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一号楚墓儒道简“和平共处”的事实以及这些文献作为楚怀王东宫之师用以自诵并教授太子的典册的推断1,基本上辨驳了楚文化史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强势观点,即:以道家学说为精髓的楚文化与以儒家学说(包括其前源)为核心的中原文化是分流甚至对立的两个文化支系2。郭齐勇先生指出:“郭店楚简及目前国内外学者对它的初步研究成果昭示:原始儒道两家的关系,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对立;春秋末至战国初期,南北文化的交流互动远比人们想象的要普遍而深入得多;楚国精英文化思想之主调并非只有一家,至少是儒道两家;六经之学及《诗》教、《书》教、《礼》教、《乐》教、《易》教、《春秋》教的传统并非只是中原士人的专利……儒家(包括南方之儒者的创造)颇为楚国治世者和知识精英所倚重,成为治国安民之重要方略。”3本文拟循此思路,从比较宽泛的角度,对楚文化与中原文化以及道家学说与儒家学说的关系作进一步探讨,以期揭示郭店楚简在文化史研究方面所具的特殊意义。
在此拟对楚文化以及作为其主体的楚人(楚族)加以定义。关于楚文化的时空范畴,楚文化史学界通常将其界定在自传说时代的楚始祖(颛顼)以迄楚王负刍五年(前223年)楚灭于秦这一时段内以荆雎之间为发祥地而扩及今鄂、湘、豫、皖、川、陕、黔、鲁、苏、浙之全部或部分地区的四维阈界之中,本文同意这一界定;而关于楚文化的内涵,本文则在大文化范畴的基础上,以集中反映文化之基本性质的精神文化作为主要立论对象,因此对于器物和制度文化基本不予涉及,除引述驳论理据之外。关于楚人(楚族)的概念,宽泛地说,包括楚王族、贵族、众庶、原居土著、被楚灭国的蛮夷和诸夏臣民等等,其中楚王族、贵族以及与之具有同源关系的众庶无疑是精英性质的、精神形态的、作为主流的楚文化的主体。本文所称“楚人(楚族)”一般即指这几个群体,而泛指则用“楚国社会成员”一称。
一
应当承认,在郭店楚简面世之前,由于资料方面的限制,楚文化史学界将楚文化认定为与中原文化分流乃至对立的文化支系,确实有其理据。
从楚人族源方面看,尽管《史记·楚世家》等史籍追溯其“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将其始源归于黄帝系统,又记载其祖先如重黎、吴回以及鬻熊、熊绎曾分别为帝喾高辛、周文王和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