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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遗稿》前言·卷之四

明朝 邯郸遗稿 赵献可 著
简体

产后

凡新产妇人,气血大损,诸事必须保重,切不可恃健劳碌,致内伤外感,六淫七情诸症,为患莫测。故产后症,先以大补气血为主,虽有他症,以末治之。或欲去邪,必兼补剂为当,不宜专用峻厉,再损血气也。

或问产后症,丹溪云:当大补气血为主,虽有杂症,以末治之。又云:产后中风,切不可作中风治,用风药。然则产后不问诸症,悉宜大补气血乎?曰:详主末二字,其义自明。虚而无他症者,合宜大补气血自愈;或阴虚而感冒风寒者,补气血药带驱风之剂;或因脾虚而食伤太阴者,补气血加消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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