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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海焚余》·辞署印疏

明朝 岭海焚余 金堡 著

为微臣未信而谏,方候处分;不可则止,义难就列。恳辞印署并请褫斥,以安愚分事。
本月本日准太常寺少卿管吏科都给事中事丁时魁咨移:为印务事。该本寺科题前事,奉圣旨:李用楫以原官署掌礼科印务、金堡以原官署掌兵科印务,该衙门知道。钦此。臣小臣也,例不当辞;然臣谏官也,前月二十七日具有「中兴之根本在朝廷等事」一疏,迄今十二日矣,未奉圣旨。夫使臣言而当,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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