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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 晋
一、问题的提出

清代研究《左传》的学者,大都对杜预注极为不满,焦循在《春秋左传补疏》自序中,斥杜预为“司马氏之私人,杜恕之不肖子,而我孔子作《春秋》之蟊贼”,[1]沈钦韩在《春秋左氏传补注》序里,认为历史上《左传》有四厄,其中第二厄就是杜预为《左传》作集解:“(杜预)起纨绔之家,习篡杀之俗,无王肃之才学,而慕其凿空,乃绝智决防以肆其猖獗之说,是其于《左氏》,如蟹之败漆,蝇之污白,其义理没于鸣沙礁石中,而杜预之妖焰为鸡为狗,且蓬蓬于垣次矣”[2];在几乎完全否定杜注的同时,清人却极力推崇汉儒古注,尤其是贾逵、服虔《左传》注,刘文淇在致沈钦韩书中说:“《左氏》之义,为杜征南剥蚀已久。……覆勘杜注,真觉疻痏横生,其稍可观览者,皆是贾、服旧说。”[3]在他们看来,《左传》非贾、服注不足以阐述其精义。
这种尊汉儒古训以驳杜注,最早可以追溯到顾炎武的《左传杜解补正》;其后惠栋《左传补注》继之,并开始辑佚旧说以指出杜注来源,这一工作,后来在洪亮吉《春秋左传诂》中得到了进一步、系统的完成,杜注《左传》,采用前人旧说往往不加标明,洪氏此书,则对杜注加以分析,逐条指出杜注的来源,这种穷根溯源的作法,目的仍在于破杜立汉,在训诂方面洪氏则多以贾逵、服虔注为主,“欲复汉儒说经之旧”[4];沈钦韩《春秋左氏传补注》也力主贾、服注而斥杜注;丁晏的《左传杜解集正》,则初步总结了清代学者攻击杜预的成绩。在清人看来,只要辑佚出贾、服旧注,使其重见天日,杜注的荒谬之处就会不驳自现,[5]所以清人破杜立汉的另一个举措,就是全面辑佚恢复《左传》贾、服汉儒旧注,这样的著作有严蔚《春秋内传古注辑存》三卷,还有沈豫《春秋左传服注存》二卷(续、补逸各一卷);并以全面恢复贾、服汉儒旧注的形式,建立与杜、孔不同的新注新疏,李贻德的《春秋左氏传贾服注辑述》和刘文淇的《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为其代表作。

实际上,《左传》贾、服注和杜注的对立,一直可以上溯到东晋南北朝时期,即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完成后不久。《北史·儒林传》序云:

南北所为章句,好尚互有不同。江左,《周易》则王辅嗣,《尚书》则孔安国,《左传》则杜元凯。河洛,《左传》则服子虔,《尚书》《周易》则郑康成。[6]

东汉时服虔《春秋左传》注即已“大行于河北”[7],西晋时杜预注《左传》,在南朝宋、北魏前期的山东、河北一带,开始为士人所传习[8],其后“河外儒生,具服膺杜氏”[9],可见,北学《左传》以服虔注为主,南学《左传》以杜预注为主,服注和杜注以南北学的形式对立起来。东晋、南齐时,杜、服注《春秋左传》彼此抗衡,并立于国学为博士。《梁书·儒林传》载:

崔灵恩,清河东武城人也。……先在北仕为太常博士,天监十三年归国。……灵恩先习《左传》服解,不为江东所行。及改说杜义,每文句常申服以难杜,遂著《左氏条义》以明之。时有助教虞僧诞又精杜学,因作《申杜难服》,以答灵恩,世并行焉。[10]

尽管崔灵恩习《左传》服解,在北仕为太常博士,但到南朝以后还要“改说杜义”,可见当时南学乃杜注《左传》一统天下;而对那些申贾、服义难驳杜注的《左传》学者,南学中的杜学维护者则大加批驳,维护杜注,《南史·儒林传》载:

自梁代诸儒相传为《左氏》者,皆以贾逵、服虔之义难驳杜预,凡一百八十条。(王)元规引证通析,无复疑滞。[11]

在北朝也是一样的情况。《魏书·贾思同传》:

思同之侍讲也,国子博士辽西卫冀隆为服氏之学,上书难《杜氏春秋》六十三事。思同复驳冀隆乖错者十一条。互相是非,积成十卷。诏下国学集诸儒考之,事未竟而思同卒。卒后,魏郡姚文安、乐陵秦道静复述思同意。冀隆亦寻物故,浮阳刘休和又持冀隆说。至今未能裁正焉。[12]

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北齐。《北史·儒林传上》:

姚文安难服虔《左传解》七十七条,名曰《驳妄》。(李)崇祖申明服氏,名曰《释谬》。[13]

李崇祖之父李业兴师于徐遵明,徐氏专攻《左传》服义,“河北诸儒能通《春秋》者,并服子虔所注,亦出于徐生之门”[14],李崇祖即继承父业申服驳杜;徐遵明的另一个弟子乐逊,也坚守师法,在西魏教授诸子,“通贾、服说,发杜氏违”[15]。

随着隋唐在政治上的统一,经学在唐代被定于一尊,《左传》贾、服注与杜注的对立,随着南北学的统一而消失。在政府认可颁布的《五经正义》中,杜预《左传》注得到了正统的独尊地位,而贾、服注则被冷落以致亡佚。

然而问题并没有随着贾、服注的消亡而消亡,八百多年后,清人又再一次扛起了申贾、服驳杜注的大旗。[16]它迫使我们不得不思考:贾、服注和杜注到底有何异同?两次攻杜浪潮的原因是什么?

二、贾、服注与杜注之比较

贾逵有关《左传》的著作,《隋书·经籍志》著录有:《春秋左氏长经》二十卷、《春秋左氏解诂》三十卷、《春秋左氏经传朱墨列》一卷,《后汉书·贾逵传》说他还著有《左氏条例》二十一篇。服虔著作,《隋书·经籍志》著录有:《春秋左氏传解谊》三十一卷、《春秋左氏膏肓释◆》十卷,此外还有梁代尚存隋唐已亡的《春秋左氏传音》三卷。

在今存《左传》贾、服注佚文中,服虔注的数量多于贾逵注,尽管《隋书·经籍志》著录有孙毓撰《春秋左氏传贾、服异同略》五卷,但由于服注和贾注多有相同,所以唐代孔颖达等撰《左传正义》在征引时常常将二人并举,每用“贾、服曰”来括引贾、服说。可见,《正义》已将《左传》贾、服注视为训诂上有相同特点的同一类型,这一看法,清人也没有提出异议。从后人所辑贾、服注的情况来看,由于有较多数量的注都笼统地系于“贾、服曰”等类似表达语之下,我们也已很难在今存贾、服注文中把二者明确地区分开来。

那么,贾、服注与杜注到底有哪些异同?一一逐年排列比较现存《左传》贾、服注和杜注,经过统计可以列出下表:

《左传》贾、服注与杜注异同统计表

鲁 公

相同条数

相异条数

隐 公

22

16

桓 公

29
11

庄 公

21

8

闵 公

19

5

僖 公

80

23

文 公

50

21

宣 公

38

16

成 公

25

11
襄 公

88

40

昭 公

102

76

定 公

24

6

哀 公

66

21

十二公总计

564

254

本表所据贾、服注佚文,只采自《左传》传文注而不采《春秋》经文注,从隐公到襄公五年,采自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以下简称刘文淇《疏证》)[17]、重泽俊郎《左传贾服注捃逸》[18]和李贻德《春秋左氏传贾服注辑述》(以下简称李贻德《辑述》)[19],襄公五年以后采自重泽俊郎《左传贾服注捃逸》和李贻德《辑述》。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在整部《左传》中,贾、服注和杜注相同有564条,相异254条,相同条数是相异条数的两倍多;从单独某个鲁公看,甚至从某个鲁公的某一年看(作者曾做过每个鲁公每一年贾、服注与杜注异同条数的详细统计表,在此文中略去),情况也大致如此,即贾、服注与杜注相同者多于相异者。

杜注和贾、服注相同的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杜注和贾、服注在措辞和意义上完全相同。这种情况很多,如∶
隐公五年:“公曰:‘叔父有憾于寡人。’”

服曰:“诸侯称同姓大夫,长曰伯父,少曰叔父。”

杜注:“诸侯称同姓大夫,长曰伯父,少曰叔父。”

隐公十一年:“十一月,公祭钟巫,斋于社圃,馆于◆氏。”

服曰:“馆,舍也;◆氏,鲁大夫。”

杜注:“馆,舍也;◆氏,鲁大夫。”

桓公二年:“师服曰:‘异哉,君子之名子也。’”

服曰:“师服,晋大夫。”

杜注:“师服,晋大夫。”

同年:“士有隶子弟。”

服曰:“士卑,自以子弟为仆隶。”

杜注:“士卑,自以子弟为仆隶。”

桓公十六年:“初,卫宣公◆于夷姜,生急子。”

服云:“上淫曰◆。”

杜注:“上淫曰◆。” 

桓公十八年:“夏四月,丙子,享公。”

服曰:“为公设享燕之礼。”

杜注:“为公设享燕之礼。”

庄公二十年:“冬,王子颓享五大夫,乐及遍舞。”

贾云:“遍舞,皆舞六代之乐。”
杜注:“皆舞六代之乐。”

庄公二十二年:“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

贾云:“羁,寄;旅,客也。”

杜注:“羁,寄;旅,客也。”

宣公三年:“铸鼎象物”
贾云:“象所图物,著之于鼎。”

杜注:“象所图物,著之于鼎。”

(二)杜注和贾、服注在意义上完全相同,但在措辞上略有小异。如∶

桓公六年:“以德命为义”

服云:“谓若太王度德,命文王曰昌,命武王曰发。”

杜注:“若文王名昌,武王名发。”

庄公八年:“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

服云:“公见彘,从者见彭生,鬼改形为豕。”

杜注:“公见大豕而从者见彭生,皆妖鬼。”

昭公四年:“飨大夫以落之”

服云:“衅以◆豚以落之。”

杜注:“以◆猪血衅钟曰落。”
定公十年:“且牺象不出门,嘉乐不野合。”

服云:“牺、象,飨礼牺尊、象尊也。嘉乐,钟鼓之乐也。”
杜注:“牺、象,酒器,牺尊、象尊也。嘉乐,钟磬也。”

这种在措辞上的小异,往往是杜注取用贾、服说,而稍变其辞,这在下面几个例子中尤其明显:

隐公三年:“郑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

服云:“得臣,齐世子名,居东宫。”

杜注:“得臣,齐太子也。太子不敢居上位,故常处东宫。”

桓公元年:“是以清庙茅屋”

贾云:“肃然清静,谓之清庙。”

杜注:“清庙,肃然清静之称。”

桓公九年:“享曹太子,初献,乐奏而叹。”

服云:“初献酒。”

杜注:“始献酒。”

有时甚至只变一二字:

襄公二十九年:“适晋,说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曰:‘晋国其萃于三族乎!’”

服云:“言晋国之祚将集于三家。”

杜注:“言晋国之政将集于三家。”

昭公十二年:“昔我皇祖父昆吾,旧许是宅。”

服云:“陆终氏六子,长曰昆吾,少曰季连。季连,楚之祖,故谓昆吾为伯父也。昆吾曾居许地,故曰旧许是宅也。”

杜注:“陆终氏生六子,长曰昆吾,少曰季连。季连,楚之祖,故谓昆吾为伯父也。昆吾常居许地,故曰旧许是宅。”
(三)杜注同于贾、服说,但杜注常常简明总括言之。这种情况也很普遍。如∶

桓公二年:“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
贾云:“一战,伐郑,围其东门;二战,取其禾;三战,取邾田;四战,邾、郑伐宋,入其郛;五战,伐郑,围长葛;六战,郑以王命伐宋;七战,鲁败宋师于莞;八战,宋、卫入郑;九战,伐戴;十战,郑入宋;十一战,郑伯以虢师大败宋。

服说基本与贾说同,只是补记年分而已。

杜注:“殇公以隐公四年立,十一战皆在隐公世。”

桓公六年:“不以畜牲”

服云:“马牛羊豕犬鸡六畜。”

杜注:“畜牲,六畜。”

庄公二十年:“虢公请器,王予之爵。”
服云:“爵,饮酒器,玉爵也。一升曰爵。爵,人之所贵者。”

杜注:“爵,饮酒器。”

庄公三十二年:“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将亡,神又降之,观其恶也。故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
服云:“虞舜祖考来格,凤凰来仪,百兽率舞。”

杜注:“亦有神异。”
襄公二十五年:“公拊楹而歌。”

服云:“公以为姜氏不知己在外,故歌以命之。”

杜注:“歌以命姜。”

同年:“故君为社稷死则死之,为社稷亡则亡之。”

服云:“谓公义为社稷死亡也,如是者臣亦随之而死。”

杜注:“谓以公义死亡。”

昭公三年:“谗鼎之铭曰”

服云:“谗鼎,疾谗之鼎,《明堂位》所云崇鼎是也。一云谗,地名,禹铸九鼎于甘谗之地,故曰谗鼎。”

杜注:“谗,鼎名也。”

昭公六年:“仪刑文王,万邦作孚”

服云:“仪,善也。刑,法也。善用法者,文王也。言文王善用其法,故能为万国所信也。”

杜注:“言文王作法为天下所信。”
昭公十二年:“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贾曰:“《三坟》,三皇之书。坟,大也。《五典》,五帝之典。《八索》,素王之法。《九丘》,亡国之戒。”

杜注:“皆古书名。”

昭公二十五年:“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

贾、服云:“好生于阳,恶生于阴,喜生于风,怒生于雨,哀生于晦,乐生于明。”

杜注:“此六者,皆禀阴、阳、风、雨、晦、明之气。”

杜注这种概括简要的风格,是和他整部《左传》注相一致的。
但杜注还不完全都是对贾、服注作概括扼要的简单总括性陈述,从下面几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杜注对贾、服注还有鲜明的取舍,从这种取舍上,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杜注和贾、服注的区别:

隐公五年:“节八音而行八风。”

贾云:“兑为金,为阊阖风也;乾为石,为不周风也;坎为革,为广莫风也;艮为匏,为融风也;震为竹,为明庶风也;巽为木,为清明风也;离为丝,为景风也;坤为土,为凉风也。”

服说略同。

杜注:“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也。八风,八方之风也。以八音之器,播八方之风,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节其制而叙其情。八音,金,钟;石,磬;丝,琴瑟;竹,箫管;土,埙;木,◆◆;匏,笙;革,鼓也。八方之风,谓东方谷风,东南方清明风,南方凯风,西南方凉风,西方阊阖风,西北方不周风,北方广莫风,东北方融风。”

贾说乃根据纬书《易纬通卦验》而来,杜取贾、服说,而摒弃纬书的八卦相配,所释“八音”、“八风”,较贾、服注更通达平实。

桓公六年:“卜士负之,士妻食之。”

贾云:“礼,世子生三日,卜士负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桑者,木中之众;蓬者,草中之乱,取其长大统众而治乱。”

杜注:“礼,世子生三日,卜士负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射天地四方,卜士之妻为乳母。”

哀公十四年:“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

服云:“仲尼名之曰麟,然后鲁人乃取之也。明麟为仲尼而致。”

杜注:“言鲁史所以得书获麟。”

服说以为,因为只有孔子能说出这兽的名字叫麟,所以麟是因为孔子而致;而杜注认为,因为孔子能说出它的名字,所以鲁史才能记载猎获的兽是麟。可见,贾、服注意在解经,处处不离谶纬、圣人;而杜注意在说史,释义平实。

(四)也有是杜注本于贾、服说而详之的。如∶

隐公元年:“是以隐公立而奉之。”

贾云:“隐立桓为太子,奉以为君。”

杜注:“隐公,继室之子,当嗣世,以祯祥之故,追成父志,为桓尚少,是以立为太子,帅国人奉之。为隐元年春不书即位传。”

庄公九年:“管夷吾治于高◆。”

贾云:“齐正卿高敬仲也。”

杜注:“高◆,齐卿高敬仲也,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

庄公三十二年:“使◆季◆之”

服云:“鸩鸟,一名远日乌。”
杜注:“◆,鸟名,其羽有毒,以画酒,饮之则死。”

特别是在地理的训注上,杜注普遍详于贾、服注,往往指明所注地名今在何处:

隐公元年:“请京,使居之,谓之京城大叔。”

贾云:“京,郑都邑。”

杜注:“京,郑邑,今荧阳京县。”

又本年:“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

贾云:“共,国名。”

杜注:“共国,今汲郡共县。”

隐公十一年:“使营菟裘,吾将老焉。”

服云:“菟裘,鲁邑也。”

杜注:“菟裘,鲁邑,在泰山梁父县南。”

庄公十二年:“群公子奔萧,公子御说奔亳。”

服云:“萧、亳,宋邑也。”

杜注:“萧,宋邑,今沛国萧县。亳,宋邑,蒙县西北有亳城。”

僖公二十三年:“卫文公不礼焉,出于五鹿。”

贾云:“卫地。”

杜注:“五鹿,卫地,今卫县西北有地名五鹿,阳平元城县东亦有五鹿。”

襄公元年:“败其徒兵于洧上。”

服云:“洧,水名。”

杜注:“洧水出密县,东南至长平入颍。”

昭公四年:“成有岐阳之◆。”

服云:“岐阳,岐山之阳。”

杜注:“周成王归自奄,大◆于岐山之阳。岐山在扶风美阳县西北。”

(五)杜注和贾、服注在文辞上迥然相异,在意义上则相同。

隐公三年:“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

贾云:“温,周地名,苏氏邑也。”

杜注:“温,今河内温县。”

《汉书·地理志》“河内郡”:“县十八:……温”班固自注∶“故国,己姓,苏忿生所封也。”[20]可见,贾注本于《汉书·地理志》班固自注之文,而杜注取其正文,实则一也。

庄公二十二年:“使为工正”

贾云:“掌百工。”

杜注:“掌百工之官。”
贾注释“工正”此官所职,杜注释“工正”为掌百工之官,各从不同角度出发,实则一也。

闵公二年:“齐人使昭伯◆于宣姜。”

服云:“昭伯,卫宣公之长庶,◆之兄。”

杜注:“昭伯,惠公庶兄,宣公子顽也。”

服注从宣公的角度出发,杜注从惠公的角度出发。顽即卫宣公之长庶,◆即卫惠公。

又同年:“重锦三十两。”

服云:“重,牢也。”

杜注:“重锦,锦之熟细者。”

刘文淇《疏证》:“按今人织作,以缕之疏密为良窳,牢谓缕之密者耳。《说文》‘重,厚也’,亦牢意矣。服说非不可通。《觐礼》‘重赐无数,在车南’注:‘重,善也。所加赐善物,多少由恩也。’……是郑以重锦为善锦。”可见,杜、服所注实际并不相异。

襄公二十五年:“下车七乘,不以兵甲。”

服云:“下车,遣车也。上公饔饩九牢,遣车九乘。”

杜注:“下车,送葬之车。齐旧依上公礼,九乘,又有甲兵。今皆降损。”

而《周礼·春官·巾车》:“大丧,饰遣车。”[21]遣车即送葬车。

定公九年:“载葱灵,寝于其中而逃。”

贾云:“葱灵,衣车也。”

杜注:“葱灵,辎车名。”

《说文》:“辎,辎◆,衣车也。◆车前衣也,车后为辎。”又:“◆,辎◆也。”[22]辎与◆,对文则异,散文则通,辎车即衣车。

从上面五种情况看来,杜注和贾、服注相同的形式很多,杜注取用贾、服注的形式也很多。和贾、服注相同的杜注,大部分可以肯定是取自贾、服注,有一小部分我们则很难确认它们也是取自贾、服注,因为杜预《左传集解》除了广采前人注说外,常常还掺以己说,我们不能保证没有杜预自己的意见有时和贾、服说不谋而合的情况。例如:

僖公十二年:“陪臣敢辞”

服云:“陪,重也。诸侯之臣于天子,故曰陪臣。”

杜注:“诸侯之臣曰陪臣。”

《礼记·曲礼》:“列国之大夫,入天子之国,曰某士;自称曰陪臣某。”[23]此处很难说是杜注取自服注,还是取自《礼记》。洪亮吉在《春秋左传诂》中,凡杜注和贾、服注相同时,都认为是杜取自贾、服,未免是一种过头的看法。

杜注和贾、服注相异的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训诂上的歧异:

襄公四年:“武不可重”

服云:“重,犹大也。言武事不可大任。”

杜注:“重,犹数也。”
李贻德《辑述》:“按《吕览·贵生篇》:‘天下重物也’高注以大训重,大任言大用也。”

刘文淇《疏证》:“杜读重为重累之重,故为数也。……杜意止谓武不可黩。”

襄公十四年:“王室之不坏,◆伯舅是赖。”

服云:“◆,蒙也。……王室之不怀柔诸侯,恃蒙齐桓之匡正也。”

杜注:“◆,发声。”

按:当以杜注为是,此“◆”字与隐公元年“◆我独无”之“◆”用法相同。
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与贾、服注比较,杜注在训诂上疏陋得多:

庄公十二年:“覆而败之曰取某师。”

服云:“覆,隐也。设伏而败之,谓攻其无备,出其不意,敌人不知,败之易,故曰取。”

杜注:“覆,谓威力兼备,若罗网所掩覆,一军皆见擒制,故以取为文。”

按:隐公九年“君为三覆以待之”杜注:“覆,伏兵也。”又襄公十二年:“凡书取,言易也。”可见当以服义为长,杜注“覆,谓威力兼备”乃臆说,前后所注不统一。

文公十七年:“又曰:‘鹿死不择音’”

服云:“鹿得美草,呦呦相呼;至于困迫将死,不暇复择善音。”

杜注:“音,所◆荫之处。古字声同,皆相假借。”

李贻德《辑述》:“案《诗·鹿鸣》传:‘鹿得苹,呦呦然而鸣相呼。’服云‘鹿得美草,呦呦相呼’,约毛公传意;‘困迫将死,不暇复择善音’者,《文选·吴都赋》(‘兽不择言’)注:‘凡闲暇而有好声,逼急不择音。’刘炫云:‘不择音声而出之言甚急也’……《正义》曰:‘杜意言本当作“荫”,以传曰“铤而走险,急何能择”。言走险,论其依止之处,以其怖急得险则不能选择宽静◆荫之所。传文所论,只止其处所在,不论音声好恶,故杜不依服义。刘以为音声而规杜,非也。’按‘鹿死不择音’,为古人成言。《庄子·人间世》‘兽死不择音,气息◆然’郭象注:‘野兽蹴之穷地,意急情尽,则和声不至。’是音为音声之音,未尝改字,至下文‘铤而走险’,是言困迫将死之状,非论其依止之处,传明云走险,孔氏乃云得险则停,更与传意相违。云急何能择,仍言不择音也。”

刘文淇《疏证》:“案《后汉书·皇甫规传》:‘中外诬规货赂群羌,令其文降,规惧不免,上书自讼曰:“臣虽污秽,廉洁无闻,今见覆没,耻痛实深,传称鹿死不择音,谨冒昧略上。”’亦是读从本字。……此是杜氏新说,非古义所有。”

可见服注乃有训诂上严格的根据,杜注则是乱用假借,别为它说,这种疏陋,孔颖达在《正义》中也是遮掩不住的。

在训诂上,杜注不如贾、服注,这种疏陋常常是因为杜注望文生义、随文而训造成的:

文公六年:“八月己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

服云:“晋国数有患难。”

杜注:“立少君,恐有难。”

刘文淇《疏证》引顾炎武云:“(杜)非也。谓连年有秦、狄之师,楚伐与国。”顾说与服注同,都谓因为晋国连年有战事兵难,所以欲立长君。杜注则望文生训。

又本年:“有此四德者,难必纾矣。”

服云:“纾,缓也。”

杜注:“纾,除也。”

按:《尔雅·释言》:“纾,缓也。”[24]庄公三十年“以纾楚国之难”杜注:“纾,缓也。”成公二年:“我亦得地而纾于难”杜亦注:“齐服则难缓。”而此处杜训纾为除,洪亮吉认为是“杜注随文生训”[25]。

昭公二年:“既享,宴于季氏,有嘉树焉,宣子誉之。”
服云:“誉,游也。宣子游其树下。夏谚曰:‘一游一誉,为诸侯度。’”

杜注:“誉其好也。”

李贻德《辑述》:“案惠氏栋曰:‘一游一誉,今《孟子》作“豫”,赵岐《章句》曰:“豫亦游也。《春秋传》曰‘季氏有嘉树,宣子誉焉’”《周易·序卦》曰:“豫必有随”郑康成注引《孟子》“吾君不豫”以为证。则知此传誉字本作豫,故服、赵互引为证。《孙子兵法》曰:“人效死而上能用之,虽优游暇誉,令犹行也。”《外传》作“暇豫”,李善曰:“誉犹豫,古字通。”愚案:杜本作‘誉’,为‘豫’之假借字,其义则当从‘豫’之训‘游’也。杜云‘誉其好也’是望文生义。《正义》云:‘若是游于其下,宣子本自无言,武子何以辄对,故杜以为誉其美好也。’孔氏袒杜抑服,故为此言。”
襄公六年:“三代命祀,祭不越望。”

服云:“谓所受王命,祀其国中山川为望。”

杜注:“诸侯望祀竟内山川星辰。”

李贻德《辑述》:“《书·舜典》云:‘望于山川。’《周礼·小宗伯》‘四望四类’注:‘四望,五岳、四镇、四窦。’按《周礼》言望,主天子言,故得遍祭岳、镇、窦。《礼记·王制》云:‘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僖三十一年《谷梁传》注引郑曰:‘望者,祭山川之名也,非其疆界则不祭。”杜注望祭,较贾、服注多出“星辰”,而诸家旧说都只说名山大川而无星辰,可见是杜注随文而训所误。所以钱大昕《左氏传古注辑存序》说:“辅嗣之《易》,元凯之《春秋》,皆疏于训诂。”[26]

(二)在名物、制度的阐释上,杜注也比贾、服注疏陋:

闵公二年:“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

服云:“车有藩曰轩。”

杜注:“轩,大夫车。”

刘文淇《疏证》:“《广雅·释诂》:‘轩,韦车也。’王念孙云:‘轩之言◆蔽也。《说文》:“轩,曲◆藩车也。”王逸注《招魂》云:“轩,楼板也。”《周官·小胥》疏引《左传》注云:“诸侯轩悬阙南方,形如车舆。”皆◆蔽之意也。’按王说是也。《文选·东京赋》薛注:‘属车有藩曰轩。’《巾车》注:‘藩,今时小车藩,漆席为之。’皆与服注合。又作‘◆’,《景帝纪》‘朱两◆’应劭曰:‘车耳反出所以为之藩屏翳尘泥也。以箅为之,或用革。’《舆服志》注:‘车有◆者,为之轩。’”

可见服说胜于杜注,孔疏引定公十三年“齐侯敛诸大夫之轩”以证杜注,十分牵强。

隐公四年:“君为主,敝邑以赋。”

服云:“赋,兵也。以田赋出兵,故为之赋。”

杜注:“言举国之赋调。”

《论语·公冶长》“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郑注:“赋,军赋也。”孔曰∶“赋,兵赋。”又《国语·鲁语》“悉率弊赋”注,《淮南·要略》“悉缩薄赋”注,并云:“赋,兵也。”[27]杜注不明制度,望文生训。

特别是在礼制的训释上,杜注的疏陋更多:

桓公二年:“藻、率、◆、◆”

服云:“藻,画藻;率,刷巾。礼有刷巾。”

杜注:“藻率,以韦为之,所以藉玉也。王五采,公、侯、伯三采,子、男二采。”

刘文淇《疏证》:“藻率,《东京赋》作藻◆,《司几筵》:‘加缫席画纯’注郑司农云:‘缫读为藻率之藻。’疏:‘读从桓二年臧哀伯藻率、◆、◆、◆、厉、游、缨,此盖(阮刻注疏“盖”作“并”)取彼义也。’《典瑞》‘缫藉五采五就’注:‘缫有五采文,所以荐玉,木为中干,用韦衣而画之。’郑司农云:‘缫读为藻率之藻。’疏:‘桓二年臧哀伯谏辞也。’藻是水草之文,故读从之也。是先、后郑皆以藻、率为二物,与服同。杜注:‘藻率,以韦为之,所以藉玉。’正义云:‘杜以藻率为一物者,以拭物之巾,无名率者。服言礼有率巾,事无所出。’阮氏校勘记云:‘孔冲远误也。依《说文》“帅,佩巾也”,即◆字。古率、帅通,故《仪礼》注云:“古文帅作率。”服虔云“礼有刷巾”,其语亦见《说文》。凡《仪礼》言◆者,即《左传》之率也。’按阮说是也。乐师故书帅为率,《聘礼》古文帅皆作率,《采菽》‘亦是率从’,襄十一年传作‘帅从’,《广雅·释器》‘帅,巾也’,皆率得为巾之义。”

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贽,贰乃辟也。”

服云:“古者始仕,必先书其名于策,委死之贽于君,然后为臣。示必死节于其君也。”

杜注:“名书于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则不可以贰。”

刘文淇《疏证》:“顾炎武云:‘孟子出疆必载质,庶人不传质为臣,皆是贽字。惠栋云:‘服读质为贽,《晋语》云“臣为质于翟之鼓”韦昭曰:“质,贽也。”士贽以雉,委贽而退。《尚书》称二死一生贽,故云委死之质。’”杜注以身体训质,训委质为屈膝委身于地,乃不明古代礼制而误。

(三)杜注和贾、服注区别最大而且最多的,还是他们《左传》注的指导思想不一样。贾、服注意在解经,经常阐发微言大义;而杜注意在释传,所释比较客观通达,多近于史。这种经史之别,在《左传》注中随处可见,最明显处莫过于开篇对“春秋”一词的解释:

贾曰:“取法阴阳之中,春为阳中,万物以生;秋为阴中,万物以成。欲使人君动作不失中也。”

杜预却认为:“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

杜预虽还不敢大胆明言《春秋》、《左传》“皆史也”,但这种观点在他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序中已露端倪。他首先认为,《春秋》是鲁国的史书,孔子只是刊正了其中“教之所存,文之所害”的内容,“其余则皆即用旧史”;然后说《左传》是随《春秋》而发,“身为国史,躬览载籍,必广记而备言之”。其次,杜预反对称孔子为素王,称左丘明为素臣,并排斥《公羊传》和《谷梁传》,认为“肤引《公羊》、《谷梁》,适足自乱”,斥责旧儒(实际上是服注)哀公十四年获麟是因为孔子“制作三年,文成致麟”的说法,认为这是妖妄之说。[28]

这种从史学的角度,而不是从经学的角度去为《左传》作注,可以说是杜预《左传》注的一个基本指导思想,实际上,他也是这样去做的。

隐公元年:“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

贾云:“葬嗣君之事,公弗临,言无恩。”

杜注:“以桓为太子,故隐公让而不敢为丧主。”

隐公十一年:“不书葬,不成丧也。”

贾云:“君弑,不书葬,贼不讨也。”

杜注:“桓弑隐篡立,故丧礼不成。”

贾逵认为,不书葬是因为未讨伐杀隐公之贼。杜预认为,不书葬是因为桓公谋杀隐公而篡立君位,所以丧礼不成;丧礼不成,所以不书葬。传文明言不书葬是因为不成丧,杜注即以传释传,而贾逵却另寻微言大义。

桓公七年:“七年春,谷伯、邓伯来朝。名,贱之也。”

服云:“谷、邓密迩于楚,不亲仁善邻以自固,卒为楚所灭。无同好之救,桓又有弑贤兄之恶,故贱而名之。”

杜注:“辟陋小国,贱之,礼不足,故书名。”

桓公十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

服云:“鲁以壬申被灾,至乙亥而尝,不以灾害为恐。”

杜注:“灾其屋,救之则息,不及谷,故曰书不害。”

僖公十六年:“退而告人曰:‘君失问。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在也。吉凶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服云:“◆退、风咎,君行所致,非吉凶所从生,襄公不问己行何失而致此变,但问吉凶焉在,以为石陨◆退,凶吉所从而生,故云君失问。”

杜注:“言石、◆阴阳错逆所为,非人所生。襄公不知阴阳而问人事,故曰君失问。叔兴自以对非其实,恐为有识所讥,故退而告人。”

可见,贾、服注还在“微言大义”中打转,杜注已能以史学的眼光较客观地审视《左传》,所释远胜于贾、服。

贾、服注还本于《公羊传》和《谷梁传》来释《左传》,在杜预看来“肤引《公羊》《谷梁》,适足自乱”,因而弃而不取。

庄公十一年:“乘丘之役,公以金仆姑射南宫长万,公右颛孙生搏之。宋人请之,宋公靳之,曰:‘始吾敬子,今子,鲁囚也,吾弗敬子矣。’”

服云:“耻而恶之曰靳。”

杜注:“戏而相愧曰靳。”

服说乃本于《公羊传》:“宋万与闵公博,妇人皆在侧。万曰:‘甚矣!鲁侯之淑!鲁侯之美也!’闵公矜此妇人,妒其言曰:‘此虏也!鲁侯之美恶乎至。’”[29]若如服云,宋公对宋万耻而恶之,又怎会请求鲁国归还宋万?宋公此言,当是戏语,只不料宋万当真,而后怀恨弑杀宋公。

襄公二十三年:“八月,叔孙豹帅师救晋,次于雍榆,礼也。”

贾曰:“礼者,言其先救后次,为得礼也。”

杜住:“救盟主,故曰礼。”

贾说乃本于《公羊》说。孔疏:“《公羊传》曰:‘曷为先言救而后言次?先通君命也。’僖元年齐师、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公羊传》曰:‘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君也?其义言君则进止自由,故先次后救,臣则先通君命,故先救后次。’”[30]贾、服注本于《公羊传》去释“微言大义”,远不如杜注平实客观。

(四)在对应经、传出现错次差异的解释上,贾、服注往往牵强附会,强为之解“微言大义”;而杜注以史学的态度,所释客观平顺,真正做到了他在《左传》注自序中所说的“其有疑错,则备论而阙之,以俟后贤。”[31]

桓公十一年:“十一年春,齐、卫、郑、宋盟于恶曹。”
服云:“不书宋,宋后盟。”

杜注:“宋不书,经阙。”

文公十一年:“襄仲聘于宋,且言司城荡意诸而复之。”

服云:“反不书者,施而不德。”

杜注:“八年意诸来奔,归不书,史失之。”

成公二年:“齐侯亲鼓,士陵城。三日,取龙,遂南侵,及巢丘。”

贾云:“杀庐蒲就魁,不与齐盟,以亡其邑,故讳不书耳。”

杜注:“取龙、侵巢丘,不书,其义未闻。”

襄公十年:“秋七月,楚子囊、郑子耳伐我西鄙。”

服云:“不书,讳从晋不能服郑,旋复为楚、郑所伐,耻而讳之也。”

杜注:“于鲁无所耻,讳而不书,其义未闻。”
襄公二十六年:“遂袭我高鱼。有大雨,自其窦入,介于其库,以登其城,克而取之。”

服云:“取鲁高鱼及反之,皆不书,盖讳之。”

杜注:“取鲁高鱼,无所讳而不书,其义未闻。” 

以上所举成公二年齐取鲁龙地、侵巢丘,襄公十年楚、郑侵伐鲁西鄙,襄公二十六年齐攻取鲁高鱼,于传有记载,于经则无,实际上都是鲁史漏载而缺文,并没有贾、服注所释的那些“微言大义”在里头。杜注和贾、服注在这里的区别,归根到底也是经、史之别。

(五)因为杜注不取贾、服另取旧儒他家之说,而和贾、服注相异:

桓公五年:“◆动而鼓”

贾云:“◆,发石也,一曰飞石。《范蠡兵法》:‘飞石重二十斤,为机发,行二百步。’”

杜注;“◆,旃也,通帛为之,盖今之大将之麾也,执以为号令。”
杜注本于马融,刘文淇《疏证》:“按《说文》◆字下又引《诗》曰:‘其◆如林’,当系三家传诗;马融《广成颂》云:‘旃◆掺入其林’。◆与旃伍,则以为旗之属,故杜注不用贾义。”

桓公六年:“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太子生之礼举之,接以大牢。”

服云:“接者,子初生,接见于父。”

杜注:“以礼接夫人,重嫡也。”

服谓接太子,杜谓接夫人。李贻德《辑述》:“案《内则》云:‘国君世子生,告于君,接以太牢。’郑注:‘接读为捷。捷,胜也。谓食其母,使补虚强气也。’王肃曰:‘以太牢接待夫人。’杜此传注云‘以礼接夫人’,是王本郑义,而杜又本王义也。”此是杜注取自郑玄、王肃说。

僖公十年:“臣闻之,神不歆非类。”

贾云:“歆,贪也。”

杜注:“歆,飨也。”

杜注本于《诗·大雅·生民》毛传。

宣公三年:“载祀六年”

贾云:“载,辞也。祀,年也,商曰祀。”

杜注:“载、祀皆年。”

此处杜注取自王肃,此传王肃注:“载祀者,犹言年也。”

昭公二十三年:“使各居一馆”

贾云:“使邾、鲁大夫各居一馆。”

杜注:“分别叔孙、子服回。”

此处杜注取自郑众,此传服虔引郑众云:“使叔孙、子服回各居一馆。邾、鲁大夫本不同馆,无为复言使各居一馆也。欲分别叔孙与子服回不得相见,各听其辞耳。”

(六)杜注和贾、服注,还有因为所据师说文字、句读不同而引起训释相异的。

所据文字相异者,如:
襄公二十五年:

服据传文:“陪臣干诹有淫者,不知二命。”

服云:“一曰干,◆也;诹,谋也。言受崔子之命◆御谋淫之人。”

杜据传文:“陪臣干◆有淫者,不知二命。”

杜注:“干◆,行夜。言行夜得淫人,受崔子之命讨之,不知他命。”

李贻德《辑述》:“案:干,◆,《尔雅·释言》文;诹,谋,《释诂》文。言受崔子命,即传云不知二命也。◆御谋淫之人者,崔氏欲掩其宿通之迹,故称为谋淫之人。服以◆御训干,以谋淫之人训诹淫者,则服本当是‘陪臣干诹淫者’,不得有‘有’字矣。《正义》以服为谬说,不知杜本作‘◆’,服本自作‘诹’,师读异授,各据其本之字诠释,不得指服为谬说也。《释文》云今传本或作‘诹’,是从服本,又云犹依‘◆’字,是读又从杜义也。此由六朝以来,不别两本字及音义并异,致有字从服本,音从杜读以牵合之者,则后学之误也。”

昭公二十三年:

贾据传文:“亲其民人,明其五候”

贾曰:“五候,五方之候也。敬授民时,四方、中央之候也。”
杜所传文:“亲其民人,明其伍候”

杜注:“使民有部伍,相为候望。”

所据句读相异者,如:

昭公十三年:

贾据传文:“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

贾曰:“郑伯,爵在男。或云男当作南,南面之君也。”

杜据传文:“郑,伯男也,而使从公侯之贡,惧弗给也。”

杜注:“言郑国在甸服外,爵列伯子男,不应出公侯之贡。”

哀公七年:
服据传文:“(子服景伯)对曰:‘……唯大不字小,小不事大也。’‘知必危,何故不言?鲁德如邾,而以众加之,可乎?’”

服云:“诸大夫诚知伐邾必危,何故不早言也?”

杜据传文“(子服景伯)对曰:‘……唯大不字小,小不事大也。知必危,何故不言?’‘鲁德如邾,而以众加之,可乎?’”

杜注:“知伐邾必危,自当言。今不言者,不危故也。大夫以答孟孙所怪,且阿附季孙。”

哀公十二年:

服据传文:“侯伯致礼地主,归饩。”

服云:“致宾礼于地主。”

杜据传文:“侯伯致礼,地主归饩。”

杜注:“侯伯致礼,以礼宾也。地主,所会主人也。饩,生物。”

还有所据文字、句读均相异者,如:

昭公十四年:

服据传文:“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咸曰义也夫,可谓直矣!”
服云:“不为末者,不为末◆隐蔽之也。咸曰义也,言人皆曰叔向是义。”

杜据传文:“三数叔鱼之恶,不为末减,曰义也夫?可谓直矣!”
杜注:“末,薄也。减,轻也。皆以正言之。于义未安,直则有之。”

从以上所述,可见《左传》杜注和贾、服注相异的情况也是很多的,其中最重大的差别,可以归纳为经史之别,他们《左传》注各自的长短之处亦由此而来。

贾逵、服虔都是有名的古文经学家,所以贾、服注长于名物、制度的训释,在训诂上往往有严格的体例和训诂依据,做到了言必有据,特别是在礼制的训释上,二人常较杜预精当。但也因为他们是经学家,为《左传》作注,意在解经,处处不忘圣人和“微言大义”,受今文经学影响,往往牵强附会。这是因为贾逵所处的时代,古文经学正在兴盛,而今文经学衰落却仍固守地盘,为了争立《左传》的合法地位,于是贾注努力也从《左传》里寻求“微言大义”以适应人主,并对今文学作了策略上的让步和容纳,所以他虽是一个古文经学家,其注《左传》却并不摒弃今文,往往引用《公羊传》《谷梁传》的说法;此外,贾逵《左传》注还和他的学术渊源有关系,贾逵之父曾从刘歆受《左传》,贾逵之说亦源于刘歆,刘歆虽是《左传》古文经学提倡者,但他本身是一个今文经学家,其说《左传》仍然和今文学家一样探寻褒贬,深求大义,贾逵《左传》注就常采用刘歆说,如前面所举贾逵对“春秋”的解释,又如僖公十六年“六◆退飞,过宋都,风也”,贾逵注都本于刘歆说。

服虔之学,师承已不甚清楚,据《世说新语·文学》载,服注《左传》与郑玄多同。[32]《世说新语》载郑玄曾注《左传》虽不一定可靠,但服虔《左传》注也杂取今文经学,和郑玄其它经注是一样的。

有人称杜预是“中国学术史上最早的在‘博士’‘经师’之外的权威经学家”,[33]杜预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经学家尚可商议,但他是独立于“博士”“经师”之外却是无疑的。纵观他一生,政治活动和戎马生涯占其大半,这种政治、军事上的丰富阅历,形成了他后来注《左传》时高瞻远瞩视野宏阔的学术见识;《晋书》还说他“博学多通,明于兴废之道”,[34]明律令,精历法,通技艺,尤其是他第一次以史的眼光去审视《左传》,去解释《左传》,其识见远远超出当时及以前的《左传》经学家,尽管他还不能完全摆脱经学的影响,但已取得了经学家们达不到的成就。由于能从史学的角度出发,再加上他的博学多才和宏阔的学术见识,形成了杜预整部《左传》注求实、通达、简明的特点。杜预的成就除了和他自身的人生阅历、酷好《左传》有关外,也和当时那个时代的整个学术背景紧密相关。思想、学术至魏晋而一大变,玄学在曹魏正始年间以后,开始逐步形成和流行,正统的儒学思想受到冲击;反映在学术上,经学至此更加衰弱,时人对汉代旧儒冗长繁杂的经解也已感厌倦,而崇尚并转向玄学清通、简要的风格,王弼《周易》注、韦昭《国语》注、杜预《左传》注都体现了这一风格,因而“别异先儒”。[35]另外,由于长期的战乱以及频繁的政权更迭,官方在思想和学术上控制松散,史学在这一时期蓬勃发展起来,这无疑也是杜预注产生的另一个重要背景。[36]所有上述这些背景,都已和贾逵、服虔所处的时代大不一样。

所以杜预《左传》注的特点,首先是他意在释传,能以史的眼光较客观、求实地审视《左传》,训释比贾、服注通达平实,较少阐发臆想中的“微言大义”;比较注意史事发生的前后、因果关系,常用“为……年……事张本”和“事见……年”等形式进行系统的解释,注意以传释传;杜预还长于地理的训释,所释普遍详于贾、服注。但也因为他不是真正的经学家,在名物、制度、训诂上比贾、服注疏陋得多,有知今昧古之弊;在训释体例上为了简明扼要,常常没有严格的训诂上的根据,随文生训,只求意相合,不求辞相符;贾、服注比较注重字词的训诂,而杜注则比较注重史事和文意的疏通。

尽管《左传》杜注和贾、服注有如上差别,但这种差别的数量在整部《左传》注中所占比例并不大,如前表所统计,杜注和贾、服注相同的数量是相异的两倍多,相同部分远远超过相异部分。通过上面的统计和分析比较,可以得出结论,《左传》贾、服注和杜注大部分相同,只有小部分相异,主要的相异可归纳为经史之别。杜注大份量地取用贾、服注(特别是服注),这和他《左传》注题名“集解”是相关联的。[37]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列《左传》贾、服注与杜注异同表中的统计数字,并不是一个绝对的数字,事实上有时贾、服注和杜注很难断定它们是否相同,或者相异;在技术处理上,对贾、服注与杜注一部分相同而另一部分相异的,本表统计不列入相同类也不列入相异类;对不能明确肯定是贾、服注的汉注佚文,本表亦不列入统计之列。虽然如此,由于表中两类在统计数量上相差的悬殊,这种统计的模糊性并不妨碍本文得出的结论。另外,本表比较统计所据只是贾、服注现存佚文,而非贾、服注全部,是否可以用来作为全部贾、服注和杜注异同比较的结论的依据?笔者认为是没有问题的。从今存散见于各处大量的贾、服注佚文看,似乎没有道理说,存下的大部分贾、服注碰巧都和杜注相同,亡去的碰巧都是和杜注相异的。

既然贾、服注和杜注大部分相同,只有小部分相异,为什么学术史上出现了两次攻击杜注倡申贾、服的浪潮呢?

三、对两次攻杜浪潮的分析

这两次攻击杜注倡申贾、服的浪潮,貌似相同,实则迥异。

第一次《左传》杜注和贾、服注的对立,发生在南北朝时期,实际上纳入了当时南北学对立的范畴,以南学和北学对立的形式表现出来。北学《左传》以服虔注为主,南学《左传》以杜预注为主,既然有攻击杜注倡申服注的北学学者,当然也少不了斥责服注回护杜注的南学学者,双方争辩起来互不让步,如当时崔灵恩著《左氏条义》以申服难杜,则有虞僧诞作《申服难杜》以答灵恩;梁代诸儒有以贾、服义难驳杜注凡一百八十条,则有王元规“引证通析,无复疑滞”;[38]有姚文安难服虔《左传》七十七条名曰《驳妄》,则有李崇祖申明服注名曰《释谬》,真是针锋相对。

这场延续上百年的辩驳,其焦点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因为材料匮缺,今已不得详而知之,但从杜注本身已大份量地采用了贾、服注这一点上看,这场辩驳超越不出当时南北学对立的范畴。南北学的区别,在《世说新语·文学》中有非常形象的概括:

褚季野语孙安国云:‘北人学问,渊综广博。’孙答曰:‘南人学问,清通简要。’支道林闻之曰:‘圣贤固所忘言。自中人以还,北人看书,如显处视月;南人学问,如牖中窥日。

刘孝标注:“支所言,但譬成孙、褚之理也。然则学广则难周,难周则识暗,故曰显处视月;学寡则易核,易核,则智明,故如牖中窥日也。”[39]

审察杜预《左传》注,如本文所述,的确比贾、服简明通达,而在这之前和杜预同时代的人就已称杜预“文义质直”。[40]杜预《左传》注之所以能在玄学流行的南朝传习,除了可能有因为杜预在晋朝功名较大书遂流传的原因外,更多的恐怕还是杜注自身简明、通达。相比之下,服注可能如刘孝标所说的:“学广则难周,难周则识暗”,这是一个经学家所难避免的。

《世说新语》所概括的这种南北学的区别,只是总而言之,[41]具体到《左传》杜注和贾、服注上,其实这种区别并不太大,只是经、史之别而已,除此以外,南北学者就《左传》杜注和贾、服注而起的争辩,大抵只是门户之争罢了。也可以说,这场论争是因为学分南北而起。随着隋唐一统天下,唐代统一经学,南北学的差别随之而消失,为《左传》杜注和贾、服注而起的辩驳也就随之而消失了。

清代攻击杜注倡申贾、服的学者似乎幸运得多,他们一直未有持对立意见的反对者,出现了一边倒的情况,所以这次浪潮实际上不能称为一场争论。这些学者却并不因为没有反对派,而减弱攻击杜注的尖言厉辞。他们可粗略分为温和派和激烈派两种。

温和派,早期如顾炎武《左传杜解集正》,主要是不满意杜注在字义训诂上的疏陋,常引用汉儒古训以驳杜注知今昧古之弊;其后如臧林、沈彤、梁履绳等,也主要是从训诂、地理、礼制等方面纠正杜注的疏陋之处,但仍然认同杜注的绝大部分;虽已开始注意并提倡汉儒旧注,但还没有完全搬出贾、服注来砸倒杜注,他们可说是本着一种健康的学术态度去批评杜注,严格说来,似乎不能把他们列入清代反对杜注倡申贾、服的阵营中去。

激烈派以惠栋发其端,洪亮吉、焦循、李贻德、沈钦韩、刘文淇为主力,丁晏为殿军。他们对杜注激烈的攻击,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他们认为《左传》杜注“时多疵类”“◆◆横生”,“其稍可观览者,皆是贾、服旧说”,因而大肆贬斥杜注,极端推崇贾、服注,有着明显的学术上的偏见。究其原因,从清代的学术环境看,学者崇尚汉儒古注,崇尚郑玄之学,越是亡佚的汉儒古注越受重视,贾、服注自然列于其中,《世说新语》载郑玄曾注《左传》未成,但皮锡瑞说:“郑、服之学本是一家,宗服即宗郑,学出于一也。”[42]在这里,清代学者对杜注的攻击,实际上是整个汉学与魏晋学对立在清代的一种表现,因为在学术继承关系上,清代学者和汉儒无疑是最紧密的。在清人看来,魏晋人经注是远远比不上汉注的,严蔚在其《春秋内传古注辑存》“例言”中说:“唐儒义疏,于经不为无功,但嫌择取不精,未堪奉为准的。即如《春秋内传》取杜,《易》《书》之取王弼、伪孔,皆魏晋人改师法者;并又曲拘一家庸妄之说,不从汉儒精核之谊,间遇支吾之处,不能曲为臆说以扶谬语,乃引一二经师旧说,用相考证。”[43]王鸣盛也叹道:“……九经疏,汉学佚其四,而《谷梁》之用范宁,犹为稍可,其佚而可惜者:《周易》、《尚书》、《左传》也!”[44]十三经注中,除何晏《论语》注、郭璞《尔雅》注外,几乎所有的魏晋人经注,都遭到了清人的斥责,由此可见清人对魏晋经注的不满态度。至于南学,那更是“与郑学枘凿,亦与汉儒背驰”的;[45]所以皮锡瑞在《经学历史》中这样论断:“魏晋人所注经,准以汉人著述体例,大有迳庭,不止商、周之判。”[46]可见清代学者倡申贾、服注贬抑杜注,和当时大的学术环境是合拍的。而清人崇尚的贾、服注的亡佚,清人还认为也是杜注引起的,这尤其使他们痛恨。洪亮吉说:“自杜预《春秋集解》出,而汉儒训诂失。”[47]刘恭冕在《春秋左氏传贾服注辑述》跋中也说:“汉儒注《左氏》者自贾谊始,其后刘歆、郑众、贾逵、马融、延笃、彭汪、许叔、颍容、谢该、服虔、孔嘉各为之训释。而诸家中,以贾、服为最备,故学者多并称之。顾自杜氏集解孔氏疏出,而二家遂亡。”[48]这也成为了使清人感到气愤而攻击杜注的一个原因。

但他们很快就碰到一个难题,因为当他们大肆攻击杜注倡申贾、服时,也详细排列比较了贾、服注和杜注,结果发现贾、服注和杜注竟然绝大部分相同,歧异只是小部分。[49]这使他们尴尬的同时马上又换手牢牢抓住了另一个把柄∶指责杜预剽取服注。这种指责的直接起因是,杜预在《左传集解》序中只提到所采诸家有刘歆、贾逵父子、许叔、颍容,却一字不提服虔。丁晏在其《左传杜解集正》总序中根据孔疏,一一列举出杜注和服注相同的地方,说:“服氏之学当时盛行,东晋已置博士,不容遗弃其名。窃尝反覆考之,而确知杜氏之窃取服说,攘为己注,故有意没其名氏,其居心之诡◆,深可鄙也!今服注之仅有存者,其说多与杜同。行同窃贼,已露真脏。……夫使服氏三十卷全书具存,则其攘窃之迹必更有显露之者。惜夫!《解谊》久亡,无由尽摘其状而发其奸也。然即今可考而知者,杜氏抄取服说,比比皆是,而孔疏犹阿杜云‘劣而不论’,既云劣矣,何以《集解》又袭其说?袭其说而序没其名,此攘窃之小人也,郭象、何法盛之徒!儒者之所深羞也。”[50]在这之前,王鸣盛也作过类似的推断:“左学以服为首,杜解中攘窃其义甚多,顾隐而不言,明系忌服名高,作此狙诈耳。”[51]这已从开始学术上的指责扩大到人品上的指责了。杜预《左传》集解采用他说,均不指明出处,所采服注多于刘、贾、许、颍各家,为何序中不提服注?细玩序意,“特举刘、贾、许、颍之违,以见异同”,[52]可见杜预列举此四家,是站在批评的立场上,至于服注,本和杜注差异不大,杜注曾大份量地取用,基本是被杜预认可的,所以并不列在批评之列。孔疏误解杜意,臆说“服虔之徒,殊劣于此辈,故弃而不论也”,[53]遂又使清人发生误解。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提出尖刻批评的是焦循。他对杜预《左传》注中的疏陋之处作了思想上的解剖,并进一步推广到杜预整部《左传》注的指导思想上。他在《春秋左传补疏》序中说:“阅《三国魏志·杜畿传》注,乃知预为司马懿女婿。《晋书》预本传云:‘祖畿,魏尚书仆射。父恕,幽州刺史。……其父与宣帝不相能,遂以幽死,故预久不得调。文帝嗣立,预尚帝妹高陆公主,起家拜尚书郎,……四年,转参相府军事。’预以父得罪于懿,废弃不用,盖热中久矣。昭有篡弑之心,搜罗才士,盖以妹妻预,而使参府事。预出意外,于是忘父怨而竭忠于司马氏,既目见成济之事,将有以为昭饰,且有以为懿、师饰,即用以为己饰,此《左氏春秋集解》所以作也。……故其说大行于晋、宋、齐、梁、陈之世,唐高祖之于隋,亦踵魏晋余习,故用预说作《正义》,而贾、服诸家由是而废。”[54]焦氏所持此论甚有见地,然失于过激。丁晏甚至在焦氏的基础上作进一步引伸,他在《左传杜解集正》总序中列出杜注和贾、服注相同者后,又一一列出和杜注相同的王肃说,因为晋武帝是王肃的外孙,杜预身仕晋朝,所以丁晏认为杜注取用王肃说也是因为谄附贵戚。

今天看来,激烈派的攻击虽也有可取之处,但大都过火,有失公允,带有强烈的党同伐异的色彩。

从整个清代学者攻击杜注的走势上看,早期比较温和,也大都认同杜注,到后来,这种攻击却越来越严重,几乎到了彻底否定的地步。杜注是否就此完全被推翻了呢?清代学者真的完全抛弃了杜注吗?

平心而论,《左传》杜注遭到清代学者的强烈攻击,的确也有杜注自身的原因,如前面所述杜注的诸多疏陋之处;另外,清代学者由于能深通音韵、明于训诂,所以能广泛地发现问题,指出杜注的疏陋,这使清人具备了批评杜注的厚实的学术条件;还有,孔疏独尊杜注,疏不破注,处处唯杜是从,大凡贾、服注与杜注相异时,都一概贬斥贾、服注,即使相同时,也替杜注另为歧解而斥责贾、服,这可算是清人攻击杜注的一个间接原因,所以沈钦韩称孔疏是《左传》历史上四厄中的第三厄:“孔颖达者,卖国之谄子也,枵然无所得于汉学,蜣螂之智,奉伪孔氏与杜预而甘且旨焉,排击郑、服,不遗余力,于是服氏之学始显终亡,而杜预之义赫然杲日之中天。”[55]他在与周保绪书中说:“然为《左氏》之而得罪于圣经者,无如杜预也。贾、服之注,今已不传,其精者,偏为杜预攘取,孔疏唯摘其细碎以为嗤笑。……故经学之亡,亡于唐初撰《五经正义》,弃河朔之朴学,尚江左之虚浮,殊可浩叹!”[56]在答董琴南书中又一次强调:“孔颖达等素无学术,因人成事,《五经正义》稍有伦理者,皆南北诸儒之旧,观其固陋之习最信。……名曰表章经学,实乃剥丧斯文,可胜恨哉!”[57]自《五经正义》颁布后,《左传》杜注孔疏近千年来一直处于受尊崇不可动摇的地位,对权威挑战,这也无疑是清人逆反而攻之的又一个原因,如皮锡瑞就曾不满地说:“服杜之争二百余年,至唐始专尊杜。杜作《集解》,别异先儒,自成一家之学;唐作《正义》,扫弃异说,又专用杜氏一家之学,自是之后,治《春秋》者,既非孔子之学,亦非左氏之学,又非贾、服诸儒之学,止是杜预一家。”[58]

从清人攻击杜预的总体上看,激烈派的这种攻击,无疑是不公正的,它反映了清人为了维护汉学在学术上的垄断地位,而对异说进行横蛮攻击的一种极端排斥心理,带有强烈的党同伐异的霸道色彩。激烈派斥责杜注的疏陋,并企图借此否定一切,来抬高贾、服注;既而发现杜注和贾、服注大部分相同,又转而指责杜注攘窃他说。严蔚甚至说:“蔚采辑存,乃知《集解》一书,其文证详悉、义理精审者,皆属汉人旧说;或辞多舛讹、理昧精研者,具出一己新意”,[59]这是很不公平的,正如朱一新《无邪堂答问》卷三所说:“贾、服与元凯互有得失,……近儒多申贾、服而抑杜,此一时风气使然,非持平之论。”

魏晋时有“宁道孔孟误,讳言郑服非”之语,可见服注在当时之盛行,而后来却被杜注取代,以至于逐渐亡佚。服注被取代和后来亡佚,并不是偶然的。杜注《左传》,晚于服虔,杜注广取他说,服注自在被采之列,而且如前所述,服注是被杜注大份量地采用,我们不敢说服注的精华都已被杜注采用,但从前面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现存服注和杜注实际上差异并不大,也就是说,杜注已在很大程度上涵盖了服注的内容,清人认为杜注是“专以己意解传,并以己意解经”,[60]这完全是忽视了杜注的学术继承关系。另外,一方面杜注简明、通达的风格,也使其能在崇尚清通、简要的一个长时期内被更多人愿意接纳,用今天的话说,杜注在当时是合乎潮流的,服注的亡佚,有孔疏独尊杜注舍弃服注的部分原因外,也和当时人对汉儒冗繁、琐碎的旧注感到厌倦有关;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还是杜注自身的学术质量很高,这一点,清人在口头上虽加以否定,实际上却是予以默认的,例如杜注在地理上的精详,就常被清人承认:

宣公元年:“楚◆贾救郑,遇于北林”

服云:“北林,郑南地也。”

杜注:“荥阳中牟县西南有林亭,在郑北也。”

服注认为北林在郑南,杜注却认为北林在郑北。郦道元在《水经注》“渠水”中说:“《春秋》宣公元年,……楚救郑,遇于北林。服虔曰:北林,郑南地也。京相◆曰:今荥阳苑陵县有故林乡,在新郑北,故曰北林也。余按林乡故城在新郑东如北七十许里;苑陵故城在东南五十许里,不得在新郑北也。考京、服之说,并为疏矣。杜预云:荥阳中牟县西南有林亭,在郑北,今是亭南去新郑故城四十许里,盖以南有林乡亭,故杜预据是为北林,最为密矣。”[61]江永《春秋地理考实》、洪亮吉《春秋左传诂》、沈钦韩《左传地名补注》、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都采用杜注的这种说法,而不用服虔说,高士奇作《春秋地名考略》,于地名亦首列杜注。又如,《春秋》《左传》在汉代是分别单独流传,分经附年把经传合二为一,是杜预的一大改创,清人极力提倡恢复汉儒旧注,但于《春秋左传》无论在辑佚旧注还是另作新注时,大部分学者仍然继承了经传合一这一作法(例外的有洪亮吉的《春秋左传诂》)。所以,《左传》杜注在清代虽遭到学者们严厉的攻击,却并不能最终被推倒,清代学者也不是真的完全抛弃了杜注,在研究《左传》时,杜注仍然是他们广泛征引和发扬的对象,可以说,他们仍然是杜注的继承者。

[1]见《焦氏丛书》,清嘉庆间江都焦氏雕菰楼刻本。

[2]转引自丁晏《左传杜解集正》总序,颐志斋稿本,“适园丛书”,1914年刻。

[3]见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附录一,日本京都∶中文出版社,1979年,第1页。

[4]见洪亮吉《春秋左传诂》附嘉庆十八年吕培跋引洪亮吉语,李解民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905页。

[5]如王鸣盛在严蔚《春秋内传古注辑存》序中说:“此书(作者按:指严蔚《春秋内传古注辑存》)出,彼杜注之苟驳,前师向壁虚造者,尚能以惑人哉?”光绪十五年,味义根斋刊本。

[6]《北史》,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版,第2709页。

[7]见《北史·儒林传》,同[6],第2708页。

[8]《北史·儒林传》序云:“晋世,杜预注《左氏》。预玄孙坦,坦弟骥,于宋朝并为青州刺史,传其家业,故齐地多习之。”同[6],第2708页。

[9]见《北史·儒林传》,同[6],第2709页。

[10]《梁书》,中华书局点校本,1973年版,第677页。

[11]《南史》,中华书局点校本,1975年版,第1765页。

[12]《魏书》,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版,第1616页。

[13]同[6],第2725-2726页。

[14]同[6],第2709页。

[15]见《周书·儒林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71年版,第818页。

[16]在唐与清之间,只有一些宋元学者从经学的角度,批评杜注解经屈从传文,阿谀传文而悖背经文。朱熹曰:“杜预《左传解》不看经文,自成一书。”黄泽曰:“杜元凯说《春秋》,虽屈从左氏多有违悖经旨,左氏有错误处必须少加辨明,庶不悖违经旨。而杜氏乃一切曲从,此其蔽也。”元代陈则通《春秋提纲》曰:“左氏之夸,固可惜;杜氏之谀,深可罪。杜之释传,阿媚取容,有不可晓,动曰经误。预,圣门之罪人,左氏之面友也。”(以上见丁晏《左传杜解集正》总论所引)其实杜预在自序中早已对此作了明白的说明∶“古今言左氏春秋者多矣,今其逸文可见者十数家,大体转相祖述,进不成为错综经文以尽其变,退不守丘明之法,于丘明之传有所不通,皆没而不说。而更肤引《公羊》《谷梁》,适足自乱。预今所以为异,专修丘明之传以释经。”(见阮元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序)
[17]刘文淇《春秋左氏传旧注疏证》,日本京都∶中文出版社,1979年版。

[18]重泽俊郎《左传贾、服注捃逸》,京都东方文化学院京都研究所研究报告第八册,昭和十一年。

[19]李贻德《春秋左氏传贾服注辑述》,同治五年刻本。

[20]见《汉书·地理志上》,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年版,第1554页。
[21]见孙诒让《周礼正义·春官·巾车》,王文锦等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186页。

[22]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车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720页。

[23]见阮元刻《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

[24]见郝懿行《尔雅·释言》,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83年影印,第520页。
[25]洪亮吉《春秋左传诂》,李解民点校,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62页。

[26]转引自孙钦善《中国古文献学史》,中华书局,1994年版,页243。

[27]分别见刘宝楠《论语正义》,“诸子集成”本,上海书店影印,1986年版,第92页;《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刘文典《淮南鸿烈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708页。

[28]以上所引均见阮元刻《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序,中华书局,1980年版。

[29]同[28],见庄公十一年孔疏所引。

[30]同[28],见襄公二十三年孔疏所引。

[31]同[28]。

[32]《世说新语·文学》∶“郑玄欲注《春秋传》,尚未成时,行与服子慎遇宿客舍,先未相识,服在外车上与人说己注《传》意。玄听之良久,多与己同。玄就车与语曰∶‘吾久欲注,尚未了。听君向言,多与吾同。今当尽以所注与君。’遂为服氏《注》。”见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修订本),“中国古典文学丛书”,周祖谟等整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92页。

[33]见沈玉成、刘宁《春秋左传学史稿》第六章,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39页。

[34]见《晋书·杜预传》,中华书局校点本,1974年版,第1025页。

[35]见皮锡瑞《经学通论·春秋》,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43页。

[36]皮锡瑞《经学通论》中引张杓说,认为“传”有二义,有训诂之传,有载记之传。训诂之传,主于释经,如《公羊传》、《谷梁传》;载记之传,主于纪事。而《左传》,“汉晋诸儒言左氏者,莫不以为纪事之书,所谓载记之传是也”。将《左传》视为纪事的史书的人,在汉代也许并不多,但魏晋时由于思想的解放和史学的发展,虽不一定如皮氏所言“莫不以为纪事之书”,但持此观点的人肯定不少。同[35],第41-42页。

[37]对“集解”一词,王鸣盛认为:“晋杜预者,乃别为《集解》一书,夫名曰《集解》,则是集合诸家之解矣。”(见严蔚《春秋内传古注辑存》王鸣盛序)孔疏则认为:“杜注《集解》,谓聚集经传为之作解。”很显然,孔疏的观点是不可靠的。

[38]同[11]。

[39]同[32],第216页。

[40]同[34],第1032页。

[41]其实,南北学所主也有相同者,如《诗》则并主毛公传,三《礼》则同尊郑玄注。

[42]见皮锡瑞《经学历史·经学分立时代》,周予同注释,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70页。

[43]见严蔚《春秋内传古注辑存》“例言”。

[44]同[5]。

[45]同[42]。

[46]见皮锡瑞《经学历史·经学中衰时代》,同[42],第164页。

[47]同[4]。

[48]同[19]。

[49]对于现存贾、服注和杜注大部分相同,清人也是承认的,如丁晏《左传杜解集正》自序:“今服注之仅存者,与杜注颇有相同。”

[50]同[2]。

[51]同[5]。

[52]同[28]。

[53]同[28]。

[54]同[2]。

[55]同[2]。见丁晏《左传杜解集正》总序所引。
[56]同[2]。

[57]同[2]。

[58]同[35]。

[59]同[5]。严蔚《春秋内传古注辑存》“例言”。

[60]同[35]。

[61]见郦道元《水经注》,陈桥驿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4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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