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统一了中原地区,结束了五代十国的纷争局面,但其北面
却有辽的兴起,西北方面有西夏的建国,又形成了三方鼎立的局面。宋王朝鉴于唐王朝的衰亡在于地方上拥有过大的军权财权,尾大不掉,所以在立国后即采用“强干弱枝”的办法,先是“杯酒释兵权”,把主要武装力量控制在皇室手中,后来又在政区的调整与改革方面,下了一番功夫。
宋立国初期曾因袭唐制,分全国为10道,太宗又改为15路,到神宗时又增为23路。“路这个区划介于监察区与行政区之间,它比监察区的权力要大一些,但也不等于完全一级行政区。宋朝时代,路的长官的权力不等于魏晋南北朝时的州的长官,也不等于唐代安史之乱之后道的长官;但是要比汉代的刺史、比唐初的采访使的权要大一些。宋朝的路至少有三个长官(有的还不止),一个长官管财政、行政,叫转运使;一个长官管军事,叫安抚使;一个管司法、监察,叫提点刑狱。所以每一个路有三个机构,三个长官,每一个长官的权就不很大了。宋朝时候的州,有很多事务还是可以直达中央的,所以宋朝时候的制度,可以说是介于三级、二级之间的制度”。
神宗元丰六年(公元1083年)的23路是京东东路与西路,京西南路与北路,河北东路与西路、河东路、永兴军路、秦凤路、两浙路、淮南东路与西路、江南东路与西路、荆湖北路与南路、福建路、成都府路、梓州路、利州路、夔州路、广南东路与西路。这些路即是就转运使所辖而言。“若庆历元年(公元1041年)分陕西沿边为秦凤、泾原、环庆、鄜〔fu夫〕延四路。八年(公元1048年)河北置大名、高阳关、真定、定州四路。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陕西又置熙河路,此特为军事而设,每路设安抚使,兼马步军都部署(后避英宗讳改称都总管)。其民事仍领于转运司,故不在十八路、二十三路之数。初陕西只有一转运司,及熙宁时收熙河路,乃分转运司为二,一治永兴军,曰永兴军路;一治秦州,曰秦凤路。”(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后来到崇宁四年(公元1105年)复置京畿路,成为24路。
北宋都城仍依五代旧制为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今洛阳)名称也未改变。此时升宋州(今商丘市)为南京应天府。因为这里曾是宋太祖任归德军节度使时的驻地,被看成是龙飞处所,因而立国之后,不仅用作国名,并且升宋州为南京。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县)则为捍卫京畿与经略北方的重要据点。需要说明的,当时府与州同级,府是特殊的州。唐代除了上一章介绍的各类府外,内地只在各京都置府,例如成都与江陵都曾先后作为五京之一,故分别称为成都府、江陵府,但罢都以后,却又改称益州与荆州。可是到北宋时,江宁(今南京)、兴元(今汉中)、真定(今正定)等一些与都无关的城市也都成为府了。
在北宋政区中还增添了军、监等新的设置。军在唐代为驻守边地的部队名称,大的叫军,小的叫守提。五代时军列为政区,但不辖县而隶属于府、州。到宋代则正式列为政区名称。有辖县与不辖县二种,辖县的隶于路,不辖县的则属于州。例如在今河北省保定市东北有北宋时所设的安肃军及其所领的安肃县,原为五代时北周的梁门口,其西偏北为北宋时的广信军及其所领的遂城县,这两个军都有辖县,故属于州级,一向有“铜梁门,铁遂城”之称,因其险固难攻,可以阻止辽兵的南下而得名。
监则是设立在有各类产业的地区。这里有矿冶、铸钱、煮盐、制茶以及牧马等产业。有的监名在宋前早已出现,不过到宋时才明确列为政区,和军一样也有与州同级和与县同级二类。与州同级的如属于荆湖南路的桂阳监,辖有平阳、蓝山二县,境内有著名的白竹和毛寿、九鼎等银坑。又如成都府路的陵井监,后改名为仙井监,以出产井盐著名,辖有仁寿、井研二县,这是比较著名的两处。与县同级的则有设于铸钱、铁冶、养马、煎盐等一类地区的监,这也反映出当时生产发展与经济繁荣的盛况。
宋代承袭唐代对边远民族地区实行“以故俗治”的民族政策,主要是在西南地区设立羁縻州县,仅广西西南部即设羁縻州54个,州下设县、峒。并以土酋任知州、知县、知峒等职,子孙世袭,贡赋不入户部。这种制度又称土官制。这一政策的推行加速了民族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