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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观止》卷六 汉文·尚德缓刑书

清朝 吴楚材 著
  • 广

注释

(1)崩:特指帝王之死。

(2)无知:公孙无知,春秋时齐人。他曾杀死齐襄公,自立为齐君。

(3)骊姬:春秋时晋献公的宠妃。

(4)文公:晋文公重耳。

(5)赵王:即刘邦与宠妃戚夫人之子如意,封赵王。

(6)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王。

(7)股肱:辅佐。

(8)属:连续。

(9)大辟:死刑。

(10)棰楚:杖刑。

(11)视:通“示”。

(12)咎(ɡāo)繇(yáo):即皋陶,相传他曾经被舜任命为掌管刑狱的官员。

(13)媮:通“偷”,苟且。

(14)乌鸢(yuān):乌鸦和老鹰。

译文

汉昭帝逝世,昌邑王被废黜,宣帝刚即位。路温舒上书给皇帝,主张以德治国,放宽刑法,奏章中说:
“臣听说齐国有无知之祸,齐桓公因此而兴起;晋国有骊姬作难,晋文公因此得以称霸诸侯;近世赵王不得善终,吕氏家族作乱,孝文帝才得以成为太宗。由此看来,祸乱的发生,就将引出圣明的君主,所以齐桓公、晋文公扶植弱小,复兴了已经衰败的国家,尊崇周文王、周武王的遗业,施恩德于百姓,功德惠及诸侯,功勋虽不及三王,但天下都因为他们的仁德而归附。汉文帝始终有着深远的思虑和很高的德行,顺应天意,崇尚仁义,减省刑罚,开通关卡桥梁,统一远近各方,敬重贤臣如同敬重贵宾,爱护人民如同爱护初生的婴儿,自己感觉能让百姓心安的事情,就将它广施于天下,因此监狱中空荡无人,天下随之太平。在遭遇世变动乱之后,一定要有不同于过去的恩典,这是圣君贤主用以昭明上天所授使命的表现。过去,昭帝辞世而没有子嗣,大臣们为此忧愁悲伤,焦虑之下共同讨论协商,一致认为昌邑王地位尊贵,与昭帝的血统最为接近,就将他接入宫中拥立为皇帝,然而上天不授予他帝王的使命,迷惑散乱他的心志,终于是自取灭亡了。我深入考察了祸变的由来,发现这实际上是上天要立起一位至德至圣的明君。所以大将军霍光接受汉武帝的遗命,辅佐汉室,披肝沥胆,决策国家之大计,废黜无义之人,拥立有德新君,辅助上天执行天道,从此汉家社稷得以稳定,天下因而皆得安宁。臣听《春秋》上讲,帝王刚即位要更改正朔,这是为了使天下得到一统而谨慎地对待事业的开始。现在,陛下初登皇位,与天意相合,应当改正前代的过失,端正这刚刚接手的国家的纲纪,清除烦琐的政令条文,解除人民的疾苦,使要灭亡的得以生存下来,要断绝的得以延续下去,以顺应上天的旨意。”
“臣听说秦朝有十大失误,其中有一条至今为止还存在,那就是有关狱吏的问题。秦朝的时候,贬黜儒术,崇尚武力,轻视仁义之士,重视治狱的官吏,把正义直言当做诽谤,揭发过错视为妖言。所以穿着庄重的儒生不被任用,忠诚恳切、有所补益的意见都郁结在人们的胸中,赞誉阿谀的声音日益充斥双耳,虚伪的赞美迷惑了心灵,实在的危机却被掩盖。这正是秦王朝所以灭亡的原因啊!如今普天之下都依赖陛下的恩德仁厚,没有战乱的危机、饥寒的忧患,百姓们都齐心协力,治理家业。然而还没有完全达到太平和谐的原因,则是治狱的混乱。治狱,是治理天下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处死的人不可能再活过来,砍断的肢体不能再接上。《尚书》上说:‘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不按章法办案。’而当今治狱的官吏却不是这样,他们上下互相驱使,把苛刻当做精明,治狱严酷的获得公正的名声,治狱平和的则多有后患。所以治狱的官吏都想置人于死地,并不是因为他们憎恨别人,而是保全自己的途径正在于置人于死地。所以被处死的人的鲜血染红了集市,受到肉刑的人比比皆是,处以死刑的人每年都数以万计,这正是仁君圣主感到忧伤的原因啊。太平盛世中还有不和谐的地方,大概就在这里吧!”
“大凡人之常情,安逸就乐于生存,痛苦则想着去死。在棍棒的拷打之下,还有什么口供得不到呢?所以,被囚禁的人不堪痛苦的折磨,就编造假的供词给狱吏看;狱吏们也利用这一点,诱导囚犯招供,让他们明白不招供是行不通的。他们上奏案情的时候担心被驳回,于是对奏报的文案反复地进行斟酌推敲,罗织种种罪名,使人深陷于罪责。所以大凡罪名一经定案,即使是皋陶来听取汇报,也会认为犯人死有余辜。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罗织的罪状很多,而依照法律所应定的罪名也很明白。正因为如此,所以狱吏们专门讲求严酷苛刻,没有限度地残害入狱之人,为了一时的利害,而不顾给国家带来的后患,这真是当世的大害啊!所以俗话说:‘就是在地上画一个监牢出来,也不可进入;即使是木雕的狱吏,也决不能与他争辩。’这些都是因为疾恨狱吏而在民间传唱的歌谣,人们因为悲痛狱治之风而说出的言辞啊。可见天下的祸患,没有比治狱之乱更为深重的了;败坏法律、颠倒黑白,使人骨肉离散,使道义阻塞不行的,没有比治狱的酷吏更厉害的了。这就是上面所说的至今还存在的秦时的失误之一。”
“臣听说,乌鸦老鹰的卵不被毁坏,然后才有凤凰飞来停留;诽谤之罪不会被诛杀,然后才有人敢直进忠言。古人有句话说:‘山林里藏着毒物,江河湖沼容纳污浊,美玉含有瑕疵,国君忍受辱骂。’希望陛下能免除‘诽谤’的罪名,以招纳恳切真实的言论,让天下人都敢讲话,广开进言劝谏的途径,扫除亡秦的过失,尊崇周文王、周武王的德政,精简法律制度,放宽刑罚,废除冤狱,如此,太平的风气就将在世上兴盛起来,人民永远生活在安定快乐之中,与苍天一样无限长久,这便是天下的大福了。”皇上认为他说得对。

评析

  辞章指出:“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就是说:秦之所以亡,有十个失误,其中一个,到现在(即在路温舒当时)仍然存在,即过分重视、重用“治狱之吏”。这些人,“上下相殴(驱),以刻为明”,“败法乱正,离亲塞道”。他们竞相追逐,滥施刑罚,以“治狱”越苛刻越好,量刑、判刑越重越好。结果,造成“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处死)之计,岁以万数”。

  辞章尖锐地揭露了封建法制运用“逼、供、信”的残忍手段,使人入罪。所谓“棰楚(以杖鞭扑)之下,何求而不可得”。靠刑讯来逼供,“囚人不胜痛,则饰辞以视(示)之”,被迫造假。“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名义上是利用假口供向犯人指出犯了什么罪,晓以利害,要他服罪,其实这中间无疑包含着“诱供”,以进一步陷人于罪。“上奏畏却,则锻练(炼)而周内(纳)之”,就是说:怕上级批不准,必须把上报材料和报告写好,使“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办法有二:一是进一步对“犯人”进行逼供、诱供,以便取得更多的“罪证”,使“成练者众”;一是组织材料班子、刀笔辞吏对材料进行精心的加工,对报告进行周密的推敲,以便使“辞致之罪明也”。如此,“虽咎繇(同皋陶,传说中舜时贤明的法官)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铁案如山,不可覆翻矣。

  当时“治狱之吏”都“以刻为明”,是当时朝廷倡导的结果。朝廷利用权势,大搞思想箝制、舆论一律,使执法“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好一个“自安之道在人之死”!千万人的人头就这样滚滚落地了。易卜生《人民公敌》剧中的主人公斯多克芒医生提出改造被污染的温泉浴场的建议,触犯了当地资产阶级的物质利益,被宣布为“人民公敌”。其实在异口同声地对他进行“围剿”的人中,并不乏同情之士,他们振臂“讨伐”,心里明白,悄悄地对斯多克芒医生表示歉意——迫于权势,“不敢不那么办”。“治狱之吏”,诱于“深者获公名”,鉴于“平者多后患”,故“皆欲人死”,也是“不敢不那么办”。林彪、“四人帮”统治期间,当权者上下相驱,以“左”为明。“左”之深者获公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于是重用、提拔有份;说公道话者多后患——轻则不信任,重则受株连。因此,自安之道,在于宁“左”毋右。于是乎上下竞相“左”,极“左”思潮风行矣。看来古今中外,历史的共性还是不少的,否则,两千年前的作品怎么会引起我们的共鸣呢?

  矫治的办法,路温舒作为封建时代的廷尉史官,只能提出“除诽谤以招切言”,即让人讲话,国君要不计较臣民们的“谤言”,牢骚、骂娘的话都让说,才能“开天下之口”,招来至切之言。他继承了古代开明政治家反对“防民之口”(《召公谏厉王止谤》)的优良传统,主张“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即可杀可不杀者不杀,可治罪可不治罪者不治罪。这在今天看来,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他把希望寄托于国君的开明,则有其局限性。路温舒毕竟是封建时代的官吏,我们不可苛求于他。今天,我们不能象路温舒那样寄托于个人,而必须从根本制度上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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