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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大典残卷》·卷之二万四百七十九

明朝 永乐大典残卷 解缙 著
简体

二质职

牙 职

【宋会要】:太祖开宝四年十月,知邕州范,言岭外十州,风土甚恶,县镇津口,税赋失额。州主令佐,皆是衙前职名,及土人补置,因无廪禄,非此色人,不易久住。虑言事者,或请遍除职官,广屯兵士。未知岭外所入则少,朝迁所费则多。制置之时,别有宜便。诏依旧例,差衙前勾当。太宗太平兴国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以诸州所籍送,尝隶牙校者,凡百人。具九十五人补殿前承旨,五人老病遣还。先是,方镇侯伯得自补子弟为军中校。既死,其子弟因父兄财力,率豪横奢纵,民间患之。太宗在晋邸,悉知其事。故即位之始,尽命诸州,籍其名部,送至阙下,以贱职羁禁之。八年五月,诏诸道州府军监,衙前使院客司通引官,多是知州通判临替徇情,额外添人,蓦越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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