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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府元龟》·卷六百九十五 牧守部·刺举

宋朝 册府元龟 王钦若 著

◎牧守部·刺举

  夫方伯之任民物是司必在当官而行临事而断不畏权倖靡私亲?匿纠发瑕[C260]考案是非使吏不能为奸民不受其弊政事明举风威振肃共治之善於斯为要先民有言养禾者去其稂莠其斯之谓与。

  汉盖宽饶为司隶校尉刺举不可回避。

  魏相为杨州刺史考案郡国守相多所贬退。

  何武为杨州刺史所举奏二千石长吏必先露章服罪者为亏除免之而已(亏减也。减除其状令免去也。)不服极法奏之抵罪(又云:二千石有罪应时举奏其馀贤不肖敬之如一)。

  後汉郅寿为冀州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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