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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元史》·拜降传

明朝 白话《元史 宋濂等 著

拜降,北庭人。其父忽都,原为南宿州镇将,分守蕲县,后从世祖南征,虽年近七十,在战斗中还是身先士卒,伤数十处亦不退后,战功累累,死后,赠广平路总管,封渔阳郡侯。

  拜降出生数月,父亲去世,母徐氏全力抚养教诲,送到大名城去求拜名师。拜降学业超群,为郡守所钟爱。

  丞相阿术南攻襄阳、江陵诸郡时,拜降为其麾下副将。大军行至安阳滩,遇宋军,拜降跃马出阵,引弓连毙数人;又率众久战,大败宋军。至元五年(1268)围攻樊城有功。十一年,随阿术渡江,无论水陆战斗,拜降均身先陷阵,勇冠全军。宋平,因功授江浙省理问官。

  至元二十七年,调任江西行尚书省都镇抚,随丞相忙兀台讨平边境各民族的反抗。二十九年,调任庆元路治中。这年发生饥荒,行省不奏报朝廷赈济,拜降十分气愤说“:百姓受饥到非常严重程度而不赈济,岂能为民父母!”自己到朝廷奏请,得粟四万石,饥民赖以存活。

  元贞年间,两浙盐运司同知范某,暗中与贼勾结,州县官吏因受贿而听他驱使,多次侵害百姓,夺民间珍宝、肥田,若不给,则指使无赖诬告,使之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兰溪州之叶一、王十四,有上等田地和美宅,范某欲夺为己有。叶、王二人抗拒,被诬告下狱十年。直到拜降来后才得伸冤,叶、王二人释放,范某依法惩处。大德元年(1297),调任浙东廉访副使,同僚中有贪赃枉法者,他向御史台告发,免其官职。其后转工部侍郎,升工部尚书。

  至大二年(1309)为资国院使,母死居家守丧。延..二年(1315)卒于家。赠资政大夫、江浙左丞,谥“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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