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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览》·卷二百一十八 职官部十六

宋朝 太平御览 李昉 著

刑部尚书

《六典》曰:刑部尚书、侍郎之职,掌天下刑法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令。其属有四:一曰刑部,二曰都官,三曰比部,四曰司门,总其职务而行其制命。凡中外百司之事,由於所属,咸质正焉。

《唐书》曰:柳公绰为刑部尚书。京兆人有姑鞭妇致死者,府断以偿死,公绰议曰:“尊殴卑非斗,且其子在,以妻而戮其母,非教也。”竟减死。

又曰:李适之拜刑部尚书。适之雅好宾友,饮酒一斗不乱,夜则宴赏,昼决公务,庭无留事。

刑部侍郎

《唐书》曰:太宗谓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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