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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史 其二
咏史 其二
清代
:
李必恒
文成甫伏诛,五利夏亲属。爵禄尚可捐,何至弃骨肉。
天子而神仙,人苦不知足。汲黯言诚戆,陛下内多欲。
少女
,
春愁
译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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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必恒
清江苏高邮人,字北岳,一字百药。廪生。多病耳聋。宋荦为苏抚,见其诗,招入幕府,列为江左十五子之一,方欲以姓名荐达,已短命而死。有《三十六湖草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