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思睿
长期以来,许多人认为儒家思想妨碍了中国在二十世纪实现民主转型。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仍然有一部分论者认为,在以儒家思想为主流的中国传统思想与现代民主制度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基于文化相对主义与文化决定论逻辑的观点,除了有其他逻辑和事实方面的问题外,还有一个错误的理论前提,即对于儒家思想本身的歪曲与误解。
一、儒学:民间舆论兴起的产物
学术大家对于原始儒家的起源有不同的说法,但是对于孔子时代的儒学不是“官学”而是一种“私学”,则没有什么疑义。
春秋战国是民间势力逐渐兴起的时代。殷周宗法贵族社会的两大支柱——国野制与世卿制趋于瓦解,国人与野人、君子与小人的界限日渐消失,礼乐制度下移,公子公孙对卿大夫的世袭被打破,通过“学而优则仕”的途径,士和庶人可以晋升至大夫乃至卿相。孔子门下由贤人七十、弟子三千组成的儒家团体,正是新兴的“游士”阶层的最初代表。
正是儒家与其他学术团体和流派之间的“百家争鸣”,造成了华夏文化区域内一种跨国界的公共舆论。这种公共舆论一方面导致华夏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产生,一方面扩大了政治参与,使“君子”不再是一种身份限制,而成为一种政治抱负、一种人生典范,有心从政的人可以通过求学问礼,为迈入仕途创造条件。
由于儒学产生的社会背景,儒家思想中具有一些原始的民主意识,也就不足为奇了。经孔子整理的经典中有这样的论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引《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篇》引《泰誓》)“惟天时求民主”,人主只有能“保享于民”,才能“享天之命”(《书经·多士》)。孟子和荀子已经具有相当成熟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孟子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梁惠王下》)君的原意是群,君的职能是维护群的利益,残害仁义的纣王只是独夫民贼而已,没有资格再被视为君。他又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尽心下》)。“天与”是“人归”的结果(《万章上》)。荀子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荀子·王制篇》)君王也是一种职分,“治国有道,人主有职。”(《王霸篇》)君王不尽职守,不行仁义,就会被取代,“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王制篇》)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后人常从“君为臣纲”方面理解,近年出土的郭店楚简《语丛三》中则说:“友,君臣之道也。”君不以友道待臣,臣就有理由不臣,当时的公共舆论、庶民力量以及臣僚群体对君王的制衡程度,我们现在可能还不充分了解。
二、儒家道统:专制皇权的制衡力量
谭嗣同说:“两千年之政皆秦政也”,毛泽东也说,“百代皆行秦政制”,自秦始皇以来,专制主义便是中国政治的一大特色。以往,人们常常把专制主义与“封建社会”和“孔孟之道”联系在一起。现在,中国历史学界已经基本上达成共识,把西欧封建社会套用在中世纪中国是错误的,专制主义与封建主义原本是两种不相容的政治理念和制度。而专制主义与孔孟之道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的澄清。
首先,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的儒学,已经不是原汁原味的“孔孟之道”,诸如“君臣友道”之类的观念已经从元典中消失了踪迹。其次,儒学也并非专制主义的主要思想资源。有人认为,法家在缔造中国专制主义传统的过程中,其作用决不亚于儒家。儒家的作用不过是替法家冷酷无情的专制主义为之“节文”,为之“缘饰”而已。所以自古到今一直有“儒表法里”或“阳儒阴法”的说法。汉武帝的玄孙宣帝就曾说过:“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纪》)所谓霸道与王道杂用,说的就是法家与儒家并用,历代最高统治者对于这一点都是心领神会的。明朝开国之君朱元璋,就因为看到孟子书中有对帝王不敬的话而勃然大怒,想要把他永远革出孔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