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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为何独留《秦律》作为官学教材?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采纳丞相李斯建议,颁布了著名的“焚书令”。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这一政策要求“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然而,在诸子百家典籍被销毁的背景下,唯独《秦律》与医药、卜筮、农书得以保留,并被确立为官学教育的核心教材。这一看似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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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次第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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