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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六壬辨疑》·卷一

大六壬辨疑 佚名 著

【凡例】

  一、占事之法,占验之门,前辈皆分类指明,先宜究心,兹取《大全》六十四课,逐条缀以占验,随事注载,不便再分胎产、功名等类。

  二、课名多有兼取,须以课象最着及所占最切者为主,其余只可参看。

  三、卦主既得,大象判然,易所谓“观其彖”,思过半矣。再看类神上下阴阳,此占事之主,尤宜细玩。若卦主爻主不明,则参形杂势,谁适之从,此壬课第一义也。

  四、卦象爻象,与所占最紧切者,皆入正议。

  五、课象所蕴,可以参观,或非正占,可以兼断,皆入参议。

  六、案验详述事后情形,以证课体,有前断已准者,有前断未准者,皆入案验。以见课无不准,但见有不逮耳。

  七、课外余论,或比例,载之附议,其援引成语,则归附录。

  八、占必焚香,其祷祝时,目中如见先师,方能收敛心神,以赞于神明。尝遇友朋谈笑,偶尔强占,不得已而漫应,万无一准。

  九、百人应试,中者难逢一二,好课必少,而来占者,无不欲好,言不吉,则生嫌,强言吉,则近谀,且不吉者,不得因卜而罢考,必中者,亦必揭晓而后明,何卜之有?夫公则生明,龟筮无私,所以前知。德每自占不准,非神不告也,私意在胸,先为之曲解耳。

  十、易为君子谋,一切邪谋,万不可占。即正人来占,而事关幽暗,及有伤物命,亦不可明说。或事非紧要,不可屡渎。

  十一、是编起例,悉本《大全》、《指南》,所辑要语,不敢妄参臆断,惟前辈言各有当,未便合参,兹特于取用处合集众说,以释其疑耳。

  十二、六十四课,前释名义,后列占象,尊录《大全》原本,不过删繁就简,以便览记耳,其辞义未敢杜撰。

  十三、课名体格,犹船也。时令神煞,犹风也。船有美恶,仍看风之顺逆为利钝,是编谨择其切用者,为神煞纪要,载之首卷。

  十四、六十四课,只取大象,以纲维诸课之体格,不必牵合卦辞,以成武断。

  十五、来占者必注其官篆姓名,以为案验张本,或素不相识,只注其姓氏,课体有干阴私,并不注姓氏,以存忠厚之道。

  十六、大凶之象,有命自天,占时徒为扼腕。若进退可否,性情刚柔,有人力可回者,则间效愚忠,聊寓劝惩,亦工执艺事以谏之意。但文字鄙俚,不免贻笑方家耳。

  总论

  《周易》论卦主,有成卦之主,有主卦之主。成卦之主,则卦之所由成者,无论高下美恶。但卦义因之而起,皆得为卦主。主卦之主,必其德之善而兼时位者。又有成卦之主,即为主卦之主,则卦之所由成,而又兼德与时位者也。成卦之主,如夬以一阴极于上为主,姤以一阴生于下为主,临取刚浸而长,观取大观在上,是以二阳为成卦之主也。主卦之主,如否之九五,变否为泰,是有德有位而能救时者。成卦之主,即为主卦之主,如泰之九二,能尽臣道以上交,六五能尽君道以下交,二爻为成卦之主,亦皆主卦之主也。

  《周易》之论卦主如是,即壬课亦何独不然?如斫轮、铸印、斩关、虎视,以一字为成卦之主,绝嗣、无禄、长幼度厄以四课为成卦之主,润下、炎上、进退联茹以三传为成卦之主是也。又如青龙得水,雀为文德,贵作官星,是为主卦之主。若成卦之主,即为主卦之主,如龙德、时泰、三阳、三光、富贵等课是也。得其主则线索在手。所谓观其彖辞,思过半矣。

  王弼曰:“彖者,统论一卦之体,明其所由之主,故六爻相错,可举一以明也。约以存博,简以御众,其惟彖乎?”又曰:“爻者,言乎其变也。情伪相感,远近相取,受恶相攻,屈伸相推,非天下之至变,其孰能与此哉。是故卦以存时,爻以示变。如壬课有以大象断者,即易之彖辞也。有以一字断者,即易之爻辞也。”

  王弼曰:“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得意者忘象,得象者忘言,习课不习辞,固无以入其门,然先正之辞,皆所以明象。玩其辞,不可不知其象,而象生于意,得其象,又不可不知神之意。盖神不能言,借象以传之,是在观象者之善会其意耳。”

  壬课头绪甚多,最易混目,惟仿易学,寻其卦主以论之,则探骊得珠,自可执简御繁。近来管见如是,愿高明共酌之。

  附

  【心易说】

  邵子论书贵心易。心易者,变化从心也。古人虽有格局体例以启后学,然事有万变,言不尽意,神而明之则存乎其人。徒泥古方,无当也。如邵子占得革卦,言“今夜园中有女子折花跌足,若明日复有此卦亦如此断乎?”自粤匪犯楚,引避各处,每见反吟、天网刑伤、冲破等课,又有游都、贼符、劫煞并勾、元、蛇、虎克干支诸象,便知有寇。因此转徒三千余里,所过之处,无不遭伤。若在无事时,虽见诸课象,亦可如此断乎?又如铸印课,非仕途人,何有印?杨振声占家宅,断以烧陶为业,亦独类旁通之法也。且不徒占课如此,即《礼记》载孔子梦奠两楹,原吉兆,然世莫予宗,反以凶断。《左传》南蒯得“黄裳元吉”,惠伯以为无此德,不能当此爻,格占必因时、因人以为消息也。

  【数从乎理说】

  凡物之生,有理而后气形焉。有气而后数限焉。是理为气数之根底也。论理不论数,则无以穷其变。论数不论理,则无以定其宗。邵子《观梅易数》有云,“如饮食得震,震为龙,龙可得而取乎?当以鲤鱼代之。天时得震,则震为雷,冬占亦可言雷乎?当以风撼雷动之类。夜占叩门声,不断借锄而断借斧。盖夜间安用锄,惟斧切于劈柴之用耳。占西林寺额,得山地剥,体用互变俱比和而反不吉,盖寺者纯阳人居之地,而爻象纯阴,则群阴剥阳之义显然也。”推之六壬,一课之中,或吉凶中半,或吉多凶少,或凶多吉少,令人无所适从,总有理胜处决之。

  【刻应说】

  占断莫神于刻应,亦莫难于刻应。前辈论六壬,以发用在年月日时断刻应。占病看虎鬼临处;占行人看发用墓绝,兼看末传三六合;占数目,休从本数,旺从乘数,相人倍数,死囚从减数。此皆学者所当知也。然而有不尽准者,非法不善也,亦泥而不化耳。如占砚逢太岁发用,可以岁计。占笔墨亦可以岁计乎?占坟宅可以岁计,占花草亦可以岁计乎?如人寿不满百,得寅辰旺相相乘,可许三百五十岁乎?如师旅动以千计,得休囚神将可断五七人乎?此等处,全在因时因事,细参课象以讨其消息耳。

  【论行年】

  课传,所同也;年命,所独也;故有课传凶而年命得救者,可以转祸为祥。有神将吉而年命刑冲者,反令喜处生忧。往往同拈一时,而占断各异。此因年命为变通也。夫占身视乎命,占运视乎年。命本于所生,而年何自昿?盖天开于子,地辟于丑,而人生于寅。故男年一岁起丙寅,顺行而安。女年取阴阳对待之义,一岁起壬申逆行。此易知简能之理。振古如斯,乃后有变其说者,以男女所生各甲之丙壬起行年,殊属无谓,抑有附会《易经》,而以包字论行年者,空说似精而实凿,皆不可宗。

  【占例】

  事有当卜者,两可之见是也。有不待卜者,一定之分是也。有动静判然,而卜有定象者,如“潜龙”、“亢龙”之类是也。有进退无常,而卜有疑辞者,如“跃在渊”之类是也。又有凶为吉者,如“大人之否亨”、“大过之凶,无咎”是也。凡此皆观象玩辞之要义也。

  【条辨】

  问:壬课占断多门,非若专以官鬼子孙为用者,各有把鼻也。甚至一课诸格并见,吉凶混淆,占者已不胜狐疑,更何以决人之疑?

  曰:向占每坐此病,近玩系辞“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二语,颇有会心。盖吉凶各从其类。如家有喜庆事,不止一人欢欣,必有亲朋跻堂称贺,亦不止一身吉服,必有鼓乐喧嗔,彩烛辉煌。虽行路见之,皆不问而知为喜事。又如谳狱一般,斗杀必有器具、邻证户。婚必有媒保书券,不徒决于两造控辞也。夫壬课惟其占断多门,而后可以穷极事变,曲达物情。故四课、三传、正时、年命俱当参看,以辨其类。如占家宅,遇元胎课,未便决其有孕。再看胎财上课否,有生气否,或带天喜血支等煞否,有三两处见喜兆,方可决其有孕余占准此。

  问:方以类聚固是,然或干支吉而在一传不吉,或三传吉而年命不吉,将何以决之?

  曰:吉凶相倚,未始相离。泰卦不无凶爻,否卦亦有吉爻。天地间因喜致忧、因祸致福者,比比皆然也。占者须辨别出喜中忧,忧中喜来。如占功名,贵朱得地,又逢虎鬼乘旺,往往断吉不是,断凶又不是。须知吉凶互见,各从其类。自有并行不悖之道。如得功名后,或丁忧,或自夭,此吉处藏凶也。又如文王囚羑里,却为西伯侯,此凶处藏吉也。

  问:方以类聚,是吉多人吉,凶多从吉否?

  曰:吉凶类聚,此已著者也。吉凶微兆,此难辨者也。吉多固从吉,若“合中犯煞蜜中砒”,吉多凶少,却以凶断。凶多固从凶,若“众鬼全彰全不畏”,凶多吉少,即以吉断。

  问:课或以局断,或以象断,或以类神断,或以贵神断,或以天将断,纷纷不一果以何者为准乎?

  曰:易有卦体、卦象、卦德、卦爻、卦名,其所占亦不一。彖传及大、小象所释卦之辞,或举其全,或从其一或参其半,各以亲切而着明者取之。即如雷以动之,言其象,兼言其德。若干以君之、坤以藏之言其名,兼言基体,亦各有所宜耳。

  问:十二神将所属甚多,果知为何物耶?

  曰:看所占者何事、何人、何时,则知为何物矣。如同一青龙,占天时则为行雨之神,占功名则为吉神,占病则为煞神。又看其所乘何将、所加何方,乘水则为舟为鱼,乘陆则为车为庙。又看衰旺何如,虎乘驿马旺相则主道路,乘囚死则为病丧,乘官鬼则为讼,亦随时变通耳。

  问:课得吉象,知为何吉?课得凶象,知为何凶?

  曰:青龙旺相,又得财爻知有进财之喜。若会太常,知有婚姻之喜。合贵神知有功名之喜,凶可类推。

  问:神煞轮转,以月数为交卸,抑以节气为交卸乎?

  曰:交卸若不论节气,则闰月无神煞矣。盖月数如官之分发某处,节气如官之上任交印。若当巳时接印,则辰时尚属无权。巳时卸事,则午时已属局外,顷刻不可差了。或以月将之过宫论神煞,则又失之太远矣。夫月将者,太阳之所躔也,神煞者,节气之所司也。如火生于寅,不得谓雨水能生而立春不能生也。若亥为月将,特到雨水方躔此度耳。

  问:壬课重贵神,但视贵神之吉凶可也?

  曰:贵神之吉凶,亦当分别看。如贵德固吉,占病则凶。虎鬼固凶,占官则速。尤当视天将上下盘衰旺生克何如。

  问:衰旺以时为断,抑以地为断乎?

  曰:时旺如舟遇顺风,地旺如舟行顺水;比旺如远行多伴,不畏欺凌;合旺如妻从夫荣,不畏强暴;四者皆可参看。而时地则尤重焉。如风水俱顺,舟行如飞;风顺水逆,风力胜仍以顺断,风力微则以逆断。若青龙乘寅卯,春占是得天旺,加亥子寅卯是得地旺。天地俱旺,全吉。若乘寅卯加申酉又逢刑冲,虽春占得时,如鱼失水,逢春不跃。若青龙阴神得亥子,则能泄申酉之克而助寅卯之旺。地虽逆而风力胜,一日可行数百里。

  问:神将二字,有以贵神为神者,有以天将为神者,果宗何说?

  曰:将字从月将而名,神字从贵人而起,似以天盘为将,贵人为神者近是。盖将取将帅之义,所以统众煞也。神取神明之义,所以运用不测也。吉凶所主在神而衰旺则视乎将,神虽尊而将则有权,故吉凶之虚实尤当取决于天将。

  问:乘与临何别?

  曰:贵神所遇之天将为乘,所加之地盘为临。乘则视天时之衰旺,临则视地利之得失。神将乘临解义如此,非精蕴所在,不必拘。

  问:《心印赋》贵人居丑为升堂,居亥为登绛,此专以方位言耳,若遇天盘之亥丑亦可以升堂登绛论否?

  曰:同一亥子水,在天为雨露,在地为江河。白虎加亥子为溺水。若遇天盘之亥子,不必以溺水论。当参看别爻。

  问:天地盘既不可混,而《心印》独言方位,然则天将可不论乎?

  曰:《心印》特举一隅耳。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如青龙加申酉为摧鳞折象,若申酉上加亥子,尚可以摧折言乎?又如龙跃天门,固吉。若亥上见戌,则魁度天门,而又主关隔矣。所谓所学贵乎变通者,此类是也。

  问:六壬只有十二支,而天地人物无所不该,不知何缘取象?

  曰:六壬如六书,左宜右有,非可以一端取也。如斫轮、铸印、高盖、乘轩之类,象形也。宾主不投刑在上、彼此猜忌害相随,会意也。合中犯煞蜜中砒、来去俱空岂动移,转注也。申为身,亥为孩,谐声也。财官禄马,指实也。子巳相加为死,太常遇破碎为孝服,假借也。且不惟六书可通,亦可通于礼。礼时为大,顺体宜称次之,课之旺相休囚,惟其时也。贵登天门,惟其顺也。君子遇贵则吉,惟其体也。战陈必用虎勾,惟其宜也。常问不应逢吉象,惟其称也。

  问:六壬,数也,而亦有理乎?

  曰:一部羲经,无非即数以观象,即象以明理,岂有无理之数?

  问:做工夫当如何?

  曰:学、问、思、辨,缺其一皆不可也。平时要有心得,临事要有天机。

  问:何以有心得?

  曰:熟看古人条例,细察人情事故,久而疑处生悟,则有心得矣。

  问:何以有天机?

  曰:人心虚则灵,窒则不灵;静则明,乱则不明,故平日要不离古人,临事要不泥古人,泥则窒矣,上而名公巨卿,下而田夫乞儿,皆以一心应之。若有二三之见,则乱矣。又如作文词意,来者取之,不来者听之。一心强作好文,其机反塞。又如射法不可贪中,只照理而断,其灵不灵,不可设以成心,有成心便无天机。

  问:紧要何在?

  曰:三传要明其候,四课要辨其位,占断要从其类,吉凶要如其分数,课传年命等处要分开又要联络。此数句须熟玩之。

  问:分开联络何说?

  曰:其说已见前,请再以医喻。如六脉调和,此无病者也。若非无病与不治之症,必察其何经病、何经好,用药乃效。所谓分开看是也。既知得何经受病,或日渴或头痛,或便溏秘,必有诸证发现,以为证据。所谓联络看是也。故四课三传俱要分开,干为己,干阴为从;支为人为宅,支阴为邻。吉在干则我吉,凶在支则人凶。三传中有初中末,吉在初,则先吉;凶在末,则后凶。四课如作文分股,三传如作言语层次,初学便要讲究,此处一混,终身不得明白,到联络之说,即方以类聚是也,不必赘。

  问:分数何说?

  曰:所难者此也。如占官知他是何品级,占选举知他是何等第,占财是多是寡,占病是危是死,于此见得确当。便髒髒乎一贯矣。程子曰:“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只是分数明耳。”大凡天下事,先要先得明,然后会得通。如治丝然,必理其绪而分之,后比其丝而合之,故一贯之道,其功不在一而在万。不能逐事理会,便要求个一,终是囫囵间混过了。

  问:何缘得有定见?

  曰:神明降课,如主司命题。其意必有所注,或注上文,或注下文,或注本题虚字,或注本题实字,又或注于无字之处,非可一格求也。须以我之意迎神之意,到处熟时,自然见出一个恰好的道理来。所谓无定而有定也。《程子易序》云:时固未始有一,而卦未始有定象,事固未始有穷,而爻亦未始有定位。以一时而索卦,则拘于无变,非易也。以一事而明爻,则窒而不通,非易也。故心无活法,既得古人七百二十课所断之词,因而断事,亦只是胶柱刻舟,未见其恰中事情也。

  问:旬空可填否?

  曰:天形圆,地形方,故干之德圆而神,支之德方以静。圆则其数必盈,不满何以能圆也?方则其数必虚,不缺何以能方也?譬如木焉,欲成其方,必削其圆,虽曰天不满西北,地不满东南,究之天包乎地,何所不满?因西北高而天似有缺耳。惟地形方以规画之,则四围皆缺,亦不独东南虚一而有海也。地之缺得天之圆以补之,仍不见其缺,故上旬之空,即有下旬之甲乙以填之,亦犹地缺而天补也。且天地之气,惟虚能化,旬空号曰天中,即《毕法》所谓“喜惧空亡乃妙机”也。凡遇旬空未便断为不好,但凶神喜空,吉神惧空,即填实亦须辨其可否。如空上逢空、源消根断等格,譬之病人脱耗殆尽,虽服参耆,其能补乎?又如问产喜空,空则速;问胎忌空,空则堕;若课传胎财旺相,已着孕兆,而或遇旬空,此将孕而未孕也。一遇填空之期则成胎矣。余可类推。

  问:六壬真窍何在?

  曰:壬窍与题跋相似,看题之窍须于上下文关处看之。盖窍者虚处也。即人身之孔窍是也。题情每露于虚,神机亦常运于虚,惟虚则灵数则变化莫测,一滞于实,而胶固不通矣。且六壬只十二字是实的,若不于交关处求之,何以能该括万物而各得其情也?诚知交关之说,即可悟以两而化之妙。

  问:断课以机,机果何在?

  曰:祸福在天,吉凶由人。《易》曰:贞吉,言正则吉,不正则不吉也。《易》曰:无咎,言如此则无咎,不如此则有咎也,除死生富贵自有天定外,一切进退取舍,介乎休咎之间者,仍有人而不可专诿天,故《易》言其象,亦视乎占之者何如耳。

  【宗门九式起例歌】

  一克贼 上克下为克,下克上为贼

  取课先从下贼呼,如无下贼上克初,初传之上明中次,中上加临是末居。

  二比用

  上贼或三二四侵,不然上克亦同论,常将天日比神用,阳日用阳阴用阴。

  三涉害

  涉害由于是本家,路途多克最堪夸,孟深仲浅季无取,复等柔神刚日查。

  四遥克

  四课无克号为遥,日与神兮递互招。先取神遥来克日,无神克与日相交。

  五昴星

  无遥当向昴星寻,阳仰阴俯酉中神。刚日先辰而后日,柔日先日而后辰。

  六别责。

  三课无克别责名,刚日先传干合神,柔日支前三合取,中末都来干上神。

  七八专

  两课无疑号八专,阳日阳神顺行三,明日阴神逆三数,中末都来干上眠。

  八伏吟

  甲伏吟寅巳申,六丙六戊巳申寅,六庚申寅已三刑。壬辰壬午亥巳申,更有四壬别立法,日先辰后次末刑。六乙六癸克发用,中传支上未刑冲。余下阴干丁己辛、发传辰上中未刑。

  九返吟

  反吟有克克初生,理取先冲而后刑;次传如在自刑上,须求破冲是原因。无克取马发为用,中支未干神相应。

  【课目总歌】

  元首一上克其下,天地得位品物亨。重审一下贼乎上,以臣诤君详审行。

  知一上下二相克,择比而用允执中。涉害俱比俱不比,度难归家深浅逢。

  遥克神日互相克,蒿矢弹射势为轻。昴宿四课无克遥,阴伏掩目阳转蓬。

  别责无克三课备,刚三柔六九为中。八专二课俱无克,日阳辰阴顺逆从。

  伏吟天地俱不动,乙癸有克法不同。返吟有克往来取,井栏丑未丁己辛。

  三光用神与日辰,时旺将吉万事通。三阳日辰与用旺,日辰贵前贵顺登。

  三奇子戌寻大吉,申午辰寅子亥承。六仪六甲旬头发,日仪午逆未顺宫。

  时太发用岁月方,龙合财德最为强。龙德太岁与月将,天乙发用致福祥。

  官爵岁月与年命,驿马魁常发用香。富贵天乙乘旺气,日辰年命相生良。

  轩盖三传午卯子,正七两月正相当。铸印发用戌加巳,戌印巳炉铸太常。

  斲轮太冲申上行,卯轮庚斧乙庚欢。引从三传引干支,又有贵引干年吉。

  亨通三传递生日,天生地生有两般。繁昌夫妻年为用,德合旺相卦应咸。

  繁华贵旺禄马发,干支年命吉将传。德庆天德与月德,干支二德为用先。

  合欢日上递干合,吉将三六合用兼。和美专言四课事,各合互合皆为欢。

  斩关魁罡日辰用,重土寒门斩关行。闭口旬尾加旬首,又有武阴逆四从。

  游子季用又乘丁,再遇天马走西东。三交四仲来加仲,三传皆仲阴合逢。

  乱首支加干克干,干加支上被克同。赘婿支临干被克,干加支上克支通。

  冲破日辰冲为用,更兼岁月破神并。淫泆后合乘卯酉,狡童泆女此中情。

  芜淫三课有克取,交车克下男女争。解离四辰互克上,年命互克亦同称。

  孤寡四季之前后,如春巳阴丑寡星。地盘为孤天盘寡,阳孤阴寡三般呈。

  度厄三课上下克,上下相克长幼惊。无禄四上来临下,以尊制卑君子凶。

  绝嗣四下贼乎上,小人无礼肆纵横。迍福八迍兼五福,吉凶参驳此为名。

  侵害日辰六害兼,年命发用最凶残。刑伤干支三刑用,又兼本命与行年。

  二烦日月加四仲,斗击丑未此为言。天祸四立绝神用,昨日之干加今干。

  天狱墓作死囚用,天罡日本之宫躔。天寇分至前一日,月加离辰发用先。

  天网时用俱克日,物孕有损病缠绵。魄化死囚带白虎,干支年用吉凶连。

  三阴贵逆日辰后,死囚玄虎时克年。龙占卯酉日兼用,年立卯酉事迍邅。

  死奇月躔天罡用,再遇鬼墓事熬煎。灾厄丧吊游魂用,丘墓岁虎伏殃边。

  殃咎三传克日因,神将克占乘墓真。九丑子午与卯酉,配合乙戊己辛壬。

  鬼墓日辰鬼作墓,鬼克墓覆祸宅身。励德日辰看前后,天乙立在二八门。

  盘珠岁月与日时,传课俱全此为云。全局三合之课是,水火木金土中存。

  玄胎三传皆四孟,玄中有胎名义深。连珠联茹兼进退,间传顺逆此中论。

  六纯十杂兼物类,三传之说最纷纭。

  贵人起例图解并歌

  己土为贵人,阳贵起于先天坤位。伏羲卦图,干南坤北,古从子上起贵人,顺行丑寅卯巳未申酉亥,至丑止。辰戌为狱,贵人不履;起于子,则午为对冲,亦不用。

  甲羊戊庚牛,乙猴己鼠游,丙鸡丁猪位,壬免癸蛇头,六辛逢虎上,阳贵此中求。

  阴贵起于后天坤位,文王卦图,坤在西南,故从申上起贵人,逆行未午巳卯丑子亥酉至未止,辰戌与寅不用。

  甲牛戊庚羊,乙鼠己猴乡,丙猪丁鸡位,壬蛇癸免藏,六辛逢马上,此是阴贵方。

  六壬体例甚多,虽难记难熟,犹可以渐而致。若贵人月将乃起课之提纲,此处一差,谬以千里。即幸而偶中,心无所凭,何能与鬼神合其吉凶?初学每苦于各说纷纷,无可适从。德坐此病十余年,后得起例,乃有定准,故列于此以释其疑。

  《大全》、《指南》皆经名手所定,贵人月将俱遵古法。如贵人用甲戊兼牛辜,只知均配十干,而不知贵人所由。昿转谓课有不全,其实七百二十课何会缺一?不过甲戊庚三干共丑未,六辛一干兼寅午,稍有参差耳。然二十八宿配十二支,亦有多寡,起例如此,何必强同?

  月将为本月合神,以太阳所躔度也。命学飞星,六壬用将,振古如斯,乃假托《河图》以为超节,如地理家之用三元,根据《河》、《洛》,大言欺人,其实穿凿无谓。《银河棹》云“错认日躔为月将,谬加天乙乱神祗”,妄肆讥评而不自知其错谬之甚也。《六壬视斯》九门定式条例分明,便于初学。而贵人月将,余初用之,后知其非,学者断不可承讹。

  德禄八种辨论

  德

  德者,福佑之神也。凡临日入传,能转凶为吉,其名有四:

  凡四德入传皆吉,日德尤吉,俱宜生旺,不宜休囚。

  凡德入传,忌逢空落空,及神将外战。

  凡德加干发用为鬼,仍作德断,不可作鬼断。盖德神能化鬼为吉也。惟寅加己,申加乙,巳加辛,亥加丁四课。

  凡德下贼发用,得贵神生扶,仍作全吉断。若无生扶,又见泄,主喜处生忧。如乙未日申加午发用,申为乙德,受制于午。但阴阳贵神属土脱午生申,仍作全吉之例。

  凡德神归日,又会合带鬼,主有意外之喜。惟不宜占病讼。如丁酉日阳贵干上亥之例。

  凡德临死绝,又值凶神,减力十之七。

  凡日德发用,又同下神克日,鬼德格。主邪正同途。如乙酉日遥克,申加酉发用,申为酉挟,化德为鬼之例。

  凡德作官星,又临朱雀,名文德格。主应举得官,在官得荐。如己巳日寅加己发用作官星,顺贵朱临寅之例。

  合

  合者,和顺之神。凡临日入传,主有和合成就之喜。盖阴阳配合,奇偶交逑,故凡事皆成也。其名有三:

  一行合,即三合也。亥卯未木合,主繁冗驳杂。寅午戌火合,主侣党不正。巳酉丑金合,矫革离异。申子辰水合,主流动无滞。

  凡三合入传,主事关牵连,必过月方能了结。又主亲识朋侪众多之应。

  凡取成合之期,以三合决之。如寅午戌日见天空则发,若不见空,主戌月戌日成就之例。

  凡三合入传,缺一神名折腰格。占事必待缺神值日,方能成就,亦名虚一待用格。

  凡三合入传缺一神,若日辰偶足之,名凑合格,主有意外和合之事,以所凑乘神决之。如凑足者是贵人,即主贵人提携之例。

  二干合,即五合也。甲己为中正合,乙庚为仁义合,丙辛为威权合,丁壬为淫泆合,戊癸为无情合。

  凡中正合乘贵人,主贵人成就,见贵得喜。与德神并,能解诸凶,若与阴后元六相乘于卯酉,主有贵人奸邪不正之事。

  凡仁义合乘吉神,主内外和合,作事端肃,若乘阴六元后临卯酉主假仁义以行奸邪之事。

  凡威权合乘吉神主施威德,布号令,观兵耀武。若乘凶神,主挟令陵下,卑幼勉强承顺。

  凡淫泆合乘吉神,主阴谋成事。若乘阴后元六临卯酉,主女子淫奔,家门居行。

  凡无情合乘吉神,占事半实半虚,若乘凶神,主外和中离,面凡承顺皆是假意。

  三支合,即六合也。子与丑合,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

  凡合与德同入传,百事皆吉,即会凶神,亦主凶中和合。

  凡合入传视其进退,传进利进,传退利退,百事如意。

  凡寅合亥为破合,巳合申为刑合,主谋事合而不合,成而不成。若得贵青备禄乘之,仍主顺利。

  凡合入传,谋事皆成,但不能即时了结。不宜占病占讼,。

  凡暗中三合六合,主失脱藏匿难获。

  凡刑破二合发用,主内吉外凶,占事须费力然后有济。

  凡合逢空落空,又见刑害,主和中藏祸,有德可解。

  凡合克日或乘蛇虎朱雀,主合中有害,不可托人谋干,恐以直信人,反招不足。

  右三等合神,以干合为主,支合次之,行合又次之。要与德神禄喜临并,方为全吉,可制诸凶。若乘凶神,全无吉助。则又与凶合,返为凶矣,凡占宜详之。

  凡三合在课中,作干支上神,交克干支,主外和中离,各怀疑忌,或为人挑激,以致不和。如甲子日干上戌,支上申,干支三合,申克日,戌克辰之例。

  凡支干互合,名同心格。主一切谋望,皆同心成就。若见刑害,又主同心之中暗生妒忌。如乙酉、丙申、戊申、辛卯、壬寅五日返吟,干支相合,上神亦相合。如甲申日巳加壬,乙亥日寅加干,壬午日丑未加干,皆干上神与支合,支上神与干合之例。

  凡支加干,上神邻近相合,主彼此变换,共相谋事,皆有成就。惟壬子、戊午、丙午三日有之。

  凡支加干,上神相合,或干加支,上神相合,亦可共谋成事。惟丙寅、丙戌、戊戌三日有之。

  凡支干上神相合又相破,而支干自相害者,主谋事外而假意相成,中心百方暗毒。惟壬申、戊寅、丙寅日六课。

  凡干支相害,上神相合,无刑破者,主外合中离,凡相成皆是假意,若逢空仍主相害。乙卯、辛酉日四课。

  凡日干与支上神相合,支辰与干上神相合,名交车格,主交关、交易、交加、交换成合之事,凡值此课,惟利合谋不利解散。此例除甲寅、庚申、丁未、己未、癸丑五日支干同处,交车不合,余则一日一课,有十种分别,占用各随所宜。

  长生合,宜合本营为。如甲申日干上巳,为支长生与支合;支上亥,为干长生与干合之例。

  财合,宜交关取财,或财相交涉。如辛丑日干上子,为支财与支合;支上卯为干财与干合之例。

  脱合,不宜交涉,主彼此各怀相脱之意。如戊辰日干上酉脱支与支合,支上申脱干与干合之例。

  害合,彼此合谋,暗中相害。如丁丑日干上子害干与支合,支上午害支与干合之例。

  空合,主先好后恶,有初无终 。如辛亥日干上寅空与支合,支上卯空与干合之例。

  刑合,主和美中生出争竞,及彼此各不循理。如癸卯日干上戌刑干与支合,支上子刑支与干合。

  冲合,主先和后离,不论亲疏,五伦皆然。如甲申日干上巳与支合,支上亥与干合,巳亥寅申又相冲之例。

  克合,主交涉中生出争讼,或匿怨相友,笑里藏刀。如庚子日干上丑克支与支合,支上巳克干与干合之例。

  三交合,凡交关用事,必有奸私,或相交涉二三事。三交者,孟仲季各临孟仲季也。惟己酉日辰加干,丁卯日戌加干二课。

  交会合,主内外相合,或世代义门,更有外人相助,凡占事事有成,惟忌空亡。如乙丑日干上子与支合,支上酉与干合,三传巳丑酉又三合之例。

  鬼

  鬼者,贼害之神也。干支之中,阳克阳、阴克阴为鬼。经曰:传中多鬼,事事不美,谋望不成,凶灾及己。凡昼鬼主公讼是非,夜鬼主神祗妖祟。

  凡鬼入传,若日干旺相及传中命上见子孙亦不为凶。

  凡占讼占病忌鬼入传临日,见子孙及救神减凶。

  凡占盗,鬼入传自相冲或与盗神相冲,其盗自败,若落空,鬼返难捕捉。

  凡干上鬼发用,事多不美。若用见德合犹可望事求官。

  凡传鬼带合,又克日之上神,主求事返覆进退而后成。

  凡鬼宜衰败,不宜生旺。若鬼当时亦不为凶。如甲为戊鬼,若在仲春,木贪生发返不制土之例,防过时为凶。

  凡鬼发用又临克日之乡,名攒眉格,占事主有两重不美。即遇救神惟解其一庚辰日午加巳发用之例。

  凡辰上神发用为日鬼,占事主自家人暗害。

  凡鬼多有制,返不为凶,占事未免先值惊危,终乃无畏。若问人谋害,但是商量,不能为祸。惟白虎发用,大有畏忌。要年命上有制虎之神。如壬辰日遥克,戌加未发用,三传戌丑辰,上下六鬼,干上寅木制之之例。

  凡鬼发用,是支上神。又引中末入鬼乡,谓之家鬼弄家神,有救无祸,无救有祸。如己丑日支上寅发用作鬼,三传寅卯辰皆归木乡之例。此课干上申制鬼可救。

  凡鬼临日干,得支上神救者,主一切事自外来,要家内人解救。如癸亥日辰加干发用为鬼,支上寅制之之例。

  凡鬼发用生末传作干长生,名鬼脱生格。主一切先凶后吉。如丙子日干上子发用为鬼生末传寅之例。

  凡三传会局为鬼,返生起干上神生干者,主一切返凶为吉。如庚午日干上辰,三传戌午寅火局为鬼,生起辰土以生干之例。庚寅、庚午、庚戌、乙巳、乙酉、乙丑、己巳七日。

  凡贵德临身制鬼者返吉。如乙丑乙巳二日,酉加巳发用,三传酉丑巳金局为鬼,申为干为德为贵,初传蛇火制鬼,破其局,末传巳返作救神之例。

  凡传鬼为贵人盗气亦能免祸。如辛巳日午加辛发用,三传火局,顺逆用贵皆贵常勾,盗火气不能为鬼之例。

  凡传虽辰脱干能制暗鬼,名借益格,主有人来赚我,恰值我有祸患,欲借其力,姑遂其意,用之反有益也。暗鬼者贵人克干也。其凶甚于明鬼。如壬子日未加卯发用,三传木局脱干,夜贵,贵勾常,木反解之之例。

  同类受克绝以将而言,甲乙日寅卯临申酉,丙丁日巳午临亥子,庚辛日申酉临寅卯,壬癸日亥子临巳午。

  朱雀螣蛇乘亥子,戊己日贵人太常勾陈乘寅卯,庚辛日白虎太阴乘巳午,壬癸日元武天后乘辰戌丑未。

  墓

  墓者,伏没之神也。五行墓于四季,有阴阳生死之分,阳干死地,即阴干生地,故未为甲癸之墓,戌为丙戊乙之墓,丑为庚丁己之墓,辰为壬辛之墓,此盖戊己从丙丁分顺逆,以子依母,以生金也。未为木墓,戌为火墓,丑为金墓,辰为水土墓,此盖单论五行,土寄坤,不以干之阴阳分顺逆也。壬课重在日,惟从十干墓,不从五行墓。

  凡墓入传临日,主一切闭塞暗昧、壅塞不通。

  凡辰未为日墓,戌丑为夜墓,日墓刚速,夜墓柔延。凡墓蒙昧昏暗。若夜墓临日,自暗投明,诸事尚有解救;如日墓临夜,自明投暗,一切愈见模糊。

  凡寅加戌,巳加丑,申加辰,亥加未,自生入墓,如人堕井中,呼天不应,占病必死,占贼难获,占行人不来。

  日之长生处乘墓,如甲乙日未临亥,丙丁日戌临寅,戊己壬癸日辰临申,庚辛日丑临巳,是也。主旧事再发。

  长生处自乘墓,主新事废。如甲乙日辰加亥,丙丁日未加寅,戊己壬癸日丑加申,庚辛日戌加巳是也。

  天上长生坐墓,如甲乙日亥临辰,丙丁日寅临示,戊己壬癸日申临丑,庚辛日巳临戌是也,主不能生。

  以身入墓,如甲乙日末传遇未,丙丁日末传遇戌之类。

  以魂入墓,即墓神覆日,如甲乙日水加寅辰,丙丁日戌加巳未之类。

  以日入墓,即坐墓,如甲乙日寅辰临未,丙丁日巳未临戌,戊己日巳未临戌,庚辛日申戌临丑,壬癸日亥丑临辰。

  以支戴墓坐墓,戴墓,如辰加亥子,未加寅卯,丑加申酉,戌加巳午。坐墓,如亥子临辰,寅卯临未,申酉临丑,巳午临戌。

  行年化气入墓,如行年在寅午戌,化气属火,火墓戌,加戌是也。

  年命乘墓坐墓,如年命在子,辰加子为乘墓,天上子临辰为坐墓。

  以鬼入墓,如甲乙日申酉加丑,丙丁日亥子加辰之类。

  凡生旺入墓成而后败,墓入生旺败而后成。

  凡墓主暗昧忧郁,若自墓传生凶中变吉。

  凡墓发用宜日干有气,若无气占病防死,占讼防屈。

  凡中传见墓,百事不顺,进退有悔。

  凡末传见墓,百事终无成就。

  凡墓逢冲则吉,逢合则凶。若年命上神能克制之,亦可解救。

  破,即红沙。

  破者,散也、移也。其法以十二支环列,阳日破后四辰,阴日破前四辰。凡破临日入传,惟宜散凶事,不宜成吉事。

  凡破占事多中辍、有更改,一切主不完全。

  凡午破卯主门户破败,辰破丑主墙墓颓圯,酉破子主阴小灾晦,戌破未主人物刑伤,亥破寅申破巳破中有合,败而有成,六反皆然。(六反如卯破午丑破辰之例。)

  凡四孟见酉,四仲见巳,四季见丑,名破碎煞。主凡物破损不完。

  凡破冲,主人情暗中不顺,占婚姻虽强成难久,占产虽胎动难生,若乘喜神吉神,凡事主艰难后遂,若逢空落空有声无形。

  凡年命上见破主有伤损。

  害

  害者,阻,也斗也,其法以十二支从辰戌两分,自戌至卯横列于下,自酉至辰横加于上,上下相交,即为六害,凡害临日入传,事多阻隔。

  凡子加未主事无终始,官非口舌;未加子主营谋阻滞,暗里生灾。丑加午主公讼不利,夫妻不和;午加丑主事不分明,终难成就。寅加巳主出行改动,退利进阻;巳加寅主谋事阻难,口舌忧疑。卯加辰主事有虚争,好中生斗;辰加卯主求谋多阻,干事无终。酉加戌主门户损伤,阴小灾疾;戌加酉主暗中不美,奴婢邪谋。申加亥主先阻后得,事必有终;亥加申主图谋未遂,事必无始。

  凡害必无和气,只宜守旧,动即有失。

  刑

  刑者伤也,残也,其法以十二支环列,以丑寅向下两分,隔四刑之,始分而刑,三冲中者自刑,终交而刑。二冲首者自刑,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辰,辰冲戌为自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亥,亥冲巳为自刑。子刑卯,卯刑午,午冲子为自刑。卯刑子,子刑酉,酉冲卯为自刑,是以辰午酉亥为自刑。子卯卯子为互刑。丑戌未、寅巳申为朋刑,故曰三刑。凡朋刑惟丑能刑戌,戌能刑未,未不能刑戌,戌不能刑丑。惟寅能刑巳,巳能刑申,申不能刑巳,巳不能刑寅。而《世本》有以未刑丑,申刑寅者,盖未考冲首为自刑,而误以冲为刑也。凡刑入传临日,必主伤残。

  凡自刑主自逞自作,以致落败,事非顺成,死非正命。

  凡互刑主无礼无义,大荡小淫,子刑卯死败相刑门户不正,尊卑不睦。卯刑子明入晦出,子息不律,水陆不通。

  凡朋刑主无情无恩,肆陵势挟。寅刑巳刑中有害,举动艰难,灾讼骈至。丑刑戌刑中有鬼,贵贱相侮,病狱交臻。巳刑申、戌刑未,刑中有破,长幼不和,身家零落。

  凡刑发用,必见刑伤,刑干忧男,刑支忧女,刑时忧事。

  凡旺刑衰则福过,衰刑旺则祸过。

  凡发用刑月建,不可对讼;刑日阴不可远行;刑干支诸事不安,干刑应在外还,支刑应在内迟。

  凡上下相刑发用,又人日鬼,主反复乖戾,公私两忧。

  冲

  冲者,动也,格也,其法以十二支环列阴阳各相结为冲,即返吟之例。凡冲日主身有攸往,冲辰主宅有动移。

  凡冲主动移,反复不安。子午相加道路驱逐,男女争交,谋为变迁,举动差失。卯酉相加分异失脱,更改门户,乘阴临合,淫泆奸私。寅申相加邪鬼作祟,夫妻异心。巳亥相加顺去逆来,重求轻得。丑未相加弟兄两意,谋望无成。辰戌相加悲喜不明,奴仆逃走。

  凡岁月日干支皆不宜冲。如甲子岁干上申,支上午之例。日月仿此。冲岁岁中不足,冲月月中不足。

  凡吉神不宜冲,冲则不吉,凶神宜冲,冲则不凶。

  按六壬神煞,甚多难记,须读《指南》歌括,细看注释,临时相题取用,其与所占不甚紧切者,弃之。若德煞八种,课课不离,而审人情、察神机,全在于此。凡天地间事理,愈神奇愈平淡,人只鹜高远而不由卑近,所以凡事不能精也。抑,或期效太速,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但取《视斯》、《寻源》等书,所载分类断语,比以为例,而于六十四课与《毕法》百句体格,全未究心,又不识易经变通之义,而遽求其灵,得乎?

  神煞纪要:

  阳贵(拈得卯辰巳午未申六时用此)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巳

  阴贵(拈得酉戌亥子丑寅六时者用此)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丑子亥酉未申未午巳卯

  起例见前

  十二神

  贵人己丑土 螣蛇丁巳火 朱雀丙午火 六合乙卯木 勾陈戊辰土 青龙甲寅木

  天空戊戌土 白虎庚申金 太常己未土 元武癸亥水 太阴辛酉金 天后壬子水

  如贵人加地盘亥子丑寅卯辰宫则十二神依此顺行。若贵人加巳午未申酉戌宫则十二神依次逆行。

  干煞

  长生 沐浴 冠带 临官 帝旺 衰 病 死 墓 绝 胎 养

  甲日亥上起长生,乙日午上起长生,阳干顺行阴干逆行。惟日本与败气则从五行起例。

  日德:阳干同禄神,阴干从官星之禄神。如乙以庚为官用申之类。

  日合:日干对宫之神,如甲用己之类。

  游都:甲己在丑,乙庚在子,丙辛在寅,丁壬在巳,戊癸在申。

  鲁都:即游都对宫之神。

  干奇:午巳辰卯寅丑未申酉戌。

  支煞

  支德:子日起巳,顺行十二支。

  六合:子丑合,寅亥合,卯戌合,辰酉合,巳申合,午未合。

  三合:即五行生旺墓三宫之神。

  三刑:

  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此为月刑。子刑卯,卯刑子,此为互刑。辰刑辰,亥刑亥,酉刑酉,午刑午,此为自刑。

  六害:子未害,午丑害,寅巳害,卯辰害,申亥害,酉戌害。

  支墓:用五行起例。

  支破:阳支后三神,阴支前三神。

  子戌、丑卯、寅子、卯丑、辰寅、巳未、午辰、未酉、申午、酉亥、戌申、亥丑。

  华盖:三合之第三位神。将星:三合之第二位神。驿马:三合第一位冲神。

  劫煞:三合第三位之前一位神。破碎:孟日用酉,仲日用巳,季日用丑,即金神又名红砂。

  支仪:午巳辰卯寅丑未申酉戌亥子。

  月煞

  天德:正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丁坤壬辛干甲癸艮丙乙 巽 庚

  月德:巳寅亥申三轮,即三合之禄神。

  生气:正月起子顺行。死气:正月起午顺行。

  官符、孝服、谩语:俱同死气。

  死神:正月起巳顺行。

  火烛:同死神。

  天医:正月起辰顺行。地医:正月起戌顺行。天诏:正月起亥顺行。

  飞魂:同天诏。

  信神:正月起酉顺行。血支:正月起丑顺行。

  坑煞:同备支。

  风煞:正月起寅逆行。

  风伯:正月起申逆行,天解同。月厌:正月起戌逆行,对宫即厌对。

  火光:同月厌。

  烛命:正月起卯逆行。天鸡:正月起酉逆行。

  天马:正七月起午:顺行六阳。皇恩:正七月起未:顺行六阴。天财:正七月起辰:顺行六阳。

  血忌:阳月起丑顺行:阴月起未顺行。

  飞廉:卯月起巳:午月起寅:酉月起亥:子月起申:俱顺行。

  勾神:阳月起卯:隔月顺行六阴神。阴月起戌:隔月顺行六阳神。绞神:勾神对宫。

  会神:未戌寅亥酉子丑午巳卯申辰。成神:驿马合神。如正五九月马在申:巳与申合即是。

  天鬼:驿马前一位神。悬索:天鬼对宫。桃花:同悬索。

  产煞:阳月用驿马:阴月用马对宫。大煞:月德前一位。丧魄:月德前二位。

  旬煞

  三奇:甲子甲戌旬在丑,甲申甲午旬在子,甲辰甲寅旬在亥。

  六仪:旬首之神。

  丁马:六丁之神。

  旬空:十干不到之处。

  时煞

  天赦:戊寅、甲午、戊申、甲子。皇书:四时临官之神,如春木临官在寅之类。

  孤辰:四时前一位。寡宿:四时后一位,关神同。喝散、钥神:同孤辰。

  火鬼:午酉子卯。丧车:天喜后一位。天喜:戌丑辰未。天耳:同天喜。

  浴盆:天喜冲位。天目:同浴盆。

  哭神:未戌丑辰。五墓:同哭神。

  游神:丑子亥戌。

  戏神:巳子酉辰。

  岁煞

  大耗:岁后一痊。丧门:岁前二位。吊客:岁后二位。岁墓:岁后五位。岁虎:岁墓前一痊。

  节郭御青先生序

  或问:先生素研精此道,能占之百无一失乎?先生曰:不然。占有应否,中有说焉。余揣以经常事理为主,不过信杳茫也,现前事理,苟属一定,其宜行宜止,观事理为动静,其成败听之天而已。如舍定理而别图,即为妄占,妄则不诚,不诚则不明。事有宜占者,有不宜占者,宜占者,事理自有两在者也。不宜占者,事理应两在者也。又事关鸿巨,疑心亟切,则宜占。事属缓慢,心不亟切,则不宜占。尝有人以不紧要事而闲谈求占,问者之心已不诚,占者亦漫应之,两人之心俱不诚,是无物也。无物则无形见,所以课体亦茫无端绪。大约天下事皆象心正之。未有无心而有事者也。如人闭目凝神,虽静坐一室,而室外步履音响,洞垣如见,如心偶他驰,人过吾前而不见,声震吾耳而不闻。是心一不在,虽而前形声且不见不闻,而况课传中隐深之义乎?卜筮家每云“心不诚则神不告”,非幻冥之神不告,乃吾自心之神不出现也。上彻九天,下透重渊,皆人心灵为之,舍自己心灵而求课象,必不得之数也。余持是说,以告占验爱,百不失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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