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制。源于明代。翰林院庶吉士经过一定年限学习后,举行甄别考试,称为散馆。进士经殿试后,除一甲三名分别授修撰及编修外,其余一部分选为庶吉士者都由特派的翰林任教习,通常在三年后考试优等者,二甲进士授编修、三甲进士授检讨,次者,改任各部主事或知县。因翰林官相当于唐宋时的馆职,又庶吉士学习之地称留馆。
《清史稿.文苑传三.张澍》:“嘉庆四年,澍年十八,成进士。是科得人最盛,澍选庶吉士,文词博丽,散馆改知县。”蔡冠洛《清七百名人传.文学.吴锡麒》:“乾隆四十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又《文学.姚鼐》:“乾隆二十八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兵部主事。”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三章第五节:“永乐二年于二甲选五十人为庶吉士,又别选英敏者二十九人,就学文渊阁,由阁学考课,阅三年试之,按甲分授编修、检讨,不留者为科道知县......清制庶吉士派大小教习教导之,并于三年后举行散馆之试,分别留否,皆略同于明代。”又“定制庶吉士肄业三年期满,于下科考试。旧在体仁阁,后皆在保和民,谓之散馆。若逢恩科,则散馆之期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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