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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海焚余》·先事陈情疏

明朝 岭海焚余 金堡 著

为谨陈江东之变局,并剖微臣之素心;恳祈圣断,亟赐处分事。
臣以十九日至温州,与督抚臣鸣俊定临江进讨之计。辅臣议抵金华,即遣中军都督佥事郑有亮监军、光禄寺少卿朱子觐率兵直走临安,与忠武将军姚志卓合,以窥杭州之西北。一面速请圣驾出关,镇定异萌;一面调兵征饷,陆续接济。臣即从台州,径赴忠义营矣。臣自惟受陛下特达之知,初无一语欺饰,以负天地;而事会所遭,辄不从心,迹涉于欺,言皆成罪。不得不先事以告陛下者,遵谦两迎大驾,力主开诏,其归向不可谓不笃;今闻受鲁藩义兴伯爵;诸人俱拜,势不独异。即揆之功名之心与危疑之情,羁縻瞻顾,未能遽绝,皆宜有之。臣至军前,可令立缴藩篆。然陛下之驾不出三衢、督师之兵不临江上,即遵谦独奉正朔,而二心之群横截于中,声息不得相通、缓急不能相救、此曹不敢夺遵谦之兵,其以断遵谦之粮也有余矣。遵谦若舍杀虏之初心,返戈内向,即为不义;若坐而待毙,是不死于虏,而死于高皇帝子孙之手也。臣至军前,亦即可通启鲁藩、驰檄文武诸臣,反复劝戒,以明大义。然陛下之驾不出三衢、督师之兵不临江上,臣与遵谦共奉正朔,此曹不敢杀臣之身,其以阻臣之行事也亦有余矣。臣若遨游于二帝之间,即为不忠。若中道自弃,一事不成,是向以朋友之谊,犹可展手足;而今者奉天子之命,并不能置笔舌也。臣已与辅臣鸣俊约矣,今当与陛下约:二月为期,投应不至,而鲁藩拒命、道路阻绝,遵谦之营不能自拔,则臣先事之陈,不啻再四,臣即束身以奉使无状,自拘于司败耳。若夫欺君之罪,非臣所敢任也。臣之心迹,至明至白;其修晰陈事,至真至切。伏惟圣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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