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白话明史 >查看详情

《白话明史》·郑岳传

清朝 白话明史 张廷玉等 著

郑岳,字汝华,莆田人。弘治六年(1493)进士。授官为户部主事,改任刑部主事。董天锡和锦衣千户张福一同判决囚犯,张福坐董天锡上方,郑岳说这样不合体统。并说“:纠察弹劾并不是镇守太监的职责,但董让这样做了。太常寺本属礼部管辖,而崔志端

点击展开查看全文

四库全书

更多>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