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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学举要》·灾赈

清朝 幕学举要 万维鶾 著

荒政难办,不能有功,但求无过。须安抚之,不使哀鸿离散。控御之,不使乌合逞凶。灾象将成,即行具禀,即成灾,则据报通详,侯委员到日,将被灾村庄勘明,成灾分数,分晰造册,具印,勘各结申送。其成灾地亩数目,另行续报,并停徽赈恤事宜,或候伤遵,或议洋请示,一面分头查勘,正佐务员尽心办理,务期无遗无滥。庄头当差地亩被灾,例不委员勘报。庄头禀报时,令其呈明内务府,俟内务府委员到境,同州县会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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