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栗字黄中,福州福清人。绍兴十二年(1142)考中进士,调任崇仁县尉、南安军教授。由于宰相陈康伯的举荐,林栗被任命为太学学正、太常博士。孝宗即位,林栗升任屯田员外郎、皇子恭王府直讲。
当时金人请求讲和,约定金宋为叔侄之国,并且请求归还疆土。林栗上封事说:“上次和议,实在是迫不得已。徽宗梓宫、慈宁行殿在金国,因此只好屈辱订立和议,犹有名目。今天的和议,我不知道有什么说法。宋金之间有宗庙之仇,反而以弟侄身份侍奉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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