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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海焚余》·三辞印务疏

明朝 岭海焚余 金堡 著
简体

揭本月二十二日准太常寺少卿仍管吏科都给事中事丁时魁咨:为印务事。该本科于二十日奏单,奉圣旨:谢元汴奉差在先,兵科印即着丁时魁传与金堡,照旧署掌,切勿再延。钦此,钦遵。咨移到职。该职先于本月十六日具有「辅臣急不择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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