏、常、嘉、湖等府回朝,说:“这几府的人民多逃亡,询问年高德重的老人,都说是沉重的赋税造成的。

如昊江、昆山入民的田租,旧时每亩五升,小民佃种富裕之民的田地,每亩交纳私租一石。

后因事没入官,便按私租之例全部收取。

取十分之八,人民尚且不能忍受,何况全部收取呢?全部收取,那么人民必定挨饿受冻,要想不逃亡,办不到啊。

仁和、海宁、昆山海水陷没官、民之田一千九百多顷,至今有十多年,还征收其租。

田陷汝入大海,租税从何处出?请求将没收的官田和公、侯归还的官田的租税,都按照他处官田计亩交税,每亩赋税六斗,海水沦陷的田地,全部免除其赋税,那么田地就没有荒芜的忧患,而小民也获得安生了。”皇帝命令户部议定施行。

宣德五年二月,下诏:“旧时额定官田租税,每亩一斗至四斗的各碱去十分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的碱去十分之三。

定着为法令。”于是江南巡抚周忱与苏州知府况锺,详细计算减去苏州粮税七十多万,别府以此为准有差等,而东南人民的负担稍稍缓解。

周忱又令松江官田依照民田计亩交税,户部弹劾他改变淆乱旧有税法。

宣宗虽然不加罪,也不能依从。

而朝廷多次下诏书,免除租赋。

理财之官则私下告诫有关部门,不要以韶书为辞。

皇帝与尚书胡淡说:“财赋大臣阻塞朝廷恩惠。”然而又不深加怪罪。

正统元年,命令苏、松、浙江等处官田,按照民田的标准计亩收税,秋粮四斗一升至二石以上的碱作三斗,二斗一升以上至四斗的减作二斗,一斗一升至二斗的诚作一斗。

大致宣德末年,苏州欠税粮达到七百九十万石,人民困顿达到极点。

到这时,纔稍稍获得缓解。

英宗复位之初,命令镇守浙江尚书孙原贞等制定杭、嘉、湖施行“平米法”的规则条例,以计亩收税重的征收米应该减少,计亩收税轻的征收米应该增多。

便制定官田每亩收税一石以下,民田每亩收税七斗以下的,每石每年征平米一石三斗;官、民田每亩收税四斗以下的,每石每年征平米一石五斗;官田二斗以下,民田二斗七升以下的,每石每年征平米一石七斗;官田八升以下,民田七升以下的,每石每年征平米二石二斗。

凡是税重的便减轻,税轻的便加重,想使税额平均,而每亩收粮一石的税不曾减少。

嘉靖二年,御史黎贯说:“开国之初,夏、秋收二次税.麦四百七十多万石,现在少九万石;米二干四百七十多莴石,现在少二百五十多万石。

而宗室的繁衍,官吏的冗余,内官的众多,军士的增加,全部取自于赋税。

赋税收入一天天减少,支出一天天增加。

请求核实祖宗赋税额度和经费多少的数目,一一规划,便知道赋税收入有限,而虚浮浪费不容不节制。”于是户部讨论说:“令天下官吏考绩期满升迁禄秩,必须严格审核任期内的租税,征收解送够数额,纔允许前后任相接替。

仍请求朝廷亲身实行节俭,为天下领先。”皇帝接纳其言。

随后谕德顾鼎臣分绦上奏钱粮方面积累下来的四种弊端。

一是审察清理田粮的旧有数额。

请求责令州县官吏,在农闲之时,命令里甲等仿照洪武、正统年间鱼鳞、风旗的样式,编造图籍簿册,详细列出原额田粮、字圩、则号、条段、坍荒、成熟步口的数目,官吏予以复核,分别界限地址,寅地检查丈量田亩,详记土地开垦、改正、免除的数目。

刊刻成书,收聚存放在官库,发散于里中,永远作为考核的依据。

仍然考虑往年巡抚周忱、王恕提出的简便可行的办法,立为确定的规则。

取每年实际征收、起运、存留、损耗、本色、折色并处补、暂征、带征、停征等项数目,计算清楚,张榜公布。

希望官吏不能奸诈欺骗,而人民免于赔钱亏累赋役骚扰的祸害。

一是催征岁办钱粮。

成化、弘治以前,里甲催促征收赋税,粮户交纳,粮长收税解送,州县监收。

粮长不敢多收额外的聚敛,粮户不敢搀杂水谷糠秕,专门运粮的官军不敢梗阻为难多索取运费,公家和私人都方便。

近来,主管官吏不再立定限期催促负粮的人户,只是立定限期惩罚粮长,命令他下乡追征。

豪强的人使用大斛加倍收纳,多方勒索,所到之处鸡犬为之一空。

懦弱的被权势豪强之人所欺凌,耽误拖延欺骗抵赖,不免变卖财产交纳赋税。

以至于有的旧有赋役还拖欠着,又责令偿还新赋,一人欠税,株连亲属,无辜的人民死于棍杖拷打监狱囚禁的将近数百人。

而且过去,每区的粮长不过正、副二名,近来多至十人以上。

其实收掌管粮的人少,而摊派索要行贿请托使用年例出人多。

州县一年之间,便要使一百家中等之家破产,祸害没有比此更大的。

应该命令户部讨论确定条例,转发主管部门执行,审核编制粮长,务求遵循旧有绦规。

如果州县官吏多征收粮长赋税,纵容下乡,以及不委派里甲催促办理赋税,便用酷刑限期让粮长完成征收的,罚以罪行。

致使人命多死的,以故勘论处。

第二点则是议论派官管理和恢复预备仓粮。

奏疏下发,卢部说:“所陈述的内容都切中时弊,命令主管部门施行。”但是,仍然迁延数年如同以前。

粮长,是太祖时期命令田地多的人充当此任,催交其乡赋税的人。

每年七月,州县派官吏偕同到京城,领取验对的符契施行催征。

粮一万石,粮长、副各一人,按时输税到京,能得到召见,言语合意,便蒙提升录用。

洪武末年重新制定,每区正、副粮长二名轮流充任。

宣德年间,又永远充任。

赋敛泛滥,人民受其危害,有时私卖官粮以牟取私利。

其罢除的,亏损公家赋税,事情发觉,以至于身死家破。

景泰年问,革除粮长,不久又恢复。

自从官军兑粮运送,粮长不再输送到京城,在州县阎里之间多滋生祸害,所以顾鼎臣论及此事。

不久,御史郭弘化等人也请求通行丈量,以杜绝包赔兼并的弊端。

皇帝恐怕纷扰,不听从。

给事中徐俊民说:“现在的田赋,有在官府接受田地,每年供应租税的,叫做官田。

有江水泛滥沟塍淹没的,叫做坍江。

有人口流动死绝,田地舍弃而粮税尚存的,叫做事故。

官田由贫民佃种,每亩交租三斗,有的五六斗,有的甚至一石以上。

坍江、事故的虚粮,里甲赔偿交纳,有的达敷十石甚至百余石。

民田的价格比官田高十倍,贫民既不能买,而官田粮税重,常常以收取太多而顾虑,再加上坍江、事故的虚粮,又命令摊派交纳,催逼赋税敲打鞭笞,一年到头役有安宁的日子。

而奸谲的富豪狡猾的胥吏却又把自己的田地假报在别人名下,或挪借移用,合并轻税分摊重税。

这就是小民的疾苦。

民间凋敝,一天天加重的原因。

请求制定平均粮税、限定田地的制度。

坍江、事故,全部予以免除。

而合并官田与民田为一样,确定上、中、下三个等级按亩收税以平均粮税。

富人不能超过千亩,任凭他以一百亩供给自己,多余的就增加输纳边防粮税。

如这样,便多与少有节制,轻与重适宜,贫与富彼此安乐,公与私都充足了。”户部讨论:“疆土、民俗各不相同,命令主管官吏细致谋划各行其便。”其法没有施行。

过了几年,纔听从应天巡抚侯位的奏请,免去苏州坍海田的粮税九万多石,然而挪借移用,把田地分拨给其它农户以逃税的弊端,相沿而不改。

到十八年,顾鼎臣任大学士,又上言说:“苏、松、常、镇、嘉、湖、杭七府,交纳的赋税为天下第一,而乡里小吏豪强富户弊害特别严重。

应该把欺骗隐瞒以及坍荒田地,一一检查核实改正。”于是应天巡抚欧阳铎检查荒田四千多顷,合计租税十一万石有余,用所欺骗隐瞒田地的粮税六万多石予以补充,其余的请求免除。

户部始终坚持不同意。

当时嘉兴知府趟瀛建议:“田不分官田、民田,税不分等级,一切以三斗起征。”欧阳铎便与苏州知府王仪全部囊括予以增加或减少。

实地清理丈量土地,定为等级。

所造的经赋册,以八个方面确定税粮:一是元额稽始,二是事故除虚,三是分项别异,四是归总正实,五是坐派起运,六是运余拨存,七是存余考积,八是征一定额。

又用八个方面考核里甲:一是丁田,二是庆贺,三是祭祀,四是乡饮,五是科贺,六是恤政,七是公费,八是备用。

用三个方面决定平均徭役:一是银差,二是力差,三是马差。

定著作为条例。

征一,是指总征银米的总数,而计算田亩平均输缴赋税。

那些按田地类别、等级确定的赋税标准最重和最轻的,稍以消耗增减改动。

重的不能全部减,只是递减耗米,派入轻税折除,暗中予以减轻。

轻税不能增加,为征收本色,递增耗米加乘,暗中予以加重。

推算收税乏法,以田地为母,人户为子。

当时富豪之人多阻止其提议,只有顾鼎臣认为好,说:“这个税法一实行,我家增加一千石税,然而贫民却减轻一千石了,不能改动。”但是当时,皇上不能碱损赋税数额,官吏私下以个人的想法变通。

因此官田不至于偏重,而民田的赋税反而增加了。

当时又有纲银、一串铃等法。

纲银,是举民间应服役的岁费,丁四成粮六成总征收,易于理解而不繁杂,犹如网有纲。

一串铃,则是合收分解法。

从此民间交纳赋税,只收本色和折色银了。

这时天下的财赋,每年纳入太仓库的二百万两有余。

旧有制度以七分作为国家的经常用费,而存积三分防备兵灾和歉收,作为常规。

世宗中期,边防供费繁多,加上土木、祷祀,每月没有空遇一天,府库储藏匮乏枯竭。

司农用各种办法生财,甚至变卖寺院的田地,收军罪赎金,还是不能满足供应。

二十九年,俺苔侵犯京城,增加军队防守,军饷数额超过一倍。

三十年,京城边防一年用到五百九十五万,户部尚书孙应奎忧念时局束手无策,便提议在南畿、浙江等州县增加赋税一百二十万,加派赋税从此时开始。

以后,京城边防每年的用度,多的超过五百万,少的也三百余万,每年的收入不能补充每年支出的一半。

因此度支想尽一切办法,苛敛民财、题增派、括赃赎、算税契、折民壮、提编、均徭、推广事例等名目便兴起了。

开初也赖以解救匮乏,久了以后,各地输送的赋税更少。

又四方纷乱,主管官吏常常为自己所辖之地上奏请求留用或者请求免除:浙、直以防备倭寇为由,川、贵以采伐树木为由,山、陕、宣、大以兵荒为由。

不仅财物储存、供给军用所征调,就是每年额定二百万,尚且亏缺三分之一。

而皇帝的赏赐供给,斋殿的经营,宫中半夜传出片纸,官吏虽然着急,也不敢有顷刻延缓。

三十七年,左旦右卫报告敌情,赋税纳入太仓的只有七万,财物储藏大致不到十万。

户部尚书方钝等人忧虑恐惧不知财物从何处可出,便找机会详细陈说库藏空虚的情况,于是分条呈上符合时宜的七件事提出请示。

随后,又命令群臣各自条陈理财的策赂,决议施行的一共二十九条,更加琐碎,不是国家大体。

而历年以前积欠的租税无不追征,南方本色欠赋也都追加征收成折色了。

这时,东南遭受倭患,南畿、浙、闽多收额外提编,江南达到四十万。

提编,就是加派的叫法。

其规定:以财力不等分为十组,如一组不足,就提下一组补充,所以叫提编。

到倭寇平息,应天巡抚周如斗请求减少加派赋税,给事中何煌也详细陈述南畿的困顿破敝,说:“军门训养士兵,工部估料价格,操江招募兵勇,兵备道的壮丁,府州县的乡兵,都成为人民的负担,严重的指一科征十,请求禁止革除。”命令按何烟的提议办,而提编的额度不能减少。

隆庆、万历时期,增加的税额已如故,又多出无艺的征收,欠粮更多,设法躲避也更加奸巧。

已解送而延期的竟至于十余年,没有征而报已收,一个县有达到十万的。

欠税之多,每县各有数十万。

依赖施行一条鞭法,没有了别的科税的干扰,人民的财力纔不至于大困顿。

一条鞭法是总括一个州县的赋税,测量土地,计算人丁徭役,人丁徭役和粮税都输入官府。

一年的徭役,官府出银帮助招募役工。

力役差,便计算其工钱的费用,衡量着增减;银差,便计算其交纳的费用,增加省耗。

凡是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按需要供应等费用,以及土贡方物,全部并成一条,都按田亩征收银,由官府折合办理,故称为一条鞭。

立法颇简便。

嘉靖年间,多次推行又多次停止,到万历九年便全面推行。

此后接连三次大规模征伐,多有加派,战事结束随即加派停止。

到四十六年,突然增加辽事军饷三百万。

当时内府财物充足堆积,皇帝吝惜不肯调发。

户部尚书李汝华便援引征伐倭、播的先例,每亩加收税三厘五毫,天下的赋税增加二百万有余。

第二年,又加收三厘五毫。

又第二年,因兵、工二部请求,又加收二厘。

总共前后加收九厘,增加赋税五百二十万,于是成为每年的额数。

不增加的,祇是畿内八府以及贵州而已。

天启元年,给事中甄淑说:”辽事军饷加派,容易导致不均匀。

大抵天下户口有户口的税银,人丁有人丁的税银,田土有田土的税银,主管部门征收,总称银额。

按银加派,则其数目不遗漏。

东西南北的人民,甘苦不同,布帛粟米力役的办法,征收交纳不同。

只有守令自己知道其甘苦,而变通其征收交纳。

现在因人丁土地的方便,则没有失去平衡的困扰。

其办法是,以银的数额为主,而疏通人情,斟酌地方风俗,颁发各直省。

每年存留、起解各项银两的数目,凭所加粮饷的额敷,按银数分派,总提折扣,多的碱少,少的增加,以求不失饷额而止。

如这样,那么愚民易懂,可以杜绝奸猾胥吏随意增减的弊端。

并且小民最痛苦的是无田之粮税,无米的丁役,田地卖给了富裕的人,田产已去而粮税犹存,而还要轮交人赋。

应该取额丁、额米,两方平衡而确定数额,米多少,便带丁多少。

买田的人,征收米便征收丁役,那么县册不失丁额,贫民不致赔累,而主管官吏也免于欠税的忧愁。”下交户部复议,依从其说。

崇桢三年,战争兴起,兵部尚书梁廷栋请求增加田赋。

户部尚书毕自严不能制止,便在九厘之外,每亩又征三厘。

祇有顺天、永平因刚遭受兵祸没有办法增加,其余六府每亩征收六厘,得到别省税收的一半,一共增加赋税一百六十五万四千有余。

此后五年,总督卢象升请求增加宦户田赋的十分之一,民粮十两以上相同。

随后一概征收每两一钱,名叫助饷。

过了二年,又实行均输法,用粮税的标准交纳军饷,每亩计交米六合,每石折银八钱,又每亩加征一分四厘九丝。

遇了二年,杨嗣昌督率军队,每亩增加练兵饷银分。

兵部郎张若麒请求收兵残的遣产作为官庄,分为上、中、下三等,每亩交租八斗至二三斗不等。

御史卫周胤说:“杨嗣昌毒害天下,剿贼练兵之饷多达七百万,人民的怨恨哪里有极点?”御史郝晋也说:“万历末年,合计九边军饷只有二百八十万。

现在加派御辽军饷达到九百万。

剿贼军饷三百三十万,已经停止,随即又加练兵粮饷七百三十多万。

自古以来有一年而总共二千万输送京城,又总共京城二千万以输送边防的吗?”上疏措辞虽然严厉直截,而时局危急,不能采纳。

徭役之法制定于洪武元年。

田地一顷出丁夫一人,不够一顷的用别的田补足,名叫均工夫。

不久编制应天十八府州,江西九江、饶州、南康三府的均工夫图册。

每年农闲到京城,供徭役三十日后遣返回去。

田地多人丁少的,以佃户充役夫,而田主交米一石资助其费用。

不是佃户而计算田亩出人夫的,每亩资助米二升五合。

到造黄册完成,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里分十甲,称里甲,以上、中、下户为三等,五年均役,十年重造一次。

一年中各种杂目应该出役工的,编出轮次予以均衡。

出银、出力役随其自便,叫做均徭。

其它杂役,叫做杂泛。

凡是祗应、禁子、弓兵,全部指派市民,不役使粮户。

额外征收税一钱、役使一夫的,罪罚流放。

后来法令渐渐松弛,编制徭役里甲的人,以卢作为断限,放大卢而勾单小。

于是议论的人说,均徭的办法,按册籍丁粮,以资产作根本,核实人户上下,以蓄藏得实。

考察册籍,则富贵的大商人免于徭役,而土著之人困顿;核实人户,则官员和里甲小吏随意减轻或加重,而小民更加穷困,两方面交相为患。

然而专论丁粮,差不多接近古人租庸调的意图。

于是令以旧时所编力差、银差的数额当丁粮的数额,困难容易,量轻量重斟酌其中。

徭役应差,里甲除应当免除的外,论丁粮的多少编排出先后,称鼠尾册,按册征收。

市民商人家富足而没有田产的,听凭自己选择,以辅助银差。

正统初年,愈事夏时创制施行于江西,其它省仿效施行,徭役因此稍稍平衡。

此后各上供的人,由官家支付费用,而官府公私所需,又提供所交纳的银两给坊里长,责令他们办理。

给予不及十分之一二,供役的人有的费用达十倍百倍,甚至没有供给,祇是计算每年里甲只应夫马饮食,而里甲困窘了。

凡是均徭,解送户上供为京徭,交纳主事人被内官无端阻挠,不兑换钞引,反复改卖,大都至于倾家荡产。

其它徭役苛刻索取的弊端,不能琐细地列举。

明朝初年,命令天下上贡各地特产,有经常不变的数额,珍奇玩好不在此列。

即使需要,也编入里甲,拿出银子来购买。

但是其项目冗杂琐碎,奸猾的人利用机会牟取利益。

又有大工程营造修缮,掌祭祀之官祈求福佑,财物开支繁多,到了明朝中期,倭寇不断骚扰,加上每年黄河决口,国家的财物消耗竭尽。

于是里甲、均徭,超过了常年的数额。

凡是役民,除了里甲正办之外,如粮长、解户、马船头、馆夫、祗候、弓兵、皂隶、门禁、厨斗成为经常性的徭役。

后来又有斫薪、抬柴、修河、修仓、运料、接递、站铺、闸浅夫之类,因事编册征派,每年都有增加。

嘉靖、隆庆以后,施行一条鞭法,总计一省的丁粮,平均派一省的徭役。

于是均徭、里甲与两税合而为一,小民得以不受骚扰,而事情也容易办成。

然而粮长、里长,名义上罢除了而实际仍存在,各种工役突然到来,又征派农民。

一条鞭法施行十多年,规矩制度又紊乱,不能完全遵用。

天启时期,御史李应升上疏陈说十大害处,其三条直切说马夫、河役、粮甲、修办、白役侵扰人民的弊端。

崇祯三年,河南巡抚范景文说:“人民的忧患疾苦,没有什磨像差役那样苦。

钱粮有收户、解户,驿递有马户,供应有行户,都指派有财力的家庭来充当,名叫大户。

探究起来,所指派的如果不是富豪户,中等产业的人便倾家荡产。

自从改成一条鞭法,以境内的徭役平均于境内的粮税,应稍微缓解,而民间连年奔走,用尽财产来补贴,是一条鞭施行而大户不曾革除。”当时给事中刘懋又上奏裁削驿夫,微调往来,仍然责令编户承担。

驿夫无法得到生活费用,以致相继跟随流贼造反。

凡是军、匠、灶户,徭后都永远充任。

军户死亡或逃跑的,在原籍选取填补。

匠户二等:一是住坐,一是轮班。

住坐的工匠,每月上工十天。

不应班的,交纳罚班银每月六钱,所以叫做输班。

监局的宦官,多占工匠的徭役,又括充幼匠,动不动以千计,死亡或者逃亡的,选取补充如同军户。

灶户有上、中、下三个等次。

每一个正丁,附以余丁。

上、中户丁力多,有的附属二三丁,下户一概予以优免。

其它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施夫、库役,琐细不能尽计。

明朝初年,工役的繁多,开始于营建两京宗庙、宫殿、阙门、王邸。

采伐树木、陶制甓瓦,工匠制造,以万万来计算。

到处修筑城墙、疏浚池陂,各种工程都兴起。

直到洪武、宣德,郊祀台坛、仓库还没有完工。

正统、天顺之际,三殿、两宫、南内、离宫,依次兴建。

弘治时期,大学士刘吉说:“近年来的工役,都选调自京营的军士,内外军官禁止不能估算工用大小多少。

本用五千人,奏请达到一二万,没有查核。”礼部尚书倪岳说:“诸工程费用动不动以敷十万来计算,水灾旱灾接连不断,请求稍稍停止。”南京礼部尚书童轩又陈说工役的痛苦。

吏部尚书林瀚也说:“两畿连年饥荒,被各项工役所困扰,穷困忧愁怨恨感叹。

山、陕供应军饷兴起,云南、广东西征讨剿除叛逆。

山东、河南、湖廑、四川、江西兴建王邸,财力不能供应。

浙江、福建办治物资材料,比旧日增多。

库藏空虚匮乏,不可不忧虑。”皇帝都采纳了他们的意见,然而不能全部依从。

武宗时期,干清宫工程特别大。

因太素殿原来的形制朴素节俭,改作雕昼雄峻,用银达到二千多万两,役使工匠三千多人,一年支出工匠食用米一万三千多石。

又修凝翠、昭和、崇智、光霁等殿,御马监、钟鼓司、南城豹房新房、火药库都重新修建。

权臣幸臣宦官庄园祠墓香火寺观,工部又窃用官银以献媚。

给事中张原说:“工匠养育父母妻儿,记载于簿册上的军队抵御外敌入侵,京营的军队保卫王室,现在怎么令人民无所依赖,令士兵不附属于军伍,利益归于私门,怨恨丛聚于公室呢?”奏疏呈入,被贬谪为贵州新添驿丞。

世宗营建宫室最繁多,十五年以前,名义上节省省除奢侈,而财政费用已达六七百万。

此后增加十几倍,斋宫、秘殿同时兴建。

工场二三十处,役使工匠数万人,役使军队与此相当,每年花费达到二三百万。

当时宗庙、万寿宫襞生火灾,皇帝不能省察,营建修缮更加紧急。

经费不够支出,便命令臣民捐献资助;捐献资助不止,又实行与国外往来。

劳顿人民消耗财物,超过武宗。

万历以后,营建织造,超过经理节制的敷倍,加上征调、开采,民众不能得到片刻休养。

到宦官淆乱政治,建宅第造坟墓,超过定制,没有等级之差,功德私祠遍及天下。

大致二百多年,民力伤残弹尽很久了。

那些因职役优恩免除徭役的,少者一二丁,多的达十六丁。

万历时,免去田赋有达到二三千的。

至于赋税的免除,有恩蠲,有灾蠲。

太祖的训制,凡是四方遭受水灾、旱灾就免税,丰年没有灾伤,也选择土地薄瘠人民贫困的便施恩免除。

凡是饥荒,全部蠲免二税,并且以米借贷,更严重的便赐给米布钱钞。

又设置预备仓,令老人运钞换米以储备粮食。

荆、薪水灾,命令户部主事趟干前去赈济,拖延了半年,皇上发怒而诛杀了他。

青州遭旱灾和蝗灾,主管部门不上报,逮捕治其官吏之罪。

旱灾伤害州县,主管官吏不上报,允许年高有德之民申诉,处以极刑。

孝感饥荒,其县令请求以预备仓赈济借贷,皇帝命令使者骑着驿马疾速前往,并且训谕户部:“从今以后,凡是发生饥荒,先开仓库贷粮,然后报告,定着为法令。”在位三十多年,赐予布帛钱钞数百万,米一百多万,所免除的租税无法计算。

成祖听到河南饥荒,主管官吏隐匿不上报,逮捕治其罪。

于是命令都御史陈瑛张榜告谕天下,主管官吏对水旱灾伤不报告的,罪罚不宽饶。

又命令朝廷官员每年派遣巡枧官,察看到人民生活艰难而不上报的人,全部逮捕关进监狱。

仁宗监国时,有因请求开仓赈灾的人,便派人急驰前往训谕,说:“军民穷困匮乏,嗷嗷待哺,还不慌不忙地奏请等待回报,不能仿效漠代汲黯吗?”宣宗时,户部请求查核饥荒之民。

皇帝说:“人民饥困没有粮食,救济他们当如拯救淹在水中,被火焚烧一样,为什么要等待查核呢!”大致二祖、仁宗、宣宗时代,仁政屡次施行。

预备仓之外,又时时截留起运,赐予内府之财。

遭受灾害之处没有储备粮的,调发近旁之县的米来赈济。

蝗蝻开始产生时,必定派人捕杀埋掉。

卖子女的,官府为之赎回收留。

并且命令富人免除佃户的租子。

大户贷给贫苦人民粮食,免除杂役为利息,丰收后偿还。

皇庄、湖泊都放松禁令,听凭人民采摘捕取。

饥民返还原籍,供给口粮。

京、通的仓米,平价出耀。

同时预先供给俸粮以压低米价,建造官舍来安置流亡之民,供给粮食以养育抛弃的婴儿。

养济院让穷困的人民注籍册,没有籍册的收养在蜡烛、旖竿二寺院。

其体恤人民像这样周到。

世宗、神宗对人民之事虽有疏略,而灾荒的奏疏到京,必定颁赐免除赋税赈救灾民,不敢违背祖宗的旧制。

赈米的办法,明代初年,大口六斗,小口三斗,五岁以下不给与。

永乐以后,减少其数量。

交纳米赈救灾民赎罪的,景帝时,杂犯死罪六十石,流放徒刑减三分之一,其余递减有差等。

捐献交纳财物以得功名的条例,从宪宗开始。

生员交纳米一百石以上,进入国子监;军民交纳二百五十石,为正九品散官,加五十石,增加二级,刭正七品而止。

武宗时期,富裕之民交纳粮食赈救灾民,干石以上的旌表其门,九百石至二三百石的,授予散官,能够达到从六品。

世宗命令义民出谷二十石的,给予官职,多的授官正七品,到五百石的,主管部门为之立牌坊表彰。

赈粥的办法,从世宗开始。

报告灾情的办法,洪武时期不拘时限。

弘治年问,开始限制夏灾不能超过五月底,秋灾不能超过九月底。

万历时期,又分近地为五月、七月,边地为七月、九月。

洪武时期,查核灾情属实,就全部予以免除赋税。

弘治年间,开始制定全面灾害免除七分赋税,从九分灾害以下递减,又停止免除存留,不及起运,以后便成为长久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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