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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
句
宋代
:
朱公绰
谏草焚来应见史,橐金散尽只留书。
译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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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公绰
朱公绰,字成之,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仁宗天圣八年(一○三○)进士(《吴郡志》卷二八)。景祐四年(一○三七),为海宁州盐官令。宝元二年(一○三九),权海宁州书记。康定元年(一○四○),再任盐官令。历知彭州、广济军。神宗熙宁八年(一○七五),知舒州。仕至光禄寺卿。事见《乐圃馀稿》卷九《朱氏世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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