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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辽史》·耶律孟简传

元朝 白话《辽史 脱脱等 著

耶律孟简,字复易,于越屋质之五世孙。父刘家奴,官至节度使。

  孟简生性聪慧。六岁,父亲在早晨出猎,让他赋《晓天星月诗》,孟简应声做成,父亲十分惊奇。成年后,擅长做文。大康初(1075),枢密使耶律乙辛因为奸诈阴险窃夺权柄,被出为中京留守,孟简与耶律庶箴上表祝贺。不久,乙辛官复原职,衔恨于他,贬为磁窑关巡官。当时他虽因谗言被斥逐,但不满之意并未形于言表。遇到林泉胜地则终日忘归。次年(1076),流放到保州。及至听说皇太子被杀害,哀痛不已,以诗悼之,做《放怀诗》二十首。自序云:“禽兽有悲哀、欢乐两种声音,蝼蚁有动态、静态两种行为。外物如此,何况人呢?然而贤达之人的悲哀与快乐,并不在于穷通或祸福之间。《易》曰‘:乐天知命,故不忧。’所以颜渊能够一箪食一瓢饮而自得其乐,这就是知天命而能乐之人。我尽管遭到流放,然而自安于大道,又有什么值得烦恼呢?”

  大康年间(1075~1084),才得以回归乡里。到朝中上表说:“本朝之兴国,将近二百年,应该有国史以流传后世。”于是编撰耶律曷鲁、屋质、休哥三人之事迹呈进。皇上下令设置史局编修。孟简对史官说:“史笔乃是天下之大信用,一句话不论恰当与否,百代都遵从之。假如没有高明之见识,随自己的感情好恶褒贬人事,那么就会有意想不到的祸事。所以左丘明、司马迁、班固、范晔均遭受灾祸,我辈岂能不小心在意呢?”

  乾统年间(1101~1110),迁六院部太保。处事不拘泥于法律条文,时人多嘲笑他迂腐。孟简知道后说:“上古之时,没有簿书法令,而天下大治。大抵簿书法令,恰恰容易滋长邪恶和侥幸之心,而并非是圣人实现太平盛世之根本。”改为高州观察使,修造学校,招收学生。迁昭德军节度使。因中京饥荒,皇上诏令他与学士刘嗣昌以低价出售粟米。事未毕,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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