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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医诀串解》·卷四

清朝 伤寒医诀串解 陈念祖 著

太阴篇

(太阴为湿土纯阴之脏也。病入太阴。从阴化者多。从阳化者少。)

何谓太阴之邪从阴化。伤寒论云。腹满。吐食。自利。不渴。手足自温。时腹自痛。是也。宜理中丸汤主之。不愈。宜四逆辈。

何谓太阴之邪从阳化。伤寒论云。发汗后不解。腹痛。急下之。宜大承气汤是也。又曰。腹满时痛。属太阴也。时痛者。谓腹时痛时止。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大便坚实而痛。桂枝加大黄汤主之。

内经云。太阴之上。湿气治之。所谓本也。本之下。中之见也。见之下。气之标也。又曰。太阴从本。

又曰。太阴为开。又热病论曰。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嗌干。

伤寒论云。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结硬。

按伤寒论太阴病脉证。只有八条。后人谓为散失不全。及王叔和之变乱。而不知八条中有体有用有法有方。真能读者。则取之无禁。用之不竭矣。所可疑者。自第一节提纲外。其第二节云。太阴中风证。四肢烦疼等句。言其欲愈之脉。而不言未愈时何如施治。第三节云。太阴病欲解时。从亥至丑上。以太阴主开。地辟于丑。故愈于其时也。第四节云。太阴病脉浮者。可发汗。宜桂枝汤。而不言脉若不浮。如何施治。惟于第五节云。自利不渴者属太阴。以其脏有寒故也。当温之。宜服四逆辈。曰辈者。凡理中汤通脉四逆汤吴茱萸汤之类。皆在其中。第六节云。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系在太阴。太阴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虽暴烦下利。日十余行。必自止。以脾家实腐秽当去故也。策七节云。太阳病。医反下之。因而腹满时痛者。桂枝加芍药汤主之。大实痛者。桂枝加大黄汤主之。第八节云。太阴为病脉弱。其人续自便利。设当行大黄芍药为训者宜减之。以其人胃气弱易动故也。此外并无方治。

以为少则诚少矣。而不知两节两出其方。大具经权之道。宜分两截看。

仲景所谓太阴证。与内经人伤于寒为热病。腹满嗌干证不同。提纲皆言寒湿为病。以四逆汤为治内正法。桂枝汤为治外正法。自第一节至第五节。一意浅深相承。不离此旨。所谓经也。此为上半截。

第六节言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十二句。意者太阴以中见为主。以上五节。言不得中见之寒证。若中见太过。太阴湿土。不与寒合而与热合。若小便利。则不发黄。若暴烦下利。则腐秽当去。是常证之外。

略有变局。另作一小段。承上即以起下。第七节言太阳病误下。转属太阴。腹满时痛。大实痛者。以桂枝加芍药加大黄为主治。一以和太阴之经络。变四逆辈之温而为和法。变桂枝汤之解外而为通调内外法。是于有力处通其权也。一以脾胃相连。不为太阴之开。便为阳明之阖。既阖而为大实痛。不得不借阳明之快捷方式。以去脾家之腐秽。要知提纲戒下。原因腹时痛而言。此从正面审到对面以立法。又于暴烦下利十余行自止节。言其愈尚未言方。此从腐秽既下后。而想到不自下时之治法。是于无方处互明方意以通权。此为下半截。

总而言之。四逆辈桂枝汤。及桂枝加芍药。桂枝加大黄汤。皆太阴病之要剂。若不渴则四逆辈必须。若脉弱则芍黄等慎用。脉浮有向外之势。桂枝汤之利导最宜。烦疼当未愈之时。桂枝加芍药汤亦可通用。原文虽止八条。而诸法无有不具。柯韵伯等增入浓朴生姜半夏甘草人参汤白散麻仁丸等方。欲广其用。反废其活法。大抵未读圣经之前。先闻砭剥叔和之语。谓非经文。无不可以任意增减移易。致有是举耳。

按沈尧封云。太阴阳明。俱属土。同主中州。病则先形诸腹。阳明为阳土。阳道实。故病则胃家实而非满也。太阴为阴土。阴道虚。故病则腹满而不能实也。凡风燥热三阳邪犯阳明。寒与温二阴邪犯太阴。阳邪犯阳则能食而不呕。阴邪犯阴则不能食而吐。阳邪犯阳则不大便。阴邪犯阴则自利。证俱相反可认。若误下则胃中空虚。客气动膈。在阳邪则懊而烦。在阴邪则胸下结硬。倘再误攻。必致利不止而死。此太阴病之提纲。凡称太阴。俱指腹满言。

按柯韵伯云。内经云。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嗌干。此热伤太阴。自阳部注经之证。非论中所云太阴自病也。仲景以太阴自病为提纲。因太阴主内。故提纲中不及中风四肢烦疼之表。又为阴中之至阴。故提纲中不及热病嗌干之证。太阴为开。又阴道虚。太阴主脾所生病。脾主湿。又主输。故提纲中主腹满时痛而吐利。皆是里虚不固。湿胜外溢之证也。脾虚则胃亦虚。食不下者。胃不主纳也。要知胃家不实。便是太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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