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均吾(1898年11月5日—1969年9月3日),本名邓成均,笔名均吾、默声。四川古蔺人。中共党员。现代诗人,翻译家,教育家,文学家,无产阶级革命家。曾任《浅草》、《创造季刊》编辑,中共古蔺县委书记,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理事。1921年参加创造社,1922年开始发表作品。1949年后历任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重庆市作家协会副主席,《红岩》杂志主编。1955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69年9月3日,邓均吾因病逝世于重庆。享年71岁。译有《人类悟性论》、《希腊神话》、《科学概论》、《贫民》、《虚无乡消息》等作品。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11月5日,邓均吾出生于泸州市古蔺县龙山镇。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邓均吾入其祖父的私塾读书,接触四书五经和古典诗词。
清宣统元年(1909年),邓均吾岁父亲到河北上学,仍受正统儒家教育,但开始接触一些新书刊。
辛亥革命后,邓均吾全家自河北返回四川。
民国元年(1912年),邓均吾考入重庆广益中学。
民国五年(1916年),就读于重庆广益中学,酷爱新旧诗词,结识吴方吉,交往甚密。
民国九年(1920年),邓均吾离家远行,从重庆沿江东下上海,寻求人生的新理想。
民国十年(1921年)4月,在上海泰东书局编辑所工作,海结识了郭沫若和成仿吾。同年冬天,邓均吾参加创造社,是创造社在国内发展的首批社员之一。
民国十一年(1922年),与林如稷等组织浅草社,创办《浅草》文艺季刊。
民国十一年(1922年)下半年起,邓均吾和郭沫若、成仿吾、郁达夫一起编辑《创造季刊》。
民国十二年(1923年)同郁达夫、成仿吾主办《中华新报》副刊。
邓均吾在“泰东”没有固定工资,仅靠编稿等不固定收人维持生计。民国十三年(1924年),浅草社的林如稷、陈翔鹤先后离去,《创造日》、《创造季刊》、《创造周报》皆相继停刊。创造社前期活动趋于停止。同年夏天,邓均吾六旬老母邱氏正在病中,他便离沪返川。
邓均吾自民国十三年(1924年)下半年返川至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上半年,相继在湘西川军陈渠珍部任书记,在古蔺县立小学任教,在北碚温泉工作,在重庆联中和广益中学执教,为生计东奔西走,很为苦闷。
民国十六年(1927年)“三·三一”惨案和“四·一二”政变,使他看到反动派的面目,他在痛苦中探求人生道路,开始学习马列主义和介绍苏联国情的书刊,逐步接受科学社会主义思想。这个时期,他的文学活动不多,创作新旧体诗词《乌江道中》、《野菊花》、《友谊》、《青山潍,翻译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经友人介绍再次赴沪,在杨伯凯、任白戈、沙汀等积资创办的辛垦书店译书,预支稿费维持生活。他翻译了英国著名科学家汤姆生的《科学概论》,被恩格斯称赞的英国著名哲学家约翰·洛克的《人类悟性论》,均由辛垦书店出版。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底,邓均吾再度回川。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至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邓均吾积极倡导兴办古蔺县立中学,并出任教务主任、校长。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路过古蔺时,他支持学生参加红军。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秋,邓均吾到成都,在《大声周刊》社工作。
1938年初,参加中华文艺界抗敌协会成都分会,被选为分会理事,任研究部负责人和《笔阵》编委,在党的直接领导下,团结进步文艺工作者,开展抗日救亡工作。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夏,邓均吾常与车耀先及党员作家周文、沙汀、赵其文等往返,在他们的帮助下,在抗日救亡运动的锻炼中,邓均吾于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进行革命活动。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秋,邓均吾因老母病故,返回故里。按照党组织的委派,从1939年秋至1941年春,任中共地下党古蔺县委书记,以教育职业为掩护,对该县地下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以及该县开展抗日救亡,统一战线工作皆有较大贡献。
民国三十年(1941年)春皖南事变后,邓均吾按照上级指示,撤离古蔺,利用同乡关系随赴彭水县任县长的朱彦林在县政府任秘书。他在彭水县立足后,协助上级转移隐蔽党员,并协助在该县建立特别支部。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春,邓均吾按照党的安排再返古蔺。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邓均吾任古蔺县教育科长;利用中学校长及县参议员的公开身份开展合法斗争,掩护地下党的秘密活动达四年之久。后因有‘戴红帽子”之嫌,被当局撤去校长职务,旋到北碚、金堂等地中学任教。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冬,邓均吾又随同乡朱彦林宦营山县长之便,任营山晋德中学教席,兼县政府秘书,他利用县政府秘书工作搞情报工作,在危急关头多次保护了组织和同志。
1949年3月,邓均吾到重庆,经民主人士柯尧仿介绍在参议会任秘书。此时他失掉了党的组织关系,仍积极参加党领导下的革命活动,联系民主人士。
重庆解放后,邓均吾全力投入人民政权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
1949年后,邓均吾任重庆市文联副主席,重庆市文史研究馆馆长。
20世纪50-60年代,邓均吾历任重庆市文联秘书长、副主席、中国作协理事、《奔腾》和《红岩》主编,并长期兼任重庆文史馆馆长。
在“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中,邓均吾遭到“四人帮”的迫害,他的许多诗词,被颠倒是非的随意阉割、曲解,打成“反诗”、“毒草”。邓均吾虽横遭迫害,但对党一片忠心,对前途仍充满希望。他告慰好友:‘请君放眼量风物,环宇同温会有时”(《酷热中答人问讯》)、“时间催物化,万古不曾停,~。”(《暮春》)。
1969年9月3日,邓均吾受文革迫害,因病逝世于重庆,享年71岁。
1979年2月,中共重庆市委在市政协礼堂为邓均吾举行追悼会,并予以昭雪平反。
翻译特点
邓均吾的译诗成就体现在他翻译了大量的诗歌作品,还体现为其译诗推进了中国新诗的格律建设。他是中国现代译诗史上最早具有形式自觉意识的译著,其译作不仅具有闻一多先生要求中国现代格律诗所应达到的“建筑美”和“音乐美”,而且还能很好地化合中国古典诗歌和西方原诗的形式美学要素,致使他的译诗在形式上既不同于西方诗歌的格律而又与中国古诗的格律拉开了距离,从而为中国新诗的格律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方向。邓均吾的译诗活动主要集中在三个阶段:20世纪20年代初、20世纪30—40年代及20世纪60年代后期。
邓均吾第一阶段的译诗活动主要受到了郭沫若等人的影响,在翻译选材上趋向于德国诗人海涅的作品;同时,由于良好的古典诗歌修养,加上受创造社译诗形式批评观念的启示,他的诗歌翻译具有非常明显的形式自觉意识,是中国现代译诗史上较早注重译作形式的先行者。邓均吾诗歌翻译的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30-40年代,这一时期他的诗歌翻译重点从德国转向了英国,同时依然保持了较强的译诗形式意识。如邓均吾翻译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的《露唏词》在形式上整齐,而且有极强的音乐感,比如第一节:“露唏/家住/鸽泉旁,幽径/人稀/蔓草荒。寂寞/孤芳/谁赞美,好将/情爱/自珍藏。”
邓均吾诗歌翻译的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后期,主要成就集中体现在对古波斯诗人莪默·伽亚谟的四行体短诗的翻译上。邓均吾第三个阶段的译诗成就鲜为人知,研究者通常以为译者在“文革”不自由的语境中难能有文学成就。
但2005年春天,邓均吾的儿子邓颖和邓立群在翻阅父亲邓均吾“文革”后残存的遗书时,发现《鲁拜集》译诗41首。邓均吾在“文革”期间身心遭受压迫,对生命的冷静思考以及内心不屈的反抗诉求,在失去写作自由的情况下,在译作中找到了情感抒发的突破口,翻译了41首鲁拜诗来表达自己内心的苦闷和对生命淡泊的体验。比如他翻译的其中一首是:“‘是’与‘非’虽有公理准绳,/‘上’与‘下’也可从逻辑规定,/这一切随人加以测量,/除酒外无一物使我醉心。”该诗表明译者在失去价值判断标准的混乱年代里,只能默默地忍受一切不公正的待遇,在酒精的麻醉中去寻找心灵的慰藉,虽是译诗,却较好地表达了邓均吾等一代人的苦闷心情。对《鲁拜集》的翻译再次表明了邓均吾先生在翻译外国诗歌的时候具有很强的形式意识。鲁拜诗与之前邓均吾翻译的莎士比亚十四行诗一样,原诗都属于格律体,而且他在翻译的时候尽可能地保持了原诗的形式要素,因此其译诗多是格律体诗。
创作特色
自然之美
邓均吾常常将自己投入到自然的世界之中,他对自然有一份特别的迷恋:“又不是秋,/怎会有红醉的霜叶, /哦,大自然的微妙哟!……我们歌,我们笑,/在自然的怀抱中/梦一般的旅行!”(《半淞园》)“自然怀抱中,万物各自得!”(《回忆中的景物》)。他的绝大多数作品都表现了自然的丰富与和谐以及诗人对大自然的向往和迷恋,但它们不是人们常说的山水诗。诗人从对自然,关照中抒写的是个人的品性和人生意绪。邓均吾歌唱大自然,是借大自然的丰富、和谐来寄托个人 的生命渴望,因此,他在诗歌中所歌唱的往往是大自然的细腻微妙的生命暗示,不注重气势的营构而倾心于同自我内心的合拍。邓均吾诗,中的景与物都是极其平常的,但他能够于平常的景物中发现不平常的诗情。他最倾心的是大自然的平静、和谐,“净无纤尘的青天,/好一幅无边际的云蓝的纸!/玉梳一样的月痕,/水晶一样的星星,/安排出的/是什么奇字?”(《夜》)这里有赞美亦有沉思,想象独特;“蓬蓬的白云!/假如我有两道翅儿/我定要随你飞去!”(《白云》)诗人称颂白云的自由,间蕴涵着自己的渴望:月光照着的桃花,/有一般的风韵。/月似欲言,/似欲笑,/终竟悄悄相对。”(《花》)“我爱花的美丽/我爱星的光明,/有了光明、美丽,/宙才有生命。”(《今夜的风》)歌唱花、歌唱自然,实际上是在歌唱生命。他的《白鸥》一诗可以说是诗人的自况,“如的雨云/在天空沉淀,/刻间狂飘快到了。/矫矫的一只白鸥哟/归来,/尽在那冥漠之乡游翱!”这里的“天空”是现实的象征,“白”则是置身其间的生命的象征,诗人渴望生命在“雨云”之中的超越与升华。我们也可以把这首诗看成是邓均吾整个早期诗歌创作的诗意的概括。
个人情感
邓均吾的诗歌独辟蹊径,本着“内心的要求”,真实表达自己对社会和人生的思考和感受。与郭沫若等人不同,邓均吾的诗主要是对生命的言说。个人色彩浓于社会色彩。一般没有很宏大的视野,却有个人生命的深入,对社会的关注主要是通过个人的内向的思索来实现的。“失了的寻思,/未来的希冀,/可不和水中的云影一样?”(《云影》)“眠寝中,啊!时还有噩梦来寻!/只有逃到‘死乡’/才能获得无疆的安静!”(《夜之二》)“人生好像是不得已似的!……我们不过是一群可怜的戏子罢!/枯燥的戏几时才能演完?”(《不得已》)‘墟墓般的沉寂,/冰铁般冷清,/倦眼朦胧般的卧着。/一切都无有了!/隐约触耳的音清,/是‘悲哀’的微语。”(《深夜》)在创造社诗人中,对“自我”及其现实的重视几乎是一致的,但在不同诗人那里,其表现方式又各有不同,诗歌的风格也就出现了差异。如果说,郭沫若是外向型的,那么邓均吾就是内敛型的;郭沫若善于将内心的思考爆发出来,邓均吾则长于细细把玩个人的点滴感触。邓均吾主要在个人的情感世界中流连。 [8] [10] 意象营构
邓均吾注重意象的营构,不将情感的名字直接说出,这就使他的诗歌显得较为含蓄。如《人生的观赏》:“紫罗兰的芬芳,/一秒钟的微嗅,/永远盈溢在鼻腔里。//玫瑰花的美丽,/一秒钟的凝睇;//远呈现在眼帘里。//Muse的娇音,/一秒钟的聆闻,/永远荡漾在梦魂里。//美妙的人生,/无涯的观赏,/只一秒钟——/一秒钟于我已足!” [8] 音乐形式
邓均吾注重诗的外在形式,尤其是音乐性。诗歌与音乐有着密切的关系,既包括情感的音乐状态,也包括外在的音乐性,而前者只有通过后者才能在文本上体现出来。邓均吾的诗在体制上一般都寻求短小,有相当一部分作品可以称为小诗;诗行也较短;这些都有助于构建诗歌的与散文不同的音乐性。在邓均吾的诗歌中,这种音乐性首先表现为诗行节奏的大致相当,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注重对韵脚的设置。
格律诗体
在诗节的构建中,邓均吾比较注意节与节之间的对应与匀称,有不少作品可以看成是现代格律诗。《花》、《人生的观赏》等诗都是明显的例证。在早期新诗人中,邓均吾能以最大的努力克服别人当时甚至没有意识到的弊端,这是他作为一个诗人所具有的超群的文体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