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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始一命,宦情多欲阑。
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
涧水吞樵路,山花醉药栏。
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

译文
人到三十才得个一命官,仕宦的念头快要消磨完。
自怜没有什么祖传家业,总不敢嫌弃这微小的官。
涧水吞没了采樵的小路,美丽的山花醉倚在药栏。
只因为这五斗米的官俸,竟然要辜负这根钓鱼竿。

注释
高冠:长安西部的高冠峪,因山内石帽峰恰似巨人头戴高帽故名,有著名的高冠瀑布,

  首联感慨多年未得有做官的机会,到了三十多才好不容易有个官做,感慨这么多年做官的心情已经多半消退了。“三十始一命”,“一命”是官秩最低等,从八品,负责看守兵甲器杖、管理门禁锁钥,工作刻板琐碎。这对隐居耕读十载的岑参来说太失望了。于是感到“宦情多欲阑”,做官的念头消磨殆尽。

  但失望归失望,因为家无产业,诗人还是不敢对这来之不易的小小官职有不屑之意。“自怜无旧业,不敢耻微官。”在这里,岑参流露出对其初授官职不那么感兴趣,从官职的卑微来说,本不屑为之;可是为生活所迫,却不敢以此为耻。其无可奈何的心态,跃然纸上。

  第三联写景。“涧水吞樵路,山花醉药栏”两句中最精炼传神的分别是“吞”、“醉”。前者写出了谷水淹没山间小路、恣肆无拘的情态,后者写出了山花装点药栏、旁若无人怒放的情态,从而表达诗人对隐逸生活的留恋。

  尾联“只缘五斗米,辜负一渔竿”两句用典。“五斗米”不是指实数,而是一种修辞手法——夸张,即言其少,意思是指“俸禄微薄”。这是用东晋

  岑参早年丧父,二十岁时,随兄至长安,求仕不成。他便随兄长在的高冠峪中,置业并建起了简陋的别墅草堂。天宝三年(744年),三十岁的岑参高中一甲第二名,但官运不顺,经吏部试后,仅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这样的小官,他非常失望。于是作了这首《初授官题高冠草堂》。

岑参

岑参(约715-770年),唐代边塞诗人,南阳人,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后徙居江陵。[1-2] 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卒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