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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辛丑
楚简《周易·大畜》卦辞曰:“利贞,不家而飤,吉,利涉大川。”其中“家”字,原篆上从“爫”;“飤”,与“食”义同相通。为方便显示,本文采用宽式释文。
楚简“不家而食”,今本、马王堆帛书《周易》均作“不家食”,无“而”字。前人解《易》,多把“家”字视为名词,按其常用义(家中、家庭)理解,如孔颖达《周易正义》曰:“‘不家食吉’者,己有大畜之资,当须养赡贤人,不使贤人在家自食,如此乃吉也。”[①]朱熹《周易本义》曰:“不家食谓食禄于朝,不食于家也。”[②]今人理解略同,如李镜池先生说:“不家食:不回家吃饭。”[③]刘大钧、林忠军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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