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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参同契》·同类合体章第十二

周易参同契 佚名 著

胡粉投火中,色坏还为铅。冰雪得温汤,解释成太玄。金以砂为主,秉和于水银。变化由其真,终始自相因。欲作伏食仙,宜以同类者,植禾当以谷,覆鸡用其卵。以类补自然,物成易陶冶。鱼目岂为珠?蓬蒿不成□(木贾)。类同者相从,事乖不成宝。燕雀不生凤,狐兔不乳马。水流不炎上,火动不润下。时间多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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