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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校释》·15

清朝 论衡校释 吴承仕 著

庐江皖侯国际有湖出金。太守遣吏收取,遣门下掾奉献。验符篇。

    明帝致麟、醴泉、白雉、嘉禾。金出。宣汉篇。

     按明帝纪,永平十一年,漅湖出黄金。时麒麟、白雉、醴泉、嘉禾所在出焉。

明帝永平十二年 公元六九 充四十三岁

    永昌郡有金。验符篇。

     按明帝纪,永昌郡,永平十二年置。郡国志注云:「二年。」误。

    杨子山为上计吏,见三府作哀牢传,不能成,归郡作上,孝明奇之,征在兰台。佚文篇。

     按:明帝纪:「永平十二年,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于是置永昌郡。」西南夷传曰:「罢益州西部所领六县,合为永昌郡,置哀牢、博南二县。」郡国志:「永昌郡哀牢县,永平中置,故牢王国。」

明帝永平十三年 公元七0 充四十四岁

明帝永平十四年 公元七一 充四十五岁

    帝立广陵王荆子。恢国篇。

     按明帝纪,永平十四年封故广陵王荆子元寿为广陵侯。

    楚王英惑于侠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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