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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参同契》·同类合体章第十二

周易参同契 佚名 著

胡粉投火中,色坏还为铅。冰雪得温汤,解释成太玄。金以砂为主,秉和于水银。变化由其真,终始自相因。欲作伏食仙,宜以同类者,植禾当以谷,覆鸡用其卵。以类补自然,物成易陶冶。鱼目岂为珠?蓬蒿不成□(木贾)。类同者相从,事乖不成宝。燕雀不生凤,狐兔不乳马。水流不炎上,火动不润下。时间多学士,高妙负良材。邂逅不遭遇,耗火亡资财。据按依文说,妄以言为之。端绪无因缘,度量失操持。□(扌寿)治羌石胆,云母及矾磁。硫磺烧豫章,泥于相炼治。鼓下五石铜,以之为辅枢。杂性不同类,安肯同体居。千举必万败,欲黠反成痴。稚年至白首,中道生狐疑。背道守迷路,出正入邪蹊。管窥不广见,难以揆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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