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贺:字长吉,唐代著名诗人。
(2)皇甫湜(shí):字持正,唐代文学家,曾跟从韩愈学习古文。
(3)嫌名:指与人姓名字音相近的字。
我写信给李贺,劝他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李贺要考应该能考中,但与他争名的人攻击他,说:“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李贺不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是对的,劝李贺的参加科考的人错了。”听到这话的人也不加以考察,便都随声附和,俨然形成了一致的论调。皇甫湜对我说:“如果不把这事说清楚,你和李贺都是罪责难逃啊。”我说:“是这样啊。”《礼记》上说:“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解释的人说:“孔子的母亲名‘征在’,如果说‘征’则不说‘在’,说‘在’而不说‘征’那样。”
《礼记》上又说:“人名所用的字,声音相近的不避讳。”解释的人说:“就像说‘禹’和‘雨’、‘丘’和‘’一类的字。”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李贺参加进士科考试,是违反了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的礼法呢?还是犯了名字声音相近的不避讳的礼法?父亲名叫晋肃,儿子就不能参加进士科考试,如果父亲名“仁”,儿子就不得做人了吗?
避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制定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百姓的,不是周公、孔子吗?周公作诗时不避讳,两个字的名字,孔子只避讳其中的一个字。《春秋》对于人名声音相近是不避讳的,不加以讥讽。周康王名钊,他的孙子,谥号昭王。曾参的父亲名皙,曾子不避讳“昔”字。周朝有叫骐期的,汉朝有叫杜度的,那他们的儿子应当如何避讳?是为了避讳与名同音的字,连姓也改了吗?还是不避讳与名同音的字呢?汉朝因为避讳汉武帝的名,所以改“彻”为“通”,可也没听说因为避讳而把“车辙”的“辙”改成别的字;又避讳吕后的名“雉”,所以将“雉”改为野鸡,但都没听说因为避讳而把治理天下的“治”改成别的字。现在上奏章和下诏书,没有听说避讳“浒”、“势”、“秉”、“机”一类字的。只有宦官和宫女,才不敢说“谕”字和“机”字,把这当作是触犯天子。士人君子著书行事,应该遵守怎样的法则呢?今天我们从经籍中考察,在典律中探究核对,李贺参加进士科考试,是可以呢?还是不可以呢?
大凡侍奉父母能像曾参那样的,便无可指责。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样的,就算是做到极致了。当今的士人,不效法曾参、周公、孔子的行为,而在避讳亲长的名字上却要超过他们,这也能看出他们的糊涂了。那周公、孔子、曾参,终究是不能超过的。在避讳上超过周公、孔子、曾参,那就是将自己与宦官、宫女相比了。那么宦官、宫女孝顺亲长父母,能胜于周公、孔子、曾参吗?
封建社会对君主与尊长的名字不能直接说或直接写出来,叫做“避讳”。在唐朝成了一种极坏的社会风气,成了人们言行的精神枷锁。李贺在当时是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诗人,因父亲名晋肃,不能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晋”与“进”同音,父名应避讳。韩愈致力于培养和推荐有学识的青年,便劝说李贺参加考进士。《讳辩》因李贺而写,韩愈引经据典,对腐朽的社会风气作了激烈的抨击与批评,把假卫道者的面目揭露无遗。
封建时代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谥号等,不能直接写出或说出,必须用其他字来代替,如汉高祖名邦,改“邦”为“国”;唐太宗名世民,改“世”为“代”,改“民”为“人”,尚书六部中的“民部”,则改为“户部”,等等。刻印古书时,也要把当世应讳的字改掉或缺笔。这叫做避讳。避讳的要求很严格,违犯者会招致非议,甚或得罪。唐代著名诗人李贺,才气横溢,少年成名,但因为他的父亲名晋肃,在他准备参加进士科考试时就遭到了非议(晋、进同音),终于不能如当时其他读书人那样取得功名。韩愈曾鼓励李贺应进士试,也被人指责。面对这种陈腐的时尚,韩愈十分愤慨,《讳辩》就是为这件事而写的。韩愈不敢反对避讳,他只能巧妙地引用经典和法律依据,找出矛盾,从而反对将避讳搞得过滥。文章层层设问,一波三折,语言辛辣,说理痛快。全文没有一句从正面说出作者的主张,读者却可从中得出同作者相一致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