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志》卷之一
地舆类
地舆,述职方也。民依方以生,君制方以理,故首“建置沿革”,而考究其置县之始;次“星野”,以观变也;次“山川”、“形胜”,以定方也;次“疆域”、“隘堑”、“乡里”,以居民也;次“风俗”,以定习也;次“土田”,重所天也;次“户口”,重民数也;上赖下以供,故次“土产”,次“贡赋”,而君国有需;民赖水以耕,故次“水利”,次“井泉”,而旱涝有备;“坊表”之立,使民知所劝勉;“桥渡”之设,使民免于徒涉,故又次之。为《地舆类》第一,其目十八。
一、建置
先王封建,地有定则,民有常居,此长治久安之计,万古不可易者也。自秦罢封建、立郡县以来,土地分裂废置。安溪自隋迄今远矣,历代因时立制,沿革不同。今据《郡志》而考订之,使后来有所考焉。志《建置》。
安溪县在泉州府西一百十五里,本隋南安地。唐咸通五年,析西二乡置小溪场。五代周显德二年--南唐保大十三年,南唐使詹敦仁监场事,以“地沃人稠,溪通舟楫,可置县”请于清源节度使留从效,从之,遂置县治。宣和三年,寇盗蜂起睦州清溪洞,时恶其名,改为安溪。
元仍旧。
国朝因之,属泉州府,统四乡,编户一十七里。
二、星野
分野之说,其来尚矣。自《周礼》、《春秋传》以及历代史志,莫不备载。盖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形象相去,虽若绝远,而感召灾祥,捷于影响。郎官职宰百里,上应列宿分星之地,所以观天象、验灾祥,则政治之得失可知矣。志《星野》。
《周礼》:“保章氏以星土辨九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而《史记正义》及两汉、晋、隋、唐、宋历代史书,皆以斗、牛、女三星为吴越之分。唐一行以山河两戒推之,所谓南纪者,东循岭儌、东瓯、闽中,盖在云汉下流之国。(唐书《天文志》云:“一行以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两戒,北戒自三危至朝鲜,是谓北纪,所以限戎狄也;南戒自岷嶓至东瓯、闽中,是谓南纪,所以限蛮夷也。”故《星传》谓:“北戒为胡门,南戒为越门。”)但吴越之地在南,而星纪在北,其相配之理有未明焉。贾公彦以诸国始封之日,岁星所在为其分。(盖吴越受封之日,岁在斗牛之次也。)郑夹漈则有:“古人封国,命以主祭之说。”(如商丘主辰、大夏主参之类,则吴越之封,亦主斗、牛、女之祀也。)太史苏伯衡谓:“一行之言疏远,天有三垣,紫微、太微皆将相辅弼之位,天市下垣而列国星宿在焉。”(垣之星曰“吴越”,其余则宋、燕、齐、魏诸第六国及东海、南海、河间、河中,凡二十二里。)盖地有是形则有星。(地有吴越诸国之形,而天有市垣诸国之星,如水火金木土之形在地,而其象在天为五星也。)曰分野者,指列星所属之分而言,初不谓地也,(列国各有星,而十二次又为列星所属之分,所谓星土者也。其国在此,而星在彼,虽不相配,而其象未尝不相属。)
国朝《天文志》以闽郡邑并属斗、牛之分,《一统志》则以为牛、女之分。诸说各明一理,皆不可废。备录之,以俟君子考焉。
三、山川
名山大川,钟灵毓秀,功用非小。况封内山川,亦守土者之所有事。安溪僻落一隅,而山岩溪洞,秀丽澄莹,皆可书也。志《山川》。
山
《尔雅》云:“土高有石曰山。”释云:“山,产也。言生产万物,山顶曰‘冢’,山脊曰‘岗’,大而高者曰‘嵩’,小而高者曰‘岑’,锐而高者曰‘峤’,卑而夭者曰‘扈’,小而众者曰‘巍’,有草木曰‘岵’,无草木曰
‘垓’。”安溪之山,分光展势,翠黛画屏,其大而有名者凡五十四山,各考注其下:
凤山在县治北,一峰峙立,分为两翼,若凤翥然,故名。一名凤髻山,又名展旗山,实县治之主山,一方之巨镇也。文凤山山人序略曰:“山深窅而袤长,虚静而广漠,珍禽奇羽集于中尤多。故曰凤山。”
黄龙山在永安里,又名登高山。上有石如帽、如床几状。重九之日,人多登眺,下有黄龙津,又名龙津山。
三公峰在永安里,一名丽碧山,又名文笔峰。其山三峰,中差低,两旁高耸,似“公”字。登其顶,可望见海,峰之旁有龙水岩。东峰之顶有池,大旱不竭,石棋盘古迹
在焉。
驷马山在新溪里,势若驷马奔腾,故名。
北观山在永安里北地湾边。其山有石笋,高五丈,曰“牛心石”。
金龟山在永安里,邑之水口山也。其形如龟,旧有谶:“龙向江头跃头角,龟向东缠开祥瑞。”谓黄龙、金龟二山也。
黄檗山在永安里,一名南山,又名午山。地理家目为应真山,为一邑众山之宗。谷邃林深,有神仙灵迹。山之半有五峰岩,近为泉宦混管,树木砍殆尽,山反失秀。
产坑山在永安里,乃宋处士周朴所居之所。其前有塘,又名周塘山。
象山在永安里,南安界,又名象运山。
林尾山在永安里,旧有漏泽园。
宫山在永安里,里有磐石,可坐数十人,石中空虚形如宫,故名。
牝牡山在永安里,因此牝牡山俗呼为“公母林”,今呼“方母林”,误矣。
旗山在永安里,山势逶迤,若旗之掩映然,又名马旗山。
阆山在永安里,俗名“浪来山”,以山势之来似浪,故名。
高田山在长泰里,即南安界之高田山也。
罗汉山在长泰里,山下为罗渡。
大眉、小眉山在长泰里,其形如眉,故名,又名眉田山。黄锐有诗,见《文章志》。
蓬莱山在崇善里,有清水岩,岩之下出泉,四时不竭。
白叶坑山在龙兴里,产白竹叶,故名。
阳益山在龙兴里之东。
高旗山在常乐里,其形如旗。
南斗山在还集里,上有六小山,布列如南斗,故名,其后有岩。
后洋山在龙兴里,其山最高,下有大洋田,一名大洋山。
双髻山在感化里,一名碧翠山,即魁星岩山,二峰壁立如髻,势甚峭绝。
天马山在龙兴里,山形驰逐如马奔状,故名天马山。
陈五郎山在感化里,其山最高。登其巅,晴明远眺可见海。上有石平广,裂痕如砌,有仙人迹,旧名仙涉庭。下有龙潭,天旱祈雨,辄应。
翠屏山在感化里,一名大尖山,其山嶙峋苍翠。旧有道人因山盖屋。又曰太山岩。
小尖山在感化里,大尖之东。道人黄胜惠自永春来,居于此。
三笏山在龙兴里,三山并峙,故名。
覆鼎山在常乐里,永春县界,形似覆鼎。
鲎山在来苏里,形如鲎鱼。山上多石,下有庙,又名猴山。
升平山在来苏里,鲎山之旁。
东甲山在来苏里,升平山之旁。
铁矿山在感德里,产铁,故名。
桃洲山在感德里,铁矿山之旁。
雪山在感化里,古有庙。旧《图经》云:“山上有积雪。岁旱祷之,若岩溜滴沥,即雨。”
同发山在还集里,其山两峰巃嵸,为一里之最,又名铜钹山。
朝天山在还集里,山高,势若插天然。
坑源山在还集里,两旁高耸百余丈,中一坑深。上有普陀庙。
佛天山在崇信里,其形如佛,又名佛耳山。詹清隐爱此山之胜而隐焉。
九峰山在崇信里,佛耳山之前。詹清隐作望云亭对之,目曰:“九仙山”。
北岩山在崇信里,上有石鼓、石棋盘古迹在焉。
虎耽山在龙兴里,俗名虎空山。
龙踪山在新康里,山势蜿蜒,石上有龙迹,故名。下有庙。
石鼓山在龙涓里。旧传:有仙抱石如鼓置石盘上。下有穴,广丈余,有石如兔,仰首望石鼓。俗谓“玉兔望月”。有仙人手抱痕及脐迹尚存。
笔架山在龙涓里,三峰并秀,形如笔架。
弥勒山在新康里之东,高大圆顶,形如弥勒佛,为一里之镇。
龙塘山在依仁里,下有龙王庙。
龙门山在依仁里,山势若崖,两石夹峙如门,古“龙门驿”以此得名。
卢山在依仁里,卢禅师所居之地,因以卢名山,山下有上乘、净果、超觉三院。
铁峰山在依仁里,其山高耸,山顶石起数丈如铁砧,俗名“铁砧山”。
荷叶山在依仁里,形似荷叶,故名。
白菊山在依仁里,山多白石,望之如菊。
乌岩山在依仁里,下有青林岩。
岭
地理相隔,辟山通之,远近高卑,悉因山势,商贾贸
易,往来无阻。昔张九龄开大庾岭,至今人德之。安溪四通多岭,而开砌之力,亦有司所当知者,凡九岭,各考注于下:
大岭在县西北,通崇善、感化里及永春县。
寓思岭界在龙兴、感化二里。
吟诗岭在崇信里。
石人岭在崇信里,岭上有巨石,形如人。
龙门岭在依仁里,路通同安。
东岭在依仁里,通同安界。
磨枪岭在新康里,山岭险山戏,通长泰县界。
打鼓岭在来苏里,通永春界。
石梯岭在龙涓里,巨石高峻,有五十余层。
岩
山产万物,石多为岩。古今高士,登眺舒怀,辄形诸题
咏。安溪峭壁悬崖,云藏霞映,其胜者凡二十四岩,各考注于下:
龙水岩在永安里三公峰旁。宋令陈复斋扁曰“定公岩”,盖乡民供奉定公佛也。
五峰岩在永安里午山旁。宋释头陀所居,又名头陀山。
仙姑岩在永安里阆山岩、五峰岩之间。相传有马氏女入岩中采花成仙,故名仙姑。宋有扶风马大仙庙。
阆苑岩在永安里阆山之半,陈普足显迹于此。岩后有巨石,中罅,其上平广可坐数十人。
清水岩在崇善里,即蓬莱山岩也。宋绍兴间建,道人陈普足居此。岩之左有清泉,四时不竭。士夫多题咏,见《文章志》。
太山岩在感化里,即翠屏山岩也,道人黄惠胜居此,乡人为堂以祀。隆兴间,主簿叶延寿题云:“自昔吾泉出异僧,清溪今又两岩兴。”两岩,谓太山、清水二岩也。
魁星岩在感化里碧翠山之半,又名碧翠岩。
狮子岩在感化里,旧名欧岩。宋淳熙间,道人张法慈创居。
惠林岩在来苏里。宋乾道庚寅,崔道人集众修行之地。嘉定辛未,陈复斋扁额“惠林”,又名月峰岩。
达磨岩在还集里。本名玳瑁岩,宋僧达磨创居,故又名达磨岩。有石狮,陈复斋扁“狮子峰”三字。
太湖岩在还集里,宋道人张道源创居。岩有大石,高数丈,立于左,有数簇立于右,有石龟、石狗、石蛇异迹。
九仙岩在崇信里。宋有名僧来此,一日腾空而去。又名罗汉岩,又名罗汉山。
乌石岩在龙涓里。其石如屋,方圆十余丈,宋释头陀居之,名曰“护国岩”。岩东有小窦,相传其中出米,仅赡居岩者。后人凿而大之,遂不复有。
洪恩岩在新康里。岩右有漈水百余丈,树林幽静,人称胜景。
碧水岩在新溪里。岩背有石,可容百余人,水出于下,号曰“碧水”。
瑞莲岩在依仁里乌岩山下。有石室可容二百余人,前有池,曾出双莲。下有法轮、惠岩、净土三院,或云垂绫岩。
青林岩在依仁里贵湖乌岩山下,今名龙安岩。前有石笋卓立溪心。五季间,有清豁禅师居于此。宋淳熙八年,道人了员迹其石,结茅为舍,后拓为殿堂。陈复斋记之。
慈济岩在依仁里铁峰山。
大平岩在崇善里。
水湖岩在光德里。
新岩在光德里。
圣泉岩在新溪里。
天宁岩在还集里朝天山之巅。
石
《物理论》:“土精为石,气之核也。气之生石,犹人筋胳之生爪牙也。”《博物志》云:“地以石为骨,六帖月林国,有石方数百里,光明澄彻,可鉴人肺腑。人有疾,辄照其形。”此非地之精乎?安溪之石,奇形怪状,大而有名者凡九石,各考注于下:
纱帽石在县治蓝溪之旁,以形似故名。
莲花石在永安里月娘潭中,石出水高三丈余。
应石在新溪里驷马山。石广二十余丈,人呼之则应。
虎跳石在崇善里。蓬溪中有四石,高丈余,有巨人迹及虎迹,俗名仙人跳。
驿口石在依仁里旧龙门驿口,故名。其石高百余丈,有仙人迹在。
白胸石在新康里,略似人形。天旱,石带白云则雨,农家以此为验。
龙虎石在新溪里赤岭乡。两石相对,一高而青,一伏而白,俗呼龙虎石。
仙人台石在还集里。石台高峭,垂漈百丈,水声如雷。上有柑橘、桃李、仙人迹在焉。
芹石在新溪里,分守吴公镌“芹石”二字。
溪
《尔雅》云:“水注川曰溪。”诸山之水,归而合流,有燕尾之分,可通舟楫。安溪急滩清湍,水声波影,惟蓝溪为大。凡四溪,各考注于下:
蓝溪在县治南,即龙津渡。发源万山中,环绕一邑,水清而莹。
下湖溪在还集里。自铜钹山发源,下至龙兴里。
湖头溪在感化、来苏二里之间,乃蓝溪之上流。相去五十余里,溪水深广,旁居稠密,舟楫往来不绝。
龙潭溪在龙兴里,通舟楫抵源口渡。
湾
湾,水之曲流也。安溪清流,屈曲者多,特录此湾,因其有状元之谶也。泉州,宋绍兴三十年状元梁克家,庆元五年曾从龙,迨今久矣,时当再出。录之,盖有期待之意也。今考注于下:
北地湾在县治东北观山下,溪流回环县治如玉带。相传古谶:“水流北地湾,安溪出状元。”
潭
深水曰潭。《杜诗》云:“清溪光有蛟龙窟。”言龙潜之所,岁旱祷雨而龙出焉。唐韦坚为水陆运使,开广运潭以通漕,帝大悦,是利舟楫也。安溪澄清碧莹凡六潭,各考注于下:
黄潭在县治东五里许大溪之中。
月娘潭在永安里阆山岩下。相传下有大钟,阴雨则浮。大旱而雩,有鼋出波心即雨。或呼为月潭,盖其形如半月也。
白濑龙潭界在来苏、感化二里。旱鸣则雨,雨鸣则晴。
龙踪庙潭在新康里。潭之侧有巨石,石有龙迹。
龙塘庙潭在依仁里。由大洋至龙门岭,有庙潭悬瀑数十尺,二石壁夹立,阔可二丈,前有拜石。旧传尝祷雨,有龙见。今遇旱祷之辄应。
龙潭在长泰马坑山后。有三潭,下一潭最深,龙王庙在焉。岁旱祷之,灵应不爽。嘉靖七年二月,旱甚,知县黄怿免冠,率士民祷于潭下,三步一拜,果雨。嘉靖三十一年六月旱,知县汪瑀徒跣祈水路拜,雨辄应。
滩
《陈史》言:“赣水旧有二十四滩,多巨石。”则滩必有石,鼓怒砰磅,鳞奔势险。操舟者非熟于水势,必有覆舟之虞。宋张逸知青州,有二松柏滩,水暴涨,多覆舟。逸祷江神,而滩徙五里。则滩之险,得贤良守令亦能去之如韩愈之鳄鱼类也。安溪滩类赣溪、建剑,有名者凡二十有二滩,各考注于下:
马上滩在感化、来苏二里之间,长半里许。
渊滩在来苏里田头山下。嶙石百丈许,水自曲而出,舟运至此甚危。安溪之滩,此其最险者。
家蓝滩在龙兴里源口渡下。势甚奔激,水大更为患。
汤港滩在崇善里蓬溪汤之旁,长一里。
便峒滩在崇善里,一名蓬峒滩。
仙人跳滩在崇善里,滩旁石有仙人迹。
流倒藤滩在崇善里,长一里。
溪口滩在崇善里。水平,舟楫无患。
芒洲滩在崇善里,旁有嶙石。
石圳滩在崇善里。长二里,水中石多巉岩,水涨多溺舟。
东渊滩在崇善里石圳滩之下。
芦濑滩在县西凤池涧之下。水急而直,行舟快利可观,为八景之一。
学前滩在县治东南儒学前。有二港水,港水涸舟运不通。
葛盘滩在坊、永安二里之间。旁有巨石磐可垂钓;中有深潭,水涨多覆舟。
桶钩滩在长泰里,又名柳巷滩。
石佛前滩在长泰里。旁有巨石如佛状,故名。
参峒滩在长泰里。水平,行舟无滞。
夹门滩在长泰里。长一里,石多水险。
象前滩在长泰里。水中石多险恶,旁有山如象形临溪,故名。
溪友滩在长泰里。有一港,水大舟由大港,水涸由小港。中有犁壁石甚峭,舟人慎之。
西渊滩在长泰里,不妨舟运。
田隙滩在长泰里南安县界,滩狭而急。
温汤
《博物志》:“凡水源有石流黄,其泉则温汤、温泉也。”《三秦记》:“骊山汤,以牲祭之乃得入,可以去疾消病。”安溪汤泉存者凡六处,各考注于下:
蓬溪汤在崇善里溪旁,旧名便付汤。
横山汤在感化里。石砌有亭,岁久倾圯。国朝洪武辛巳,主簿刘文忠砌池重建。宣德乙卯,里人建石桥下旁。景泰五年,李炳重修。
金汤在依仁里龙门溪旁,旧名上汤。
叶汤在依仁里龙门溪旁,旧名下汤。
大深汤在感德里大溪村。
温泉汤在龙兴里唐家村。
坑冶(附)
龙崇银场在崇信里。宋熙宁二年发矿,元丰元年封闭,久废。
清洋铁场在龙兴里。宋熙宁开,今废。
铁矿山铁场在感德里,地名潘田。立铁炉八座扇炼,递年纳课,今炉废而课犹存。
四、形胜
古之圣王,辨方正位,建置疆域,必据山川形胜,或背邙而面洛,或襟江而带湖,皆相度其地,非徒为美观也。安溪亦泉郡西南胜地,古人云:“在德不在险。”此又司民社者所当知也。志《形胜》。
东濒溟海,西北连汀、漳。(宋《本志》)
三峰玉峙,一水环回。(詹清隐《县记》)
黄龙内顾,朱凤后翔。(同上)
发冈自乾、亥而来,转势从辛、兑而入,向丙、巳以奉离明之化,流寅、甲以伸震叠之威。(同上)
北自仙游、永春来,由坎峰逆上乾戌,回转为壬。(地理家云)
其东有展旗山,西有丽碧山以为辅翼。东南则金龟山以填水口。一峰峙立,分为两翼,若凤翥然。凤山之北,则高旗、高盖诸山,相为盘薄。(《泉州府志》)
县郭四依山,清流下如驶。(朱晦翁留安溪诗)
凤麓春阴、龙津夜月、阆岩夕照、薛坂晓霞、芦濑行舟、葛磐坐钓、东皋渔舍、南市酒家。(《旧志》八景)
山深窅而袤长,虚静而广漠,珍禽奇羽集于中者尤多。(《郡志》)
山水环合。(《八闽通志》)
大溪横流,龙山拱峙。金龟之东为三公峰,其下为黄龙渡。由陆而至者必出其途,由水而运者必会流而下,真东南形胜之地也。(《旧志》)
五、疆域
先王建邦国,必制其封域,正其疆界,使司民者各专所守,而不至于虞芮之争、汶阳之侵也。安溪僻在温陵之西,周围广袤三百一十七里,官知固守,民乐安居。志《疆域》。
疆域之内,地理之至到舆陆之所经:
东至南安县界二十五里(以高田山为界)。
西至龙溪县界一百六十里(以银场为界)。
南至南安县界一十里(以笔架山为界)。
北至永春县界五十五里(以吉漈岭为界)。
东南至南安县界二十五里(以大宇桥为界)。
东北至南安县界二十五里(以眉田山为界)。
西南至同安县界六十里(以东岭为界)。
西北至漳平县界一百五十里(以龟铜地为界)。
东至泉州府一百五里,至省城五百一十五里,至南京三千三百六十里,至京师七千三百六十里。
水源之所出,流派之所经,凡二支:
一支自北由常乐里建口渡,至于来苏里下林渡(感德之铁矿、常乐之覆鼎等山诸水至渡,未可以舟,及还集之釉吹壬街钏狭髦料铝侄桑缓笾墼耸纪;由下林渡至于龙兴里源口渡(来苏里之升平山诸水至渡,稍下为渊滩,当溪阻石数百丈,水从石罅而出,旧时舟运止源口渡。正统间,邑人李森凿而通之,今至下林渡);由源口渡,至于县治西北吴埔渡(龙兴里之白叶坑山、后洋山,崇善里之阳益山、大帽山诸水皆至渡)。
一支自西北由崇信里、新康里、新溪里、依仁里至大洋渡,归薛坂渡(崇信里之北岩山、根竹山、吟诗山,新溪里之龙踪山、罗岩山诸水,皆自新溪里至渡。依仁里之乌岩山、龙塘山诸水,又自上汤桥、西洋桥至渡;下为澳下滩,不可以舟;下五里为澳下渡,通小舟;又下为凌渊渡,溪流稍大,归于薛坂);吴埔、薛坂二渡又合为一,入常洲渡、黄龙渡,环绕于县(古号水城);东下罗渡至南安县珠渊渡,抵晋江入于海(自珠渊以下皆平水,可夜航至郡)。
又,九峰山水,逆流自东北入漳州龙溪县九龙江。其同发山有水别派逆流,自西北入漳州长泰县,不入常洲渡。
六、屯堡
用兵者,坐胜为奇;制敌者,据险为先。故汉将毙虏,屯卒金城;元师侵宋,筑堡鹤山。安溪崇山茂林之区,时有盗警,其潜聚出入,各据要害,使非置堡守御,以扼其冲,则何以伸震叠之威,而豫暴客之防哉!志《屯堡》。
白叶坂堡在崇信里白叶坂口。按:嘉靖二十六年,贼首陈日晖聚党据覆鼎诸岗,不时出掠,路皆经由于此。佥事余公爌亲捣其穴,乃知此地为贼冲,遂具奏筑堡以扼之。既得请,知县汪公瑀提督力成其事,乃以官银分给各里十班,依丈营造。其制依山设险,围以石城。周环一百三十丈,上覆楼房,以栖屯兵。中盖分司厅一座,东为巡检司,移源口渡巡司就之,而以弓兵一百名隶焉;西为守御千户所,以泉州卫千户点拨,而以输戍官军二百名隶焉;两兵协镇,足以弹压奸萌。诚使司职事者,皆能谨巡逻,时盘诘,则汀、永诸寇,亦当从此稍缉矣。但泉军远戌山中,地无米市,未免裹粮以行,虽尝制以文官稽察,而私放之弊,终亦难逭。闻诸父老言:“当以本县原派永宁仓本邑米二千九百六十石,还纳本县,俟戌军入堡经县之日,唱名关支,军到则得支粮,若虚名则难得米。既可以省其远带之劳,亦可以杜其卖放之弊矣,一举两得,是为良策;假欲置之本堡,又恐事或不测,反为盗粮之资耳。”盖本县先因无军,故粮米转输外卫,以给军饷;今既设堡,反仍旧漕运于晋江之地,而府中军士却带粮入戌,事涉颠倒,法所当更。且戍军二百名,年该米二千八十石,方之原纳永宁仓额数,亦颇相当。为当道者,诚能将广平仓米拨纳永宁仓,安溪派于永宁仓者取回本县,则里催飞輓之役,一旦可蠲,而军士齐戌之法,百年不废,宁非官民之大利哉。
白叶坂田(附):贯崇信里白叶坂坑口等处,为窝家贼田。分巡余公爌题准没官,知县汪瑀亲行丈量,得田二百三十四亩七厘,分给弓兵屯种,年征其税,以备兵饷。后以官军耕种不便,知县汪瑀准其诉,拟照役官田,则募附近居民分佃入租,申详分巡道汪,转详察院曾依拟,见立白叶坂堡,编入崇信里云。
七、隘堑
古设险以守国,重门以御暴,则城郭、隘堑之制,有民社者所不容缓者也。安溪僻在泉郡西,旧无城池,但立隘以固守一邑。志《隘堑》。
安溪县本南安地。唐咸通五年,析西二乡置小溪场。场左右两营,西北为土堑,置二石隘门,自县东溪延凤山,直抵县西凤池桥,延袤二千二百一十一丈(建置年月无考)。宋绍兴间,有将校胡安,尝于西隘射退巨魁,邑赖以全。庆元间,知县叶有秩,更置东隘门,名曰“朝天”。宝庆间,邑人主簿黄商楫,乃倡为建楼于上,更名“行春”,西隘门名曰“通安”。嘉定间,知县谢映复修。宝庆元年,邑人县尉黄始振,乃倡为建楼于上。土堑岁久倾圯,而石门旧基尚存。
国朝正德间,知县王廷佐重建。又建南隘门,扁曰“迎恩亭”(今更名龙津楼)。东曰“迎仙阁”(即下隘门),西曰“瑞妆亭”(即上隘门,余小门迁徙无常,不复纪)。
东岭隘在依仁里东岭山之下,与同安连界。正德十年,知县彭黄建。
典林隘在崇信里,通长泰县。正德十一年,知县彭黄建。
眉田隘在龙涓里,通潮、漳二州。正德十三年,知县张俊建。
大深隘在感德里,通石珠岭及漳平县界。弘治四年,强贼温文进立寨于此。正德十年,知县彭黄建。
磨枪隘在新康里,与长泰县连界。正德十三年,知县张俊建。
打鼓隘在来苏里打鼓岭之下。嘉靖三年,强贼新大总于此匝营。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建。
东溪隘在崇善里卓埔山之下,通永春界。嘉靖元年,知县龚颖建。
燕尾隘在龙涓里,通龙溪县界。嘉靖二年,知县龚颖建。
鳌岭隘在崇信里军寨山之下,通龙溪县界。正德十年,知县彭黄建。
白泥隘在长泰里,与南安连界,通晋江,抵府城。嘉靖二年,知县龚颖建。今废,有木栅在焉。
桃舟隘感德、常乐二里之间,西通长泰,北接永春,实盗贼往来之冲。知县汪瑀,拟于白叶堡弓兵内,拨三十名分番防守,量置公馆、营房,以栖兵卒。申请分巡道汪,转详察院曾,俱已依拟,方今兴造。
以上十一隘。
八、乡里
《地提总》“乡之为言,向也,众所向也;里之为言也,众所止也。”古者五十家为一里,万二千五百家为乡。至汉,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乡置三老,职教化之事。故敬敏仁恤之书于闾,孝弟姻睦书于族,德行道艺之书于党,此周人之教也。今朝之制,分里编户,有乡、有里、有都,远近民相率为善,此先王建国遗制也。志《乡里》。
在坊
置县之初,增以南安近地,析为四乡,统十六里十有八都。国朝始以在县治为坊,乡及里仍旧,而无都。凡统图四十有二,后省为一坊十五里,统图一十七。
归善乡
长泰里一图在县东一十里,旧为第一都。
永安里一图在县治南隔渡,旧为第二都。
光德里一图在县西五里,旧为第三、四都。
依仁里一图在县西南二十里,旧为第五都。
积德乡
新溪里一图在县西北二十里,旧为第六都。
新康里一图在县西北五十里,旧为第八都。
崇信里一图在县西北八十里,旧为第八都。
龙涓里一图在县西北一百里,旧为第九都。
金田乡
龙兴里一图在县西北五十里,旧为第十都。
还集里一图在县西北七十里,旧为第十一、十二都。
还集里二图在县西北七十五里,嘉靖元年分析。
感德里一图在县西八十里,旧为十三都。
常乐里一图在县东北八十里,旧为第十四都。
修仁乡
感化里一图在县北五十里,旧为第十五都。
来苏里一图在县东北五十里,旧为第十六都。
崇善里一图在县东北四十里。旧有清源里,为第十七都,而崇善里为第十八都。国朝正统间,始以清源并归本里。
已上四乡一十七里,远近不一,居民善恶不同。嘉靖六年,知县黄怿,申明圣谕,及仿蓝田吕氏、古灵陈氏,作《乡约》一篇,颁示居民读《约》法:
首读圣谕曰:“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莫作非为。”
次读蓝田吕氏乡约曰:“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
次又读古灵陈氏教词曰:“为吾民者,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夫妇有恩,男女有别,子弟有学,乡闾有礼,贫穷患难亲戚相救,婚姻死丧邻保相助,无堕农业,无作盗贼,无学赌博,无好争讼,无以恶凌善,无以富吞贫,行者让路,耕者让畔,斑白者不负戴于道路,则为礼义之俗矣。”
终读本县禁约曰:“一禁火葬,二禁赌博,三禁教唆词讼,四禁投献田地,五禁男女混杂,六禁僧道娶妻,七禁私开炉冶,八禁盗宰耕牛,九禁伪造假银,十禁般演杂剧,十一禁社保受状,十二禁教读乡谈,十三禁元宵观灯,十四禁端午竞渡。是皆责之约正,用以督劝。”
九、风俗
观赤子始生,其啼声则一,及其既长,言语不同,暨所嗜亦异,非其所习然欤?风俗之有系于习也尚矣!安溪之俗,或醇或漓,因人变化虽不同,然亦顾司政、教者所以导之何如耳。故书,俾观风者,知所教焉。志《风俗》。
安溪,泉支邑也。其地土沃人醇,素号易治。西北多山岭,民附谷以居。甲乙相失,无复聚落。风气柔而不悍,事有忿輙争,获伸即止,故民无远逮之狱。近县数都,彬彬业儒,盘郁山村,则罕诵诗书。疾信祷,不多服药。治丧颇用浮屠,诗礼家易以奠祭,富者厚葬而越礼,贫者火化而棺以瓦。冠昏之仪,多循泉俗,衣履习尚,亦随而变。桑柘少植,惟种木绵。女工织紝,冬绵夏葛。洋田则种二季,膏田植以糯稻;依山之户,垒石而耕。人少出赘,贫甚不为僧道。民树艺而外,百无能解。商贾百工艺业,咸远人擅之,以有其利;至于书计,亦且仰于外人;渔盐橘果之利,转贩自外而至,利射一倍,兹并狃于慵逸矣。初时颛尚质啬,故民殷而耻逋负,迩则侈美相高,用度糜费,民间稍益匮乏。坊市中尤事花鸟,击筑、弹筝之声,达于宵夜,浸失朴笃之风,识者病之。幸其中有异资,不混流俗,尚知重礼教、崇信义,今之有司又雅知表正,庶可以革薄从忠,而冀见于太古之遗云。
《旧志》:土沃人醇,俗尚朴野。(宋《本志》)
掌地成田。(宋处士黄锐诗)
民淳讼简,素称易治。(王十朋《止讼文》)
儒者安于闾里,以漂泊为病;仕者守其途,辄以奔竞为羞。(宋《郡志》)
人好佛事。(《图经》)
重婚姻丧祭。(同上)
槟榔代茶(槟榔消瘴,今宾客相见,必设此此为重。俗之婚聘,亦藉此以贽焉。《方舆胜览》)。
病少服药,专事祭祷。(《旧志》)
木少桑柘,妇罕蚕织。(宋《郡志》,今多织葛麻)
狃于安逸,业儒者寡。(宋《本志》)
民之有丧,富者则侈费而违礼,贫者则火化而伤恩。(《宋志》,旧载宋嘉定条例)
其人乐善,素号佛国。(宋张阐《志》)
素业诗书。(朱曹《修睦建学表》)
气候(附)
气候多燠。(宋陈复斋《惠民药局记》)
春夏之交,雨淖则有河鱼腹疾,蒸旱则瘴痞作焉。(同上)
蓝水秋来八九月,芒花山瘴一齐发。(陈复斋诗)
冬无冰雪,或不御绵。(宋《郡志》)
岚阴常至午,阳景犹氛翳。(宋朱文公《留安溪诗》)。
十、土田
《禹贡》:“因土田而制赋”。盖土田乃民食之所出,国之所资,古天子巡狩,入诸侯之疆,必考其田野辟、否,而行庆、让。汉唐以来,察吏治者,亦以为重。盖邦本所系,长民者所当究心也。志《土田》。
唐、宋、元
土田顷、亩无考。
国朝
田亩备载赋役黄册。今自洪武二十四年造册,考至嘉靖三十一年。
洪武二十四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三顷四十七亩五分三厘。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六顷五十三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五十一顷六亩厘;
地一十顷六亩三厘;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二十六顷九十四亩八分。
田一千一百七十九顷八十一亩一分;
地三十九顷六十亩三分;
山七顷四十一亩一分;
塘一十二亩三分。
永乐元年十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七顷七十四亩五分九厘。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六顷五十二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五十一顷六亩三厘;
地一十顷一十五亩,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二十七顷二十一亩八分六厘。
田一千一百八十顷六亩一分六厘;
地三十九顷六十二亩三分;
山七顷四十一亩一分;
塘一十二亩三分。
宣德七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三顷九十七亩五分九厘。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六顷五十二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五十一顷六田三厘;
地一十顷一十五亩;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二十七顷四十四亩八分六厘。
田一千一百八十顷二十九亩一分六厘。
地三十九顷六十二亩三分;
山七顷四十一亩一分;
塘一十二亩三分。
正统七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四顷一十亩七分。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六顷五十二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五十一顷六亩三厘;
地一十顷一十五亩;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二十七顷五十七亩九分七厘。
田一千一百八十顷三十九亩二分七厘。
地三十九顷六十五亩三分;
山七顷四十一亩一分;
塘一十二亩三分。
景泰三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四顷四十亩七分。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六顷五十二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五十一顷六亩三厘;
地一十顷一十五亩;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二十七顷八十七亩九分一厘。
田一千一百八十顷六十九亩二分一厘;
地三十九顷六十五亩三分;
山七顷四十一亩一分;
塘一十二亩三分。
天顺六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四顷四十四亩三分八厘。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六顷五十二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五十一顷六亩三厘;
地一十顷一十五亩;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二十七顷九十一亩六分五厘。
田一千一百八十顷七十六亩九分五厘;
地三十九顷六十一亩三分;
山七顷四十一亩一分;
塘一十二亩三分。
成化八年、十八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四顷四十七亩三分,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六顷五十二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五十一顷六亩三厘;
地一十顷一十五亩;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二十七顷九十四亩五分七厘。
田一千一百八十顷八十亩八分七厘;
地三十九顷六十亩三分;
山七顷四十一亩一分;
塘一十二亩三分。
弘治五年、十五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五顷六十一亩七分。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六顷五十二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五十一顷六亩三厘;
地一十顷一十五亩;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二十九顷八亩九分七厘。
田一千一百八十一顷八十三亩二分七厘;
地三十九顷七十二亩三分;
山七顷四十一亩一分;
塘一十二亩三分。
正德七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六顷七十五亩五分。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六顷五十二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五十一顷六亩三厘;
地一十顷一十五亩;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三十顷二十二亩七分七厘。
田一千一百八十二顷二十五亩五分七厘;
地四十顷八亩六分;
山七顷七十六亩三分;
塘一十二亩三分。
嘉靖元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七顷二十三亩。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六顷五十二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五十一顷六亩三厘。
官租田一百三十四顷三十二亩一分;
职田二顷三十亩七分三厘;
废寺田三顷六十二亩一分;
今没官田五顷八十六亩七分;
官学田四顷九十四亩四分。
地一十顷一十五亩。
官租地九顷八十亩五分;
职地一亩二分;
今没官地二十八亩二分;
官学地五亩一分。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官学山五顷二十三亩七分;
废寺山八亩。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三十顷七十亩二分七厘。
田一千一百八十二顷四十九亩八分七厘;
地四十顷一十一亩一分;
山七顷九十七亩;
塘一十二亩三分。
嘉靖十一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七顷六十三亩三分。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六顷五十二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五十一顷六亩三厘。
官租田一百三十四顷三十二亩一分;
职田二顷三十亩七分三厘;
废寺田三顷六十二亩一分;
今没官田五顷八十六亩七分;
官学田四顷九十四亩四分。
地一十顷一十五亩。
官租地九顷八十亩五分;
租地一亩二分;
今没官地二十八亩二分;
官学地五亩一分。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官学山五顷二十三亩七分;
废寺山八亩。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三十一顷一十亩五分七厘。
田一千一百八十二顷六十六亩七厘;
地四十顷一十五亩一分;
山八顷一十七亩一分;
塘一十二亩三分。
嘉靖二十一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三百九十六顷六十六亩四分三厘。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四顷六十亩七分三厘。
田一百四十九顷一十四亩三厘。
官租田一百三十四顷四十亩一分;
职田三十亩七分三厘;
废寺田三顷六十二亩一分;
今没官田五顷八十六亩七分;
官学田四顷九十四亩四分。
地一十顷一十五亩。
官租地九顷八十亩五分;
官职地一亩二分;
今没官地二十八亩二分;
官学地五亩一分。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官学山五顷二十三亩七分;
废寺山八亩。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三十二顷五亩七分。
田一千一百八十三顷二十一亩七厘;
地四十顷一十五亩一分;
山八顷五十七亩二分三厘;
塘一十二亩三分。
嘉靖三十一年造册
官民田地、山塘一千四百一顷五分四厘。
官田、地、山一百六十三顷九十四亩六分四厘。
田一百五十四顷四十八亩一分四厘。
官租田
职田二顷三十亩七分三厘;
废寺田三顷六十二亩一分;
今没官田
官学田四顷九十四亩四分。
地一十顷一十五亩。
官租地九顷八十亩五分;
职地一亩二分;
今没官地二十八亩二分;
官学地五亩一分。
山五顷三十一亩七分。
官学山五顷二十三亩七分;
废寺山八亩。
民田地、山塘一千二百三十二顷五亩七分。
田一千一百八十二顷二十一亩七厘;
地四十顷一十五亩一分;
山八顷五十七亩二分;
塘一十二亩三分。
屯田
永宁卫左所计三十三顷六十亩,坐本县光德、永安等里。
永宁卫右所计一十五顷,坐本县新溪、来苏等里。
永宁卫中所计一十六顷八十亩,坐本县新溪等里。
永宁卫前所计三十三顷六十亩,坐本县崇善等里。
永宁卫后所计六十七顷二十亩,坐本县龙涓、崇信等里。
十一、户口
《周礼》:“男女生齿皆书,献民数于王,王拜受之,重邦本也。”历代以来,使者巡行郡邑,必先考口丰耗,而示劝惩,此抚字之政,所当加意也。志《户口》。
唐开元后,户口始有可考,然甚疏略。及宋至道间,诏更籍天下户口。元丰八年,又挈主客户归籍,以丁力、资产轻重差役。
宋
淳祐间,主户一万三十五户,客户五千三百八十二户;主丁一万三千四百六十二丁,客丁六千二百七十三丁。
元
以南北人户,分为十等,立法科差,其详不可考。
国朝
每十年攒造赋役黄册,书其户口,以定版籍,然非良有司,而妄增欺隐之弊,终莫能免也。今自洪武二十四年,考至嘉靖叁拾壹年造册。
洪武二十四年造册人户一千九百八十户,人口九千一十六口。
永乐元年造册人户二千六户,人口九千五十四口。
永乐十年造册人户二千一十九户,人口九千八十六口。
宣德七年造册人户二千三十五户,人口九千一百一十二口。
正统七年造册人户二千四十八户,人口九千一百三十口。
景泰三年造册人户一千六十四户,人口九千一百五十六口。
天顺六年造册人户一千七十六户,人口九千一百八十九口。
成化八年造册人户二千九十四户,人口九千二百一十一口。
成化十八年造册人户二千一百九户,人口九千二百三十六口。
弘治五年造册人户二千一百二十一户,人口九千二百六十五口。
弘治十五年造册人户二千一百四十三户,人口九千二百九十九口。
正德七年造册人户二千二百六十三户,人口九千三百四十二口。
嘉靖元年造册
人户二千三百九十四户,人口九千八百七十八口。
民户二千六十六户;
军户二百八十九户;
匠户三十四户;
铺兵五户。
嘉靖十一年造册
人户二千五百一十五户,人口
民户二千一百九十一户;
军户二百八十一户;
匠户三十八户;
铺兵五户。
嘉靖二十一年造册
人户二千六百三十户,人口
民户二千二百九十八户;
军户二百八十九户;
匠户三十八户;
铺兵五户。
嘉靖三十一年造册人户人口
民户
军户
匠户三十八户,
铺兵五户。
十二、寄庄
寄,寓也。得业之民,原非土著,以其寓居于田庄者而立户,户不报丁,空名守米,他县少有,惟安溪为多。盖本处田业,多市与外县富人,而四方贵宦,亦嗜购山田,故此地寄庄为盛。两地隔越,催征莫应,一遇差徭,辄以官户优免,靠损本土,户日以众,免日以多,安溪之民奈何而不困哉。凡寄庄户,一百九十二户,得米九百一十七石五斗六升四合九勺,中立官户四十六户,其主客盛衰之形,亦可见矣。志《寄庄》。
民户一百五十四户,军匠户三十八户。
十三、土产
《礼》有土宜之法,以辨土物。安溪地亦沃壤,其产物皆足以资民生、充国用也。但品类繁多难悉录,兹特举其有名者书之,志《土产》。
谷类
《礼月令》:“天子元日祈谷于上帝。”《书》:“稷播百谷,谷熟而民人育。”盖谷乃天之产、地之精也。禾,谷类也。《说文》曰:“嘉,此又丰年之瑞也。”安邑地广土沃,谷之有名者凡六种,各考注其下:
稻有粳,有糯。粳,食米也;糯,酒米也。有一年一收者,有一年两收者。一收者,谓之大冬稻,其米粒大;两收者,春种夏熟为早稻,秋种冬熟为晚稻。又一种占稻,无芒而粒大,出自占城,其色有白、有斑、有赤。《湘山野泉》云:“宋真宗以福建田多高仰,遣使至占城,求稻种一十石以遗农种之;后又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给江淮两浙,盖其稻能耐旱也。”稻之名有白香、白占、青占、早赤、乌秫等名,又有一种畲稻亦能耐旱,地肥则长,不一二年,又易他处,非农家所能也。
麦有三种,有大麦、小麦、米麦,颗大。《本草》所谓穬麦也。《本草注》谓:“北麦秋种夏收,备四时全气,无毒;南麦冬种夏收,少一季,有毒。”安溪一邑多云雾,米麦、大麦农家少种。
粟粟与粱相类,粒大者为粱,小者为粟,今人多不能辨。《唐本注》云:“粟类多种而并细于粱。”此北土所宜,安溪少有。
黍叶似芦,高丈余,结穗如稻,穗散垂不毛。有名曰米祭,似黍而粒大。此亦北土所宜,安溪少种。
豆豆之名最多,有黑豆、红豆、白豆,山畲中所种白豆粒大。又有绿豆可为粉。有赤豆、碗豆、楬豆、箸豆、籍豆(箸豆有青、红二色)。有蛾眉虎瓜豆、蚕豆,炒食味佳。有刀豆,长尺许,可入酱。安溪所种,惟红豆、绿豆、箸豆为多,余少种。
脂麻有黑白二种,可榨油。寇宗奭云:“即胡麻,种出大宛,故名。”《图经》云:“巨胜也。”陶隐居云:“茎方者为巨胜,圆者为胡麻。”《兴化志》或云:“巨胜,别是一物,以其生胡中类麻,故云胡麻。”雷公云:“巨胜有七棱,色赤味涩酸,今呼麻油为巨胜,误矣。”按:《周礼》三农生九谷有麻,是时大宛未通中国,安得胡麻?况脂麻不可为饭,则雷公或者之言可信,而《图经》、寇、陶之说为失真矣。
货品
《洪范》八政,曰食,曰货。盖食,民所天也;货,民所用也。安山泽之利,虽有精粗、美恶之殊,然皆可以徙有于无,以济匮乏,其利溥矣。安溪货之有名者,凡十有八品,各考注于下:
葛布织葛藤为之。诗云“为絺为綌”是也。崇信、龙涓为多,以纺缕者为上。
蕉布《海物异名记》:“取蕉以灰埋之,绩而成布,可为暑服。”取轻便也。
青麻布织青麻为之,视黄麻稍细,极细者亦可代葛。
苎布织苎为之。有曰“白纱布”者,将所绩纱夜露昼曝,其色自白,绩而成布。有白糊布者,用糯糊,烈日中抽过而绩之。有曰“生头”。苎布之中,以白纱为上,甚费工。
黄麻布《尔雅》云:“黂枲。”《仪礼》传曰:‘苴絰者,麻之有黂者也。则黂麻。’即今之黄麻也。”安溪多织黄麻,丧服中多用之。
绵花俗曰“吉贝”,树高二、三尺,春种秋收,其花结蒲,蒲中有茸,细如鹅毛;茸中有核,大如豆,用轮车绞出其核,又以竹弓弹碎,纺而成布。近时山坡平旷,多有种之者。
茶《瑞章总论》:“茶,乃南方嘉木,叶如栀子,花如白薔薇,实如棕榈子。土产建州、北苑、先春、龙焙,洪州双井、蒙顶、石花,皆茶之极品者也。紫为上,绿次之;筍为上,芽次之。社前采者为佳,寒食、谷雨采者次之。备见陆羽《茶经》。”安溪茶产常乐、崇善等里,货卖甚多。
油有脂麻油、茶油,又有桕油、桐油。用火炒一度,蒸一度,用木榨出成油。麻油、菜油为上,桕油可作烛次之,桐油又次之。
糖黑糖煮蔗为之。冬月,取蔗榨汁,入釜烹炼,火候既足,蔗酱渐稠,乃取油滓点化之,遂凝结成糖。其面光洁似漆,其脚粒粒如沙,故又名曰“沙糖”。有曰“白糖”者,以沙糖置釜中烹炼,用鸭卵连清黄搅之,使滓渣上浮,撇取干净。别用两器,上曰“圂”,下曰“窝”,炼成糖浆,置圂中。及冷,糖油坠入窝中,遂成白糖。俱出长泰里,然白者不多。
蜜《格物论》“蜜蜂三种。一种在林木上作房;一种在人家作巢,其蜂小微黄,蜜浓美;一种黑色,作房岩崖高峻之处,非人足迹可到,其蜜名‘石蜜’,又名‘崖蜜’。”
蜡有黄蜡、白蜡。黄蜡,蜂蜡也,凡蜂作蜜皆结房,房中藏蜜,绞出蜜而房则成蜡也。白蜡者,虫蜡也,其中作茧树枝上,每茧藏虫得数百,细如丝发,此谓种子,秋冬采而藏之。及春,将种子缚置树上,虫出茧,食树津液,因而放蜡,漫注于枝柯,及成,剥取而烹炼之,其白如雪,故曰“白蜡”。其树即今冬青树也。树嫩放蜡尤宜。《本草》谓:“黄蜡,炼成白腊。”或医家所用,不可知也,但树生为多。
蓝靛蓝有二种。马蓝叶大,俗云“大青槐蓝”;叶细,俗云“小青”,皆可为靛。蔡端明《江南月录》云:“采以船盛,水浸去滓梗,后以灰搅之,即成靛。”安溪所产不多,竟足自用。
麻有黄麻,有青麻,其皮皆可绩布。有苎麻,一株数十茎,宿根至春复生,每岁三收或四收。《尔雅》曰:“枲麻”。《禹贡》:“青州厥贡,岱畎丝枲”是也。
薯榔茎蔓似薯,根似何首乌,皮黑肉红,染皂用之。
磁器色白而带浊,昔时只作粗青碗,近则制花又更清,次于饶磁。出崇善、龙兴、龙涓三里,皆外县人氏业作之云。
纸以草穰为之,其纸坚厚,与草纸相似,名曰“官纸”。土人焚以事神。又有大如席者,曰“角纸”,出感德、常乐二里。
草席编草为之,名曰“大草席”,比灯心草为大。又有龙须草,种之水中,大过灯草,编席利暑,出新康、还集、依仁三里。
铁出感德、潘田等处,外县人业作,转贩得利。
蔬类
《尔雅》:“蔬,菜也。菜不熟曰‘馑’,亦民食所资者也。”《记》称:“宋宇种蔬三十品,时雨之后,吟行园圃,‘天茁此徒,助我鼎俎’。”人尝言:“百姓不可有此色,士夫不可无此味。”安邑畦圃间,霜华露芽凡二十六种,各考注于下:
菘有春菘,有晚菘,与芥相类,芥丛生,菘梗生。吴隐之为广州,清操愈厉,惟食菘菜、溪鱼而已。坡诗:“白菘类羔豚,冒土出熊蹯。”本南方菜,安溪少种。
芥青芥有二种。有逐月摘叶者;有只摘一次,至冬连丛割之者。其白芥有二种,味最甘脆。又一种为紫芥,性最辣,可为芥辣,以和食品。
油菜叶如白菜,色青根微紫,籽可榨油。
芥蓝菜亦芥属也,其色如蓝,故名。折之,旬日复丛生。以香油调制食之,其味最佳。
苋菜《莆阳志》云:“苋有六种:有赤苋、紫苋、白苋、五色苋、人苋、马苋。”又《本草》谓:“苋不可与鳖同食,令人生鳖瘕。”安溪多红苋、紫苋,余种少有。
莴苣《本草》云:“莴苣性冷微毒。”又有白苣。《本草》云:“主补筋骨,利五脏,令人聪明少睡。”又有舌苣可生食,其味苦辛。
瓮菜茎空性寒,蔓生畦中或水中。《遁斋闲览》云:“此菜来自东夷古伦国,以瓮盛之,译不通,但言瓮菜。”《本草》云:“能解野葛毒。”张司空云:“魏武帝啖野葛至一尺,应是先食此菜也。”
菠薐菜《本草》云:“味冷,有微毒。利五脏,通肠胃。”刘禹锡《嘉话录》云:“此菜出西域颇稜国,有携其种来,‘颇’讹为‘菠’。”俗呼“赤根菜”,又曰“面菜”。
苦荬菜味苦,能治心火。诗云:“薄言菜芑。”即今俗云苦荬菜是也。又一种龙舌苦荬,叶短,其味生涩。吾莆人多以此菜煮鲎鱼。
莙荙菜叶厚而柔,有微毒,俗名厚叶菜。《闽中志》云:“能去头风,利五脏。”《三山志》云:“茎灰淋汁,可浣白衣。”
茼蒿叶如艾,花如小菊,性冷微香。
园荽《本草》所谓“胡荽”是也。花白、结子淡黄,味辛温,有微毒。小儿豆疮不发,取园荽捣碎和酒喷之即发。多食令人多忘。
蕨《尔雅》云:“蕨,鳖也。”《本草》云:“根如紫草,山人作菜食之。未抽叶时,亦可为粉,味甘寒滑,能去暴热,利水道。”诗云:“陟彼其山,言采其蕨。”又诗云:“蕨芽已作小儿拳。”《搜神记》郗鉴出猎。有以蕨食之,遂成疾。后吐出一小蛇,渐干成蕨,乃知此物不可生食。
茄一名“落苏”,有紫、白二色,味甘性微寒。又一种野生者,树小而有刺,名“鬼茄”,其子不可食。又有“天茄”,缘架而生,《本草》谓之“藤茄”,俗呼“天香茄”,实小可食。
瓠即匏也。瓠甘匏苦。有腹大头细,状似胡芦,谓之胡芦匏。有腹小头长者,谓之芋匏。诗:“匏有苦叶。”《国语》云:“风匏,可以渡水。”风匏,盖大匏也。
芋叶似荷而不圆,一名“土芝”,一名“蹲鸱”,种之水田,荒年可以济饥。朱晦翁诗云:“沃野无荒年,正得蹲鸱力”是也。坡诗:“香似龙涎仍酽白,味如牛乳更全清,莫将南海金荠脍,轻比东坡玉糁羹。”宋鲜于文宗七岁丧父,于种芋时亡,明年对芋鸣咽,如此终身。
冬瓜《本草》谓之“白瓜”,性冷无毒。孟诜曰:“冬瓜能益气耐老。”
丝瓜性寒,俗呼“菜瓜”,又名“天萝”。腹有丝,故名“丝瓜”,多食之能害眼。
薯有数种。白者为上,紫次之,青黑又次之。荒年可以济饥。
姜发芽红嫩如指,故名“指姜”,性热。隔年者谓之母姜,其味尤辣。久服,去秽气,通神明。
蒜有大小二种,味辣有微毒,能消谷、理胃、除邪、痹毒气。兵部李绛《手集》云:“心痛不可忍,年久者,取蒜用醋调制,服之即愈,但多食则能害眼。”
韭《曲礼》“韭曰丰木。”《说文》云:“一种而久,故谓之韭。味辛微酸无毒,一月一割,而根不伤。”郭林宗见友夜至,冒雨剪韭作炊饼。今或彷之。
芹菜芹,楚葵也。《疏》云“水英。”芹有三种:其色白赤,《泮宫》曰:“思乐泮水,薄采其芹。”二章曰:“薄采其藻。”三章曰:“薄采其茅。”芹,香也。藻,文也。茅,有味也。士之于学,知其香则先学文,而后能知道之味也。
苦瓜长四五寸,皮皱味苦,瓤初生白,至熟转红。核如木鳖子而小。俗呼为“癞蒲萄”,又呼为“红瓤”。
香菇按《本草》:“木生者为蕈,地生者为菌,菌即菇也。”又有木耳菇,畲人砍树倒地而生者为佳。其他或地、或树而生,其种不一,能毒人,食宜辨之。
薤薤,韭类也。《图经》云:“似韭而叶稍阔,有赤、白二种,味苦无毒,食之能除寒热。”
果类
果,实也。野果可以充粮。坡诗云:“彼美王山果,粲为金盘实。”安之名山野圃之中,累累颗颗,风落雨濡,凡二十六品,各考注于下:
枇杷树高丈余,枝稀叶长有毛,冬花夏实,实如梅子,色黄内有核,味甘而酸。《唐史》言:“其可供庙飨,盖亦佳果也”。泉南殊不为重。
芭蕉一名“包目”,一名“羊角蕉”,一名“牛乳蕉”。《本草》云:“甘蕉,俗呼‘巴蕉’,身柔,叶如扇,花卷心抽出,色红即盈厚,结子数十枚。初生色青,熟微黄,去皮可食,甘如饴。一种曰‘芽蕉’,一种曰‘紫蕉’,芽差小而尤甘美。又一种无花,实可织为布。”
荔枝荔枝于闽中为上,川蜀次之,岭南又次之,味甘无毒。宋端明著《荔枝谱》,通论兴、福、漳、泉四郡,其名家不过十有二品,其下三十二品不论也。安溪产在坊、永安、长泰、感化等里,其品不一。有名“桂林”,皮粗大如鸡子,味甜。一名“中冠”,皮光而薄,味清甘。一名“金钟”,皮略粗,色青黄,味佳大类“桂林”,皆六月熟。一名“火山”,核大味甘酸,四月先熟。一名“早红”,类“火山”,五月熟。又有“状元红”一种,形圆味甚佳,种出枫亭,为时独重,本地近亦有之。
龙眼一名“荔奴”,言其色香味甘,敢与荔枝为匹也。或曰:“荔枝过后,龙眼始熟,故名。”有一种最大者曰“虎眼”,肉厚味甘,食之益人。
香橼《本草》曰:“枸橼,其实大小不一,色黄皮厚,瓤微酸而苦,气甚香。谓之‘香橼’者,言香气缘袭人衣也。又一种形似人手,俗呼为‘佛手柑’。”陶隐居云:“性温宜人,其叶煎汤,可澡小儿。”
橘橘如柚而小,花白实红,盖亦渡淮而变。《考工记》所谓“橘逾而北为枳。”此地气然也。《书》曰:“厥包橘柚”,色如金者曰“金橘”。又一种生山坡,实小如豆,曰“金豆”,可蜜煎。
柑按《本草》,有乳柑、沙柑、青柑,味甘而性寒,皆橘柚类也。安溪有薄皮、厚皮二种,先柑而熟者曰“先柑”,或曰“仙柑”。
梨性寒,出北方梨为佳,闽中少有。安溪有五种,曰“清消”,曰“黄消”,曰“菜梨”,曰“狗梨”,曰“中元梨”。惟“清消”、“菜梨”味甘,余稍次。
栗北方之果也,攒刺如猬。及熟,房裂而栗圆,性温无毒,食之令人耐饥。寇宗奭云:“小儿不可多食,盖生者难化,熟则滞气,隔食则能生虫致病。”《国语》曰:“妇挚不过枣栗,以告虔也。”先儒以为枣取早敬,栗取恂栗。则栗亦果之佳者也。
橄榄按《莆阳志》,橄榄有二种,尖而小者名“丁香”,最为珍品;圆而大者谓之“柴橄榄”。古今论橄榄多失真。《旧志》谓:“先苦后甘。”此果不苦。陈藏器谓“生食味酸。”此果不酸。今改评之曰:先食而涩,及咀嚼之余,乃转而且香。昔人以比谏臣忠言,有旨哉!
杨梅《异物志》:“杨梅大如弹丸,五月熟,味酸甜,有红、白、紫三种,紫者为佳。”
黄弹子实如弹,有子,味甘酸,其果似山桂而香。《图经》谓之“黄弹子”。《海物异名记》谓之“黄檀子”,又谓“王坛子”,盖一物有三名也。
红柚种出潮州,有宦者带归,遂传植兹土。皮厚色黄,肉鲜红可爱,味甘酸,冬月收之。
枣性温,与栗同珍,为其足备贽云。
葡萄有青、紫二种,籐生蒲架。《酉阳杂俎》云:“张骞使西域,得其种而还,中国始有葡萄。”《史记》云:“大宛以葡萄作酒,数十年不坏。”《南部新书》云:“太宗破高昌,收葡萄种在宛中,研得酒法,味兼醍醐。”
杨挑树高大,叶繁密,实生枝干,其味甚酸。泉南此果,不甚重之。
石榴《博物志》:“张骞使西域还,得安石榴,有二种,有结子者,有不结子者,谓之‘百叶石榴’。”《本草》云:“安石榴子多,无毒。”
西瓜大曰“瓜”,小曰“瓞”,来自西域,故名。其肉清甘如饴,红瓤者为上,盛暑可以解渴。《陆贽传》:“德宗幸梁,路有献瓜者,帝嘉其意,欲授以官。贽谏曰:‘爵乃天下公器,不可轻也’。”《南史》:“昙年五岁,母患热病思食,偏求不得,俄过桑门,哀其求而以瓜遗之。至家,众大惊异。”
甘蔗蔗,丛生似竹,味甘,煮之成糖。《本草》:“赤者名‘昆崙’,白者曰‘萩蔗’。”《野史》:“卢绛中痞疾,忽梦一白衣谓之曰:‘食蔗即愈。’遂哀求鬻蔗者,乃得数枝,喜而食,至旦遂愈。”顾恺之每食蔗,从尾到中。或问之曰:“渐入佳境。”
柿柿有数种,一名“鹿心”,小者名“猴柿”。按《本草》:“火熏者为乌柿,性热。日干者为白柿,性冷。有黄色者,可和米粉作糗,小儿食之止痢。”《酉阳杂俎》云:“柿有七绝:一寿,二多阴,三无鸟巢,四无虫毒,五霜叶可玩,六嘉实,七落叶肥大。”诗云:“独擅红妆兼美味,便称七绝未应惭。”
李《素问》曰:“李,东方之果也,木子也,故其字从木从子。”《西京杂记》:“有紫李、青绮李、青房李,杜陵有金李。”
莲子五月生。至秋皮黑,服之能轻身益气。《草木方》云:“九月九日采莲实食之,令人不老。”山谷云:“莲心正自苦,食苦何能甘。甘食恐腊毒,素食则怀惭。”
黄瓜味清性冷,初生色青,熟黄身有刺,俗曰“剌瓜”。
甜瓜有二种,有长者,有圆者。长者色绿,可入酱;圆者有瓣,或青、或白、或黄,此通瓜也。俗以白者为“银瓜”,黄者为“金瓜”。
银杏其花夜开昼合,其实逑子白,宜煨食。一名“鸭脚子”,言其叶如鸭脚也。欧谢梅圣俞,有“鸭脚虽百个,得之诚可称”之句。
菩提果《海物异名记》云:“花如冠蕤,叶如冬青,实如枇杷。”今按此果,其叶长而尖,与冬青弗类;其实圆,类枇杷,但差薄耳,其味甘香。
药类
《说文》云:“药,治病草也。性之寒温,味之辛甘、苦辣,可以治寒热诸症,载之《本草图经》,详且备矣。”安溪药不多产,仅二十九品,各注于下:
菖蒲一名“昌阳”。其小者生池沼间,根盘屈有节如马鞭,一寸九节。生下湿地大根者,乃“昌阳”也,不可服。《本草》云:“味辛温,无毒。”《神仙记》云:“食之可以长生。昔邵聚服菖蒲十三年,能日记万言,冬亦不寒。”
莳萝三、四月生苗,六、七月采实,味辛香,杀鱼肉诸毒,可和五味。
麦门冬叶似韭,冬夏长青,子附根生,形如穬麦,其中有心,故曰“麦门冬”。《本草》谓:“味甘无毒,服之令人有子,及治烦渴虚劳寒热。”
天门冬《杜诗》作“天棘”。《抱朴子》作“颠刺”。其藤柔弱轻盈,高丈余。一种有刺,叶如茴香,极尖细而疏滑。一种无刺,叶如丝杉,根大如指,长三、四尺,味甘无毒,能去寒热、养肌肤,冷而能补。
艾艾可攻百病,今以蕲州者为胜。蕲叶厚而绵多,本地所有者叶薄而绵少。五月五日午时采,曝干陈久方可用。《本草》谓:“味苦微温无毒”。按《蒲阳志》谓:“取艾以布包于新瓦上揉之,其色黄为硫磺艾。”其用未详。
紫苏色紫味香,夏采茎叶,秋采子。《药性赋》云:“味辛温,无毒,主下气散寒。”
薄荷冬不死,叶尖,夏秋采茎叶曝干。《药性赋》云:“味辛苦无毒,加以扁豆、甘草,煎汤可以解暑。”
苍耳陆机云:“花白、细茎、蔓生。”郭璞云:“叶如鼠耳,丛生如盘。”其说互异。按今本地所生,树高二、三尺许,茎青色黄,上有斑点,叶如葡萄叶而小,子多刺,其中有仁。叶味苦辛,微寒有毒。《唐本》注云:“三月以后、七月以前割,日干为散,夏水服,冬酒服。主治癫痫、头风、痹温之病。”
茯苓按《本草》诸家所说,茯苓、茯神,皆老松余气入地而生。茯苓离根而生,气盛也。茯神附根而生,气略微也。茯苓味甘平无毒,久服能安魂养神气,延年益寿。茯神亦能养精神,其功次于茯苓。孙真人《枕中记》:“茯苓久服百日百病除,二百日昼夜不眠,二年后役使鬼神,四年后玉女来侍。”
桑寄生《药性赋》云:“味苦甘无毒,主益血、安胎、止腰痛。”
骨碎补《图经》云:“根生大木或枝上,多在背阴处,引根成条,有黄毛及短叶附之,本名‘胡孙蒀’。唐明王以其主治祈伤,有奇效,又名‘石毛姜’。”《灵苑方》谓:“可以治牙痛。”
天南星俗呼“蛇杖”,生平泽,二月生,苗似荷茎。高一、二尺,五月开花似蛇头,黄色;七月结子作穗似石榴子,色红味苦辛,有毒。经验云:“治急中风,目瞚牙噤,无门下药者用此味。”
车前子俗呼“五根草”。《本草》谓:“味寒无毒,强阴益精,令人有子,治泄泻尤效。”宋欧阳公尝暴下,国医临治不愈。夫人云:“市中有暴下药甚效,公不可之。”夫人潜市与国医药杂进,一服而愈。公知之,厚遗卖药者,问其方,言“只用‘车前子’一味耳。”
枳实一名“枳壳”,似橘而小多刺,产于江北,本地不产。考《本草》诸家皆云:“枳实与枳壳二物。”寇宗奭云:“只是一物。枳实小,其性酷而速;枳壳大,其性详而缓。取疏通破结,用枳实;取导败风壅之气,用枳壳。”
无患子实如弹丸,味苦有圆核,皮可洗手。
络石《本草》云:“生泰山之谷,或石山之阴,或高山岩石上,一名‘嗟石’,一名‘明石’,正月采之,味苦温,主风热、死肌,除邪气,养肾坚筋骨,利关节。久服之,能轻身明目。”
旋覆花俗名“蛇莓”,二月以后生苗,多近水旁,大似红蓝而无刺,长一、二尺,叶似水苏,六月开花如菊。上党人呼为“金钱花”。秋月采花暴干,二十日可用。《药性》云:“主气症、寒热、水肿。”
山药《本草》谓之“薯蓣”,味无毒,主补虚劳、益气、除烦热。
香附子考之《本草》,即“莎草根”也。出交州者,其大如枣,入药为胜。本地所出者,医家亦用之,味香无毒,主开胃消食,久服令人长须眉。
木贼《图经》云:“木贼独茎,苗如箭笴,无叶,青色,经冬不枯,寸寸有节,主明目,疗肠风。”
山栀子一种百叶者,开花不结子,可供插戴,其结子者多是单叶,然亦有二种:小而多棱者入药用;其大者谓之“伏尸栀”,子但用以染,凡霍乱转筋,烧服立愈。
蓖麻子一名“蓖麻”,树高丈许,叶有槚而青,茎有节而赤,其实逑生而有刺,逑中有子褐色,形如牛蜱,故名“蓖蔴”。《本草》云:“味甘辛平有小毒。”《肘后方》云:“一切肿毒疼痛不可忍者,捣蓖麻子覆之即愈。”
半夏《图经》云:“生槐里川谷。”今在处有之,二月生,苗一茎,茎端三叶,色颇似竹叶而光,江南者似芍药叶,根下相重生,上大下小,皮黄肉白,五月、八月内采根以灰裛二日,汤洗暴干,主胃冷呕哕、风疾。
吴茱萸按《蒲阳志》:“茱萸有三种:有‘吴茱萸’,‘食茱萸’、‘山茱萸’。”《本草》谓:“‘吴茱萸’结实似椒子,嫩时微黄,至熟时则深紫,味辛温,有小毒,主温中下气、除温、去痰冷、利五脏。‘食茱萸’味辛苦,太热无毒,功与‘吴茱萸’同,火但劣耳。”
金樱子俗名“糖桶”,有刺,形似石榴子,其中温有散碎,子带芒。《本草》谓:“味酸涩,平温无毒,疗痹泄、下痢、止小便,久服令人耐寒。”安溪元朝进贡,今罢。
使君子紫黑色,藤生,叶青花红,结实如栀子,其棱高,其瓣深,治小儿五疳。相传谓:“潘州郭使君者,疗小儿专用此物,因号为‘使君子’云。”
枸杞一名“羊乳”,一名“却暑”,一名“仙人杖”,生山泽及诸丘陵阪岸,冬采根,春夏采叶,秋采茎实。阴干,味苦寒,根大寒,子微寒,无毒,主五内邪气,热中消渴。
荆芥蜀人种之,叶如细蓝,味甘香。南中产者,叶如野苏,味烈。和汤浴,能滑体,避风解毒。
小苏俗呼谓“鸡头刺”。
木类
木,冒也,冒地而生。各异其种,其材可以为宫室、民居所赖焉。《孟子》论王道而斧斤有禁,盖亦爱养之也。安邑木之有名凡二十六种,各考注其下:
松松树,极高大,其皮皱皵如鳞,其叶每三鬣拱一簇,风撼之声如笙簧。按:江东人皆剥去皮,浸水中二、三年乃用之,或火烧乃用之,须此蚁不食,此或可法。宋蔡端明为本路转运使,命自大义直抵漳泉,夹道种松,行人德之。按《本草》谓:“其节、其枝、其叶皆入药用,其身上绿衣,名“艾蒳香”,合诸香烧,其烟不散。”
杉《尔雅》曰:“被杉”。疏曰:“俗名‘作杉’”。木类松而劲直,叶附枝生若针刺,性坚腻,乃宫室器用之上材。在延汀所产最盛,安溪亦有之,而常乐、感德二里多种。
柏似松,皮少裂,纹坚腻而味香。东坡诗云:“铜炉烧柏子。”言其气清也。顾恺之传“松柏之姿,经霜益茂。”言其性坚也。《古柏行》云:“孔明庙前有老柏,黛色参天二千尺。”言其老更奇秀也。
樟树高大,叶密,材可为器皿,其气辛烈,熬其汁可为脑,置水上火燃不熄。日华子云:“煎服之,可治脚气、水肿。”
桧柏叶松身。宋《莆阳志》:“桧有二种,曰‘御爱桧’,曰‘海桧’。”
柟亦作楠。《尔雅》云:“海楠,荆州曰‘梅’,杨州曰‘楠’。木理细润,大者四五围,而俗呼‘香楠’,宫室之美材。一岁东荣西枯,一岁西荣东枯。古称‘楩楠’。”豫章则材之贵久矣,此地少有。
檺树高大,可作梁柱,但易腐,其白皮着人肌肤,最刺挠。山中人或煮其汁,合诸毒药以射虎。
椿木之寿者,曰“椿”。一曰“木槿”,枝叶与樗相似,身大干端,然樗木竦而气臭,椿木实而气香,土人折其枝叶,置之花瓶,经月不枯。《庄子》云:“大椿,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
水绵福州人呼曰“水小”,此地曰“水绵”。以其性好近水、皮温厚如绵也。树高数丈,枝乔而上勾,叶散碎纷柀,根岁久奇古。出光德、新康二里。
桐按:桐之为木,诸家说者不一。《兴化志》:“一曰‘白桐’,一曰‘冈桐’。”《尔雅》又云:“梧桐”。窃意桐有四种:一种花叶不相见,花不结子,材中琴瑟。《禹贡》峄阳孤桐,即《兴化志》云“白桐”是也;一种不花不子,与油桐相类,《兴化志》云“冈桐”是也;一种结子可食,与中琴瑟者即《尔雅》所谓‘梧桐’也;一种可压油,则谓之“油桐”。安溪所种者,多油桐。
相思木坚有纹,色紫,堪作器皿。《搜神记》云:“昔有文梓生于宋大夫及其妻之家,巳而合抱,屈曲相交,号为‘相思树’云。”
桑叶可养蚕,但闽土非宜,作茧丝皆不如浙,安溪种之者少。
柘山桑也,枝条瘠而叶粗厚。崔豹《古今注》云:“柘,实曰‘佳’言佳鸟性所食也。”《考工记》曰:“弓人取材柘为上,言弓材莫良于柘。”《蚕书》曰:“柘叶饲蚕,其丝作琴瑟弦,清鸣响亮,胜于儿丝。”此地少种。
乌桕叶可染皂,子可取蜡,子中细核又可榨油,经霜之后,叶红如锦。产延建者,颗粒大;产此地者,颗粒小。
槐槐有数种:叶大而黑者,名“櫰槐”。昼合夜开者,名“守宫槐”。叶细而青绿者,但谓之“槐”。《周礼》:“冬,燧人取槐木之火。”《春秋说题》云:“槐木,虚星之精也。”俗多取其花染物,色甚黄鲜。
柳《说文》云:“小杨也,柔脆易生,与杨同类,皮粗而枝弱叶秀,而时到三、四月,丝垂飞花如絮。虽纵横颠倒,植之皆生。”
枫《尔雅》云:“枫摄摄。”盖摄摄,枫之别名也,厚叶弱枝善摇。郭璞云:“树如白杨,叶圆而歧,有脂而香,今谓之枫香。”
榕《海物异名记》云:“榕,或作“槦”,言材不中梓人也。”有二种:一种矮而盘桓,其须着地复生为树。一种名“赤榕”,最为高大。此二树其为阴最浓,人家于东北方空阙处及院落有余地,或于道旁栽之,以障风日。此树生于南方,至福州而止,因号福州为“榕城”云。
楮即榖树也。江东所产者结实,本地所产者不结实。其皮可捣为纸,亦可治为衣、为衾。《本草》谓:“味甘寒无毒,可入药用。”《图经》云:“江南人食其嫩芽,以当菜茹。”
柯木理疏直,不中器用,结子如榛子而小,俗谓之“椎”,可食,荒年人多采取以充饥。
桄榔产于广东,本地间有。叶似竹有节,与棕榈相似。叶生树端,其子内如面,食之不饥,皮可为绠。广人取其须作中,又以其木作锄,利如铁,中石更利,惟中蕉根则破。
棕榈直生,无柯干,树端有棕皮,成片重重裹之。枝自棕中抽出,其枝两旁有短刺,其叶生枝端,大如簸有歧。凡棕皆按月取之,以为绞绳、制衣、编簏用。其子亦自棕中抽出,状如鱼子,色黄,俗呼“棕子”,可食。
皂荚细叶长刺,树有雌雄。雄者不荚,荚可治垢腻。《本草》云:“利九窍,疗腹肿满消谷,除咳嗽囊结;妇人胞不落,可为末,药;人卒死者,以末吹鼻中活。”
黄杨木理坚而细,其色黄。俗说:“岁长三寸,遇闰则退一寸。”东坡诗云:“园中草木春无数,惟有黄杨厄闰年。”
檀檀,苦茶,其叶堪为饮。今考《尔雅》,只言“槚”,无言“檀”。苦茶者,盖是“槚”误作“檀”耳。以《注疏》考之,即今所谓茶也。然则檀当别是一种。盖檀木坚,宜为车,其色黑,故《魏风》“伐檀为车。”《月令》“冬日取火用檀。”其义可见。
杜松叶似杉而小,尖劲如刺,木似松而纹细,色赤。《兴化志》云:“其子和灰烧油,涂小儿头疮愈。”
竹类
旧说:“竹子六十年根辄一易,六年成疃。”诗云:“瞻彼淇澳,绿竹猗猗。”竹比君子,古今重之。晋王徽之宅中多种竹,乃曰:“何可一日无此君乎!”安溪山林中交加苍翠,大小差参,有名者凡十五种,各考注于下:
江南竹一名“小竹”,笋甘美,实坚直,可作鱼扈。
猫儿竹七月笋,味甘苦,大者近斗,性极坚劲。
雪竹笋生冬春之交,味清甜。
紫竹与斑竹相类,但其色纯素,可作箫。
石竹四月笋,其坚似石。
箭竹竹可为箭,大者高五,六丈,节长有二、三尺,土人取为弩矢。《禹贡》“扬州曰筿”是也。
箬叶竹身低小,叶大,名“箸叶”。人用以絮蓬,端午用以裹粽。
钓竹一曰“绵竹”,其笋有毒。
人面竹节似人面,亦曰“佛竹”。
斑竹节间有斑点,俗传“湘妃泪痕”。
观音竹高二、三尺,叶软身小,中无孔。僧寺中多种之,以供玩。
槌竹肉厚而窍小。
笙竹色苍性坚,四月笋,味辛可食,可编器。
苦竹性坚,色微紫,一名“雪竹”。有二种:一种出江西及闽中,本极粗大,笋味殊苦,不可啖;一出江浙,肉厚叶长,笋微苦。安溪亦有之。
方竹外方内圆,可为杖。
花类
花,华也,言荣华也。草木之生,有实有华,旁溪山曲,野圃名园,何地无之!安溪山麓野旷,人多种花,亦窃古河阳遗意也。花凡有三十一品,各考注其下:
梅花其品不一,有绿萼梅、红梅、白梅、千叶梅、鹅梅、山梅。本地唯红白梅。
莲花红白二种,花之君子者也。
牡丹一名“鼠姑”,一名“鹿韭”,高四、五尺,叶大如掌有槚,花大如碗,甚富丽。有单叶、千叶及黄、紫、绯、白数种,春盛开,种自江北来。本地出龙涓里。
海棠《李赞皇集》云:“花以海为名者,悉从海外来。”《花谱》云:“海棠,花中神仙,有色无香,楚渊材五恨,此其一也。生在蜀昌州,枝条软嫩而花繁媚。”在此地,枝硬而花瘠。
山茶花深红,色有数种:花开单叶而极大者曰“日丹”;单叶而小者曰“钱茶”;类“钱茶”而粉红色者曰“溪圃”;百叶而攒簇者曰“宝珠”;类“宝珠”而蕊白色焦者曰“焦萼”。数种安邑皆有之。岁终,百花摇落,此花始开,故俗重之,岁首必折置花瓶,经月不枯。
芍药有草芍药,有木芍药。草芍药花小而红浅,木芍药花大而红深。又有白者、紫者,色华而味馥,故韩诗有“浩态狂香”之句。本地出还集里。
酴醾《格物论》:“本作稌醾,后加酉以酴醾、酒色相似故取名。”山谷云:“名字因壶酒”是也。有刺蔓生,承以架。红者俗呼‘番酴醾’,不香;白者极香。春晚盛开。
长春一曰“月月红”。
山丹其花一叶百蕊,状如绣球,深红色。一花四英,四月开花,至八月尚烂熳。又有四时开花者,曰“四季山丹”。
佛桑叶似桑,故名。花深红无香,四时常开,朝开暮落,俗呼“照殿红”。
鹰爪其花状如鹰爪,浅黄有香,本地少种。
紫薇俗呼“不耐痒花”,抓其本,枝叶俱动。
含笑叶似枇杷,小而无刺,有紫色者,有外白内紫者,有白者。四月开花,微开则香,酷烈闻半里许,大开则香减,故名“含笑”。
蔷薇多刺,花或白、或紫、或黄,连春接夏,清馥可人,其曰“醉杨妃”、“倚阑”、“娇红”、“木香”,皆其类也。
胜春一名“月季”,一名“斗雪红”,与“长春”相似,而色富丽。
丽春丛生,柔干多叶有刺,有红、紫、白、桃红数种,俗谓之“粉孩儿”。
茉莉花木胡人自西国移植广东,自广东移植闽中,故俗呼“广东茉莉”。东坡谪儋州,见黎女竞簪之,戏曰“暗麝着人簪”。茉莉,惟南地有之,金陵人一根而易一金。
素馨始自番船载至,香闻百步,广人易其名曰“素馨”,转而入闽。蔡端明云:“素馨出南海,万里来商舶。”
菊《尔雅》作“鞠”,其名有八,曰“节花”,曰“日精”,曰“女节”,曰“女华”,曰“女茎”,曰“周盈”,曰“傅延年”,曰“阴成”。医家分别其味,有甘苦二种:一种茎紫、气香、味甘,叶可作羹;一种青茎而大,味苦不堪食。今人圃中栽种有二十三种,盖花之隐逸者也。
桂花或红,或黄,或紫。古词:“红色者为状元,黄为榜眼,白为探花。”郑志宏诗:“清芬一日来天阙,世上龙涎不敢香。”
兰花兰,香草也,楚人曰“蕙”者,今零陵是也。《本草衍义》云:“幽兰叶不香,惟花香,多生阴地及幽谷中,叶如麦门冬而阔,长一、二尺,花色黄,中有细紫点。春兰色深,秋兰色淡,移植槛中,或置座右,满室皆香。”传曰:“德芬芳者佩兰。”古又以兰比君子云。
瑞春树高三、四尺,枝干婆婆,叶厚深绿色,有杨梅叶者,有枇杷叶者,有荷叶者。《庐山记》云:“种始出于庐山之中,紫者香浓,白者香淡。”莆阳彭志又有“缠枝瑞春。”
萱花萱草,荆楚号为“鹿葱”。其叶四垂,其跗六出。《风土记》谓:“妇人怀妊,佩之则生男,故又名‘宜男’。”传谓:“中药性令人欢乐,故又名‘忘忧’。”游子吟:“慈亲倚堂门,不见萱草花。”古人以此比亲。
芙蓉一名“拒霜”,一名“木莲”。有红色,有白色,有朝白暮红者曰“醉芙蓉”。出于山者无香,“木芙蓉”是也。出于水者其香清远,荷美渠是也。
指甲花一名“七里香”,树婆婆,略似紫薇,蕊如碎珠红色,花开如密,色清香袭人,置发间久而益馥。其叶捣可以染甲鲜红。
金凤树高一、二尺,叶长,花如粉豆,有红,有紫,有白,叶可染甲,子如菜种,着地易生。
玉簪山谷云:“东南第一花。”一曰“白鹤”,秋叶香;又一种紫色,名“紫簪”。
滴滴金《兴化志》云:“叶露滴地而生。”
葵花有紫白二种。又名“幢节”,又名“剪春罗”,又名“锦葵”。葵心随日转向。诗云:“虽然冷淡无人看,独自倾心向太阳。”
鸡冠花红白二种。
杜鹃花一名“山石榴”,一名“山踯躅”,一名“映山红”。有深红、浅红及紫,三月盛开杜鹃苦叫之时,故名。古词:“开时偶值杜鹃声。”俗云:“杜鹃啼血,滴地而成。”未可信也。
草类
《淮南子》云:“神农尝百草。”《博物志》:“黄帝问师旷曰:‘吾欲知岁之苦乐善恶,可乎?’曰:‘岁欲丰,甘草先生。甘草,荠也。岁欲苦,苦草先生。苦草,葶苈也。岁欲恶,恶草先生。恶草,水藻也。岁欲旱,旱草先生。旱草,蒺藜也。岁欲疫,病草先生。病草,艾也。夫草之生,可以占岁,阴阳、感应之理微矣。’”安之山野间,青茵绿带,草之有名凡一十九种,各考注于下:
蓼草高而大者为“家蓼”,茎有节,如鼓槌草,秋开花,作穗,红白色,人间种于院落,妆点秋色。生于水泽中者,为“水蓼”,造酒取以和面作面,味辛苦。越王欲复吴,卧则尝蓼以苦其志也。
藻水草之有文者有二种:其一茎长四、五尺;其一茎小,叶如蓬蒿。以藻名者,言其洁如澡也。传云:“藻取其洁也。”古者,山节藻棁,盖以其有文也。
苹苹之言宾也。一云水上浮萍,即藻也。叶圆阔寸许,水深洁处乃有,故曰“于以采苹,南涧之滨”。《左传》曰:“苹蕴藻,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大夫之妻,采之以奉祭祀。”
萍无根而浮,常与水平,故曰“萍”。叶圆小,一茎一叶,根入水,《月令》季春萍始生。旧说:“萍,善滋生,一夜七子。一曰‘萍’,浮于流水则不生,于止水则一夕九子,谓之“九子萍”。江东人谓之“漂”,言无定性,随风漂流也。《世说》:“杨花入水,化为浮萍。”
蒲生陂湖间,嫩者惟笋及蒲是也。
芦即今苦芦也,其笋最苦,或谓之“葭”,其小者曰藋。
茅茅体柔理直有刺,三脊又洁白,故先王用之以藉,亦以缩酒。《易》曰:“籍用白茅”。《周礼》“大祭祀供茅。”是也。其长大者,用以盖屋。
香茅似茅而香,人以当茶。制七香酒亦用之,味辛。
仙草生水泽间,四月间取之晒干,煮熟和米粉,虽三伏成冻,可解热。
紫草色可染紫。小儿痘疮,煎汤服愈。
菅草《尔雅》云:“‘白叶野菅’。注谓茅属,有二种。”陆机云:“菅似茅,滑泽无毛,根下五寸中有白粉。柔韧,宜为索。”
仙人掌如人掌,治肠痔、泻血。
鼠面草《艾轩集》作“暑菊”,生田野,叶苍白色,三月间人多采之,与米粉同捣作饼饵,蒸熟食之。”
大风草疗大风疾。
接骨草生坑涧中,取其茎断之,接则复续,人手足跌伤用之。
枪刀草似凤尾草而叶大,治枪伤。
淡酸草生石间。
遍地锦叶似萍而大,味辛,近园荽。以上三草合而捣之,治蛇伤如神。
凤尾草形似凤尾,故名。
毛类
毛,兽族也。寒而生,暑而革,以其时也。安溪山中厥兽惟多,或入笠而驯,或走圹而猛,其种靡一,可以供祭祀、备服乘,为用大矣。毛之有名者凡二十一种,各考注其下:
牛牛为家畜,首角,耳无窍,齿有下无上,尾肉而末毛,性顺而缓,其食既食复出而嚼之。牡曰“牜巷”,牝曰“母”。农用以耕,礼充太牢,兽之有功于民与夫中礼之用者,莫大于此。
马《周礼》:“六扰之一,是谓家畜。”其色不一,其蹄圆,尾卯而散垂,其力徤,八尺为駥,古人用以驾车。牡为‘隲’,牝为‘騇’。”《列子》曰:“马口中红白间色者寿,鼻中红色如朱点者寿,眼中赤色如象形者寿,上齿欲钩,下齿欲锯,上唇欲缓,下唇欲急,其善走者用以骑战,则驱驰冲突,其锐莫当,故国家之用,以养马为急。”
猪北方猪多食草,其味不佳,一人而养四、五十。在南方,皆谷食,其味佳。
羊首角蹄棱,其齿有下无上,尾秃,食齥齥,黑白二种,在闽中多黑,性畏露,养之当晚出早归。旧说:“春夏早放,秋冬晚出,尤善群,每成群以一雄为主,举群听之。”今俗所谓压群是也。
猫能捕鼠,有数种。身短尾如钉耳提之身缩一团者佳;身长尾大者拙。谚云:“尾大懒如蛇。”闻温州猫有三种:有碎鼠猫,皆辟去比邻数家鼠不敢入其上也;有积鼠,捕鼠堆积之,拣择而食;有食鼠,捕鼠而食也,斯为下,上鼠价值银三、四十云。
虎一名“山君”,言山兽虎为之君,行以爪拆地观奇耦,及作威则毛张爪露,啸则林振风生。安溪山木深邃,虎患为多。
豹毛黄,小于虎,纹黑如钱,比比相对。古云:“饿狼食不足,饥豹食有余。”言狼贪豹廉也。
熊有人熊,四掌绝似人手足。有猪熊,似猪其毛黑。《本草图经》:“性轻健,好攀缘树木,见人则自投而下。胆可入药,掌味为珍,背上有脂曰“熊白”,寒月有,夏无。”
豺狗足狗声,今人所谓“噬狗”是也。尾长颊白,高前广后,其色黄。每群行有一小者指路,遇犬羊相与传食,一霎而尽。贪残之兽也。
鹿行速,性警防,分背而食,食则相呼,群居则环其角外向,阳类也,故夏至感阴生而角解。《格物论》:“十年为苍鹿,又百年为白鹿,五百年为玄鹿。”
麂似鹿而小,其皮甚细,今与鹿皮充贡,但鹿粗而麂细。
獐似鹿而小,其皮亦细,本处重之过于麂。《本草》:“肉温补,与鹿同。”
麈《兴化志》云:“山牛也,绝类水牛,角直尾秃。”相传其尾能碎尘。古人挥用麈尾,盖以此也。按:此兽泉中绝少,惟本地有之。
猴一名“狙”,一名“王孙”,一名“胡孙”。凡兽皆横,猴则或横或竖,盖其禀气近人,故能晓解人事,鸣噭噭而悲,无脾以行消食,多巧诈。《柳子》曰:“猴性躁暴,群居不相善,食相噬啮,行无列,有难则推其柔弱者以免焉。”
猿善攀缘,故名。猿似猴大,黑色。《说文》云:“或黄或黑,非五里树木不栖,恐人害已也。其物通臂,左引则右短,右引则左短,足不履地,饮水则相连接而下,其声呜咽,每呼三声相连,最为悲怆,其臂可作箫,人得之则自断其臂。”《蜀志》:“郑艾见猿抱子在树上,引弩射之,中猿母,其子为拨箭,卷树叶塞疮。艾叹曰:‘吾违物性矣。’乃投弩于水中。”
狐似狗而小,尾如长帚,小前大后,其为物灵善变化,妖淫以惑人,其性好疑,所谓狐疑也。腋下之皮,其毛纯白,集以为裘,轻柔难得。《本草》云:“腊月取狐胆,若有人暴卒未移时者,温水微研,灌入喉即活。”
獭似狐而小,青黑色,肤如伏翼,水居食鱼。《淮南子》曰:“鹊巢知风,獭穴知水。”言能预知者也。或曰:“獭一岁二祭,皆四面陈之。獭圆布,豺方布,亦知报本云。昔魏明帝见洛中白獭不可得,问之徐邈曰:“獭喜食鱼。”乃画鱼数百于板中,置之河岸。獭见鱼,竞而取之,卒为人所获。
兔口有缺,吐而生子,故谓之兔。旧说:“明月之精,视月而孕。”《楚辞》曰:“顾兔在腹。”顾兔居月之腹,而天下之兔望焉,于是感气。《礼》以兔曰“明视”,其以此与。
鼠昼伏夜行,有齿无牙。《格物论》:“鼠善为盗,族类不一,有家鼠、鼯鼠、鼨鼠、火鼠、社鼠、白鼠。”
狗耳垂或竖,尾卷或垂,其牙相制,足蹯。蹯后有悬爪曰“犬”,未成毫曰“狗”,四尺为“獒”。
山狗赤色黑纹,好食果实。
竹鼠留其形如鼠而大,毛细而密,能穿地,食竹根,性温,味甚佳美。
豪猪《山海经》云:“行山有兽如朦,毛黑如锥,名曰‘豪猪’。其鬃有刺,怒则奋以射人,其剌可为簪。”今按:此猪山中多有之,身麻黄色,其刺近肉者一半白,余黑。世传其胃可治翻胃病。
鼠登鼠令鼠似鼠,尾散垂,食果,贪缘树而走。遇隔枝处,跃过如飞。
玉面狸《格物论》:“狸似虎斑,一种似兔而短,栖高木,候风吹而过他木,谓之‘风狸’。”东坡云:“首如狸,尾似牛,捷险似猿猴。”
羽类
羽,虫之属。有三百六十,其说备之《禽经释鸟》详矣。安溪所有,其状不一,然可以供祭祀,宴宾客,凡三十一种,各考注其下:
鸠一名“班鸠”,一名“布谷”。江东呼为“发谷”,天欲雨乃鸣。昔郑弘迁临江太守,郡人徐宪居丧致哀,鸠巢户侧,以孝廉举。后人称宪为“白鸠郎”。
燕《尔雅》曰“鳦”,一名“玄鸟”,盖取其色之玄。有二种:颔赤者为“越燕”,颔黄者为“胡燕”。凡燕依人家栖息,无有敢杀之者。故老相传云:“杀燕令人发恶疾。”诗云:“燕知社日辞巢去。”此地燕不知社。
鹊一名“乾鹊”,一名“喜鹊”,俗呼为“客鸟”。俯鸣则阴,仰鸣则(晴)。《淮南子》曰:“鹊,知风之自而作其巢,知岁所在而开其户。”盖鹊巢高枝,知来岁多风,则巢于下枝。又鹊巢开户向天,一而背岁。故《博物志》云:“鹊背太岁也。”俗说:“鹊巢中有梁,见鹊上梁者必贵。”又谓“其鸣有吉庆事或客至。”
鸡鸡,知时之畜,司晨,善斗,火德之精。《记》曰:“鸡为翰音,头戴冠,文也;足传距,武也;敌在前敢斗,勇也;见食相呼,仁也;守夜不失时,信也。有五德之贵也。”
雉今所谓“雉鸐”也,又呼“野鸡”。其飞不越分域、疆界之内,其交有时别有伦。其羽纹明,可用为仪。故王后之服画之曰“华虫”,曰“祎衣”,皆是鸟也。其死耿介。《周官》曰:“士执雉。”《书云》:“一死贽。”取其守介,死不失节也。
鹅一名“舒雁”,江东人谓之“鹅”。掌黄羽素,颈长眼绿,王羲之爱之。
鸥海鸟也。色白,百数为群,飞鸣咿呕,因名曰“鸥”。《说文》云:“多在涨海中随潮上下,常以三月风至乃还洲屿。”《列子》论:海翁事,以为鸥忘机则狎,机动则飞去。然则机之所伏,虽禽鸟犹知之,人何必以机诈为哉!
鹳状似鹤,每遇巨石,知其下有蛇,即于石前如术士禹步,其石即然而转。南方有里人伺其养雏,缘木以篾,絙缚其巢,鹳则作法解之。天将雨,则长鸣而喜,善群飞。薄霄激雨,雨为之散。作巢大如轮,伏卵时取礐石围卵,以助暖气,故方术家以鹳巢中礐石为真物也。又泥其巢傍为池,池以石宿水,取鱼置池中,以饲其雏。《记》曰:“鹳能聚水巢上,故人多聚鹳鸟以攘火灾。”予学谕箫山,鹳屡结巢文庙,结东则东斋登第,结西则西斋第,每有验,始信为瑞鸟也。
鸭鸭,家骛也。头绿掌黄,文翅花毛,一名“舒凫”,皆自呼其名“鸭鸭”。
雁阳鸟也,一名“朱鸟”,多集洲渚间,春去秋来,性恶热,故始寒则南翔,始暑则北狙。《释鸟》云:“足蹼踵企,衔芦而翔,以避矰缴。其飞也有序,其进也有渐,其羽可用为仪。知夫妇之义,故婚礼用之。周官六贽,大夫执雁,盖取其去就有仪,不失序也。”
鹰鸷鸟也,金睛铁爪,钓嘴剑翮,善击。月令仲春,鹰化为鸠;仲秋,鸠化为鹰。今西北人多畜鹰教之,旬月间即操纵随人意,用以攫兔。
凫《释鸟》曰:“沉凫,卑脚短喙,百十为群,其飞迅速而下,没而还浮,与波上下。”《楚辞》曰:“宁昂昂若千里之驹乎,将汜汜若水中之凫乎。”
莺莺名不一,曰“黄鸟”,曰“黄鹂”,曰“搏黍”,曰“仓庚”。其声清和婉转,可听如调歌然。当椹熟时,则应节而来。此鸟与燕皆入蛰,燕冬间入蛰,其形如稿,春乃飞去;莺冬月以土自裹而蛰。
乌其全体皆乌者,名乌,能返哺,孝鸟也。身乌颈白者名“夕乌”,人遇其鸣则恶而唾之,鬼鸟也。
鹞大如鹰,苍黑色,尾短善击凫雁。大者谓之“老鹞”,羽毛粗,鼻上黄如腊色者,俗谓之“蜡鼻”。
鸳鸯匹鸟而有恩也,雌雄偶居。崔豹《古今注》云:“鸳鸯,鸠类也。雌雄未尝相离,人得其一,一思而死,故谓之‘匹鸟’。”《本草食疗方》云:“人家夫妇不和,作羹私与食之,立相憐爱。”
杜鹃一名“杜宇”,一名“子规”,四月间苦啼,啼血不止,始鸣皆北向,啼苦则倒悬于树,寄巢生子,百鸟为哺雏。
百舌似鸲鹆而身差长,毛苍嘴尖,惟食蚯蚓,一名“反舌”,谓能反覆其舌,以效百鸟之声也。
画眉褐质白眉,善鸣好斗,其声似莺而小,最清婉可听。
竹鸡与鹧鸪相类,其声亮,俗传能辟蚁。谓:“屋中白蚁,闻其声皆移去。”
布谷《尔雅》:“鸣鸠鴶鹆。”即今之布谷也。语云:“布谷催耕,故名”。盖东作方兴则鸣,人以为耕农之候也。
鸲鹆江东人呼“鵋其鸟”,亦谓之“鸲鹆”,端午断舌养之,能人言。俗呼“八哥”。
鶺鴒水鸟,脚细尾长,背青灰色,腹下白,颈上黑如连钱,飞则鸣,行则摇尾。诗以况兄弟。唐元宗时,鶺鴒千数集于殿,魏光乘作颂以献,以为友悌之祥。
鹧鸪飞常向日,畏霜露,早晚稀出,或夜飞则以木叶自覆其背,多对啼南向,虽东西回翔,然开翅之始,必先南翥。肉白而脆,味胜雉鸡。
啄木啄木,鴷鸟也。口如锥,长二寸许,常啄树食虫。《本草》云:“有大有小,褐者是雌,斑者是雄,患牙齿痛,以此鸟烧灰为末,塞孔中即愈。”
山鹕大如鸠,苍色,两腮有圆点,黑白相映,上下修跳不定,善鸣声清,调如莺,人多笼畜之。又有“吉吊”,形与山鹕相类,声不如鹕。
鹪鹩诗所谓“桃虫”也。一名“巧妇”,一名“篾匠”,本地有之。此鸟最小,往往于桑条弱叶间结巢,缉理完好,生子其间不坠。
翡翠赤羽曰“翡”,青羽曰“翠”,小如燕,毛青黑,翎深青有光,飞水上食鱼。翡大如鸠,以毛紫赤,羽青不深无光,林棲不食鱼,其羽人家多用之缠花胜。
白鹭顶有丝,脚绿,一名“夫鉏”,一名“属玉”。刘禹锡云:“鹭儿最高洁,毛衣新成雪不敌。”
白头翁似雀而大,头有白点,故名。
鳞类
《尔雅》:“鳞具八十一,九九之数,阳也;具三十六,六六之数,阴也。其族甚繁。生巨海中,为鲸、为鲲、为鳅,大者长数里,小者长数丈,嘘风喷雨。潜物之至大者,莫鱼若也。”昔陶朱养鱼,以六亩地为池,画九州聚石作九岛,使鱼绕之,日夜可千余回;春二月,以怀子鱼置之塘,其生自繁,可以资民用也。鱼之有名凡十种,各考注于下:
鲤《尔雅》:《释鱼》,以“鲤”冠篇。《养鱼经》曰:“人多养鲤者,鲤不相食,易长而且贵也。”
鲈巨口细鳞,能食诸鱼。凡池塘中放鱼秧,必拣而出之。肉可为脍。张翰思鲈以此。隋炀帝谓:“金齑玉脍。亦东南之佳味也。”
鲫淡水鱼也,海中亦有之,体促肚大,脊隆色白带微黄。本地溪中所生者仅二、三指许。《药性赋》云:“味甘温,主温胃气。”
鳝诸家皆云“似蛇无鳞”。今观之有细鳞,穴处,夏出冬蛰,状如鳗,但鳗肉滑,鳝肉涩,鳗脊圆,鳝脊骨方。
鳗本地有二种:曰“蛟鳗”,善攻崎岸;曰“卢鳗”,力最大,长五、六尺,圆身扁尾,头有两耳,肉极膏腴丰美,可疗疮杀虫。
斗鱼大如指,长二、三寸,身有花纹红绿相间,尾鲜红有黄点,善斗,儿童辈多盆养之,此地呼为“丁班鱼”。
吹沙鱼鱼小身圆,贴沙而行,常张口吹沙,故名。
田瑟生池田泥中,无鳞,黑色巨口,在池塘中能食小鱼,颊旁有刺弹人,故又名“弹瑟”,以其生于涂如虱,又谓之“涂虱”。
鲢鱼口小鳞细,身扁色白,人家畜池塘中,大者二尺许,甚佳;又一种巨头者,大头鲢,味次之。
金鱼有二种:大者为金鲤,小者为金鲫,其色如金,亦有时变白,曰“银鱼”,人家或畜之池,或畜之盆,以供观玩。
甲类
虫之有甲者,亦鱼属也,生之山泽、溪涧之间,性之寒温,味之美恶,载之《尔雅》详矣。安溪有甲之鱼,凡五种,各考注于下:
龟虫有三百六十,龟为之长,背有文应八卦,胁肋有文应二十四气。《周礼》:“天龟曰‘灵属’,色玄,其行俯。地龟曰‘绎属’,色黄,其行仰,东龟曰‘果属’,色青,其甲并前;西龟曰:‘雷属’,色白,其行左倪;南龟曰‘猎属’,色赤,其甲并后;北龟曰‘若属’,色黑,其行右倪,善藏,久能行气导引。《韩子》谓之‘穹龟’,《白虎通》谓之‘寿考物’也。”
鳖俗呼“团鱼”。形与龟相类,但龟甲裹肉,鳖肉裹甲,乃食品之珍者。颈中有软骨,与鳖相类,名曰‘丑’,食当剔去之,亦不可与苋同食,令人生鳖瘕,难治。
蟹北人呼“螃蟹”,南人以其螯有毛呼‘毛蟹’。江中生者长一尺,此地生者长四、五寸。雌者团脐,满壳皆黄膏;雄者尖脐,满壳皆白脂。好食稻穗,故脐中有芒。
螺种类甚多,一种取其黡,可和香,名曰“香螺”。一种阔口圆身,壳色黄白有黑点,名曰“花螺”。一种软壳吐舌,名曰“泥螺”。一种小而长,自首至尾有旋文,名曰“梭尾螺”。一种生田中,用清水浸去泥,然后可食,名曰“田螺”,本地惟有之。
黿多产江湖中,四足而鳞,似鳖而大。头有刺,青绿色。老者能变为魅,性至难死,剔其肉尽,头犹能咬物。
虫类
虫,至微也。一母而生百子,或潜之水,或附之树,或巢于土壤之间,飞而鸣,缩而藏。安溪虫之有名者凡二十二种,各考注于下:
蚕一种曰“原蚕”,一种大而黑曰“番蚕”,性好温恶寒,好干恶湿,养之多就暖室,饲之叶用干。《周礼》禁“原蚕”。说者谓:“恶其伤马。盖蚕与马皆阳类,养‘原蚕’则耗阳气,故伤马,是以先王禁之。”
蛇种类甚多。曰“水蛇”,曰“草花蛇”,水处曰“红蛇”、“青竹蛇”、“百步蛇”。陆处者尤毒,凡遇蛇伤,急服麻油一碗,以鸡子钻孔,掩其疮口,则毒赶入鸡子,须臾尽黑,四五换则毒尽而愈。
蜂飞虫,能螫人,其毒在尾,取百花酿蜜于房,有君臣礼。其王之所居,叠积如台,众蜂为之旋绕,每日两衙应潮,无王则尽死。
蛙青色,腹细紫尖,后脚长,善跃。一种曰“土鸭”,一种曰“水鸡”,身长嘴短,背黄黑色,白上有黑点。一种曰“石棱鱼”,生溪涧深洁处,身有文紫班,如缬锦,昔人谓之“绵绷”,味甚佳。
萤一名“晖夜”,一名“夜光”,一名“宵烛”。生阴湿地,大暑前后得大火之气而化,以囊盛之,可以照书、入药品。
蚊有水草之交则生,长喙身细,性恶而毒。《埤雅》曰:“蚊性恶烟,以艾熏之则溃,或以栋花熏之亦逝。”人问杨子以“货殖”。杨子曰:“蚊”,谓蚊取利虽小而善挠,令人长夜不寐,人之营利何异此?
蝉两翼,喙长在腹下,或以为无口,以胁鸣。有五德:“文、清、廉、俭、信”。欧阳《鸣蝉赋》:“吐孤韵以杂律,含五音之自然。吾不知其何物,其名曰‘蝉’。”
蝇蝇好交,其前足有绞绳之象,其后足摇翅自扇,故《尔雅》云:“蝇,丑扇。”又一种青蝇,赤头如火,背若负金。传曰:“蝇喜暖而恶寒,故遇冰輙侧翅远引,所谓:‘夏虫不可以语冰’盖有小人之状也。”
蝗食禾稼虫也。凶年则生,能坏禾稼,民以为灾。
蝶蛱蝶粉翅,有须,一名“蝴蝶”。《埤雅》云:“园蔬化为蝶。”
蛾一名“慕光”,先孕后交,每夜飞,善拂灯火,多赴灯而死。古云:“附炎竟何功?自取焚如酷。”世之趋附者,即此可戒焉。
蚁有数种。有马蚁,大能螫人,作穴依树。有黄蚁、黑蚁,作穴地中。有白蚁,则能运土,上食屋木,大雨将集,则先封户。昔人以蚁知义,诗云:“尊卑应识君臣位。”
蝙蝠一名“伏兽”,一名“天鼠”,肉翅,昼伏夜飞,捕小虫食之。
蟋蟀似蝗而小,善跃,光泽如漆,有角翅,一名“促织”,善斗。七月在野,九月在户,十月入居床下。语曰:“促织鸣,懒妇惊。”传曰:“蟋蟀之虫,随际迎阳,秋初生,得寒乃鸣。”
蝦蟆生陂泽中,身小背有黑点,举动极急,能跳接百虫食之。
蜻蜓一名“蜻蛉”,饮露,六足四翼,食蚊虻,遇雨多集水上款飞。
螳螂有斧虫也。前两足如斧,举以拒物。深秋乳子,至夏初乃生,常捕蝉而食。将捕蝉时,往往执叶自蔽,物小而智如此。
水蛭俗呼“马蟥”,能咂人血。此物能去结积。昔楚王食菹,偶研蛭吞之,王素有结积疾,因是而愈。
蜘蛛大腹者名“蟏蛸”,小而长脚者名“喜子”。有赤班色者,有五色者,多于空中作圆网,以掩食蚊虻。王守一每见蛛网,必以杖裂之,盖恶其机害物也。
蜈蚣此虫至毒,人家屋壁往往有之,喜食鸡肉,时闻鸡肉气,即投下就之。人或有被其毒者。
蚯蚓一名“土龙”,一名“蜿蟺”,一名“曲蟺”。引而后伸,应侯而鸣,长吟于地中,江东谓之“歌女”。传曰:“蛇无足,蚓无筋。”旧说乃土精,无心之虫也。
蜣螂一名“蛣蜣”,其大者鼻高目深,名“胡蜣螂”,翅光黑如漆,飞有气息,庄子云:“蛣蜣之智,在于转丸。”
十四、贡赋
贡者,下所供也;赋者,上所取也。《夏书》之“厥贡厥赋”,《周官》之“九贡九赋”是也。安溪贡赋,历代不同。而我朝额办、岁办及各色课程,各有定制,皆书之以备版籍之考。志《贡赋》。
唐制不可考。
伪闽王延钧,遣官丈量田土,第为三等。上给僧道,次给土著,又次给流寓。其科取之法,彷诸唐两税而特重焉。
及宋因陈洪进纳士,诏均定租额,罢烦赋之无名者,以土田高下,定出产钱,而第五等,征输两税,一以产钱为宗。升平既久,奸弊日生,至于产钱不实,五等人户,亦无足据矣。
本县产钱一千九百八十三贯九百五十七文。(田以种子论,上等斗或一十文;中等斗或七文、五文;下等斗三文;自第四等、第三等并与诸县同,自二贯二百文至三贯八百八十九文为第二等;三贯八百九十文以上并与一等。)
夏税钱内有布税、小麦、秆草三顶。每小麦一斗,元价二百三十文,增价一百二十文,元价从州纳,增价从县纳。其布税折变秆草者,每草一束钱二十文,仍于布税内,免科七钱七分。
本县夏税钱二千三百五贯五百三十四文。(每产钱一文,纳税钱一分五厘,布钱一分二厘五丝,小麦一勺五抄,其科折秆草,产钱一贯至二贯文科六束,三贯至七贯文七束,八贯至十贯九束,自十贯以上每贯十束。)
秋税糙米,本府原额七万九千二百三十一石有奇。开禧间,郡守陈子冲除豁三千五百三十三石四斗有奇,见额七万五千六百九十三石一斗二升四合四勺有奇,白米见额四万六千四百五十四石四斗五升有奇;其糙米变白米者,每糙米一斗变白米八升,逐年截拨仓分。
本县该糙米七千三百二十六石九斗,白米三千五十八石四斗九升五勺(与南安同)。
秋税黑豆钱,每豆一斗,折钱三百文,仍于糙米内折除六升八合。
本县该二千一百七十二贯三百五十文(自第三等以上户,每产钱一百文,纳豆五升五合)。
本县该二十六石六斗七升。
元本县无考。
国朝凡天下田地、园林、池塘、海荡等,悉书其名数于籍,为等有二,曰官曰民,若职若学、若废寺、若没官皆系于官。其赋亦分夏秋二税,夏税征钞,秋税征米。旧制民产亩科夏税四文,秋米五升,惟官产轻重不同,有甚重者至一石,轻者亦至一斗。景泰间,乃下减分之令,凡官米自一斗至四斗减十之一,四斗一升以上减三之七,遂为定则云。
夏税钞本县该钞一百七锭四贯五百七十八文。
官田地等钞九十锭二贯三百一十六文。(官租田、废寺田、官学田每亩每科三文;今没官田每亩科钞二文;官租地,今没官地每亩科二文;职地、官学地每亩科三文;官租山、废寺山每亩科一文。)
民田地等钞九十七锭七贯二百八十文。
内田地山塘每亩并科四文。
秋租钞本县二十一锭九百一十文。
官地等钞二十一锭九百一十丈。(内官租地每亩科六分八厘,官学山每亩科二百文,废寺山每亩科七十一文一分二厘。)
秋粮米本县秋米正耗共七千九百二十一石三斗五升。
官田地等米正耗共一千三百三十七石一斗。(内官租田每亩科正米六升一勺,职田每亩科正米七升;今没官田每亩科正米二升;废寺田每亩科正米三斗五升九勺;官学田每亩科正米五升;官租地每亩科正米四升八合;职地每亩科正米七斗;今没官地每亩科正米二斗;学地每亩科正米五升。)
民田地等米正耗共六千五百八十四石二斗五升。(内民田一则每亩科正米五升五勺,余田地、山、池塘每亩并科正米五升。)
官米折色旧制民米每石量折十分之三,每米一斗征银三分,解运赴京。至沈御史奏,将民米存留储积,以官米随等第科银大约每斗三分有奇,抵旧折色之数。
本县银四十四两四钱六分六厘。
铁课
宋,产铁之场,在永春曰“倚洋”,安溪曰“青阳”,德化曰“赤水”,而晋江之石岗、卢湾、牛头屿、长箕头,惠安之卜坑、黄崎、潐头、许埭、港尾、沙溜、卢头、峰前、牛埭皆有铁砂。庆历三年,立法禁兴贩入海,后有诏许于两浙货卖,未几罢。至淳祐中,永春东洋、肥湖,德化信洋、山田、丘埕铁砂尚有业作者,通判掌之。诸县岁额钱五十五贯七十文,曰“炉税钱”,解送建宁府坑冶。我朝悉罢官坑冶,铁课均敫丁田。
本县课铁一千三百二十七斤一十二两(每斤征银二分五厘解工部,又一半每斤折钞一百二十文解府。)
商课
宋,诸县各有税务。政和八年、绍定元年、二年,额减数盈缩不常,于是有侵蚀追陪之弊,后皆罢废。丞簿兼掌之,其税目有遗利、陪纲、增税一五分、二五分、糜费头等钱。(遗利钱二百三十七贯六百文,陪纲钱六百六十九贯三百五十六文,增税一五分钱一千三百五贯四百二十八文,增税二五分钱六百四十八贯八十八文,糜费头钱一十六贯四十三文。)
国朝,府设税课司,县设税课局,凡货物税三十分之一。永乐七年,差有职事人点问,遂以所点为额。正统元年,诏革司局课钞不及三万贯者,由是诸县局例罢,有司兼领之,唯税课司及晋江县局如故,而货物弛不复税,课额尚存。今每岁就均徭中编银一十九两五钱九分解府。
周岁商税等课钞一千六百二十六锭四贯七百六十五文。
原额课钞七百三十八锭二贯一百五十文。(商税课钞六百一十六锭四百三十文,窑冶课钞六锭三百二十文,门摊课钞一百一十六锭一贯四百文。)
新增课钞八百八十八锭二贯六百一十五文,(商税课钞四百二十二锭三贯一十五文,门摊课钞四百六十五锭六百文,契本工墨课钞四贯。)
闰月课钞加一百四十一锭三贯四百四十一文。(商税课钞九十三锭一贯一百六十四文,门摊课钞四十八锭二贯二百五十文,契本工墨课钞二十七文。)
各色课
周岁酒醋等课钞一百四十一锭四贯二百七十文。(酒醋课钞一十六锭四贯,窑冶课钞八十六锭一贯九百二十文,系官房屋课钞七锭三贯三百九十文,房地赁课钞三百文,铸泻课钞六锭四贯四百三十文,茶课钞二百三十文,铁课钞二十四锭。)
闰月加一十一锭四贯一百五文。(酒醋课钞一锭二贯,窑冶课钞七锭九百九十三文,系官房屋课钞三贯一百九十九文,房地赁课钞二十五文,铸泻课钞二贯八百六十九文,茶课钞一十九文,铁课钞二锭)。
已上课钞岁报额数,无银征解。
农桑绢课
宋夏税布纽产钱科纳,南渡后,始折布为钱,以供军时,亦令民广植桑柘而无特征。
我朝度旷地之在官者,予民种桑,亩四十株、每株科丝五钱,每丝一斤四两。成绢一匹,长三丈,其余两为寸尺之差,里甲丁粮科解。
本县该绢一丈九尺九寸,每匹征银一两六钱。
物料
唐宋土贡甚少,然亦屡罢。及南渡军兴,于是名色繁多,皆有司随时措办,非有定额,故其制不能尽考。
国朝每岁物料,俱于该年里甲丁粮出办。至御史沈奏准,各县每米一石、人丁一丁,岁征银八分,通融各县该办之数,就于八分内支解。本府编佥长解买办,本色解部交纳。至嘉靖二十六年御史金会议,又因八分丁料之法斟酌而损益,每丁石足征银七分八厘,附派油帖征银解司支解。岁额杂三办,仍以京司府三项盐钞并支其内。其数详备于《八闽料钞》总征册云。
额办
历日纸二万张。(弘治年间无查,正德十一年二万张,连松烟工食价银七两四钱。余年至嘉靖以来俱同。)
药味樟脑三十五斤,三赖子四十斤。(弘治间无查,正德十一年征银一十一两,余年及嘉靖以来俱同。)
牲口年分二季输银。(弘治间无考,正德十年征银一十三两二钱二分四毫五丝,至嘉靖以来俱同。)
弓箭弓一百四十六张,弦七百三十条,箭一千七百一十二枝。(弘治五年征银多至一百七十八两三钱八分,少者一百九两六钱三分。正德元年间多至一百七十八两三钱八分,少者一百九两,及嘉靖以来俱同。)
军器弘治五年征银多至八十六两九钱三分,少者二十七两九钱零。正德元年,少者二十七两九钱零,多至五十三两六钱。嘉靖以来,多至三十六两三钱零,少者二十七两九钱零。
杂皮弘治五年,杂皮折造胖袄二十领,征银少者一十九两二钱三分,多至五十二两五钱零。正德元年,多至二十一两五钱零。嘉靖元年二十一两五钱。
翎毛二千四百根。(弘治五年起至十六年止,折银六钱三分。正德元年起至十六年止,折钞银五钱零。嘉靖以来俱同。)
鹿皮鹿皮一张,麂皮四十张。(弘治五年至正德、嘉靖年间同,每年鹿皮一张,银九钱;麂皮四十张,每张征银五钱五分。)
翠毛五个。(弘治五年至正德年止,每年翠毛五个,银一毛钱五分。嘉靖年起,每年翠毛五个,银一两五。)
岁办
水牛底皮二张。(弘治五年起至正德年间止,每年水牛底皮二张,每张银一十三两。嘉靖元年起,水牛底皮二张,每张银八两五钱)。
白糖厨料弘治至正德十五年具派里甲,无查。十六年征银六十九两四钱二分九毫零。嘉靖元年,银三十四两七钱一分二厘零;二年,四十八两五钱八分零;三年,六十九两四钱二分;四年,六十四两八分零;余年增减不一。
黄蜡叶茶弘治至正德十五年具派里甲,无考。十六年至嘉靖元年,征银一十四两一钱六分零;二年同;三年,银二十八两三钱三分零;四年,银二十六两三钱一分零;余年增减不一。
石大青弘治五年,少者银五钱六分,多至九十五两七分;正德八年,少者二两五钱,多至一百两五钱三分;嘉靖年间无征。
黑铅弘治五年无考。正德四年,银少者八钱二分,多至七两三钱;嘉靖以来俱无征。
银硃内有腻硃。(弘治八年,征银少者八两三钱,多至四十一两零;至正德六年,少者九钱,多至八十八两一钱;嘉靖年间无征。)
红熟铜弘治五年、十一至十二年,每年银七钱七分;十六年九钱三分;正德十一年,银少者二分,多至九两;嘉靖元年,征三年,每年征银七两六钱。
黄熟铜弘治五年,征银少者八钱四分,多至一两三分;正德六年,少者一钱二分,多至二十八两三钱;嘉靖五年,征银一十四两六钱八分零;九年,征银一十三两五钱七分零。
生铜弘治九年,征银少者二两四钱,多至七十六两五钱;正德、嘉靖具无征。
熟铁弘治六年,征银少者八钱三分,多至九两四钱;正德四年,少者银五钱三分,多至二十七两九钱六分。
金箔弘治五年,征银少者二钱一分,多至七两四钱五分;正德十四年,少者二两三钱七分,多至一十三两八钱四分;嘉靖三年,少者四两六钱,多至二十一两六钱零。
熖硝一千斤三两。(弘治五年、十年,每年征银八两三钱四分;至正德四年,少者三钱二分,多至三十五两五钱四分;嘉靖七年征银九两二钱。)
杉木弘治、正德、嘉靖间俱无征。
牛筋弘治五年,征银少者三钱二分,多至四两一钱;正德三年,少者三钱二分,多至五钱七分;嘉靖间无征。
绵羊皮弘治十三年,征银少者二两四钱四分,多至十八两八钱;嘉靖元年,少者一十八两二钱。
苏青正德三、四年,征银三两四钱;五年,征银三钱二分;六年,银一钱四分;嘉靖无征。
皮张弘治七年,征银少者七钱二分,多至三两四钱;正德七年,少者银四钱九分;九年多至十一两二钱;嘉靖元年七钱。
楠木弘治五年、十一年,每年征银一十六两八钱七分;正德、嘉靖年间无征。
柁木弘治间无征。正德八年,征银少者七两二钱,多至二十六两二钱六厘。嘉靖年间无征。
串五丝弘治五年,征银少者一两二分,多至七两二分;正德、嘉靖年间俱无征。
绫纱纸剳弘治十四年,银二百六两五钱二分;正德三年,银一百四十一两四钱一分;十年,一百一十二两八钱七分;十六年一百七两九钱六厘;嘉靖八年,银一百四十六两五钱三厘。
明纲甲叶正德十、十一年,征银共一百八十五两五钱;嘉靖年间无征。
青熟丝绸绵煖皮弘治间无征。正德四年,少者银六钱一分;十四年,多至七两三钱;嘉靖元年,五两七钱三分。
杂办
生漆弘治六年,征银少者二钱二厘;三年,多至一十七两四钱一分。正德五年,少者四两三钱二分;十一年,多至四十二两五钱三分。嘉靖年间无征。
棕木弘治八年,征银少者二钱,多至一两八钱;正德十三年,少者三钱,多至八两九钱六分;嘉靖年间,多至四十二两五钱四分。
水膠弘治九年,征银少者五钱二分五厘,多至四两一钱八分;正德十二年,少者一钱五分,多至八两九钱六分;嘉靖三年,少者三钱,多至七两一钱六分。
杂皮弘治、正德间无征。
黄蜡弘治五年,征银一两三分;十七年,多至五两四钱。正德间以来无征。
白麻弘治十年,征银七两三钱二分;十二年,一十四两四钱四钱四分;正德六年,少者七钱九分;八年,多至四两三钱;嘉靖四年,征银六十两一钱八分。
布匹弘治十年,征银一十一两五钱;十六年,五两三钱;正德八年,少者一两三分五厘,多至二十九两八钱八分;嘉靖间无征。
纸张弘治十五年、十六年,银五两七钱六分;正德四年,少者二两二分;十三年,多至一十八两一钱九分;嘉靖二年,六两六分;七年,征三钱二分。
紵丝线罗正德十一年,银六十九两三钱五分;嘉靖三年,少者三十八两三钱,多至七十八两九钱九分。
荒丝正德三年,征银少者二钱;八年,多至一两一钱;嘉靖八年,征银一百三十二两三钱八分零。
翠毛弘治间无征。正德八年,少者银三钱一分;十四年,多至银七两七钱二分;嘉靖年间无征。
生铁弘治间无征;正德十三年,征银四钱二分;嘉靖三年,征银五钱九分四厘。
铁线弘治九年,少者六钱三分,多至四十五两五钱;嘉靖五年,征银四十六两二钱一分。
木炭正德八年,少者二两八钱三分,多至六十六两九钱四分;嘉靖元年,八两七钱;三年,三十二两四钱二分。
里甲纲银国初,应役之费,唯以里甲直日者自办。正德十五年,沈御史议将通县费用分正杂二办,以丁四粮六法则科派。嘉靖十六年,御史李凤翔再议,刊定赋役册储库,其银两用度各有定则,但额外之费尚多,原派之数未足,盖未能奉行如法云。
十五、水利
陂塘之筑,池堰之修,皆为旱涝之备,实农作所系,国赋所关,良有司所当加意者也。志《水利》。
塘陂
产坑陂在永安里。长一百九十三丈,阔六尺,深六尺,溉田三顷十亩。
上塘在永安里。长四十余丈,阔三十余丈,深四尺,溉田一顷三十亩。
可塘在永安里。方圆一十四丈,今为田。
陈塘在永安里。阔六十余丈,深五丈。初龙津有放生池,宋县令陈宓乃移于此,葺亭于上,名曰“流惠亭”。
周塘在长泰里。洪武以后分地方,今属永安里。长六十余丈,阔三丈,深五尺,储水溉田二顷二十亩。
苏塘在长泰里。七十丈,深三丈,溉田二顷二十亩。
上洋塘在长泰里。长二十丈,阔十丈,深三尺,溉田二十亩。
黄潭塘在长泰里。长六丈三尺,阔四丈五尺,深三尺,溉田一顷一十亩。
杨柳塘在依仁里。长四十余丈,深四丈,圳水沿流一里许,溉田一顷九十亩。
乌德陂在依仁里。长五十丈,阔三丈,深五尺,溉田三顷八十亩。
乌镇陂在依仁里。长一千六百丈,深五尺,溉田三顷五十亩。
洋塘在依仁里。方圆二百五十余丈,深三尺,溉田三顷二十亩。乡官詹源请产恳田。
石蛇陂在新溪里。长五百余丈,阔四尺,深二尺,溉田一顷八十亩。
洪岩陂在新溪里。长三十余丈,阔六尺,自大岩山之南而来,溉田三顷四十亩。
洪岩洪山陂在新溪里。二大陂也,水来自大岩山之南者为洪岩陂,来自大岩山之北者为洪山陂。
二陂共长三千余丈,阔六丈,溉田五十顷九十亩。
黄新塘在新溪里。方圆四十余丈,溉田二顷一十亩。
洪塘在新溪里白沙亭十里许。长二十余丈,阔一丈,深八尺,溉田一顷八十亩。
郑岩陂在新康里。屈曲二十余里,阔二丈,深三尺,溉田二十顷一十亩。
卓元东洋陂在新康里。屈曲二十余里,阔八尺,深三尺,溉田三顷八亩。
高陂在崇善里。长一千六百一十一丈,阔五尺,深三尺,溉田一十顷一十亩。
亭前陂在崇善里蓬莱山下。长一百二十七丈,阔十余丈,深五尺,溉田八顷十亩。
西门陂在崇信里。旧与亭前陂为一,今各长一百二十七丈,阔一十余丈,深五尺,溉田二顷。
源口堵珑洋塘在龙兴里。长五十丈,阔十丈,深四尺,溉田二顷十亩。
西陂在崇善里。长一千一百九十五丈,阔六尺,深七尺,溉田一顷八十亩。
石鼓陂在崇善里。长九百三十二丈,阔一十丈,深二尺,溉田二顷二十亩。
山洋陂在崇善里。长五百七十三丈,阔五尺,深五尺,溉田一顷九十亩。
前山坑陂在感化里。长三百余丈,阔九尺,溉田五十余顷九十亩有余。
陂乌陂在来苏里鲎山下。长一千一百九十九丈,阔七丈,深七尺。陂下又有大官圳,长五百九十四丈,阔一丈二尺,深五尺,溉田二百八十顷二十亩零。
芦汀两塘陂在还集里。长二十余丈,阔七丈,深八尺,土下两大塘,溉田五顷七十亩。
十六、井泉
先王祭五祀,井居其一。《易》曰:“井洌寒泉食”。又曰:“井养而不穷”。盖井泉之有利于人也大矣。书其大者,余不悉焉。志《井泉》。
井
欧宅井在县治凤山之麓,主山之泉。正统间,里人共浚之,泉愈清冽,又呼为“后田井”,有古石盂在焉。
县庭前井在县治中东廊下。宋绍兴间,知县龚时可凿,有《新井铭》,今废。
县内井在县治东廊下。国朝天顺间,知县杨纪凿,以便汲水,且防火患。
下市井在县治南路旁。旧因妇溺,众填塞作小屋,其上供泗洲佛。成化八年,里人拆屋浚之,味清甘,虽旱不竭,今堙塞。
曹主簿井在县治东,地名“下尾”。宋熙宁五年,主簿曹纬凿,右阑有“主簿曹公”四字,今堙塞。
蔡公井在县治宣化坊之旁,石阑有“众缘修蔡公井”六字,后堙塞。永乐十八年复浚。
宫后井在四圣宫边路旁。
后园井在县治西路房后,堙塞。国朝天顺间复浚,今在民家花园之后,故名“后园井”。
苏家井在县治后,泉甘冽,汲之者众。
县前井在县治兴贤坊,味甚甘,清冽,
活边巷内井今废。
陈复斋井在凤池桥头复斋祠内。今祠废而井存。
佛泉井在新溪里。相传宋昭应禅师经过,值溽暑渴甚,无井可汲。有一老妪汲涧水饮之。禅师感其意,以杖锡卓地,泉出,民遂甃为井,味亦甘美。
泉
圣泉在县治东隘门外。泉涌道旁山石间,砌池潴之,冬夏不竭,石刻“圣泉”二字。
甘泉在永安里折柳亭前。味甚甘,可以蠲烦拆酲。
瀑布泉在永安里产坑山。雨后潺湲琤琮,奔泻直下,如瀑布状,故得名。
真觉院泉在光德里。山前寒声鸣玉,可以洗心清耳,最为可爱。
汤泉在龙兴里溪边。
十七、坊市
凡邑里,民居所聚之处为坊,而货物贸易之地为市。坊则系之以名,表厥宅里,市则治之以官,平其物价。盖周制矣。安溪虽小,而远近坊市亦有可观。志《坊市》。
坊
牧爱坊在县鼓楼前,旧名“敏政”。国朝正顺间,知县杨纪立。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改名“承宣”。嘉靖八年,知县黄怿改名“抚字”,岁久圯坏。嘉靖三十年,知县汪瑀拆建,改今名。
省元坊在县治东街。宋淳祐间,县令汪愈为庚戍礼闱第一人陈应雷立,今废。
中和坊在县东街。宋宝庆间,县令颜振仲立,今废。
梯云坊在东街,初名“攀鳞”。宋嘉定间,县令孙昭先立,改“梯云”,今废。
美政坊在县西街,初名“济川”。宋县令林彻改“美政”,后改“亨衢”。县令吴内重立,复名“美政”,今废。
仰朱坊在县西街,旧曰:“新堤”,以西通仰朱堂故名,今废。
兴仁、和义二坊宋嘉定辛未,县前东西新辟一字路,立二表,东曰“兴仁”,西曰“和义”。绍定间,知县刘庞立坊,今废。
升俊坊在东街,初名“亨衢”。宋淳熙间,县令林彻改“升俊”,后改“冠英”。咸淳间重立。国朝正统间,知县邵公阳重立,今废。
兴贤坊在县东街,旧为“凤池坊”,改“履道坊”。宋淳熙间,县令林彻又改“擢秀”。咸淳间重立,初名“兴贤”,今废。
宣化坊在县前街。国朝正统间,知县邵公阳立,今废。
育贤坊在儒学前。国朝正统间,知县邵公阳立,今废。
仙桂坊在县南街。国朝正统间,知县邵公阳立,今废。
瀛州坊在东街。宋嘉定三年,县令赵遵夫立,今废。
会元坊宋有会元坊,在西街,为省元陈应雷立,今废。国朝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以弘治间知县吴琎立南街“熙春坊”,改今名。
直讲坊在县治东,旧名“凤髻”。国朝弘治间,知县吴琎立。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为宋直讲张读改立今名。
侍御坊在县治西,旧名“龙津”。国朝弘治间,知县吴琎立,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为御史刘安生立,改今名。
激扬坊在县东分司前。国朝正德七年,知县王廷佐立。
国宾坊在县治南。国朝弘治五年,知县陈辅为举人陈兴仁立。
贞节坊在县治南街。国朝正德十一年,知县彭黄为旌表节妇詹琎妻林氏立。
四牌楼二一在县治前十字街。东匾“进士”,西匾“世科”,南匾“绣衣”,北匾“峨采”;国朝正德间,知县彭黄为御史詹源立。一在儒学前大街,南匾“儒林”,北匾“文苑”,东匾“腾蛟”、“起凤”;国朝正德辛巳,知县龚颖立,今废。
进士坊在县西南临溪。宋嘉定间,县令赵彦侯为庚辰进士黄申孙立,今废。
交教坊在儒学前,国朝弘治间,知县吴进立,今废。
秋鹗横霄坊在县治西。国朝正德辛巳,知县龚颖为举人刘春立。
泮宫坊在儒学门前。国朝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立,今废。
梯云坊在感化里。国朝景泰庚午,知县铙守中为举人李煜立。
掇英坊在崇信里。国朝正统间,知县路亨为举人詹靖立。
云梯坊在崇信里,国朝永乐间,县令为举人冯毅立,今废。
兴贤坊在儒学前东。
育才坊在儒学前西。俱嘉靖十六年,署县事本府经历倪用明始建。按:用明署印安溪廉慎有为,一毫无取,二坊之建皆不动费民财,士民至今犹颂德焉。
市
东街市在县前十字街东,立汇征冷铺一所。
西街市在县前十字街,立会元冷铺一所。
南街市在县前直抵龙津渡,立省元冷铺一所。
以上三铺各立总甲一名,小甲三名,管各铺铺夫,每夜轮更提铃巡防,以弭火盗。中充总甲者,多狡猾之徒,往往差拨不均,故殷富者经年不差,贫乏者月差数次,风冷霜侵,似亦可悯。前知县黄怿革弊,通查各街烟户,共计若干,自正月初一日起,至十二月除夜终,以序编定,粘于县厅,照依点拨一名,轻重不得,民甚德之。此事非大节,然亦仁恤爱民之意,良有司毋亦效而行之乎。
儒学街在儒学门前。东抵钱江庵,西抵南街,其形如带,乃建学时古路。其后改易,术家嫌于屈曲,有妨人才。国朝正德辛巳,知县龚颖改复原路。嘉靖八年,知县黄怿复辟开数丈余,士子往来便之。
新路街在县前东。嘉靖六年,知县黄怿开建榜亭一十八间,在于街左。
湖头市在感化里。百货所聚,号“小泉州”。
十八、桥渡
桥,水梁也;津,小渡也。车舆之行,有桥梁之设;天限之分,有津堠之立,则民无病涉之患矣,亦王政一事也,志《桥渡》。
桥凡三十二桥。
龙津桥在县治南,即古黄龙渡。宋绍兴八年,县令倪察始以舟为浮桥。淳熙二年,县令赵善竦再修。庆元五年,县令赵师戬始创石址木梁。嘉泰二年,县令龚晏始成之。长六十八丈,广二丈四尺,上覆以屋,凡四十三间。咸淳丁卯,县令钟国秀重修。元至正间圯。国朝天顺四年,邑人李森建,今圯。
凤池桥在县治西。宋开禧三年,县令杨承祖始建。嘉定六年,县令陈宓重修,石址木梁,覆以屋,凡四十六间,邑人德之,刻石曰“陈公桥”。复斋以为专前人之功,纳之水,以其接于凤山,改为“凤池桥”。后四十三年,沙拥石出,若有所待,邑人复募而峙立焉,俗呼“上缘桥”。
以上二桥,实车马往来之冲,但龙津桥正直南门,地理家病其有伤县治,又各梁斜向学基,未免有害。凤池桥适当溪流湍急之处,终难植立。议者谓:当以二桥旧石并作一桥,移造于东大隘之下,连续永安东皋之地,以为水口关锁,则用力省,风气完密,且水宽溪浅,可保坚固无虞矣,起废兴衰之机端有俟云。
大岭桥在县西北。
小岭桥在县治西北。
东园桥在县治西北。
芒洲桥在崇善里,跨山坑,小桥通永春县。邑人李森天顺间修建。
石圳单板桥在崇善里。
溪口桥在崇善里。
拱桥在崇善里。
仙人跳桥在崇善里。
上任、下任桥在崇善里。
大澚桥在崇善里。
源口埔头桥在龙兴里。
牛岭桥在龙兴里。
汤头拱桥在感化里。
马迹桥在感化里。
盆口桥在感化里。
卓舍桥在感化里。
东山桥在感化里。
下坑桥在感化里。
白涂桥在长泰里罗渡东。嘉靖元年,里人黄添养重修。
大宇桥在长泰里,跨山坑,接南安县,安溪地界直至此为止。
建口桥在常乐里。建口桥,国朝正统六年建,石址木梁,构屋二十三间于上,今圯。
双济桥在崇善里。宋清水大师建。绍熙中,僧惠华增高之。开禧丁卯,邑人吴逊之、僧了性重建,洿上坑,通源口渡巡司,今圯。
谷口桥在崇善里。又名佛口桥,其上为屋十一间。旧有清水大师自永春来,见行者艰涉,遂造成桥,今废。
西洋桥在依仁里。旧名“官厅石桥”,跨小溪凡三十三间。宋淳熙十二年,大水坏其九,道人僧惠明重建。壬申,水坏其四,邑人林绍老、僧一宁修之;丙子,又坏其四,林又与僧悟晃修之。丁巳丙寅十年雨水,其三又坏,邑人施天祐及僧道珍又修之,后有寓公寺丞赵嗣嘉以僧自晃主缘,于中一址修作小浮屠其上,今俱圯,石址存。
黄塘桥在感化里。俗呼“黄坂桥”,里人吴煜重修,今筑成路。
乔美桥在依仁里。三间,路通同安。
埔土寻桥在永安里。去县东四里。国朝正统十三年,水泛桥颓,其址尚存。
两港桥在永安里。去县东十里,跨山坑,水自丽碧山而下,横入于溪,故名。淳熙九年,僧性金创。久废。嘉靖六年,知县黄怿重建。
永安桥在县治东北,跨东溪。宋,清水岩僧惠清主缘为之,石址,四屋九间,今废。
坝头桥在来苏里。平洋横跨官圳,俗呼“下刈沟边”。
渡
建口渡在常乐里,亦名仙澚渡。
新溪渡在感化、来苏二里之间,又名新魁渡。
下林渡在感化、来苏二里之间。义民胡钦家,世代施舟以济往来,俗呼“黄坂渡”。
绵淹渡在感化、来苏二里之间。
源口渡在龙兴里。原巡检司在焉。
吴埔渡在县西北五里。
薛坂渡在光德里,一名仙苑渡。
大洋渡在新溪里。
澚下渡在光德里。
凌渊渡在光德里。
常沿渡在县治西凤池桥下,编年渡夫一名。
黄龙渡在县治南龙津桥上,年编渡夫一名。
罗渡在长泰里,编渡夫一名。
(《安溪县志》卷之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