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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陈书》·沈众传

唐朝 白话《陈书 姚思廉 著

沈众字仲师,吴兴武康人。祖父沈约,是梁特进。父亲沈旋,任梁给事黄门侍郎。

  沈众爱读书,文笔很好,初任梁镇卫南平王法曹参军、太子舍人。那个时候,梁武帝作《千字诗》,沈众为诗作注解。他和陈郡谢景同时被召进文德殿,梁武帝吩咐沈众作《竹赋》,写完之后,呈给武帝,武帝认为写得很好,亲手写诏答沈众说:“你的文章文采飞扬,可谓无愧于祖辈。”当阳公萧大心为郢州刺史,任沈众为限内记室参军。不久任镇南湘东王记室参军。升任太子中舍人,兼散骑常侍。访问魏,回来后,迁任骠骑庐陵王谘议参军,舍人职不变。

  侯景叛乱,沈众启奏梁武帝,称祖辈属下的老朋友和部下军队,都在吴兴。请求还乡召募他们来讨伐侯景,梁武帝答应了他。等到侯景包围了台城,沈众带领同族和见义归附于他的五千余人,入援京都,驻扎在小航,与东府贼兵对峙布阵,军容非常齐整,侯景很惧怕他。梁武帝在城内遥授沈众为太子右卫率。京城陷落,沈众向侯景投降。

  侯景被平定后,沈众西上荆州,元帝任命他为太子中庶子、荆州大中正。不久迁任司徒左长史。江陵陷落,他被西魏俘虏,后脱逃回来,敬帝秉承帝旨,任命沈众为御史中丞,绍泰元年(555)任他为侍中,不久迁任左民尚书。高祖称帝,他升任为中书令,中正职不变。高祖因为沈众在州中知名,非常敬重他,赏赐丰厚优裕,超过了当时和他同样的人。

  沈众本性吝啬,家中有许多产业,财物丝绸多以亿计,没有一点分给他人。他自己饮食起居非常节俭,每每在朝会之中,衣服破裂,有时亲自提着鞋帽。永定二年(558),兼起部尚书,督管营造太极殿。常穿布袍和麻草织的鞋,用麻绳当腰带,又把带来的干鱼蔬菜饭食独自享用,满朝士子都责备沈众的行为,沈众性急不能受委屈,由于这些而忿恨不已,于是多次恶意攻击公卿,诽谤诋毁朝廷。高祖大怒,因沈众平素有声望,不想公开杀死他,后来因沈众休假回到武康,于是在吴中赐死,时年五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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