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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明史》·郑岳传

清朝 白话明史 张廷玉等 著
简体

郑岳,字汝华,莆田人。弘治六年(1493)进士。授官为户部主事,改任刑部主事。董天锡和锦衣千户张福一同判决囚犯,张福坐董天锡上方,郑岳说这样不合体统。并说“:纠察弹劾并不是镇守太监的职责,但董让这样做了。太常寺本属礼部管辖,而崔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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