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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版《明史》列传·卷一百一十五

清朝 明史 张廷玉 著

庞尚鹏,字少南,广东南海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授职江西乐平知县,后升御史。与给事中罗嘉宾出去核查南京、浙江军饷,请治参将戚继光、张四维的罪,而全面揭发胡宗宪失律、贪淫及战事兴起以来督抚侵占军需之事。回到朝廷,出任河南巡按。巡按蔡汝楠想一同上疏进献白鹿,庞尚鹏认为不可以。改为浙江巡按。老百姓苦于徭役,为他们实行一条鞭法。整治乡官吕希周、严杰、茅坤、潘仲马参子弟奴仆,请求夺去吕希周的冠带。皇上下诏将他们都贬为平民。

庞尚鹏耿直不依附任何权贵。到一个地方就惩治豪强,官吏、百姓受到震慑。不久,督察畿辅学政。隆庆元年(1567)请求皇上不时到便殿召见大臣,抚恤因进言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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