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在国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编著的《新蔡葛陵楚墓》新近由大象出版社出版。该书著录竹简1571枚,附录一是贾连敏先生的《新蔡葛陵楚墓出土竹简释文》,图版六九至一九六是竹简照片。照片处理较好,释文相当准确,应当向整理者表示感谢。在对照释文看简文的过程中,有些零零碎碎地想法,写出来向大家求教。为便于印刷,简文不严格隶定。
1,甲二2 △(从糸、日、女)之以兆(从卜)玉
类似的语句又见于甲二10、甲三111、甲三166、乙一17、24、乙二23、乙三41。△字或从玉、贝、女,或从从玉、贝、日、女,或从玉、日、女。从“糸”者应释为“缨”。从“玉”者当释为“璎”。“璎”字也见于天星观一号墓出土的卜筮简中。关于“璎”字裘锡圭、李家浩二位先生已经做了很好地考证,早已成为定论。他们说:
《山海经·北山经》“其祠泰室、熏池、武罗,皆一牡羊副,婴用吉玉。”《西山经》“羭山神也,祠之用烛,斋百日以百牺,……婴以百圭百璧”,郭璞注“婴,谓陈之以环祭也。”天星观简“璎”字用法与此“婴”字用法相同。(《曾侯乙墓》517页注127,文物出版社1989年)
因此葛陵简中“璎”、“缨”字的用法也应该与《山海经》中“婴”字用法相同。
2,甲二40 下内外视(从止)祷句所
此简上下均有残缺。第四字作者隶定作从“视”“止”。我们认为有问题。此字应当分析为从“示”“畏”声,释为“鬼”。郭店简《成之闻之》5“畏”字的写法与此字右旁形体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鲁邦大旱》2“庶民知说之事鬼也”之“鬼”,原书释为“视”。黄德宽先生分析为从“示”“鬼”声,释为“鬼”。(《战国楚竹书(二)释文补正》,《学术界》2003年1期82页)亦可为证。
第五字作者释为“祷”。我们认为应释为“神”。楚文字中“神”字常见,多与简文形同。可详参滕壬生先生的《楚系简帛文字编》21页(湖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
3,甲三15 隹潒栗恐懼
“栗”当读为“慄”。《尔雅·释诂下》:“慄,懼也。”《诗·秦风·黄鸟》“临其穴,惴惴其慄。” 慄与恐、懼均为同义词。《说文》“潒,水潒漾也。”《玉篇》“潒,今作荡。”荡有震动义。《史记·龟策列传》“以破族灭门者,不可胜数,百僚荡恐。”荡与恐连用,与简文荡与慄、恐、懼连用同。
4,甲三22 能(原文上部有“日”)日癸丑
首字作者隶作从“日”“能”,是正确的。我们怀疑此字应分析为从“日”“能”声,读为“翼”。“能”、“台”二字古通。如:《礼记·乐记》“故人不耐无乐。”郑注“耐,古书能字也。古以能为三台字。”《文选·月赋》“增华台室。”李注“《史记》曰‘中宫文昌魁下六星,两两相比,名曰三能。’能古台字也。”“異”、“咍”二字古通。如:《楚辞·九章》“又众兆之所咍。”《考异》“或曰众兆之所異。”因此,“翼”可以“能”为声符。“翼日”即第二天。古文字、典籍均习见。《书·武成》“越翼日癸巳。”或作“翌日”。
5,甲三61 成敢用解讹怿忧
“怿”字当读为“释”。《说文》“释,解也。”《汉书·吴王濞传》“犹惧不见释。”颜师古注“释,解也,放也。”释与解为同义词。
6,甲三65 霝力,休有成庆
“霝力”当读为“灵力”。见于齐叔弓鎛“灵力若虎”,可与《诗·邶风·简兮》“有力如虎”相比照。“灵力”义为威力。“休有成庆”与史颂簋“休有成事”、中山王壶“休有成工”句式同。《广雅·释诂一》“休,善也。”战国时齐国有勇士名叫成庆,或作成荆,似乎与简文无关。秦公簋有“高弘有庆”句,《诗·小雅·楚茨》“孝孙有庆,报以介福,万寿无疆。”郑笺“庆,赐也。”简文的“庆”字似应作赐讲。
7,甲三64 小臣成奉害(原文从辵)虎(原文从戈、口)
“奉”后二字作者的隶定是正确的。最后一字从“戈”从“虎”从“口”(“口”可视为赘加的无义偏旁),应释为“暴”。甲骨文、金文中有从“戈”从“虎”之字,裘锡圭先生已经正确地释为“暴”(《古文字论集》350—352页,中华书局1992年)。“奉”后一字,从“辵”“害”声,可能读为“遏”,但由于简文残缺,不敢确定。字又见于乙四30。
8,甲三131 △疾
“疾”上一字从“骨”“盍”声,不见于字书。“盍”、“甲”二字古通。如:《易·谦·九四》“勿疑朋盍簪。”汉帛书本“盍”作“甲”。从这个角度考虑此字可读为“胛”,但“胛”字简文已经出现。颇疑此字应读为“胁”。《说文》“盍(从疒),读若胁”可证。《说文》“胁,两膀也。”《玉篇》“胁,身左右腋下也。”胁指腋下到腰上的部分。
9,甲三217 乙丑之日
“丑”字形体比较特别,与楚文字一般的“丑”字形体不同。我们怀疑此字从“丑”从“肘”,“肘”与“丑”共用“又”旁,“肘”是加注的声符。郭店简《成之闻之》3“敬慎以肘(导)之”中“肘”的写法可以为证。(李天虹《释郭店楚简〈成之闻之〉篇中的“肘”》,《古文字研究》22辑,中华书局2000年)
10,甲三235—1 长刺
第二字释“刺”误。应释为“剌”。相同的形体又见于天星观简,滕壬生先生《楚系简帛文字编》(510页)释为“剌”是正确的。天星观简辞例也为“长剌”,是卜具。
11,甲三324 毛(从邑)生△
最后一字作者认为囊中从“木”从“辛”,不确。谛审简文照片,似乎从倒矢。矢在皮囊中,应释为“箙”。此字繁体见于曾侯乙墓竹简中,详参《楚系简帛文字编》360页。《说文》“箙,弩矢箙也。”《周礼·夏官·司弓矢》“中秋献矢箙。”郑玄注“箙,盛矢器也,以兽皮为之。”此字在简文中用为人名。
12,甲三380 △尹
△字作者仅严格隶定,字从“戈”从两“×”。△或从△之字又见于如下楚文字中:
既(从刀)于△(从又) 甲三363
山陵不△(从止) 楚帛书
曰班(闲)车△ 上博简《周易》
楚帛书中的这个字许多学者都释为“疏”。上博简《周易》中的这个字廖名春先生曾做过如下考释:
“△”,帛书易经本、帛书易传《昭力》引、王弼本作“卫”。“△”字从爻从戈,戈与卫一为歌部,一为月部。爻与卫声同,韵一属宵部,一属月部,主要元音同。疑音近相同。(《上海博物馆藏楚简〈周易〉管窥》,《周易经传与易学史新论》,52页,齐鲁书社2001年)
上博简《周易》中的这个字极为重要,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线索,因为上博简中的这个字今本、帛书本均作“卫”。也就是说“△”与“卫”是异文,它们之间的关系不外乎三种:异体、通假、同义。根据这一点,我们还是倾向于把楚帛书以及葛陵简中的△及从△之字读为“卫”。葛陵简中的“卫”为地名。
13,乙一15 一青义
又见于乙二38。“义”字写法特别,“羊”在下,“我”在“羊”之上。此种写法的“义”又见于包山129号简,释法很多。我曾写过一篇小文考释此字为“羝”。(《包山一二九简释文补释一则》,《华学》第六辑94页)现在看来是错误的,特此更正。“一青义”作者读为“一青牺”是正确的。
14,乙四98 郑卜子求(从心)以弁(从三黾)页之△为君三岁贞
△作者仅作硬性隶定。此字应分析为从“黾”、从“田”、从“雟”。在释读这个字之前,我们先看一下九店楚简、包山楚简中一个从“田”从“崔”的字。此字李家浩先生考释如下:
此字从“田”从“崔”。“崔”是“雟”字所从的偏旁,与“崔嵬”之“崔”非一字。……简文“崔(下从田)”有可能是“雟(左从田)”字的异体。“雟(左从田)”见于《集韵》卷二齐韵,即“畦”字的重文。《楚辞·离骚》“畦留夷与揭车兮”,王逸注:“畦,共呼种之名。……五十亩为畦也。” ……
根据李先生的考释,“雟(左从田)”字的重文是“畦”。△从“黾”“雟(左从田)”声,应当释为“蛙”(与从“黾”、“圭”声之字为异体)。“蛙”在简文中能否读为“卦”,待考。
15,零352 於成△(祼)录(上从鹿)
△字作者括弧内标注是“祼”,是错误的。此字当释为“爵”。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缁衣》15、楚燕客铜量铭、包山266简中的“爵”字均可为证。第二字是个双声符的字,“录”、“鹿”均为声符,可释为“录”。简文“爵录”应当读为“爵禄”,指官爵和俸禄。《周礼·夏官·司士》“凡邦国,三岁则稽士任而进退其爵禄。”字又见于乙四137,也应该释为“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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