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继隋以后,仍然推行二级制政区。不过在唐王朝创始人李渊称帝的第一年,在当时还是群雄割据,天下纷乱的情况下,即宣布了罢郡为州。唐代除玄宗天宝年间十多年改州为郡外,郡名就在以后的宋元明清各封建王朝中消失了,而州、县一直为各王朝地方政区的主体。不过因曾改州为郡,故历史文献中有时州郡并称,如幽州范阳郡等等(《新唐书·地理志》)。
在唐代的区划中,还出现了“道”的名称。道在汉代时为县级单位的一种特殊类型,而唐代的道则不同,它原是一种监察区,类似汉代的13刺史部,始设于唐太宗贞观初年,当时分国内为10道,即关中、河南、河东、河北、山南、陇右、淮南、江南、剑南、岭南诸道。到玄宗时,又把京师(长安)附近划为京畿道,东都(洛阳)附近划为都畿道。此外,山南道和江南道都分为东西,又增加了黔中道,合为15道。从名称上看,道大都以山河等自然实体为分界线,又很像自然区划,实际它却是一种监察区。由中央派出人员,任按察使,后又改为采访使,分区监察各地违法行为。当时,15道虽然各有固定理所,但采访使仍以巡察为己任,非行政长官。
在唐人作品中以10道命名的不少。如梁载言的《十道志》、韦述的《十道录》、李吉甫的《元和十道图》和贾耽的《贞元十道录》等。关于道是政区还是监察区或地理区的问题,曾有过一些不同的看法,它在唐代确是深入人心的,并且三种性质实际都曾有过,这要根据具体时间,作具体分析。
唐代都城也和隋代一样,京都长安后设京畿道,东都洛阳设有都畿道。武则天当政时期,移都洛阳,称之为神都,又于太原置北都,当时合称为三都。中宗即位后,神都又改东都,朝廷返居长安、洛阳,去北都称号,仍恢复两都。到了玄宗时又置北都,再改为三都。到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出现了五京的称号,长安改称中京,其他四京为洛阳(东京)、凤翔(西京,今陕西凤翔)、成都(南京)、太原(北京)四府。后南京又由成都移到江陵(今湖北江陵),不过第二年即废四京,专以长安为都。到代宗宝应元年(公元762年)又置五都(即前之五京),但不久又废去西、南两都,仅保留了上都长安、东都与北都称号。
唐初实行州领县二级政区制,但在边镇及襟带之地置总管府或大总管府,以兼领军务,设总管、大总管,与州刺史一样,同为地方军政长官。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又改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故唐代一级政区以州为主,还有总管府及大都督府等名目。此外,都督府还有上、中、下之分,如幽州大都督府、营州上都督府、代州中都督府、云州下都督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