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宝典
当前位置:汉程网 >国学 >古诗词大全 >李希圣的诗词 >以菊花饷恽薇孙学士诗来用渊明自拟作此答之 其十七

破贼书来墨未乾,风流宰相等閒看。儿曹枣栗从他觅,一局残棋著手难。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