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百七十一 人事部一百一十二 卷四百七十二 人事部一百一十三
卷四百七十三 人事部一百一十四 卷四百七十四 人事部一百一十五
卷四百七十五 人事部一百一十六 卷四百七十六 人事部一百一十七
卷四百七十七 人事部一百一十八 卷四百七十八 人事部一百一十九
卷四百八十一 人事部一百二十二 卷四百八十二 人事部一百二十三
卷四百八十三 人事部一百二十四 卷四百八十四 人事部一百二十五
卷四百八十五 人事部一百二十六 卷四百八十六 人事部一百二十七
卷四百八十七 人事部一百二十八 卷四百八十八 人事部一百二十九
卷四百九十一 人事部一百三十二 卷四百九十二 人事部一百三十三
卷四百九十三 人事部一百三十四 卷四百九十四 人事部一百三十五
卷四百九十五 人事部一百三十六 卷四百九十六 人事部一百三十七
卷四百九十七 人事部一百三十八 卷四百九十八 人事部一百三十九
卷七百八十一 四夷部二□东夷二 卷七百八十二 四夷部三□东夷三
卷七百八十三 四夷部四□东夷四 卷七百八十四 四夷部五□东夷五
卷七百八十五 四夷部六□南蛮一 卷七百八十六 四夷部七□南蛮二
卷七百八十七 四夷部八□南蛮三 卷七百八十八 四夷部九□南蛮四
卷七百八十九 四夷部十□南蛮五 卷七百九十 四夷部十一□南蛮六
卷七百九十一 四夷部十二□南蛮七 卷七百九十二 四夷部十三□西戎一
卷七百九十三 四夷部十四□西戎二 卷七百九十四 四夷部十五□西戎三
卷七百九十五 四夷部十六□西戎西 卷七百九十六 四夷部十七□西戎五
卷七百九十七 四夷部十八□西戎六 卷七百九十八 四夷部十九□西戎七
粽
《晋书》曰:广州刺史卢循,遣使遗刘裕益智粽子,裕答以续命汤。
《宋书》曰:後魏太武至彭城永酒及甘橘,张畅宣孝武帝旨,致螺杯杂粽,南土所珍。
《齐书》曰:范云永明十年使魏,魏人李彪宣命,至云所,甚见称美。彪为设甘蔗、黄粽,随尽复益。彪谓曰:“范散骑小俭之,一尽不可复得。”
《梁书》曰:张缵初往雍州,资产悉留江陵。性既贪婪,南中赀贿填积。及死,湘东王皆使收之。书二万卷,并扌连(音辇。)还齐,珍宝财货悉付库,以粽、蜜之属还其家。
《风土记》曰:俗以菰叶裹黍米,以淳浓灰汁煮之,令烂熟,於五月五日及夏至啖之。一名粽,一名角黍,盖取阴阳尚相裹未分散之时像也。
《续齐谐记》曰:屈原以五月五日投汨罗而死,楚人哀之,每至此日,取竹筒贮米,投水以祭之。
汉建武中,长沙区回白日忽见士人自称三闾大夫,谓回曰:“君常见祭甚诚,但常年所遗,俱为蛟龙所窃。今君惠可以练树叶塞其上,以彩丝缠缚之,此二物蛟龙所惮也。”回谨依旨。今世人五日作粽,并带练叶及五彩丝,皆汩罗之遣风。(《异苑》云:粽,屈原妇所作也。)
饣半(读与饼同)
《宋书》曰:文帝崩,郭原平号恸,日食麦饣半一枚,如此五日。人曰:“谁非王臣,何独如此?”原平泣而答曰:“吾家见异先朝,蒙褒赞之赏,不能报恩,私心感恸耳。”
《齐书》曰:衡阳王钧年五岁,所生妪贵人病,便知惨悴。左右依常以五色饣半饴之,不肯食,曰:“须待姨差。”
又曰:虞少以孝闻。父病,不欲见人,虽子弟亦不得前。时年十二三,昼夜伏户外,问内竖消息,未知辄呜咽流涕,如此者百馀日。及亡,终丧惟日食麦饣半二枚。
《南史》曰:沈众,陈武帝时兼兵部尚书,监起太极殿,恒衣布袍芒履,以麻绳为带,又囊麦饣半以啖。
范汪《祠制》曰:仲夏荐角黍饣半。
《夏统别传注》曰:蔹初生,合米捣作饣半。
ボ
《埤苍》曰:ボ,膏ボ也。
《笑林》曰:南方人至京师者,人戒之曰:“汝得物惟食,慎勿问主人。”入门内见马屎,便食之,觉臭乃止。後诣贵官,为设ボ,因视曰:“戒故昔,且当勿食。”
《时镜新书》曰:ХЦ蜜饵,即糖ボ。龙山食有糖ボ、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