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永乐大典残卷 >查看详情

《永乐大典残卷》·卷之一万六千八百四十二

明朝 永乐大典残卷 解缙 著
简体

十二霰善

大明仁孝皇后劝善书

嘉言

儒:好杀之人,临死报验,子孙殃祸。穷凶极暴,人怨神怒。酷暴不已,旋踵而止。释:杀害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饿鬼受苦。更相杀害、或自杀、教杀、闻杀欢喜、如是等罪、无量无边。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肆情杀害、枉夭无辜,如是怨对,无量无边。道:彼死于枉,我偿其枉。是我杀人,乃所以自杀也。杀戳无辜,结怨成业。杀及无辜,未有善终者也。持心好杀,死入九幽地狱。

感应

宋神宗时,王韶建议开熙河,杀人甚多,称功至枢密院使。交亲多楚人,依韶求仕,乃分属诸将,或杀降羌老弱子以首级为功。时泾原知县王直温,一夕已就寝,闻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