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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易传》·第二十五卦 无妄 天雷无妄 乾上震下

东坡易传 佚名 著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彖》曰:“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於内。

  谓初九。

  动而健,刚中而应。

  谓九五。

  大亨以正,天之命也。

  “无妄”者,天下相从于“正”也。“正”者,我也;天下从之者,天也。圣人能必正,不能使天下必从,故以“无妄”为天命也。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无故而为恶者,天之所甚疾也。世之妄也①,则其不正者容有不得已焉。“无妄”之世,正则安,不正则危。弃安即危非人情,故不正者,必有天灾。

  “校注”①

  ①世之妄也:《苏氏易传》作“世之衰也”,亦通。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

  妄者,物所不与也。

  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茂”,勉也;“对”,济也。《传》曰:“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天下既已无妄矣,则先王勉济斯时,容养万物而已。

  初九:无妄,往吉。

  《象》曰:“无妄”之“往”,得志也。

  所以为“无妄”者,“震”也;所以为“震”者,初九也。“无妄”之权在初九,故“往”,“得志”也。

  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

  《象》曰:“不耕获”,未富也。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灾也。

  九四:可贞,无咎。

  《象》曰:“可贞无咎”,固有之也。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象》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

  善为天下者不求其必然,求其必然乃至于尽丧。无妄者驱人而内之正也,君子之于“正”,亦全其大而已矣。全其大,有道不必乎其小,而其大斯全矣。古之为过正之行者,皆内不足而外慕者也。夫内足者,恃内而略外,不足者反之。阴之居阴,安其分者也,六二是也。而其居阳也,不安其分而外慕者也,六三是也。阳之居阳,致其用者也,九五是也。而其居阴也,内足而藏其用者也,九四是也。六二安其分,是故不敢为过正之行,曰“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夫必其所耕而后获,必其所菑而后畬,则是拣发而栉,数米而炊,择地而蹈之充其操者,蚓而后可将有所往,动则踬矣。故曰于义可获,不必其所耕也;于道可畬,不必其所菑也。不害其为正而可以通天下之情,故“利有攸往”。所恶于不耕而获者,恶富之为害也。如取之不失其正,虽欲富可得乎?故曰“不耕获,未富也”。六三不安其分,而外慕其名,自知其不足,而求详于无妄,故曰“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灾”。或者系其牛于此,而为行道者之得之也,行者固不可知矣,而欲责得于邑人,宜其有无辜而遇祸者,此无妄之所以为灾也。失其牛于此,而欲必求之于此,此其意未始不以为无妄也,然卒至于大妄①,则求详之过也。九五以五用九,极其用矣,用极则忧废,故戒之曰:“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无妄”之世而有疾焉,是大正之世而未免乎小不正也,天下之有小不正,是养其大正也,乌可药哉!以“无妄”为药,是以至正而毒天下,天下其谁安之?故曰:“无妄之药,不可试也。”九四内足而藏其用,诎其至刚而用之以柔,故曰:“可贞,无咎。”可以其贞正物而无咎者,惟四也。其《象》曰:“固有之。”“固有之”者,生而性之,非外掠而取之也。

  “校注”

  ①卒至于大妄:《苏氏易传》作“反至于大妄”,亦通。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象》曰:“无妄”之“行”,穷之灾也。

  “无妄”之世有大妄者,六三也;而上九应之,六三外慕于正而窃取其名,三以苟免可也。至于上九,穷且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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