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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景坛
传统至今,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西汉初期的“黄老之治”,就是“无为而治”;并用“萧规曹随”的“曹随”、“文帝无为”、“景帝有为”等来阐发“无为而治”;还把“黄老”说成是同时退出历史舞台的,等等。笔者认为,这些说法都欠妥。本文就想对此谈点新看法,不当之处,敬请批评。

一、“黄老之治”不是“无为而治”,而是“黄帝法家和老子道家之治”

现在,学术界的主流思想都把“黄老之治”说成“无为而治”。如方尔加先生,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节目上,讲“汉代国策”时,开场就说:“今天我给大家讲汉代初期的‘无为而治’……这种‘无为而治’实际上用的是历史上一种哲学思想,也就是所谓的‘黄老道家’……它是把老子的思想,老子‘无为’,老子‘顺自然’、‘无为’的思想,和当时的社会实际相结合,吸收了一些儒家和道家的思想”;他讲座的标题径直是“无为而治。”〔1〕这种说法值得商榷。

第一,不能用“无为而治”取代“黄老之治。”西汉初期确曾实行过“黄老之治”,学术界对此无异议,这是传统至今学术界对西汉初期的治国思想的最原始、准确和科学的表述。对“黄老之治”如何理解,可以百家争鸣,如方先生坚持传统的说法,认为“黄老之治”是“无为而治”,作为一家之言,无可厚非。但是,径直用“无为而治”取代“黄老之治”则不妥。因为,如果“黄老之治”真的不能解作“无为而治”,这种做法岂不大错特错?即使“黄老之治”确能解作“无为而治”,这样做在学术方法上也不可取。因为它改变了历史、思想史框架,倒置了历史,违反了做学问的最基本原则———尊重历史。要知道,我们只能用“无为而治”或什么“其他之治”来说明“黄老之治”,不能用“黄老之治”来说明“无为而治”或什么“其他之治。”历史、思想史的框架不能变,随意改变历史、思想史的框架,有歪曲、篡改和伪造历史之嫌。

第二,不能把“黄老”说成主要是“老子”或“老子的思想。”如,方先生在讲“无为而治”(“黄老之治”)时,自始至终没有解释“黄”,当时及现在,看过方先生讲座的一些观众,都询问笔者:“‘黄’是什么”或“‘黄’是谁?”我只好给他们解释说:“‘黄’是黄帝,‘黄老’本意是‘黄帝和老子。’”应当指出,方先生在讲“黄老”时,不解释“黄”,不妥。观众还问:“既然‘黄老’是‘黄帝和老子’,‘黄老之治’就应是‘黄帝和老子之治’,怎么能只说老子,不谈黄帝呢?”观众问得很对,笔者也认为,方先生这样做不妥。这里必须清楚:“黄老之治”简单解释,就是“黄帝和老子思想之治。”西汉初期,黄帝的经典当时叫《黄帝四经》,在《汉书·艺文志》中有著录,后来失传了,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中重新出土,说明《黄帝四经》确为西汉初期的黄学经典,学术界无异议〔2〕;老子的经典当时《德道经》(不叫《道德经》)〔3〕。实际上,“黄老之治”就是用《黄帝四经》和《德道经》治国。

第三,不能把“黄老之治”解释成“无为而治。”诚然,黄帝和老子在哲学思想上都是“道”哲学,都有“无为而治”思想,但“无为而治”只是老子哲学的重要思想,不是黄帝哲学的重要思想。在黄帝哲学中,“无为而治”最多仅是一个次要的思想。〔4〕况且,“无为而治”作为一种哲学思想,好多思想家都有,最早确切提出这一思想的还是孔子。〔5〕笔者早就认为,我们在研究“无为而治”时,一定要把黄帝的、老子的和孔子的“无为而治”相区别,切不可囫囵吞枣。〔6〕黄帝的“无为而治”无论是在地位上,还是在内涵上,都与老子的“无为而治”不同,将他们哲学的核心思想都说成是“无为而治”,欠妥。

第四,“黄老之治”是“黄帝法家的‘法治’和“老子道家”的‘德治’之治。”必须指出:任何哲学思想都不能直接作为治国思想,哲学思想作为治国思想,一定要通过政治思想来化为政策、法律、方针等措施来实现。因此,研究任何一个学派的治国思想,都要着重其政治思想,不能用哲学思想取代其政治思想。黄帝和老子在哲学思想上虽然都是“道”,但政治思想却大相径庭,我们知道老子政治思想的核心是“德”,但黄帝政治思想的核心却是“法”。〔7〕《黄帝四经·经法·道法》起首就说:“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故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就是说,黄帝是法家,老子是道家。由于黄帝和老子是两个学派,“黄老之治”的科学表述就是:“黄帝法家的‘法治’和老子道家的‘德治’之治。”

二、“黄老之治”的历史起点不是“萧规曹随”的“曹随”,而是“萧规”

现在,学术界的主流观点都将“萧规曹随”的“曹随”当作“黄老之治”的历史起点,如方尔加先生〔8〕。笔者在《〈黄帝四经〉研究的几个重要问题》〔9〕一文中,对此虽小有质疑,但未敢全盘否定,回过头来仔细忖之,感觉不妥。

第一,“曹随”只是“老子之治”的历史起点,不是“黄老之治”的历史起点。诚然,《史记·曹相国世家》说:曹“参之相齐……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参於是避正堂,舍盖公焉。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惠帝二年,萧何卒……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百姓歌之曰:‘萧何为法,颟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但必须清楚:(1)曹参治国的核心思想是“无为而治”的德治,不是黄帝的法治,用“曹随”作为“黄老之治”的起点,就忽略了“黄帝之治”;(2)“黄老之治”是黄帝压在老子头上,说明“黄帝之治”重于“老子之治”,“黄帝之治”不能忽略;(3)曹参用老子的“无为而治”,重在“守成”,守成“守”的就是汉初的政治法律制度,“守成”的前提说明汉初的政治法律制度符合“黄老”思想。由此,我们可以断言:“曹随”只是西汉“老子之治”的历史起点,不是“黄老之治”的历史起点,“黄老之治”的历史起点一定早于“老子之治”,至少应上溯到西汉初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建立。

第二,“黄老之治”的历史起点应是西汉开国的“萧规”时期,准确的说法是“黄帝之治”。如果把“黄老之治”上溯到西汉政治法律制度的建立,就应是“萧规”时期,因为萧何是西汉政治法律制度的主要制定者。《史记·萧相国世家》说:萧何秦时“为沛主吏掾……秦御史监郡者与从事,常辨之。……沛公至咸阳……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就是说,萧何是学法律的,有法治头脑,他是以秦律为基础作的汉律。历史上都将萧何当作法家,原则上没问题。但先秦法家有几个流派,怎么能证明汉初包括萧何的法治思想是“黄帝法家”呢?我们还必须要研究刘邦。刘邦是西汉王朝的缔造者,也是各项大政方针的决策者,还是“萧规”的把关者和批准者。事实上,西汉实行“黄帝法治”或“黄帝之治”关键在刘邦。刘邦是汉政权中最早接受“黄帝思想”的人,如《史记·高祖本纪》载:刘邦斩白蛇后,“有一老妪夜哭。人问何哭,妪曰:‘人杀吾子,故哭之。’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为赤帝子斩之,故哭’……后人告高祖,高祖乃心独喜,自负。”又载:刘邦被立为沛公时,首先“祠黄帝,祭蚩尤于沛庭,而衅鼓旗,帜皆赤。”说明他一直在利用“黄学”的“五色帝”等思想为自己做政治宣传。过去,史学界都将刘邦当作不学无术的无赖,实是一种误解。而且,“萧规”也主要是根据刘邦的《约法三章》的法治精神制定的。《汉书·高帝纪下》说:刘邦“初顺民心作《三章之约》。天下既定,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礼仪,陆贾造《新语》。又与功臣剖符作誓,丹书铁契,金匮石室,藏之宗庙。虽日不暇给,规摹弘远矣。”所以,西汉初期的治国思想是“黄帝之治”,该思想萌于刘邦,成于“萧规”,这一点必须肯定。

第三,刘邦为什么要采用“黄帝之治”?刘邦采用黄帝思想治国,原因是多方面的:(1)其他学派都不景气。儒家经历秦火,尚未完全复苏;申、韩术家亡秦,前车可鉴;墨家转向了自然科学等。(2)黄学在当时已成显学。先秦诸子包括史书,如《管子》、《吕氏春秋》、《韩非子》、《国语》等都推崇过黄帝思想,黄学大盛。〔10〕(3)黄学本身有许多优势。黄帝信仰有民族亲和力,如传说黄帝是中华民族的祖先;黄学的“五色帝”、“五德终始”有利于改朝换代,如有人编造刘邦是“赤帝子”;“高祖十月始至霸上……推五德之运,以为汉当水德”〔11〕等;黄帝战胜炎帝、蚩尤等传说,有利于增强人们武力统一中国的信心;黄帝“立诸侯”、“制律历”等传说,有利于开国时期各项大政方针的建设,如《黄帝四经·十六经·立命》说:“吾受命于天,定立(位)于地,成名于人。唯余一人□乃肥(配)天,乃立王、三公,立国,置君、三卿。数日、磿(历)月、计岁,以当日月之行。”等等。这是刘邦采用“黄帝之治”的主要原因。

三、“黄老之治”不是“共同坐庄”,而是“交替为主”和“兼吸旁类”

现在,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黄老”是一个思想体系,如方尔加先生〔12〕;还有人在讲解“黄老之治”时,不讲“黄老”对其他思想的吸收等,不妥。

第一,“黄老之治”不是黄帝和老子思想的“共治”,而是交替为主。从前面的分析可见,黄帝、老子的政治思想有质的不同,是两个思想体系,不能同时运用,只能交替为主。实际情况也是这样:刘邦时期,主要是用黄帝学说的“法治”思想立法。曹参为相,主要是用老子的“无为而治”,即“德治”守成;这种“无为而治”的“德治”,一直延续到汉文帝时期。学术界认为汉文帝是“无为而治”基本正确。汉景帝时期主要是用黄帝学说的“法治”思想“削藩”。现在,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将汉景帝的“削藩”说成是“无为而治”的“有为”,如方尔加先生〔13〕,不确。“削藩”,从哲学上虽可以叫“有为”,但在政治思想上已超出了老子“德治”的思想框架,至少是一种“法治”行为。这种行为与“黄帝”的“法治”思想相吻合。汉武帝即位,由于当时的实权人物“太皇窦太后好老子言”〔14〕,西汉的治国思想又重回到了老子“无为而治”的“德治”上了。这就是西汉“黄老之治”的大致历程。

第二,“黄老”对儒家思想的吸收。“黄老之治”比较开放,对儒家等原则上都比较宽容,无论是“黄帝之治”,还是“老子之治”,对儒家思想都有吸收。如,刘邦时期用儒者叔孙通“起朝仪”,还让叔孙通用儒学教育太子,叔孙通也是儒家第一个帝师。〔15〕吕后时期,吸收儒家的“孝治”思想,“初置孝悌、力田二千石者一人。”〔16〕汉文帝时期,置《孝经》、《孟子》、《诗》、《礼》等儒学博士,还感于“缇萦上书救父”而“除肉刑”等。〔17〕汉景帝时期,新置了《春秋》(《公羊春秋》博士,古今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公羊春秋》是儒家经典),还让当时为太子的汉武帝接受儒家王臧的《诗》教育,王臧也是儒家第二个帝师。〔18〕现在,学术界有人表面承认“黄老”对儒家思想有吸收,但一遇到具体问题,就回避了。如方尔加先生,在谈到“缇萦救父”等问题时,只用“无为”两字带过,不讲这也是对儒家思想的吸收,〔19〕恐怕不妥。

第三,“黄老”对术家思想的吸收。笔者多次论述过,中国古代百家争鸣存在一个“术家”,过去被当作“法家”的一个思想分支,不妥。术家的主要代表是申子、商鞅、韩非子、苏秦、张仪等,而慎到等才是真正的法家。术家主张“专制”,包括思想专制,主张“废分封”等,而“法家”无此说。〔20〕黄老对术家思想的吸收,主要是萧何制定《汉律》时,保留了秦代的“妖言罪”、“三族罪”、“挟书律”等法律〔21〕。另外,就是汉景帝采纳晁错的建议“削藩”。晁错是术家,班固在《汉书·晁错传》中说:晁错“学申、商刑名”,这里的“申商”就是申子、商鞅,即术家。晁错从不隐瞒他的术家身份,《汉书·晁错传》说他公然上书让太子(汉景帝)学“术”:“人主所以尊显功名扬于万世之后者,以知术数也。故人主知所以临制臣下而治其众,则群臣畏服矣;知所以听言受事,则不欺蔽矣;知所以安利万民,则海内必从矣;知所以忠孝事上,则臣子之行备矣:此四者,臣窃为皇太子急之。……窃观上世之君,不能奉其宗庙而劫杀于其臣者,皆不知术数者也。皇太子所读书多矣,而未深知术数者,不问书说也。夫多诵而不知其说,所谓劳苦而不为功。臣窃观皇太子材智高奇,驭射技艺过人绝远,然于术数未有所守者,以陛下为心也。窃愿陛下幸择圣人之术可用今世者,以赐皇太子,因时使太子陈明于前。唯陛下裁察。”他的建议得到了汉文帝的采纳,因为当时人们认为“术”是法家(包括黄帝法家)的分支思想,晁错成了汉代第一个术家帝师。晁错的“削藩”策与商鞅、韩非子的“废分封,行郡县”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汉景帝“削藩”,就是在坚持“黄帝之治”的基础上,又吸收了术家思想。

四、“黄老”内部的思想斗争,“黄帝之治”首先退出历史舞台

现在,学术界的主流观点都认为“黄老”是汉武帝“尊儒”时退出历史舞台的,都是被儒家“罢黜”或“绌退”的,而且都不谈“黄老”内部的思想斗争,如方尔加先生〔22〕,不妥。其实,“黄老”内部是有思想斗争的,“黄帝”退出历史舞台是被老子“罢黜”的。

第一,“黄老”是两个学派,思想斗争在所难免。前面讲过,黄帝是“法家”,老子是“道家”,二者有质的不同,一定会有思想矛盾。但是,真正的法家和道家都有宽容精神,这种矛盾往往不彰显,容易被忽视。如,“老子之治”取代“黄帝之治”,曹参是打着维护“黄帝之治”的旗号进行的;而“黄帝之治”取代“老子之治”,晁错是以“帝师”的身份,通过向当时为太子的汉景帝灌输“法”、“术”等思想进行的,即双方都是以“和平演变”的方式实现的。前面讲过,“黄老之治”,无论是“黄帝之治”,还是“老子之治”,各自都吸收了一定的其他学派的治国思想。它们吸收的原则是,“黄帝之治”时主要吸收“术家”思想,因为古代“术家”一直隐藏在法家学派中;“老子之治”时主要吸收儒家思想,因为它们都推崇“道德。”这样,又引发了“黄老”各自同对方吸取的治国思想间的矛盾。如,“老子之治”时,曹参首次对“黄帝之治”中的术家思想进行清洗:除“挟书律”、“三族罪”、“妖言罪”〔23〕等;而“黄帝之治”时,汉景帝由于不满道、儒两家的“道德之治”的宽松:“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兼并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宗室有士、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舆服僭于上,无限度。”〔24〕于是,他就重用“酷吏”进行纠偏,一下子用了晁错、郅都、甯成等三个酷吏。后来,这三个酷吏也都遭到“老子”派别的清洗:晁错在丞相、御使等压力下被腰斩;郅都被窦太皇太后所逼迫而处死,甯成在外戚的控诉下被髡钳。〔25〕

第二,汉武帝元年再次实行“老子之治”,“罢黜术家”,导致“黄帝之治”退出历史舞台。《汉书·武帝纪》载:建元元年,诏贤良,“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我们知道,术家一直隐藏在法家学派中,这里“罢黜术家”,就等于“绌抑黄帝”,“黄帝之治”由此也正式寿终正寝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缘起“晁错削藩”之祸。(1)晁错“削藩”,不只突破了“老子之治”框架,也突破了“黄帝之治”框架,有重蹈秦始皇“申韩术治”的覆辙之嫌;(2)汉景帝“诛晁错”后,不想改变“黄帝之治”的路线,继续提拔为晁错鸣冤的邓公当官〔26〕;(3)晁错当年爬上高位,是“诏贤良”时,他对策出众被录取的。〔27〕(4)汉景帝去世,窦太皇太后执掌实权,她最推崇“老子”,汉武帝重回“老子之治,”,主要是她的主意。而窦太皇太后早就对汉景帝重用术家人物不满,她试图彻底清算“术家”,杜绝术家人物通过“对策”再进领导层。

第三,汉武帝元年的“罢黜术家”不是“儒术斗争”。过去,学术界有人将“罢黜术家”当作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实证。如管怀伦先生认为:尽管卫绾是黄老人物,但他可能得到了汉武帝的密旨,才建议“罢黜术家”的。〔28〕此说不妥。要知道,汉武帝初期的思想框架是“老子之治”,“罢黜术家”只能是道家所为。而且,此时儒家人物都没出场,汉武帝怎么能开始“罢黜术家”和“尊儒”呢?即使卫绾真得到了密旨,汉武帝“罢黜百家”和“尊儒”的思想从哪来?管先生应说:汉武帝先得到了儒家建议“尊儒”的“密奏”,然后给卫绾下了“密旨”,这样故事才编圆。

五、“儒道斗争”,“老子之治”退出历史舞台,“黄老之治”历史终结

在“黄老”内部斗争之外,汉初的思想斗争还有另外一条线,就是儒家和“黄老”的思想斗争。其中,儒家与老子道家的思想斗争最为引人注目,因为结局是“儒治”取代了“老子之治”,从而结束了“黄老之治”的历史。

第一,儒家与“黄老”早期的思想斗争。儒家同“黄帝”的思想斗争,可追溯到刘邦建汉前,《史记·郦后陆贾列传》载:那时“诸客冠儒冠来者,沛公辄解其冠,溲溺其中”;刘邦建汉后,:“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这说明刘邦在治国思想上坚定以“黄帝”为主,不想以儒学为主。汉文帝时期,《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载:贾谊建议从“易服色”入手,“绌抑黄老”,汉文帝没有采纳,并将其贬到长沙。汉景帝时期,《史记·儒林列传》载:儒家《诗》博士辕固生在朝廷上发表反动言论,认为“汤、武革命是受命”,批评“黄老”派说的“汤、武非受命,乃弑也。”汉景帝打圆场说:“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保护了辕固生;“窦太后好《老子》书,召辕固生问《老子》书。固曰:‘此是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乃使固入圈刺豕。景帝知太后怒而固直言无罪,乃假固利兵,下圈刺豕,正中其心,一刺,豕应手而倒。太后默然,无以复罪,罢之。”所以,司马迁说:“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道不同不相为谋’,岂谓是邪?”〔29〕

第二,汉武帝“绌抑黄老尊崇儒学”,“老子之治”退出历史舞台,“黄老之治”历史终结。《史记·儒林列传》载:“兰陵王臧既受诗,以事孝景帝,为太子少傅,免去。今上初即位,臧乃上书宿卫上,累迁,一岁中为郎中令。及代赵绾亦尝受诗申公,绾为御史大夫。绾、臧请天子,欲立明堂以朝诸侯,不能就其事,乃言师申公。于是天子使使束帛加璧安车驷马迎申公”;“太皇窦太后好老子言,不说(悦)儒术,得赵绾、王臧之过以让上,上因废明堂事,尽下赵绾、王臧吏,后皆自杀,申公亦疾免以归。”《史记·魏其武安列传》补充说:这次“尊儒”活动还得到了丞相窦婴和太尉田蚡的支持,“尊儒”失败,“而免丞相、太尉。”《史记·儒林列传》接着说:建元六年,“窦太后(太皇太后)崩,武安侯田蚡为丞相,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老子被绌,“老子之治”正式退出历史舞台,“黄老之治”历史终结,儒学成了西汉的主要治国思想。就是说,汉武帝在元年初刚回到“老子之治”,下半年就做出了“尊儒”的决定。所以,笔者认为:汉武帝在建元元年,即汉武帝元年采纳王臧的建议“绌抑黄老,尊崇儒学”是“老子之治”及“黄老之治”结束的标志,也是中国古代儒学和传统文化反思的科学基点。

第三,“黄老之治”的历史终结与董仲舒无直接关系。现在,学术界的主流观点认为,汉武帝结束“黄老之治”是采纳董仲舒建议的结果,如方尔加先生〔30〕,不妥。(1)这是北宋司马光的观点。《资治通鉴·汉纪九》说: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广川董仲舒对曰……天子善其对……。”即将董仲舒的建议提到建元元年,早于王臧的建议。(2)司马光的观点与前引司马迁认为是王臧的观点不合,班固也认为是王臧。如《汉书·儒林传》说:“兰陵王臧既从受《诗》,已通,事景帝为太子少傅,免去。武帝初即位,臧乃上书宿卫,累迁,一岁至郎中令。及代赵绾亦尝受《诗》申公,为御史大夫。绾、臧请立明堂以朝诸侯,不能就其事,乃言师申公……太皇窦太后喜老子言,不说(悦)儒术,得绾、臧之过,以让上……上因废明堂事,下绾、臧吏,皆自杀。申公亦病免归。”《汉书·武帝纪》补充说:“丞相婴、太尉蚡免。”《汉书·儒林传》又说:建元六年“窦太后(太皇太后)崩,武安君田蚡为丞相,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以百数。”(3)司马光将董仲舒的建议提到建元元年,无原始史料支持,与历史事实不符。〔32〕(4)这种说法是对王臧“尊儒受挫”的误解,认为王臧“尊儒”失败了。其实,王臧、赵绾等遭打击,只是他们“尊儒”活动的暂时受挫,不代表彻底失败。因为汉武帝还在,田蚡等“尊儒”活动的支持者还在,窦太皇太后年事已高,已活不了几年了,她一死,汉武帝还会“绌抑黄老尊崇儒学”的。果然,建元六年,窦太皇太后去世,田蚡当了丞相,就和汉武帝一起,完成了“绌抑黄老尊崇儒学”的历史使命。田蚡“绌抑黄老尊崇儒学”实质完成的是王臧未竟的事业。(5)此说也是对班固关于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误解。《汉书·武帝纪》载:元光元年,“五月,诏贤良……于是董仲舒……出焉。”可见,班固认为:董仲舒的建议是在王臧之后,不是之前。即汉武帝有两次“尊儒”活动,第一次是王臧的“绌抑黄老尊崇儒学”,第二次才是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因此,“黄老之治”的结束,无论如何都是王臧所为,与董仲舒无直接关系,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究竟怎样,我们只能另做别论。

正确认识“黄老之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能使我们正本清源,弄清“黄老之治”的真实历史,也能使我们澄清许多历史误会,同时能使我们今天更科学地进行传统文化的反思。

注:

〔1〕〔8〕〔12〕〔13〕〔19〕〔22〕〔30〕方尔加:《无为而治》,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2006年5月24日。

〔2〕〔4〕〔7〕〔9〕孙景坛:《〈黄帝四经〉研究的几个重要问题》,《南京社会科学》,2003年第2期。
〔3〕〔5〕〔6〕孙景坛:《关于道家研究中的几个关键问题》,《南京社会科学》,2001年第10期。

〔10〕李桂民:《先秦诸子的黄帝观述论》,《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11〕〔14〕〔15〕〔18〕〔24〕〔29〕《史记》:《张丞相列传》;《儒林列传》;《刘敬叔孙通列传》;《儒林列传》;《平准书》;《老子韩非列传》。

〔16〕〔17〕孙景坛:《汉代“以孝治天下”初探》,《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1期。

〔20〕孙景坛:《韩非非法家论》,《江苏社会科学》,1996年第2期;《百家争鸣新论》,《安徽师大学报》,1996年第2期。

〔21〕〔23〕〔25〕〔26〕〔27〕《汉书》:《孝惠本纪》、《吕后本纪》;《孝惠本纪》、《吕后本纪》;《酷吏传》;《晁错传》;《晁错传》。

〔28〕管怀伦:《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有其事》,《南京社会科学》,1994年第6期。

〔31〕孙景坛:《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子虚乌有》,《南京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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