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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朱子語類卷第一百二十七

宋朝 朱子语类 朱熹 著
简体

本朝一

太祖朝

漢高祖、本朝太祖有聖人之材。必大。

或言:「太祖受命,盡除五代弊法,用能易亂為治 。」曰:「不然。只是去其甚者,其他法令條目多仍其舊。大凡做事底人,多是先其大綱,其他節目可因則因,此方是英雄手段。如王介甫大綱都不曾理會 ,卻纖悉於細微之間,所以弊也。」儒用。

問:「藝祖平定天下如破竹,而河東獨難取,何耶?以為 兵強,則一時政事所為 ,皆有敗 亡之勢 。不知何故如此?」曰:「這卻本是他家底。郭威乘其主幼而奪之,劉 氏遂據 有并州。若使柴氏得天下,則劉 氏必不服,所以太祖以書 喻之,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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