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哲学认为,人的实践活动把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变成一个现实性的对象性活动,从而创造一个属人的对象世界来满足人的需要,价值关系就是在这种以主体为核心的主客体关系中生成的。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是存在于人与自然之间的一种满足与被满足的关系,是主体的需要与对象、与客体之间的一种效应关系,是主体与世间万物之间形成的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基础之上的最具有审美意义的关系范畴。马克思哲学的“价值关系”学说启发了笔者对中国先秦美感论的一个新的认知角度。
“天人关系”是先秦儒道学术思想中最具有“元”意义的关系理论命题,儒道两家对于人的美感的认识,总体上是建立在追求“天人关系”——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和谐一致为目标的基础之上的。虽然先秦诸子学说对“天”和“人”的论述在内涵上有很大区别,但几乎都是把“天”与“人”作为一对关系范畴来表述主体与对象的关系。儒家道德意义上的“以天合人”,道家生命意义上的“以人合天”,都是“天人关系”中重要的题中之义。《论语·宪问》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