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微:一曰权借在下,二曰利异外借,三曰托于似类,四曰利害有反,五曰参疑内争,六曰敌国废置。此六者,主之所察也。
△经一权借
权势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故臣得借则力多,力多则内外为用,内外为用则人主壅。其说在老聃之言失鱼也。是以人主久语,而左右鬻怀刷,其患在胥僮之谏厉公,与州侯之一言,而燕人浴矢也。
△经二利异
君臣之利异,故人臣莫忠,故臣利立而主利灭。是以奸臣者,召敌兵以内除,举外事以眩主,苟成其私利,不顾国患。其说在卫人之妻夫祷祝也。故戴歇议子弟,而三桓攻昭公;公叔内齐军,而翟黄召韩兵;太宰嚭说大夫种,大成牛教申不害;司马喜告赵王,吕仓规秦、楚;宋石遗卫君书,白圭教暴谴。
△经三似类
似类之事,人主之所以失诛,而大臣之所以成私也。是以门人捐水而夷射诛,济阳自矫而二人罪,司马喜杀爰骞而季辛诛,郑袖言恶臭而新人劓,费无忌教郄宛而令尹诛,陈需杀张寿而犀首走。故烧刍廥而中山罪,杀老儒而济阳赏也。
△经四有反
事起而有所利,其尸主之;有所害,必反察之。是以明主之论也,国害则省其利者,臣害则察其反者。其说在楚兵至而陈需相,黍种贵而廪吏覆。是以昭奚恤执贩茅,而僖侯谯其次;文公发绕炙,而穰侯请立帝。
△经五参疑
参疑之势,乱之所由生也,故明主慎之。是以晋骊姬杀太子申生,而郑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