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古代教育 >考试制度 >正文
分享
  • 微信里发现点击扫一扫即可分享
评论
  • 0
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考试。经府试录取的士子可参加院试。以学政称提督学院,故称院试或院考,又以旧制称提学道,故亦沿称道试或道考。报名等手续与府县试略同。学政于驻在地考试就近的府、县;其余名府,则以次分期案临考试。所考为正场一场,复试一场,录取者即为生员(秀才),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一章第一节:“由县试而府试(直隶州厅试同)而院试,此考试之次第也。”
©版权说明:本文由用户发布,汉程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进行举报或反馈

国学汉语

  • 字典
  • 康熙字词
  • 说文解字
  • 词典
  • 成语
  • 小说
  • 名著
  • 故事
  • 谜语

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