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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参同契》·如审遭逢章第二十五

周易参同契 佚名 著

如审遭逢,睹其端绪。以类相况,揆物终始。五行相克,更为父母。母含滋液,父主秉与,凝精流形,金石不朽。审专不泄,得为成道。立竿见影,呼谷传响。岂不灵哉!天地至象。若以野葛一寸,巴豆一两,如喉辄僵,不得俯仰。当此之时,周文揲蓍,孔子占象,扁鹊操针,巫咸扣鼓,安能令苏,复起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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