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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論 卷第二十二

战国 吕氏春秋 吕不韦 著
简体

卷第二十二

慎行一曰──行不可不孰。不孰,如赴深谿,雖悔無及。君子計行慮義,小人計行其利、乃不利。有知不利之利者,則可與言理矣。

荊平王有臣曰費無忌,害太子建,欲去之。王為建取妻於秦而美,無忌勸王奪。王已奪之,而疏太子。無忌說王曰:「晉之霸也,近於諸夏,而荊僻也,故不能與爭。不若大城城父而置太子焉,以求北方,王收南方,是得天下也。」王說,使太子居於城父。居一年,乃惡之曰:「建與連尹將以方城外反。」王曰:「已為我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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