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上看,对美德的哲学研究具有相当长的历史。这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但是,现代伦理学家的兴趣大都转向了对行为的正当与错误问题的研究上、转向了对义务和责任原则的制定上。从18世纪以来,西方现代道德哲学基本上为两大哲学理论所统治,即康德的义务论伦理学和功利主义。迟至20世纪中叶,西方的哲学著作又开始表现出对美德伦理的极大关注,美德伦理的复兴也成为哲学伦理学领域最有前景的发展。结果,在当代西方道德哲学的发展中出现了美德伦理与规则伦理的对立。 美德伦理日益增长的吸引力不仅是由于其理论本身的独特优势,也是由于某些哲学家对现代道德哲学某些特征日益增长的不满。以1958 年哲学家g. e. m. anscombe的《现代道德哲学》为先声,很多哲学家都从不同的侧面对现代哲学展开了批判。大体上讲,对现代道德哲学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两点:其一,一个彻底的伦理学说必须提供一种对道德品格的理解;其二,现代道德哲学家忽视了这一点。他们不仅忽略了这个课题,而且对这一问题的忽略使得他们有时甚至去拥护一些歪曲道德品格特征的理论。为了弥补这一不足,一些哲学家认为有必要提倡美德伦理的复兴。美德伦理的本质是“关注品格,并把人生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但是在美德伦理学地位的问题上,这些伦理学家们却持有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任何一种发达的伦理学说,如果没有关于美德的论述附加其上,都是不彻底的。例如,w. frankena认为,尽管对美德的论述本身不足以构成一种完整的伦理学说,任何一种不包含有关美德论述的伦理学说都是不彻底的。在介绍他自己关于美德的观点时,他提出了所谓的 “双面道德论”, 即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