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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荣培
可以说,利玛窦的《天主实义》(1603年北京)是东西思想互相适应而成的杰作。根据利玛窦的说法,基督教所追求的道理也是儒家之伦理理想:“仁义”而已。但内容上,他所述的“仁”是人类对天主的爱。其说明方式更是积极适应于儒家文化的基本观念。然而,利玛窦批判宋明理学,而引起若干难题如下:1)强调精神与肉体分立的二元论,使人人追求属“神性”的灵魂之永久幸福,因而明显地否定在现世的人生价值;2)在利玛窦看来,理只不过是附属于万物(即自立者)的“依赖者”而已。所以,理(依赖者)不能成为自立者(万物)之元。3)按照宋明儒学之说法,道德修养是纯属于道德的问题。虽然利玛窦也强调以自由意志进修“习善”的功夫,他的修养功夫毕竟非与上帝身后的奖罚结合不可。因而这种态度被儒学视为非以成就道德为目的的一种功利论而受到排斥。因此,笔者认为:从一面看《天主实义》是个基督教适应于儒家文化之明显的表现,但从另一面看它是个否定宋明理学之明显的批判。
一、导论:耶稣会之适应当地文化的宣教政策和利玛窦《天主实义》之产生
就东西哲学思想之交流来说,笔者认为利玛窦(MatteoRicci1552——1610)的《天主实义》具有两种意义:
(1)它是中国传统时代里第一个系统地介绍西方哲学思想的专著;
(2)它的说明方式非常适应于儒家文化之基本观念,发挥了在东亚儒家文化圈子里令人注目的影响力。[1]
《天主实义》可以说是由东西思想文化互相适应而成的杰作。这一文化适应主义路线原是沙勿略(St.FranciscoXavierl506——1552)所开拓的。他早在1549年抵达日本鹿儿岛之后,在传教方面有相当的成就,但却有个问题时常困惑着他:
“天主教道理不可能为真理。如果它是真理,中国人决不可能至今全无所知。”[2]
沙勿略认识到在属于高级文化地区如日本中国的传教事业需要具备博大的学问和高尚人格的传教士。他过世25年之后,范礼安(AlessandroValignano1538——1606)当了巡按使,继承沙勿略的文化适应主义路线。罗明坚(MicheleRuggieri1543——1607)和利玛窦开始在中国居住并传教(1583.9.10,在广东省肇庆)。起初他们以在日本传教之经验为根据,模仿佛教说法,称自己为“西僧”,教堂名为“仙化寺”。1584年出版的第一部“汉文天主教教理书”《新编西竺国天主实录》(1584年11月刊行)。“其书富有佛家语,不为士人所喜,……为纯教理之行,文理不甚清顺,名辞常多牵强附会,且于儒家思想不能引证。”[3]

利玛窦到中国之后,一方面认真地学习儒教经典,另一方面通过他在西洋所学到的知识(如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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