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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辞》九章·惜诵以致愍兮

汉朝 刘向 著
  • sòngzhìmǐn fènshūqíng
  • suǒzuòzhōngéryánzhī zhǐcāngtiānwéizhèng
  • lìngshǐzhézhōng jièliùshénxiàng
  • shānchuānbèi mìngjiùyáoshǐ使tīngzhí

注释

(1)惜:通“藉”,即“借”。诵:通“讼”,诉讼。致:表达。愍(mǐn):忧伤、忧愁。

(2)发愤:发泄愤懑。抒:抒写性情。

(3)所作:当作“所非”,“假如不是”的意思。

(4)正:通“证”,证明。

(5)五帝: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五位神祇。东方太皞,南方炎帝,西方少昊,北方颛顼,中央黄帝。㭊(xī):即折、析,分判、明辨。中:刑书、律书、法律条文。

(6)六神:即六宗之神,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六位神祇,其说法不一,据洪兴祖注引《孔丛子》谓六宗为四时、寒暑、日、月、星、水旱之神。向:对质。服:事理,事实。

(7)俾:使。山川:指名山大川之神。备御:陪侍,此谓陪审。

(8)咎繇(gāo yáo):即“皋陶”,相传是法律和监狱的创立者,曾被帝舜任命为掌管刑法的大臣。听直:听审诉讼,裁判曲直对错。

译文

哀惜进谏表达忧伤,发泄心中的愤懑来抒写怨情。如果我说话不是出于忠诚啊,我愿上指苍天为我作证。让五方天神来公平裁决吧,让六宗神祇为我证明。请山川众神都来听证做陪审啊,命法官皋陶来判明是非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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