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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姜广辉
上博藏楚竹书《周易》总共有五十八支简,与今本《周易》相比较,可知其涉及三十四卦,与今本内容大体一致。其新奇之点在于每卦的首简和末简都标有特殊的符号,这些符号一共有六种。整理者说:“楚竹书《周易》中出现一组失佚了二千年的易学符号,……这是易学史上的大事,它的形式、内涵有着特殊的意义,这为我们认识、研究先秦易学又提出了一个新的重要课题。”

的确,这个课题是饶有趣味的。今本《周易》卦序中“二二相耦,非反即覆”的特点及其据此分上、下经的原则,以及各耦卦之间的编排顺序,是《周易》的深层奥秘,我们可以以此为突破点去探讨《周易》一书的起源问题。关于此点,我曾在《政治的统一与经学的统一――孔颖达与五经正义》(载于《经学今诠三编》,《中国哲学》第二十四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一文的最后一节“《周易正义》的经学思想”中有所论及。我一直关注新的出土文献资料,看看有无可能对此问题的研究有所推进。

上海博物馆藏楚竹书《周易》面世之后,我注意到了整理者对于楚竹书《周易》分别画于每卦首简和末简的特殊符号意义的研究,整理者正是将它与今本《周易》“二二相耦,非反即覆”的特点来联系研究的,并希望由此破解原始《周易》的一些奥秘。对此,我非常佩服。

但我经过反复的研究和思考,以为首先存在这样一个问题:是今本《周易》卦序中“二二相耦,非反即覆”的特点形成更早呢,还是楚竹书《周易》画于每卦首简和末简的特殊符号的出现更早?或两者是同时形成的?我研究的结果认为,今本《周易》卦序中“二二相耦,非反即覆”特点的形成可能更早,而楚竹书《周易》画于每卦首简和末简的特殊符号与它并没有太大的关系,整理者将它们过多地联系到一起,可能把这些特殊符号的意义复杂化了。

那么,楚竹书《周易》中特殊符号究竟透显了一种什么意义呢?这里想谈一点我的看法,我想先说出结论,然后再加以说明。

《易经》原是卜筮之书,上博藏楚竹书《周易》正好反映了这一点。这部书不是作为“文献”书写形式抄写的,而是作为“筮人占卜用书”抄写的。我们首先看到,楚竹书《周易》每支竹简可抄四十余字,而每一卦因其字数多寡不同,或两简,或三简,皆单独抄写,而不连抄。如《井》卦的末简整支简只在简端写有一字,下面宁可全空着而不连抄下一简的内容。同时,我们又看到,在每卦的首简和末简都标有特殊的符号,这些特殊符号其实际的作用是在五千余字的《周易》经文中画出大约七个“卦区”,以方便识别和翻查。按传统说法,《周易》筮法是通过过揲四十九根蓍草来进行的,三变成一爻,六爻成一卦,卦成后就要翻检《易经》,读解该卦的卦爻辞。虽然筮人大多对《周易》卦序很熟悉,可以将六十四卦卦名依次记诵下来,但要迅速找到某一卦还是要费一点功夫。而用一些符号划分“卦区”,就很方便翻检。这个作用就像今人在辞书中贴A、B、C、D一类标签一样。因此这些符号并不是《周易》原有的,而是筮者为了翻检方便加上去的,当然其符号的填加方式可能自有它的道理,即可能遵循了大体均分和照顾特殊等原则。

下面我将这个观点加以详细说明:

《晋书·束皙传》记载晋“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准发魏襄王墓,或言安厘王冢,得竹书数十车。……其《易经》二篇,与《周易》上、下经同。”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后序》也言及此事,说汲冢“《周易》上下篇与今正同,别有《阴阳说》而无《彖》、《象》、《文言》、《系辞》,疑于时仲尼造之于鲁,尚未播之于远国也。”魏襄王卒于公元前296年,魏安厘王卒于公元前243年。由此我们可以推断至少在公元前243年之前,与今本《易经》相近的《周易》已经存在。又:《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周史为敬仲占卜之事记于《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当陈厉公二年,即公元前七0五年;而“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之语是《周易·观卦》六四的爻辞,这也说明作为占卜用书的《周易》已经在相当早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因此,对于上博藏楚竹书《周易》与今本《周易》经文内容大体一致这件事,我们不会觉得很惊讶。
我们可以先对今本《易经》的分章和字数情况作一基本了解。今本《周易》上经三十卦,约2252字;下经三十四卦,约2764字,上下经合计约5016字(卦画作一字算;爻题作两字),字数最短的卦是《兑》卦,只有43字,字数最长的卦是《困》卦,有108字,六十四卦平均每卦字数约为78字。

上博藏楚竹书《周易》因其各卦不是连抄的,我们当然不能确定其卦序如何,但因为有我上面所讲的《晋书·束皙传》等文献资料作根据,我们最明智的选择,首先不是设想上博藏楚竹书《周易》的卦序与今本《周易》的卦序是完全不同的,而相反,首先设想两者可能是基本相同的,并以此作为一种“理论模型”来尝试分析它,看看可以得出什么样的结果。

我们假定楚竹书《周易》曾有一全本,其字数与今本《易经》字数基本相同,而其每简抄写字数亦如上博藏楚竹书《周易》每简约42字。这样,一般每卦要抄两支简,而一卦字数若超过84字,即须抄写三支简,如楚竹书《周易·井卦》首简为42字,次简为42字,末简1字,共85字。而今本《易经》六十四卦中超过84字的卦,上经有5卦,下经有13卦,共18卦,因此我们所假定的楚竹书《周易》上经简数约为65支,下经简数约为81支,全书总简数约为146支简。

楚竹书《周易》中的六种符号,其形状我们不好在本文中用文字一一描述,其实,从分析问题的角度而言,什么形状并不重要,这里我们可以用A、B、C、D、E、F代之,其中符号F,有两个,一在《大畜》卦末简,一在《咸》卦首简,因为《咸》卦是今本《周易》下经首卦,整理者推想符号F可能是分篇号,而上经末卦可能不是《离》卦,而是《大畜》卦。这个推论我不反对,按照楚竹书《周易》所标的符号分类,楚竹书《周易》的卦序与今本《周易》的卦序是大致相当的,但不排除局部卦序有所变化和不同。

我们假定楚竹书《周易》是个全本,并且其卦序与今本《周易》的卦序有一致性,而上博藏楚竹书《周易》只是它的一部分,即残本。我们从其残存内容中看到,每卦的首简和末简都有特殊的符号,因此我们可以合理地推论,楚竹书《周易》原始本的全部六十四卦的首简和末简都有特殊的符号,如果我们参照上博藏楚竹书《周易》特殊符号的分布规律,将楚竹书《周易》原始本六十四卦所有特殊符号全部恢复出来,那可能的与合理的情况是这样的:

上经分三段:

第一段《乾》、《坤》、《屯》、《蒙》、《需》、《讼》、《师》、《比》、《小畜》、《履》、《泰》、《否》12卦29支简,各卦首简和末简皆用符号A标明。

说明:黑体字是楚竹书《周易》存简并标有符号A者,为什么上博藏楚竹书《周易》只有《需》、《讼》、《师》、《比》四卦标有符号A,而我要认为此前后8卦都可能标有符号A?这是因为我参照了下面第二段的长度,并且符号A为全红方块,符号B为全黑方块,这是两个可以相比较的基本形符号。

第二段:《同人》、《大有》、《谦》、《豫》、《随》、《蛊》、《临》、《观》、《噬嗑》、《贲》、《剥》、《复》、《无妄》、《大畜》14卦28支简,各卦首简和末简皆用符号B标明。

说明:黑体字是楚竹书《周易》存简并标有符号B者。上博藏楚竹书《周易》由《大有》卦起至《大畜》卦,其中有七卦标有符号B,推论中间脱佚了的《临》、《观》、《噬嗑》、《贲》、《剥》、《复》各卦也标有符号B。因《同人》与《大有》相耦,故推断《同人》卦也应标有符号B。

前两段相比较,卦数相当,可能的简数也相近。

第三段《颐》、《大过》、《坎》、《离》4卦8简,各卦首简用符号D、末简用符号B标明。

说明:黑体字是楚竹书《周易》存简并且首简标有符号D、末简标有符号B者。这里要特别解释的是,第三段只有此四卦而要特别加以标明,或许因为此四卦与《乾》、《坤》两卦一样,是两对对变卦,因为楚竹书《周易》中已不见《乾》、《坤》二卦,因此也不排除此六卦同用一种符号分类。而在此段中,只有《颐》卦有此特殊的标法,而推论其他几卦也作此标法,证据颇嫌不足。

下经分四段:

第一段《咸》、《恒》、《遁》、《大壮》、《晋》、《明夷》、《家人》、《睽》8卦18支简,各卦首简和末简皆用符号C标明。

说明:黑体字是楚竹书《周易》存简并标有符号C者。此段自《咸》起至《睽》共8卦,首尾皆具,其中有四卦标有符号C,推论中间脱佚了的四卦也标有符号C。证据充分,推论也合理。

第二段:《蹇》、《解》、《损》、《益》、《夬》、《姤》、《萃》、《升》、《困》、《井》10卦26支简,各卦首简和末简皆用符号D标明。
说明:黑体字是楚竹书《周易》存简并标有符号D者。此段自《蹇》起至《井》共10卦,首尾皆具,其中有五卦标有符号D,推论中间脱佚了的五卦也标有符号D。证据充分,推论也很合理。

第三段《革》、《鼎》、《震》、《艮》、《渐》、《归妹》、《丰》、《旅》8卦20简,各卦首简和末简皆用符号C标明。

说明:黑体字是楚竹书《周易》存简并标有符号C者。此段自《革》起至《旅》共8卦,首尾皆具,其中有四卦标有符号C,推论中间脱佚了的四卦也标有符号C,证据充分,推论也很合理。

(以上三段可以作为研究上博藏楚竹书《周易》特殊符号意义的标准段落,实际上它是索解楚竹书《周易》特殊符号意义的锁匙,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弄清了这三段的原始形态,就可以用同类方法推论出楚竹书《周易》全本特殊符号的本来分布形态,然后对此形态所标示的意义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

第四段《巽》、《兑》、《涣》、《节》、《中孚》、《小过》、《既济》、《未济》8卦17支简,各卦首简和末简基本用符号E标明。

说明:黑体字是楚竹书《周易》存简并标有符号E者。其中存简《小过》卦以符号C标明,而非以符号E标明,其原因亦因为《中孚》卦与《小过》卦是一对对变卦、因此于其中有所区别。此段中只有《涣》和《既济》两卦用符号E标明,而我推论此段中另有脱佚了的四卦也用符号E标明,证据稍嫌不足。

以上所做的,是对楚竹书《周易》原始全本所有特殊符号所作的一种尝试性恢复工作,这种恢复工作在有些段落上证据不够充分,但因为有下经前三段的“标准段”,可以作为一种“例”,我们可以援此“例”推论那些证据不够充分的段落,就可以弥补其不足之处。

通上所论,我们假定楚竹书《周易》与今本《周易》在分上、下篇及卦序等基本情况上是大致相同的,认为楚竹书《周易》的六种符号中,其中一种符号作为分篇号之用,另有五种符号,将上经三十章分为三个段落,将下经三十四章分为四个段落。因此六十四卦可能被分成了七个“卦区”,即第一卦《乾》至第十二卦《否》,以符号A标明;第十三卦《同人》至第二十六卦《大畜》以符号B标明;第二十七卦《颐》、第二十八卦《大过》、第二十九卦《坎》、第三十卦《离》可能因为是对变卦的原因,单独组成一段,首简用符号D、末简用符号B标明。又因《大畜》卦可能是下经的末卦,因此这三段的前后排列可能还存有问题。从第三十一卦《咸》至第三十八卦《睽》以符号C标明;第三十九卦《蹇》至第四十八卦《井》以符号D标明;第四十九卦《革》至第五十六卦《旅》再以符号C标明;第五十七卦《巽》至第六十四卦《未济》以符号E 标明,其中的《中孚》、《小过》为对变卦,另以符号C加以区别。

以上研究,不完全是用传统的纯实证的方法,而是尝试引用一种“理论模型”的方式来分析它,首先是根据下经前三段“标准段”特殊符号的分布状况,并根据历史文献所记战国时期《周易》与今本《周易》大体一致的情况,认为楚竹书《周易》的卦序与今本《周易》的卦序是大致相同的,并由此恢复出楚竹书《周易》全本中六十四卦所有特殊符号的可能分布状况。

我认为,楚竹书《周易》用五种特殊符号将六十四卦分成了七个“卦区”,其目的很简单,主要是为了方便筮人从六十四卦中迅速翻检到某一卦,可能并没有其他更多的意义。因此也就不必将这些特殊符号看作原始《周易》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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